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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矫情完了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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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何敞
⊿镇是一个小镇。3面环山,1面环海。
水灾在这里蔓延过。
有人说,到过⊿镇的人,会寻找到幸福。
1.
闹铃响了,意淫的做梦时间也结束。
我睁开眼睛,打开被子,把丁丁丁响个不停的闹铃按下。
这只闹钟陪了我3年,我是一个对时间无比敏感的人,不能忍受没有时间约束的生活,所以我喜欢一切带有闹钟设计的东西:手机、相机、手表、mp3,等等。可是这些东西不适合旷日持久的闹钟工作,总会在几天之内就耗尽电池,周期太短,只好淘汰掉。
而闹钟,只能是最好的选择。
我把闹钟转个方向,面向窗外的阳光,然后起身叠被子,折出四个方正的角。
我退后一步,歪着头欣赏了一会儿,然后出房门,转个角,一边伸着懒腰,一边把电磁炉点上,加水,柠檬片,然后煮上昨晚准备好的材料:青豆、黄瓜、胡萝卜粒、玉米、芹菜小块,还有大米,是一锅杂粥,我又把分好份的樱桃酱和面包片从冰箱里拿出来,放在锅旁边受点热气,以便待会儿吃的时候不会冻到肚子,做完这个,我就去卫生间小便刷牙洗脸,抹面霜的时候发现额头一些细小的痘痘,我知道它们的意思,代表心火旺,于是对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个。
出门的时候,我弯下腰去穿鞋,顺便把滑下肩头的长发往上拨了一拨,对面的门“嘎达”一声开出来,我抬起头,看见英俊的新邻居。他裸露着上身,肌理线条很好,却是一脸困惑的样子,用迷人的声音问我:“你看到洁洁了么?”
“没有。”我给他一个微笑,拉上门。
他长长地“哦”了一声,上下大量我,目光很放肆。
我转过身,把钥匙插进钥孔,反锁了两圈。
例行公事做完,我看了一眼对面那个仍旧靠在门框上抱着双臂看我的男生,向楼梯走去,高跟鞋发出敲打的声音,我顺着楼梯一阶一阶走下去,一边从包里拿出白色的ipod,翻页到第20首,开始听昨晚下载的最新的bbc新闻。
清晰明快的女声传入耳朵中,我小声地跟读,向离家5分钟的地铁站走过去。看了一下表,7:20,我把手机开机,看见显示一格电,于是把它放进包里。
沿路的风景已经很好,初夏,清晨的空气有特有的燥热前的凉爽,让人激动。
7点54分。我到教室的时候,大教室已经来了一大部分的人,有些在还在早读,有些在聊天或者发呆。我找了一个后排的位置,把包放下来,拿出书、笔记本、笔袋,按习惯的位置放好,然后打开笔记本,在新的一页上写上:2008年6月15日。教授还没有来,我放下笔,对着面前的一片白纸发呆,低垂着眼睑。期间,有人过来找我借钱,我拿出钱包给他,让他自己拿,并叮嘱他,上次没还的钱已经积累了7块钱的利息了。他和善地笑笑,最近要哄女朋友,没有办法嘛,他说。我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热情洋溢的教授就进来了。
我的一天也就这样正式开始。
我是一个学建筑的大三的学生,没有什么建树,每天按时上课,生活很有规律。大学下课很早,一般在下午3点左右,我就会在这个时间去书店转一圈,跟着坐在地上的小孩子一起看漫画,有时也会在杂志区看一会儿,我只看英文原文的,所以很少有人跟我抢,这点让我很安心,有时我也会在厨艺区看看明天要做的菜色,如果家里的材料不够,那么下一步就是要去超市,如果足够,我就会步行回家,到家的时间一般在5点左右。
我的家里没有电视和音响,一般我都是拿电脑听听音乐,有的时候是爵士,有的时候是流行歌曲,很安静,不像原来隔壁那个11点就会准时开趴T的小公主,因为太吵,这栋楼的房客连合起来把她告走了。也包括我。本来我是无所谓的,很小的时候我就能在噪音里来去自如地干自己喜欢的事情了,噪音不会影响我,我喜欢热闹一点,墙上指针嘀嗒嘀嗒的声音挺萧条的,但是所有人的态度都很坚决,于是我在一个他们要我签名的文件上签了名,那个戴着1克拉以上的钻戒的明艳女人夸我很明事理,对我讲了10分钟小公主的恶心恶状,美丽的面孔上容光焕发,典型的接近中年的太太找到了事做便有了寄托的模样,我很有礼貌地听了她10分钟,直到有人把她喊走。
以上就是我会有新邻居的原因。
我拿起桌上的玻璃水杯,里面有一点红酒,我把它喝下去。据说红酒可以软化血管,这是我持之以恒地喝它的原因。
我说过,我是一个很有规律的人,所以我每天都会喝一点,这是养生的一个处方。
红酒喝到一半的时候,有人敲我的门。
我皱了皱眉头,快速地把口里含着的一大口红酒喝下去,然后去开门。我从小吃东西就很慢,因为食管细,所以吃饭就比别的小朋友拉下一截,为了掩饰这种劣势,我喜欢先在嘴巴里吃一大团,然后慢慢咽下去,徒劳的方式,喝水喝酒精也是一样,而这次我喝得太急,面色就被逼得有点红,所以开门的时候,眉头也是皱着的。
还是对门那个漂亮的新邻居,我在猫眼里看过了,这次他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上面有y-3的很土但是很贵的标志,嘴唇抿得紧紧的,问的还是那句:“你看到洁洁了么?”
