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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 8 章 ...


  •   进入深秋后,太阳总透着一股高冷的白,奚朝走到男人昏迷着的那个诊所时,周身也没有被光温热起来。诊所被并排的高高低低的平房挤在街道拐角,老旧的玻璃门口竖着一块形单影只的路牌,显得格外冷清。奚朝眼睛一眨,鬼使神差地从兜里掏出一张写着地址的纸条,上面所写的字号和路牌上的竟然一模一样!
      这张纸条是旅店老板娘提供的。
      今早日晒三竿时,老板娘阿玫袅袅婷婷地将温热的饭菜端上,附赠一枚娇媚的笑容。
      奚朝将一枚银币按在她手心,说是感谢她的招待,以及想问个事情。阿玫眉开眼笑地将银币收好,说自己绝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名医倒是不少,可是你所说的病,阿玫我从来没有听过呢。”老板娘柔弱无骨地撑着下巴,把玩前台的小玩意儿,色气十足地觑了奚朝一眼。
      “都可以,麻烦尽量都告诉我。”总之从几率最大的医生们中开始排查。
      阿玫点着指头先数了几个,仰着头,在桌面上划出长长一道:“还有我亲爱的俞起,性感冷峻,妙手仁心,治好了我的伤,却夺走了我的心……”她进入回忆的海洋,像一条快活的鱼摆了摆她的尾鳍。
      “你口中的俞起是……”
      “嗯哼?他开了家小诊所,离这儿不远,或许我可以给你个地址……”阿玫在纸上小心翼翼地誊写下那个地址,眼神充满爱意。
      纸条残留着她身上的香水味,浓郁得有点刺鼻,奚朝抽抽鼻子:“谢谢。”
      “哦对了,”阿玫想起什么,如丝媚眼里氤氲着一点愤恨:“千万不要提起他那个该死的老师,害他丢了城邦医院的工作,孤零零一个人开小诊所,可害惨了我可怜的俞起……”
      “他老师?”
      阿玫吃惊地捂住嘴:“我方才没有提到吗?那就忘了吧,不过是一个老不死的混蛋。”

      这是一个有趣的巧合。他缓缓推开玻璃门,发现挂在惨白墙壁上的昨天因为匆忙而遗漏的医生简介。简介上印着黑白色的照片,正是昨天那个生人勿近的医生,照片下面陡然两个大字:俞起。
      病房里温度偏低,阳光只能照射到铁床的一角。自己救下的男人正躺在病床上,苍白的右手腕扎着针,连着头顶的滴滴哒哒的吊瓶。接受专业治疗后,他终于清醒。但无论奚朝向他怎么搭话,他都一直发呆,只言不语。奚朝几乎要怀疑起来他是不是脑部受伤,无法正常与人沟通。
      俞起不知道何时进了病房,调整了下点滴的速度:“精神不像有问题,只是不愿说话。”
      身体虚弱的话,只是发音对病人而言也是件很困难的事,奚朝点点头:“我是奚朝,前几日遇到被野猪袭击的你。我检查过你的伤口,不全是野猪造成的……虽然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希望你能在这里好好养病。如果你愿意,可以告诉我发生过什么,那一带离源河森岭特别近,我有个朋友也……”
      想到里叶的状况,奚朝心下怆然,再说不下去:“当然,这是你的自由,以后哪天你愿意了,再告诉我也可以。我会再来看你的。”
      那人闻言竟有了动静,两颗毫无生机的眼珠子缓缓转过来,像是什么都没有看到一样,又慢慢地转了回去。
      奚朝觉得颇有些瘆人,但俞起早已司空见惯,一副平常摸样,双手插在那大小恰当的白大衣口袋里,转身出门。

      医生走后,病房似乎又冷了几度,奚朝忙不迭地跟了上去。
      “俞起医生,传闻城中出现过一种奇怪的儿童病症……”他跟在后面问,没注意对方冷不防停住的脚步,差点撞了上去。
      “我不清楚,”不等他说完,俞起强硬地打断了他,“请回吧。”
      奚朝无法揣测对方是真不知道,还是不愿提起,因为医生现在的脸色比起冷漠时候的,还要更冷上几分。

