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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关于林恩先生,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他了。

      这里的“很小”含义是,自从我有记忆以来,林恩先生一直都陪在我的身边,而按照林恩先生的说法,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才三岁有余,走路摇摇晃晃,说出的话不成完整句子。那个时候我的身高不到一米,换而言之不过比林恩先生的膝盖高出一点点,伸长了手臂也只勉强够得到他的腰,林恩先生如果要牵着我走还得微微弓起腰,不然我就得始终踮着脚。我的体重那时也不过堪堪十几千克,是他一只手就可以抱起来的程度,由此可见我小的时候林恩先生肯定没有少抱我,虽然他觉得这样让他显得有点像恋童癖,一直不承认这个事实。

      我已经不记得第一次与林恩先生见面时的情景了,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林恩先生是一个很好的玩伴。我的家人总是如此忙碌,我的成长因而被托付给了佣人,而佣人终究只是佣人,我之于他们不过是一项工作,同时他们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他们可以面面俱到地照顾我,却不会耐心至极地陪伴我。

      那个时候在庭院里,林恩先生就是这样突然出现了。

      他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外国人,拥有极其显著的欧洲人的长相,眉骨如山脉,睫毛同扇翼,蓝眼似海洋。他的头发为灿金色,在阳光的辉映下愈发耀眼。他很年轻,看起来不过三十左右的年纪,笑起来眼角会有极小极小的皱纹(当然这个可千万不能被林恩先生听到,他会炸毛的)。他留着不甚浓密的胡子,他说这样会让他看起来稍微沧桑一点,他更喜欢自己成熟一点的样子。

      但是我就不同了,他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如果今天他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耄耋老人,又或是五十多岁的中年大叔,我想我依旧会对他青睐有加(但是如果他有啤酒肚的话,我想我会再考虑一下)。

      他陪着我玩球,虽然那时候的我可能连拍球都是勉强,但是他还是会耐心地蹲在地上看着我,或者是与我面对面席地而坐,我手脚并用地把球推给他,等到球慢吞吞地滚到他身边后他会用一只手接住,然后以同样的速度再推还给我。

      他还与我一起搭积木,我的父母为了准备了非常多的玩具,其中各种各样的积木就数不胜数。林恩先生通常会将不同类型的积木分开摆好,有锯齿可以拼接的,纯木头的,纯塑料的…他用手机为我展示各种类型的建筑,虽然我那时对此一无所知,然后用手头的积木摆出一个大致的宏伟形状。

      那时我第一次将他定义为“可以一起玩游戏的哥哥。”

      我的人生里没有经历幼儿园时光,因为母亲总认为幼儿园里并不足够安全,毕竟老师虐童案频频发生,更何况食品安全也是一项令人担忧的问题。

      在应该上幼儿园的年级,父亲为我找了一位家庭教师,那是个温柔的女人,总是穿着白色的套装,她跟我说话的时候会蹲下来笑眯眯地看着我的眼睛,也会在午后牵着我的手在庭院的石板路上散步。

      她还会做一手味道很好的点心,比起家里佣人还要略胜一筹,她用红茶牛奶喝蜂蜜为我做出奶茶,还会烤甜蜜的布丁。

      但是在我心里她总是不如林恩先生,不知何时林恩先生已经在我的心里占据了如此多的分量,她教我简单的数学和英语,还教我艺术鉴赏,书法和国际象棋,但是她的课总是让我昏昏欲睡,在课上我听不进任何东西。还好每次回到房间以后林恩先生总是会奇迹般地出现,他把我抱在大腿上,一个词一个词地教我英语,用他的大手覆盖住我的教我毛笔。某天我抱怨着国际象棋课听不懂,第二天林恩先生就带来了一张水晶棋盘,棋子捏在手里的质感要比上课时的木质顺滑太多。我们坐在棋盘两侧,由他教我布局、陷阱与策略。

      第二次我将他定义为“无所不知的老师。”

      我很快上了小学,成为了背着书包,穿着统一制服的孩子中的一员,白天的时候我见不到林恩先生,只有晚上到了家钻进房间里才能看到他。初上学时我需要林恩先生的辅导才能完成课业,稍大一些以后,我已经学会独立思考作业了,因此林恩先生就只是安静地坐在旁边注视着我,在我苦恼时指点迷津。

      他会为我检查作业——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才是我的亲生父亲,如果不是我们从人种上就完全不同的话——他比我的父亲还要称职得多。而如果我通篇没有任何错误,林恩先生会在睡前给我一个吻,在我的额头上。

      也许一开始只是我属于儿童的胜负心不允许我犯下错误,但是后来这个动力确实慢慢变成了奇异的“想要得到林恩先生的吻”,我不是很清楚缘由,但那确实感觉很好。

      四五年级的时候,班里渐渐有女孩子早熟,她们痴迷于某种封面花哨,通常是男女拥抱在一起,标题五彩字体繁琐的小说,每天如同捧着至宝似的抱着它们。她们还总是凑在一起交流故事情节,幻想着她们的真命天子就是书中白马王子那般完美的人物。

      我有幸,在半个班级的耳濡目染之下也被“强制性”地读完了几本,然而每当读到那些情感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满满都是林恩先生的身影。

      我陷入了极大的苦恼,按照书中的描述我对林恩先生的感情应该被形容为喜欢,但是我与林恩先生通通不是女人。

      这个想法困扰了我很久,直到某天林恩先生问起,我才支支吾吾地将自己的困惑讲了出来。

      当时林恩先生的目光闪动了几下,随后他告诉我爱情是平等的,任何年龄,任何性别的人都有相爱的权力。

      我恍然大悟,而后第三次,我将他定义为“喜欢的人。”

      我升入中学,父亲为我选择了一所寄宿制的国际学校,一星期才能回来一次,我与他哭了许久,也闹了许久,最终还是没能改变他的决定。

      临走前的晚上我坐在林恩先生的腿上——我已经很久没有坐在他的大腿上过了,这看起来很像小孩子,而我总是自认为已经长大——抱着他的脖子缩在他的怀里,我一边哭一边说我不想跟你分开,林恩先生无奈地轻笑回荡在耳边,他摸着我的头发,照例在我的额头上印下一个吻。

      他说,好,我不会跟你分开。

      报道的那天我的眼睛肿的老高,管家将我送到宿舍,并且在其他舍友们吃惊的目光中贴心的为我整理好日常用品和床铺后便离开了。下午我跟着大部队前往教室,讲台上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男人是外国人。

      女人说自己姓田,以后将会是大家未来四年里的班主任。

      “这位是西德尼·林恩先生,他将会担任副班主任的工作,同时也是各位的英语老师。”

      我坐在台下,看到林恩先生对我笑得一如既往的宠爱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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