“没有。”我说。我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便靠着墙,“你的洁洁不在我这里,如果你听见敲门声,出来又没有看见人,并不代表她会来我这里,对不对?”
“我是张宪林,”他介绍自己,“我那小祖宗很狡猾的,你要帮我。”
我摊了摊手,表示爱莫能助。
“你是华大的么?”他问我。
“是的。”我说。
“我在回来的路上看见你了,”他越过我看看屋内的格局,“房间布置得真好,有空的话帮我设计一个吧,我的前任太太花哨了。”
我有一个瞬间的沉默。“我还没有做过这种生意,”我说,“如果你的报价合理的话,我可以考虑一下。”
他笑起来:“何敞,你很可爱啊。”
我没有笑:“我比较爱钱。”
“明天我载你去学校吧,”他说,“你这么诚实,我要好好答谢你。”
我摇摇头,刚想说什么,便听见他惊喜的声音,“洁洁!”,我立马被推在一边,肩膀有点疼,随后便看见我家的鞋柜上那只墨绿色的乌龟。
那是一只有傲慢眼神的乌龟。他扑过去的一秒,我好像看见了它眼中的一丝不屑。我看见了乌龟翻白眼,这绝对是我第一次看见会翻白眼的乌龟。也只有这种宠物,才能够制服得了我的新邻居,那种人。我默默地想,揉揉被撞疼的肩膀。
张宪林眉飞色舞地看了我一眼,很得意地说道:“我就说它在你这里嘛,您老还死不承认,你看,它不是就在这里吗?”哈哈哈,他笑得像一个小孩子那样放肆又开心。
我看着被他的nike球鞋踩脏的瓷砖地面,不作声。我不知道原来洁洁不是人而代表一只乌龟,我也的确不知道这只乌龟什么时候跑进来的,因此无从辩解。何况,他把我的地弄脏了,我不想和他说话。
“好啦,你也不要愧疚了,”他拍拍我的肩,“我这人很大方的,找到我就不怪罪你了。洁洁是我妈的宝贝,我才这么紧张的,你不要介意啊。”
他等了片刻。
“哦。”我终于敷衍地回了一句,手指还放在的肩膀上揉着。
“那,谢了啊。”他的声音冷下来,估计是目的达到,也没有必要继续纠缠下去。
我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修长的手指带上门,巨大的一声的“硑”,我的世界安静了。我拿出扫帚和拖把,把脏的地方处理了一下,然后继续坐回电脑前看小说。外面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我侧起耳朵听,雨打在叶子上的声音格外清晰。
2.
今天出门的时候,外面还是在下雨,云压得低低的,城市像是一个放空的容器,街道和树木被雨水冲刷得格外干净。
我换上一双平跟圆头的小凉鞋,牛仔裤也改穿短裙,拿着折叠格子伞出了门。7:20。我顺着楼梯一阶一阶走下去,一边从包里拿出白色的ipod,翻页到第20首,开始听昨晚下好的最新的bbc新闻,清晰明快的女声传入耳朵中,我小声地跟读,向离家5分钟的地铁站走过去。空气里到处都是植物伤口散发的清新气味,雨水打在伞顶,发出单调有节奏的嗒嗒声。唯一不同的是,我的行程被阻挡了,一辆白色的bmw拦住我的去路,车里面的人走出来,帮我打开车门,雨落在高挺的鼻梁上,眉目分明,肩上的布料有些被打湿了,他笑眯眯地问我:“美女,需要搭乘么?”
我看着他与车身差不多白的晃眼的肤色,与那张找到洁洁之后便不再焦虑的自信的脸,把伞撑过去一点,也对他友好地笑笑;“好啊。”
到学校的时候,我阻止他起身帮我开车门的动作,再三道谢,下了车子,撑伞,一脚踏在一滩水塘里,水没过我的脚背,我往旁边站一点,转身对他道了别,不顾周围突然升温的指指点点,照常向教学楼走过去。我并不惊讶,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热辣的消息,上车之前,我就知道这一幕会发生。我进了洗手间一趟,把脚趾和小腿上的水迹擦干,然后整理了下发型,才进了教室。我对细节有癖好,不能忍受迁就,所以我为此付出了代价:我迟到了。
上大学三年以来,我从来没有在铃声之后进教室。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是这种严重,只是针对我自身出发,老师涵养很好,有人迟到,有人吃早餐,他都不会太介意,所以我很快找到位置坐下来,一切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人会过来调笑:你终于迟到一次了啊。迟到对大学生来说,实在是比缺席好太多的事情,有什么好责备的呢?我把包放下来,拿出书、笔记本、笔袋,按习惯的位置放好,然后打开笔记本,在新的一页上写上:2008年6月16日。看了下表,8:02。我的内心并不惊动,有些习惯,注定是要被打破的。
课间的时候有人来还钱,不是那个借钱的人,那个借钱的人现在躺在医院里面,被打的,他让人帮他还钱,因为我发短信给他说,你的利息马上就要到10块,很不划算,我建议你早点还;他还了钱,可是人在医院里,出于道义,我是否该去探望一下此人?