      连续碰了两个钉子,奚朝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说话方式不对天枢人的口味。
      他又想到苍猎,觉得果然是有文化隔阂的。
      他低头看着从旅店老板娘那买来的天枢地图,寻找着“猎人酒店”。这份地图十分简洁,简洁得甚至有些写意,奚朝根本没看懂要怎么过去。方向感为零的他只好边看地图边询问路人,在大街上胡乱游荡了小半天
      他感到口渴,要寻个地方喝点水。他将头从地图上抬起,正对着的街道人来人往,热闹异常。他顺着人流,踏上了这片大陆最繁华的地段——天枢城中央区。
      这里的中央区远比九华城要大,华美奇异的建筑鳞次栉比,纵横交错的街道车水马龙,形形色色的人群熙熙攘攘。衣着华贵的美人,摇尾乞怜的乞丐,贩卖烟酒的商人,补衣补鞋的裁缝,他们交错的声音将这个区域蒸得沸沸扬扬。

      奚朝眼花缭乱,却被一阵悠扬的音乐吸引。他循声而去,是一家精致奢华的唱片店,隔着玻璃,一台留声机正大张喇叭,唱着歌。奚朝眼睛亮起来,连口渴都忘记,这是九华城没有的东西,他兴奋得像个小孩就要往唱片店去。
      刚走两步,他觉得自己眼睛被四个巨大的字所吸引。停住脚步,他定睛一看,自己歪打正着地站在苍猎口中的“猎人酒馆”门口。
      这似乎是个非常有名的酒店,它坐落在城中央的最当中,高大的门梁上挂着巨大的霓虹招牌,两盏笔直的路灯伫立在门口两侧,像杆朝天的火铳。旁边竖着的两块铁制的布告牌上粘贴满了各式赏金任务。大门敞开着,酒馆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奚朝走近酒馆。嘈杂的声响顿时吞没了自己。
      酒馆非常大,有好几层,来人多数都是男人和女性alpha,他们三三两两地坐着,喝酒划拳的有,商谈事宜的亦有。环顾过一楼的大堂,并没有发现苍猎的身影。奚朝摸着扶手上二楼。
      二楼比一楼安静许多,也比富丽堂皇许多,几乎听不到嘈杂的人声,奚朝甫一踏上二楼的楼板,数排视线如子弹出膛,齐齐射向他,仿佛每一双眼都在质问他的到来。他就像是一个穷小子误闯了富人家的婚礼那般,突兀地站在雅座中间,格格不入。吓了一跳的奚朝如坐针毡,趁在别人开口询问前,急急扫视了一圈二楼。苍猎也不在二楼,他咽了咽口水,默不作声抬脚要上三楼。

      三楼的楼梯口站着一名侍从,他主动迎了上来:“先生有金卡吗?”
      “……没有。”
      侍从笑了笑:“先生可以坐在一楼二楼品酒。酒都是一样的。”
      “唔……”奚朝支吾着:“其实我想打听一个人。”
      “本店的消息都是有偿的。”
      “……那给我来一杯酒,”奚朝想起吧台摆着的各式各样的酒:“最好不含酒精的那种。”
      “好的,请随我下楼。”侍从礼貌地回答,带领着奚朝回到了一楼。
      大堂的空气持续沸腾,奚朝和侍从的说话声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

