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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来,那杯糖水是你生活太苦 ...

  •   再次见到他是在朋友的婚礼上,这是一场他的朋友和我的朋友的婚礼。这对新婚夫妇的相识是因为我们两个,如今他们爱情美满,修成正果,而我们,则各自坐在各自的位置上吃着各自眼前象征着他们幸福的佳肴,再无相聚的理由。
      我望着隔着这两张桌子之外的他,依旧那么安静平和,只是眉宇间多了几分成熟冷静,黑色西装外套随意的搭在座椅的靠背上,暗红色领带应该是旁边的女孩给他打的吧,他结扣的方式不如这个精致。他身上的白色衬衫凸显出他精健的身材,五官依旧那么好看,眼睛还是那么吸引人,墨黑的眼珠中闪着光,挺拔的鼻梁,饱满的嘴唇,微微收紧的下巴,每一个线条都那么完美,好似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轻轻勾勒出来,那就是所谓天使吻过的面容吧,那么美好,让人不敢亵渎。
      他举手投足间沉稳优雅,衬衫袖子下的那个烫伤的疤痕因为他伸手夹菜的动作而若隐若现,和他的气质极为不符,而让他手腕处留下那个伤疤的人是糟糕的我。那是一个夏天,炎热浮躁,可我们的感情如坠寒冬,冰天雪地;我生日那天和朋友一起出去,回到我们的出租屋里时已经很晚了,他在桌子前等着我,而桌子上是满满的我爱吃的饭菜,他见我进门,笑着站起来,并未责怪我身为女孩子却回来这么晚,走过来想要接过我手中朋友给的礼物,而我抬手避开了他的动作,转身进屋,其实那时候我看见了他眼中的裂痕,只是不愿顾及。
      他的手僵在那里好一会,然后若无其事的放下,温柔的看着我:“还饿吗?我做了你爱吃的菜,刚刚好还热着。”
      我斜眼看着桌上的饭菜,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他已经为我热了多少次,只是希望我一进来就能吃到最暖的饭,哪怕只是尝一尝,而我却没有顾及他眼中的希冀,拒绝了他的请求,然后质问他为何在我生日时不能陪我,他软下语气道歉,眼神中透漏的几分疲惫,那天的他已经连续通宵工作了三天,因为过度疲劳在工作时支撑不住晕倒在了洗手间,他被送去医院,醒来时已经晚上十点半了,他又不顾透支的身体,赶回来给我做了这一顿饭菜。
      其实我要是仔细看一眼他是能看见的,能注意到他的苍白的脸色的,可我没有,我满心满眼都是今天我和朋友聚会时,他们询问起他时带给我的尴尬。我像是没有听到他的道歉,哪怕我知道他是个骄傲的人,可我依旧不在意他已经近似哀求的语气,只顾着自己那微不足道的面子,在意他电话不接人不到的尴尬。我冲他吼了起来,怨怼他不似其他人的男友那样时时刻刻陪伴女友,生气他在我生日的时候还不能放下他的所谓的工作,哪怕我知道之前的所有不陪伴是他在努力在拼搏,哪怕我知道他去做兼职只是为了在我想要什么东西时能够不在意金钱,可我还是说出来那句让他最难受的话:“你爹妈不要你,所以你不会爱人是吗?”