恰好老师刚在上面西宣布了集体看望吕隐同学的决定,他严肃指出学生斗殴的严重性和错误性,并且要求,全体同学都要去,这是你们的义务,他说。
这样一来,我就是非得去看望了,和钱,和借钱,其实也并没有什么关系。上完一天的课,下午3点到了,我没有再在下课后去书店消磨时光,我跟着一群青春活泼的大学生,热烈地走在雨下,交谈或者嬉闹,雨天并不影响夸张表演的欲望。
各式各样的言语和立场传播起来,我走在人群中,听旁边的女生对我抱怨:“那个张宪林啊,就凭他老子是xx,横行霸道,打了人还不认错,我估计学生会长是再也当不了的了,吕隐好倒霉啊,和这种人抢女朋友,太衰了,也是他不自量力啊……”
我笑笑,成语说错了,应该是自不量力吧。
“喂,何敞,”她的话锋突然转向我,“听说早上你坐张宪林的车子过来了,怎么回事呀?”
“哦,”我老实地回答,“我们住隔壁,他载我一程。”
她睁大眼睛:“牛!这等好事也被你撞上?”
“他好像要重新装修他的房子,想找个设计师。还有,他好像很宝贵他家的乌龟。”我把我知道的全部都告诉她。
“你有他手机号没?”
我摇摇头;“不熟,不知道。”
“谢啦!”她拍拍我的肩,忙不迭挤到别人的伞下去交流信息。
我有点好笑,无奈地摸摸那块被重复敲打拍击的痛处,揉了揉。也不是我娇贵,也许是这两天比较背,昨天脱衣服的时候手机响起来,去接的时候肩膀撞倒床头柜,於青就更严重了,手机也没有接到,号码是老妈在英国的手机,估计也是闲话家常,打不通就算了。
医院在市中心,路过商业街的时候同学自发组团买了小礼物,我与人凑钱买了本《小王子》,有人说吕隐很喜欢这本书,他们好像是哥们,也是替他还我钱的那个。他找我搭话,问我在听什么,我把ipod给他看,我说我不知道这首歌是谁唱的,他笑了笑,自说自话从我耳朵上拿了一只耳机下来听了听,说,这是罗志祥的,你怎么这么俗啊,喜欢初中女生才会喜欢的歌手。旁边的人听见,一起起哄,拿我们同听一副耳机线说事,还好很快到了医院,这种即兴起哄没有维持多久,杀伤力也不强,我把ipod收起来,对他笑笑:绯闻就是这样来的,太容易了。他还是笑。这个男生也算是很有型的那种,硬朗清爽,如沐春风的和善。
在医院里,大家说了一些感人的话,吕隐眼角嘴角都有瘀青,兴致倒很好,与老师谈过之后,也没有说什么打击张宪林的要求,他父母很感激我们来探望,高级知识分子的样子,穿着打扮都很精致,待人亲切。我有点羡慕他们,这是一个温暖和善的圈子,儿子父亲母亲朋友,大家都是和气的好人。
出了医院,我去了最近的地铁站回家。2号线上人满为患,外面雨雾的湿气被流动的人群带进来,有点冷感。进车厢的那一个刹那,我看见一个乞讨的小孩,明亮的眼睛穿过人群看着我,似笑非笑,露出那种小流氓似的戏谑神情,我不解,但是车门已经关上。等我反应过来,才发现,口袋里原本的零钱和吕隐还给我的一千零十块不见了。然而也怒不起来,是我自己不小心,粗心大意,才会被人随便就偷了过去。就当做一次好事,人家也是要为了生计,我说服自己。
真是倒霉的一天。
晚上,我做饭的时候老妈终于打通了我的手机,我一边尝着自己做的玉米浓汤一边和她说话,她告诉我下个礼拜就要结婚了,我说我没办法飞过去参加她的婚礼,两个人就有点僵在那里。其实我也不是故意要发脾气,结婚是好的,何况是离异的中年女人,能够再次拥有婚姻是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但是我想到自己孤零零一个,父母都有了各自新欢,自己守着一个小房子过自己的日子,好像真的是多余的人,就忍不住难过了起来。
“对不起,”我对着电话那头道歉,“我失控了一下,你不要介意,好吗?”