      酒店没有不含酒精的饮料,奚朝放弃似地随便点:“来一杯最清淡的。”穿过人群,在相对僻静角落的位置坐下。他的位子靠着窗,可以方便的查看外面情况。奚朝时不时地看一眼窗外,期待着苍猎打自己眼前路过。侍从上酒,他将玻璃高脚杯从托盘上取下,放在桌上:“给您选了一杯果酒,请好好享受。”
      奚朝因为信教,认为酒是奢靡之物,几乎没有碰过,仅有的一次经验也因为被浓烈的白酒辣了喉咙,从此留下难以磨灭的难喝的印象。他本不想碰,但实在口渴,便举起酒杯抿了一口,味道竟然出乎意料地可以接受。看着奚朝震惊的神色,侍从微笑道:“先生,味道怎么样?”
      “有点像果汁。”奚朝评价道。
      “就知道您会喜欢。”
      “对了,”奚朝将话题转回此行的目的:“你知道苍猎这个人吗?”
      “苍猎大人?”侍从保持着职业化的笑容:“当然知道,他常常来这里,只是最近有段日子没来了。”
      “大人?”这个称呼引起了奚朝的好奇:“为什么叫他大人,他不是个赏金猎人吗?”而且在三教九流聚集的酒馆,能被侍从记住,他的身份可能没有那么简单。
      “客人您是要加酒吗?”侍从还是那副笑容。
      “……加。”

      奚朝前前后后加了四五杯酒,在桌子上几乎摆成了阵,得到的有效信息却不多。侍从不知道为什么要叫苍猎大人,只是城中有人这么叫,酒馆怕惹麻烦,便也跟着这么叫。苍猎隔三差五就会来酒馆,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和别人一起,这个别人可能是不同的男人女人。除此之外,酒馆也不知道更多他的消息,甚至不知道他其他可能去的地方。最后,酒馆建议可以在这里等待,他随时有可能来。

      奚朝独自一人喝酒等人来。酒的味道香甜醇厚,本打算浅尝辄止的他等得实在无聊,便鬼使神差般一口一嘬地喝了个干净。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醉的,又睡了多久,他只知道等他醒来后,苍猎正似笑非笑地盯着他。虽然脑子迷糊,但还是感到了大事不好,因为苍猎的笑容非常明显地带着怒意。他想说点什么来解释现状,努力抬起头,才刚张开嘴,却又一头栽下去,倒在了桌上。
      迷迷糊糊中,他感到自己被一把扛了起来,使不出力的双手在摇摇晃晃中触碰着副坚实的腰背,熟悉又陌生。他被倒吊着,不断荡着,难受得几乎要呕吐。他醉醺醺地去拍面前挺直的背部,要让他放自己下来。那腰背的主人被这么一拍,眉头一蹙,停住步子,忍着满腹情绪将他放下,看看这个醉鬼到底要搞什么鬼。

      谁曾想,奚朝刚站到地上,就曲腰吐了个底朝天,整个人缩成一团哼哼唧唧。苍猎长呼一口气,半跪着搀扶起醉的不成人形的青年,拍了拍他殷红的脸:“几杯果酒就喝成这样?”
      奚朝头晕得很,几乎站不住,他想回答那酒太烈了,嗓子又哑又紧,根本发不出声。他揉了一把眼睛,想道歉,身形却摇摇欲坠,这一坠就坠在了苍猎的怀里。
      苍猎的背部的伤结痂时间不长,没有好全,被奚朝这么一拍,似乎又裂了。他心里涨起一团气,用力捏了几把睡死过去青年的脸,那脸热热的,肉肉的,触感颇好,他心中的气悄无声息地就泄了一半。只是奚朝毫无反应,在苍猎的怀里睡得死沉。
      为免这小子再拍自己的背,苍猎放弃了抗,一手放在他腿下,将他横抱了起来。
      繁星满天,他们路过几株苍翠的秋桂树,浓郁的香气随风飘散而来,苍猎皱了鼻,这味道对他来说过于浓了。他所喜欢的气味是袅袅的,淡淡的,是阳光暴晒后的新芽,是怀抱中这个人………他突然察觉到一丝异样,原本素雅的清香越来越浓烈了。他狐疑地低下头,凑近靠胸膛的奚朝的颈脖。那气味冲鼻而来,不由分说地窜进气道,直飞上了头顶,清纯又诱人。
      完了,易感期。
      苍猎在心里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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