      那时的我不知道那句话到底有多伤人,也不知道我的语气有多令人窒息,我只看到他的身形晃了晃,再也说不出话,眼睛盯着桌子上的饭菜,然后就是死一样静默。其实说出那句话后我就有点后悔了,我知道不论怎么样我都不应该那么说,我真的很想说一句我错了,可我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我猛的转身跑了出去,而他站在原地仿佛忘记了该如何行走,后来他的手上就多了那片烫伤,他打碎饭菜,烫到自己时带来的痛感,应该也比不上我那句话带给他的伤痛吧,被最亲爱的人拿刀生生划开胸膛的感觉,不只是痛吧。
      “怎么?分手这么多年了还惦记啊?”身旁好友顾闻知的声音突然闯入,打断了我的思绪,惊的我抖了一抖。
      “嗯?没有,只是觉得之前有些事挺对不住他的。”我抿了口手里酒杯中的香槟,随口回到。
      “哪有那么多对得起对不起的,别想这么多了,开心点儿,那么多好吃的呢。”伸手拍了一下我的脑袋示意我吃点儿东西。
      看着眼前这个看似没心没肺的好友,心中有些起伏,我们分手的真正原因我怎么也说不出来,可是就是这样啊,过去就是过去了,哪有那么多时间给你伤感,它总是不停的轮转,而我们也不得不负重前行,自己经历的那些所谓的刻骨铭心,轰轰烈烈,在别人眼里也不过是一场失败的恋爱而已,而时间终会将它带到看不到摸不着的深渊,所有的伤痕也都会结痂,然后长出新肉,进入下一个轮回。
      我又看了看不远处的他和他身旁的女孩儿,她穿戴颇有些大家之气,看起来胖胖的,没有惊世的面容,甚至说有点其貌不扬,她的嘴角始终向上扬起,而那样的笑容好像真的能治愈一切,让所有一切都变得美好温暖。她一直不停的帮他夹着菜,嘴唇不停地上下张合着,应当是在讲什么有趣事情吧,因为他看着她的眉眼中也含着笑,紧抿的嘴唇也抑不住向上弯起的角度。
      那应该就是他想要的、心心念念的美好吧,那个女孩儿能够带给他他想要的温暖,而我带给他的只有伤痛。我复又自嘲的笑了笑,看,我真的很糟糕,这种时候,竟还拿自己和那个女孩儿比较。
      我第一次见他也是在一个冬天,那是元旦的夜晚,隔壁新搬来的伯伯,总是会给我一些那时普通家庭不是经常吃到的小零食,所以妈妈让我把自家炖的排骨盛了一碗给伯伯送去。我的小爪子轻轻叩门,门内给我开门的也是一只小手,紧抿着嘴唇,用眼神询问。
      我接收到他的疑惑信号,开口解释道:“我妈让我给伯伯来送排骨。”
      他轻轻皱眉,终是张开了嘴巴:“哪里?”
      我扭过身子,伸手指向对面留了一条缝隙的防盗门,说道:“你对面。”
      他微微欠身让我进去,我看着餐桌上随便买来的几个小菜,一次性筷子,新新的瓷碗,以及餐桌前塑料袋还未拆全的凳子,把盛有排骨的碗“嘭”的一声放在桌子上。
      然后转头看着他,他在饮水机那拿纸杯接着水,问他徐伯伯去哪了。
      “出去了。”他把接好的水伸手递给我。
      我接过,抿了一口,便皱了眉:“这水怎么是甜的?”
      “糖水。”他有些奇怪的看着我的反应。
      我看了看他,终是没有把疑问说出口,心想,难道他看出来我非常喜欢喝可乐了?可是可乐虽然是甜的,但喝糖水是完全不一样的呀,我把那杯水转手放在了桌上,看了看四周;伯伯虽然经常送零食给我,但这是他住在这里一年里我第一次进他的家,简单的家具,简易的装饰,角落里还堆着一大堆红绸和音响之类的设备,冷冰冰的没有生气,这倒是和伯伯平常给我的印象不太一样,我以为他在家里会和他的人一样,给人暖洋洋的感觉。
      我见他也不太想跟我说话,而自己也惦记着家中因为元旦庆祝打开的可乐,说了一句明天来取碗,便头也不回的跑回了家。
      回家后我跟老妈说起他,她说那是伯伯的儿子,就不再多说了,也可能说了,我记不得了,心心念念的可乐摆在眼前,哪有时间去关注别人。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期末考试结束的那一天。我背着重重的书包考完试回家,就看到沙发上坐着的他,他低着头,微长的头发刚刚好遮住了他的脸,我先是怔了一下,随机把书包扔在地上就进了厨房。
      “妈,谁呀?”问完就抓了一把菜板上切好的火腿,边吃边四处张望看有什么好吃的。
      “你徐伯伯的儿子呀,比你大三岁。”说完就转身拍下了我正要再次伸向火腿的爪子,拎着我扔出了,“去,出去和你阳阳哥哥玩儿去,别烦我。”
      我踱着小步子,眼睛时不时的撇着沙发上11岁的他,见他一直低着头看着地板,便挺直腰板朝他走去。
      “喂,徐伯伯没在家呀?”