老妈的声音柔柔的:“何敞,你太压抑自己了,这样也好,至少我晓得你真实的想法啊。”
“祝福你,老妈。”我说。
挂下电话的那一刻,我觉得也许是该要寻找一下解脱了。从小我就是很乖很懂事的小孩子,做什么都持之以恒,不需要人逼迫,所以很尖,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也是年年拿特等奖学金。但我不是一个活跃的人,那需要付出太多的力气和心血,我害怕。我喜欢给自己制定规律,有很严格的一套,但是我不觉得苦,也不想倾诉。
做完晚饭,我靠着流理台吃东西,咀嚼的时候味同嚼蜡。星座书上说我是那种严己苛人的典型,下场很容易是负担过重而奔溃。我叹气,把东西收拾好了,拿出一个玻璃杯子,倒一杯红酒,坐到电脑面前。今天我不想听歌,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男生对我说,你怎么这么俗啊,喜欢初中女生才会喜欢的歌手。他的话让我有点失落,真的。评判一个歌手的标准是多样的,但是评判听歌人的标准是一样的,不是高雅的偏门的音乐就是老土的媚俗的。这个男生的名字,我和他当了3年的同学,竟然不知道。我竟然为他的一句老土的媚俗的话感到失落,也许是泡妞技巧里所谓的打压,也许是老妈的一通电话,但是我现在非常强烈地想知道他的名字和各种信息。
我登陆上网,打开校友录注册了id,并成功找到了我的学校班级,然后是他的信息。他是南昌人,叫程铮,而且,我看见,他的特别好友只有一个人,是个漂亮女生,并且他叫她老婆,女生的相册里有两个人把脸贴在一起的甜蜜大头贴照片。我记得我当时微微笑了一下。我喝了一口葡萄酒,然后关了网页。以前我是不关心网络上学校生活的衍生的,今天意外感了兴趣,上了学校的bbs,上面有各种各样好玩的帖子,我选了一个点击率高的进去,里面声色犬马地描述了学生会会长张宪林和设计院才子吕隐的斗殴事件,并把女主角的照片贴出来进行了一番评点,从面相到星座犯冲,非常诙谐。我想这个故事的主角之一就住在我隔壁啊,另外一个我下午刚探访完毕,我八卦一点说些什么吧,然而却一个字都打不出来,像是失语症的病人,内心在外部刺激下也许是有动力的,却没有行动力。
我看着冷冰冰的电脑屏幕,终于小声地抽泣起来。
哭过之后去洗手间洗脸,看见一张困顿的脸,异常平静。
3.
今天是2008年6月17日。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日子。
隔壁的张宪林还是载我上学了,开着那辆拉风的bmw跑车,享受着别人无比的艳羡,行使着特权分子的特权,他说很感谢我帮他找到洁洁,否则他妈一定会杀了他,说完调皮地看了我一眼,像小孩子一样。我看着他一脸的意气风发,不禁想,到底还是个小孩子啊,再厉害再风流,还是要看家里大人的脸色。想到这里我就开心一点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伟大英俊帅气得意的学生会长大人的烦恼是一只不过巴掌的乌龟。
下了车我继续道谢。今天没有下雨,帅气逼人的邻居亲自帮我拉开了车门,我没有阻止他的爱心泛滥,他做绅士状,并进一步询问我可否一起吃顿午饭。我道谢,说,好啊。其实我不会拒绝别人,比如别人找我借钱,要我上车,或者请我吃饭,我都不会拒绝,因为我真的不懂如何拒绝。或者可以这样解释,因为很少人向我提出请求,所以大部分人以为我是一个难搞的人,而不进行请求,那也是很正常的。这是一个无限循环,而张宪林把它打破了。他天生就有一种破坏的气质,这个人很强势。
我不知道以后会如何,我家的地板,那天的迟到,都代表了我一定会吃这种强势的亏。
我是一个谨慎自私的人,我好好考虑。
到了教室,我照例找了一个后排的位置,把包放下来,拿出书、笔记本、笔袋,按习惯的位置放好,然后打开笔记本,在新的一页上写上:2008年6月17日,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日子。然而我知道,这并不是一个没有任何特殊的日子。昨天我详细浏览了程铮的日志照片好友,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我会接近这个人,了解他的需求如同了解我自己一般,因为我对他好奇,或者说,我对自己对他的好奇感到好奇,我要解决这个疑问。
上课的时候,我看见他的长腿闲闲地伸着,灵活的手指在桌下不停地反复地发短信,偶尔,嘴角会露出一抹近乎宠溺笑。这便是与女朋友在调情了,我想。这个时候,我的手机正好震了一下,我从来不在上课的时候处理手机问题,所以理所当然地没有看,收了收心,然后专心听教授讲课。手机又震了一次。我还是没有理会。
课间,我把短信打开,是2个不同的陌生的号码。
第一条:你干吗看我^_^
那个笑脸让我觉得很刺眼。
第二条:我是张宪林,中午别忘了吃饭。Ps:记住我的手机号。
我一人回复了一条:噢。并把两个号码都存起来。
结果是,程铮跑到我面前,笑嘻嘻地:“你还没有回答我问题啊。”
“我对你感兴趣,”我说,“我觉得你蛮有趣的啊。”
“哪里哪里,”他笑了,“美女对小弟感兴趣,小弟感激不尽,诚惶诚恐,战战兢兢。”
我抿嘴笑笑。
“你和张宪林是不是谈上了?”他在我边上坐下来,撑着脸看我一脸的尴尬,“我今天早上看见你和他‘共乘一骑’。”
“你很寂寞么?”我淡淡地垂下眼睛,用一种很郑重的口气问他。
他一愣,随即趴在桌上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像我说的话天下无敌大好笑似的。
我知道我并不具备这种幽默感,于是莞尔。“你不寂寞么?”我重复,看着他头顶一个形状特殊的头漩,据说那是聪明的象征。
“嗯,”他抬脸看我,“才怪。”又噗嗤一声笑起来。
好笑,还是掩饰?我不知道。我沉默着,这是我一贯应对无理取闹的方式。
他探究地看着我的眼睛,温和地笑笑,“你这人还真是奇怪,平时对人爱理不理,一说话就命中要害。”他总结道。
我闻到他口腔里清新的类似柠檬的味道,那是肠胃健康清洁的标志。他靠近我的脸上的热气快要喷到我的面孔上,我坚持着没有动,如果这是一个小游戏,或者能够给他带来一点乐趣,我不介意提供这种乐趣,只是回以一个微笑:“什么事?”
“我哥们都问你借了几百次钱了,你不明白?”他摇摇头,“有时候女人的心肠的确狠。”
“我看了那个学生会会长张宪林和设计院才子吕隐的斗殴事件的帖子,女主角不是我,是隔壁土木系的系花啊。”我狡辩。
“男人之间的斗殴,女人只是借口。”程铮宽容地笑笑,“他们两个的口味还真是惊人地相似,上次是土木的系花,这次又是你。”
我看着那个笑,“你想说明什么?”我问他。
“给我哥们留个机会,”他说,“小子长这么大,真心喜欢一个人。”
真是伤人。我本不想和他辩驳,但因为是他,我看着他好看的杏仁状的眼睛与里面的笑意,一字一句地说:“程铮,你是帅哥,你是天之骄子,张宪林也是,吕隐也是,你们追求谁,是不是真心的,跟我有什么关系呢?一个帮一个的,有意思么?”
他看着我,沉默了一会儿,“你蛮有个性的。”他说。
我摆摆手,不想为这种事情费心。
上课铃恰到好处地响起来,发出刺耳的尖叫,如果这是程铮算计好的,我也不吃惊。
他对我抱歉地笑笑:“打扰了。”他撑起身,长腿潇洒地迈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我看见他插在牛仔裤后面裤袋里的手机,上面挂着一个蓝色的挂饰,是一个小小的大头贴相框,我的眼睛很尖,看到里面一个笑盈盈的女孩子,相框随着他的脚步来回摇晃,但是这并不妨碍我确认她的全面的自信,那种笑容,灿烂又纯粹,是漫漫的美好的人性。
我垂下眼睛,把翻开的书合上,然后打开,再合上,再打开,教授点名提问,我主动站起来回答了数个严肃艰深的问题,思路准确,方法新颖,他满意地叫我坐下。我听见周围窃窃私语的声音,期末考的成绩与课堂表现有关,我年年试卷考高分,还在课上抢掉3个回答问题的机会,其心可诛,但是我不觉得我有错,我积极表现对于学业的热情,我老妈会很开心,我自己也不觉得不好,别人的想法和我没有关系,不是么?
下课的学生潮水中,我慢慢走向食堂,半路被张宪林截住,他本来无聊地靠在墙上,看见我,招手,藏在棒球帽下面的眼睛狡黠地对着我眨眨,肩宽腿长,一身蓝白条纹的棒球队服,恰到好处地展示了这个人的招摇。我下意识地苦笑,站在人流中不再前进。
他走过来,一把揽过我的腰:“怎么啦?肩膀还疼不疼?”
“不疼。”我没有假意挣脱或者表现反感,顺从地随着他推着我走。他的手很大,几乎握住我半个腰,热度透过夏天薄薄的衣料传过来,不知道这是不是另外一种刻意。
我与张宪林吃饭的时候,他问我:“以后我天天载你上学好不好?”
“无所谓啊,”我说,“你有时间,我也乐意搭顺风车。”
他得寸进尺:“我可不可以理解为,其实你对我也不是没有好感?”