      好像是我突然的声音吓得他颤了一下,然后抬起头看着我,这次没有别的东西吸引着我,我注意到了他的样子,最令我失神的是他的那双眼睛,闪闪的,让他的五官都变得灵动、有色彩,瞳仁墨黑,眼眶周围有些湿润,那时的我并不知道那是残留的泪水,也并没有关注那时他发生了什么,而他仍是扯了扯嘴角,硬挤出一个比哭还要别扭的笑给我,而后微不察觉的点了点头,视线便从地板移到了茶几上。
      那时候的我呢,因为看他长得好看,又往他身旁凑了凑,可耻的搭着讪:“你叫什么啊?”我本着搭讪的行为道德,装作不知道他叫什么。
      “徐灿阳。”他依旧看着茶几没有看我,而我也本着女色狼的职业操守,继续与他攀谈。
      “你也是在××小学吗?”
      “嗯。”
      “我之前怎么没见过你哎。”
      “我刚转学过来。”
      “那你几年级呀?”
      “五年级。”
      “那你几岁啦?”
      “11岁。”
      “哦,那你之前在哪呀?”
      “老家。”
      “那你妈妈呢?”
      他愣了一下,然后抬起头看了看我,又低下头,与茶几执着的对视,却没再开口。
      那时的我说好听点是天真,实际上是残忍至极,我用一把尖刀,划开他已经渐渐结痂的伤口,还看不出他有多痛;他没回答,我却执着的不停询问。
      “林书语,过来剥蒜!”老妈的声音适时地喝止了我不知死活的刨根问底;而我却不明白这样莫名其妙的任务是什么用意,生气的拒绝了她的要求,然后她就换了另一个任务----过去拿可乐和他一起喝。
      我眼冒精光,迅速起身,屁颠屁颠的跑去厨房,在冰箱里拿了两罐可乐,再跑回来,尽管跑的不快,但我那时以为跑起来会更早的享受可乐的美味,跑到了沙发旁递给他一罐,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自己的坐在沙发上享用,而他接过去之后却又放在茶几上,犹豫了片刻,抬头问我:“有糖水吗?”我挑了挑眉,寻思了片刻,跑着去倒了杯水,然后把糖罐拿过来让他自己加,我就又坐在那里继续享受我的可乐。
      我想到这里,看了看眼前桌子中间的那瓶未开封的可乐,我伸手将它拿到身旁,把酒杯中的香槟倒掉,换上了可乐,却引来身旁几位朋友的调侃,我笑了笑,并不多语。
      可乐好像也不是那时的味道了,那糖水呢?
      我想起后来我也向他提起过那个心中的疑问,问他为什么喜欢喝糖水,而他只是揉了揉我的头发,说就像我喜欢可乐一样,他喜欢糖水。那时候我没多想,只当他是真的喜欢喝糖水,后来才发现,他每次喝糖水就代表他心中难过,糖水不过是因为他觉得生活太苦吧。
      他上六年级时,徐伯伯的家中经常出入一些年轻的男女,那时候我知道了徐伯伯自己经营了一家婚庆公司,那些人我当时也只当是他的员工。可是有一天放学我看到一个年轻的姐姐和徐伯伯拥抱着在楼道里激吻,我才知道,原来不只是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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