众人的眼神像箭一样射在我的盘子里,我对着食物说:“还好。”
他伸过手来抬起我的下巴:“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我的眼睛闪了一下,并没有不知所措,我只是疑惑,三天而已,如果我太快答应,会不会显得轻浮?我的下巴还在他的手里,他的手很干净,手掌修长,骨节清晰,是我所见过的最得天独厚的一双手,我看着他手臂上,卷起的袖口处的一颗痣,几乎是笑了:“目前,我还没有这个计划。”我摇摇头。
他看着我笑。
我败下阵来:“你情史太风骚,我怕。”
“何敞,放轻松点。”他说。
我耸肩。
我的确很紧绷。这两天,天天都是对着人精打仗,怎么能不累呢?一个懂得适时施暴的男人,是很有问题的,不是么?我不是说他是刻意的,每个人做一件事情,都不会无缘无故,不是刻意就是习惯成自然,所以他是否刻意与我无关,关于程铮,也是如此,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区别,他们表现他们的,我看我自己的,我不需要给他们的行为打分。但是张宪林真的是个厉害的人,他知道,女人的惰性强,情感多变,又容易向强势低头,所以针对我设计了一套非暴力不合作的追求办法,这点我已经很明白,除了固有的沉默和矜持,我想我无以相对。
“理由?”他握着我下巴的手紧了紧。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你么?”我把他的手拿掉,抓起餐巾布细细擦了擦,“因为你是泡良的高手,断送在你手里的处女,没有30个也有20个了,我玩不起。”
“哦?”他挑挑眉毛。
“我的表姐,为你自杀过,你不知道吧?”我笑笑,“我打赌你连她的名字都不记得,那时你大1,她大3,后来她出国了。”
“这并不能证明什么吧?”张宪林自信地笑笑。
“是不能,”我说,“谢谢你请我吃饭。”
“程铮是个好男人。”他说。
我颔首:“我也这么认为,你比他娇气很多,沉不住气,一切都是靠父母赐予,沾沾自喜,以为全天下的女人都理该爱上你。”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第一次这么刻薄,”我说,“对不起。”我推开椅子站起来,转身就走,经过他的时候,手腕却被扣住,他指了指对面的椅子,语气淡淡的,说:“你坐。”
我第一次看见男人用这种方式表示不满。我的世界向来很简单,实力决定输赢,如果我比你强,这个强,可是是学习好,跑得快,或者理由更充分,那么另外一方势必不能主动进犯,从小到大都只有我不甩人,我不喜欢被纠缠,慢慢地也没有人靠近我了,他们都说:何敞那个人阴阳怪气的,也太难搞定了。然而现在这种模式被打碎了,对面那个天之骄子微微皱着眉头,很客气地指了指对面的椅子,语气淡淡的,说:“你坐。”我们僵持在那里。
“难看死了,”我皱了皱眉头,“你能不能放开?”
“何敞,难看的是你,你既然接受我的顺风车,就应该有觉悟的,你说呢?”他气定神闲,他的语气,好像我在欧洲留学的那阵子,那些二世祖吃干抹净搭了顺风车的女人之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何敞,你知道为什么女人在国外容易失身吗?”——“因为路程遥远,购物回来往往不方便,于是容易被占便宜”他们恶意地笑。我心里明白,现在我变成这一幕的戏中人,自受其辱,是我该得的。
女人的力量不比男人,我知道扯不过他,于是不再挣扎,他见我不再抗拒,便松了一些手劲。我一把把瘀青的手腕拔出来,咬着牙去揉。就在我准备抬起脚把他踹翻在地的时候,背后传来一声娇俏的招呼:“张宪林,你在这里啊!”她的招呼打完,张宪林与他的椅子正好一起倒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呯”声。我完成历史性使命,头也不回地走开。
那个女生登登登地追上来,拉住我没有受伤的那只手,笑吟吟道;“我家小猪脾气不好,逼人太甚,我们慢慢来,你先坐下,不要生气,好不好?”
我瞪大眼睛看她,她就是土木系的系花,吴双。我昨天刚刚看过她的玉照,她本人比照片上要小一圈,更细致,并且很活泼。我看着她拉住我的手,洁白细腻,葱根一般,心里面的脾气就下去了。她拉着我,把我摁回原位,张宪林面色铁青,却是得到一番安慰一般,缓和了一些杀气。我看着他:“有什么好说的呢?”他差点抄起手边的椅子揍我。
经过一番谈判,我与张宪林的非交往友好关系也正式定下来。我不知道这个女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魔力,当她为我做出决定的时候,我的心里面软软的,一点反驳也说不出来。直道张宪林把我塞进他那辆拉风的bmw的时候,我才蓦然清醒过来,对着自己的手指发呆,下意识看了一眼手表:5:03。比预计的超过半个小时,这半个小时里,我与人争执,动手,撕破脸皮,又重归于好,像小孩一样没有任何骨气可言。
“我知道你喜欢一切在计划掌控之中。”张宪林撑在我上方的车顶上,脸孔沉浸在一片灰暗中,“但有些习惯,注定是要被打破的。”他还伸手替我关上车门,然后坐进车子里来。
“你喜欢吴双,不是么?”我揉揉手腕,转过头去看他。他有一个美少年的侧面,由此可以推论,他必然有一个美丽的母亲或者一个帅气的父亲,他有一个完美的家庭,此刻他抿着嘴角,眉线有褶皱:“有些女人,是不能拥有的,”他发动车子,“我可以为她向负心汉单挑,但是我自己不能动她。”
就是这一瞬间,我看到他的沉溺,一种自以为是的沉溺,一种捧着水晶心等待被狠狠摔碎的沉醉的沉溺。我微笑。在发动机隆隆的声音中,我说,“爱情,尤其是激情式的爱情、让你非常有感觉的爱情,其真正动人之处,并非是幸福和快乐,而是强迫性重复。什么时候会有激情式的爱情诞生呢?答案是,当童年时的现实关系模式和理想关系模式同时再现时。”这是一段心理分析,我12岁的时候就背下来了,我希望这对张宪林有些帮助,他这样的人适合游戏,而不是被游戏,这是我对他唯一的怜悯。
然而有些人不想清醒,只是略微笑笑,他打开音响,歌曲像水一样流泻出来,是karel boehlee trio的《last tango in paris》。我跟着曲调昏昏沉沉,终于睡过去。
4.
闹钟在7:20准时响起,我掀开被子坐起来,把闹钟转个方向,面向窗外的阳光,然后起身叠被子,折出四个正方的角。出了房门之后,转个角,把早饭热上。做完这个,我就去卫生间小便刷牙洗脸,抹面霜的时候看镜子,额头那些细小的痘痘慢慢退了下去,我对镜子里的自己笑了一个。心理暗示是很有用的办法,找一点事情做,事不关己,就会好很多。我不会做无聊的事情,我做一件事情,必定有它的理由。
吃完早饭,把碗洗掉,桌子和流理台收拾好,穿衣服鞋子出门。张宪林说这两天回自己本家住两天,不会再打扰我,我很欣慰。拉上门,我转过身,把钥匙插进钥孔,反锁了两圈,然后向楼梯走去,高跟鞋发出敲打的声音。我顺着楼梯一阶一阶走下去,一边从包里拿出白色的ipod,翻页到第20首,开始听昨晚下好的最新的cnn新闻,清晰明快的女声传入耳朵中,我小声地跟读,向离家5分钟的地铁站走过去。看了一下表,7:20,我把手机开机,看见显示没电,于是把它放进包里。也许今晚得记得充电,我想。
我在新的一页笔记本中写道:15 luglio,2008,niente di speciale(2008年6月15日。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二外的课,来的人奚奚落落,我挑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把耳朵里ipod的线从耳朵里拿下来,然后用手指把它卷起来,绕在ipod的套子外面,放在包的小夹层里。我的包很旧,以前在欧洲留学,趁复活节打折买的,fornarina的黑色棉布包,因为手掌肌肤的摩擦,日渐柔软温情,上面绣金字迹也逐渐模糊。老旧的东西让我安心,虽然有一个小补丁,被我用一块印了我名字的玫瑰色名牌修饰了一下,也是可以继续用的。我从包中拿出矿泉水瓶,550ml的瓶子,刻了度数,水面在330-440ml的线之间晃动,这是我整个上午的水,老妈嘱咐我,天气有点热,汗液不停分泌,需要补充一定量的水,我很听话,每半天固定补充350-400毫升的水,并且会在睡前吃5颗美国杏和10颗枸杞子。打开瓶盖,喝了一口,盖上。喝水的时候头往后仰,碰到从窗户里延升出来的小叶子,打在脸上,有一点点的疼。我的细节癖无可救药地顽固发作着,仔细研究完了叶子上每一条纹路。
很快就有人坐到我边上,是那天那个同我一道撑伞的女生。她扎着一个马尾,笑容极具侵略,放书包的声音弄得很大。我皱皱眉头,我的鼻子对人造香剂过敏,她用了很浓烈的香水,这迫使我从包里拿出餐巾纸,不停地打出喷嚏,并果然听见了淡淡的类似聊天语气的“听说你和张宪林在食堂里大打出手了”这样的一句话。我还是不停地打喷嚏,情况比我想象的严重,喉管处的肌肉也随着香味的进入而变得紧张,根本没有办法说话,我抬头看着她,对她用力摇摇头。她闭着嘴唇看了我很久,确定我不是在假装,终于很失望地说:“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对香水敏感。”我意料中的冲突戏剧性收尾,对此我不知是喜是忧。
下午3点放学后,我按照以往的习惯,去了书店。今天我穿的是一条米色的连衣裙,我的肤色很白,手指细长,并且有一头墨黑的长发,我不瘦,相反,整个人有种饱满充盈的感觉,所以撑的起来各种颜色的衣服,当我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有很多中年大叔级别的男人把眼球沾在我的胸前,屁股,或者是大腿上,其中一个还向我搭讪,问我Q大怎么走,然后笑眯眯地说,小妹妹,他伸出5个手指,笑得很贼。我挑挑眉毛,用正常的语速和音量道,我不缺钱。他讪讪地离去。
到了书店,我难得进了高中教辅区,把现在高三毕业生的各种刁钻习题研究了一番。我高三的时候,特别喜欢做这种题目,尤其是竞赛题,我觉得做题,尤其是做很难的题目,对我来说,创造了一种平衡的喜悦感,我可以边做题边发呆,别人会认为我在用功,不会来打扰我。我现在重温了一遍这种行为,可是那种感觉已经不再了。我失望地合上手中的《高考化学经典例题500例》。人都是要长大的,没有一种行为模式可以永远满足你的需求,就像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一个东西用旧了,就需要用新鲜的东西来填补流失的乐趣。三年以来,我还没有找到这个新鲜的所在,我的母亲就要再婚了,我被纠缠进一个莫名其妙的n角恋里,这一切都预证了旧模式造成的我的困顿和穷途末路。为了缓解自己近乎自虐的抑郁状态,我想去流行书区看了一会儿时下流行的文艺小说建立一点世俗喧嚣的心理建设,却在打开第一本的开篇就看到这样的文字:这几年,我唯一的进步就是退化。
就是在这一刻,三层几百坪的连锁图书超市里,我靠着油漆成朱红色的木架结实高大的书柜,置身于巨幅海报,电子字幕,中国结,瓷花瓶,大量的手工绘制木版画中,看到了这句话,这几年,我唯一的进步就是退化。开篇第一句,诚实又犀利。它准确地捕获了我的内心,并且让我觉得凄惶。我把背靠在沉重的书架上,执念上来:为何事事都要与我作对,即使是一些浅薄的娱乐都被剥削?我并不想重温玉米浓汤那晚的临时崩溃的感觉,于是我深吸了一口气,把书放下,然后去英语资料区买了最新版的人事部英语三级口笔译的套书,准备回家。排队的时候,我前面的女生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说,你准备考吗,听说很难的。
我换了话题,说,我只想看看新旧版的思维区别。
她闷闷地,做了一个耸肩的动作。
“我男朋友逼我要考这试的,说我太懒散了,要找点事情锻炼筋骨。”
“你男朋友,是程铮吧?”我终于说出来。在5分钟的等待和隐匿之后,满意地看到她猫样的大眼睛里的机警与困惑。这与大头贴是不同的,全面的自信,灿烂又纯粹的笑容,漫漫的美好的人性,全部都是另外一个人绽开。
“我们是同班同学。”我向她解释,“我看过你的大头贴,他一直挂在手机上。”
“啊,噢,噢,这样啊,”她笑起来,“我还以为碰到追踪怪人呢,哈哈,程铮在那边挑建筑设计的比赛合集,我在这边帮他排队,队伍很长呢!”
她说话有种聪明的上扬的尾调,这让我很轻松。于是我和她聊起来,她告诉我就读于本市一个名气很大的艺术类学校,是本地人,学美术,平时喜欢背着画板出去写生,她把手指放在我的鼻子下,叫我闻,“松节油的味道,是不是?”我看着这个帮男朋友排队买书的贤惠的女孩子,一直在微笑,她跟我聊“你穿这种衣服很好看”,或者“朋友对我说南边又开始闹瘟疫,政府压了消息”,又或者“我将来可能会去法国”,可爱健谈,不像那种与陌生人说话就要查身份证的神经过分紧张的女孩。多读名著或者听高雅音乐男人不见得会更喜欢,相处轻松才会有乐趣,如果我是男人,我也喜欢她。
后来她接到一通电话,我听到程铮的声音,说天气太热,出去买冰冻饮料,引来她的一阵轻笑,她迅速地说了几句话,对我摆摆手,退出了排队的列伍。我跟她88,把书给收营台,结帐付钱。走出书店的时候,正好撞见赶来的程铮,走得很急。我自动往旁边让了一让,他轻声道了一句“谢谢”就走了过去,显然是没有认出我。
我觉得很平静。我欣赏的人,就应该是这样的,他完全不把我放在心上,自然地拿下我的耳朵上的耳机和我一起听歌,无所谓地说我俗,发笑脸问我为什么看他,帮兄弟挽情,说“你蛮有个性的”,之类,生活里所有最普通最平凡的男生做的事情,这一切没有什么大不了,但是,他会很体贴自己任性的宝贝女友。我没有体会过爱情,但我想,如果有,应该就是这种感觉,想起来的时候,心脏有一瞬间的酸楚;知道对方不是完人,对之有怨,然而最甜蜜的一刻,心中仍然有怅惘的酸楚。当童年时的现实关系模式和理想关系模式同时再现时,爱情就会产生。我不知道程铮触及了哪个敏感点,但他的存在的确是特别的,我不想骗自己。
回家之后,我没有心情吃饭,很早就洗澡睡觉,然后靠在床头看书,换了三本,波德莱尔的《有才能的人如何还债》,boris vian的《生活的泡沫》,还有JEAN COCTEAU的《奥菲尔的遗言》,一直没有办法读进去,一句话始终在脑中盘旋,这几年,我唯一的进步就是退化。我把书放回床头,然后关灯,躺下身去睡觉。
这几年,我唯一的进步就是退化。
⊿镇能够寻找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