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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二十一 难堪人生 (中) ...

  •   然而,正因为这样,他反而有一种要让她知道所有一切的愿望,包括他的痛,他的伤悲,他的难堪,他的愤懑。因为他知道她懂他的。

      “我在三十岁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妈妈,也不知道我妈妈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蔺长宁开口说道。

      叶璟果然被他的这句话给惊着了:这个世上有谁不知道自己母亲的存在?她睁大眼睛看着他。但是她没有追问,只是安静地等待:他如果要说,不需追问。他若不想说,就别去触及他的伤疤。

      她果然还是懂他的。

      于是,蔺长宁说道:

      四五岁的时候,有一次,我把别的孩子打了,那孩子的母亲追到我家的门外骂我,骂我是没父母的野孩子,有人生,没人教,留在世上就是个祸害。还叫着要打断我的腿。

      奶奶在屋里,听到那个女人的叫骂,突然疯了似的从家里冲出来和那人对呛:
      你连他这个没父母的孩子都欺负,你的良心到哪里去了?几十年的饭白吃了?他是个没父母的孩子不假,他还有我这个奶奶。你要打他试试看,我这把老命一起送给你。

      我印象中奶奶一直都是个很温和的人,她冲着那个女人叫嚣的样子让我看到了强悍的一面。我觉得奇怪的是:奶奶为什么反应那么大?我打了那个女人的儿子。人家追着打骂我是正常的反应。她说得也没错,我就是个无父无母的孩子。我也没有觉得这是什么缺陷。别的孩子有父母,我有爷爷奶奶。在我心里,爷爷奶奶就等同于别人的父母。

      在老家,奶奶这种强烈的护犊子的行为在当地是很有名的。我那时候调皮,到处闯祸,每次我闯了祸,奶奶都上门给人道歉,该赔钱的赔钱,该陪笑脸的陪笑脸。却从来也不责骂我一句。也不许别人打骂我一下。不过除了护犊子这一点,爷爷奶奶的名声很好,人缘也很好。那些被我祸害的孩子的家长看在爷爷奶奶的面子上也不同我计较。

      渐渐大了以后,关于我亲生父母的一些风言风语便传到我的耳朵里了:据说我的亲生母亲在我刚满一个月的时候,就抛下我去找她的情夫去了。我的亲生父亲随即去追赶我的母亲,一去数月,回来的时候是一具尸体。

      我再大一点。爷爷奶奶就带着我离开了老家,到了梦溪镇。一是为了远离那些风言风语,二是让我受到更好的教育。

      在梦溪,爷爷家祖传的一栋老宅。对,就是那栋老宅,你去过的。奶奶将老宅的楼上租了出去。那些租金用来维持我们的基本生活。我在那里渡过了他的少年时代。

      十八岁,我离开梦溪去上大学。爷爷奶奶回到老家。把梦溪的老宅租出去给人家当旅店。租金用来给我用作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

      二十二岁,我大学毕业,还未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爷爷心力衰竭去世。
      我赶回老家,为爷爷办后事。十天之后,奶奶叶散手人寰,追爷爷而去。

      从此,这个世界上我再无亲人,我成为了孤儿。

      在蔺长宁前三十年的岁月里。他的母亲从来只存在于流言蜚语中,从来都没有人知道母亲的下落。所以他一直默认:母亲早就死了。

      直到有一天,她出现在他的面前,自称是他“苦命”的妈妈。他才知道:她只是弃他而去,但并没有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这么多年,她一直在她的世界里追求她的爱情。如今,她开始来打扰他的生活了。

      蔺长宁没有想到,多年前那个老家人嘴里,他母亲的“野男人”居然是鼎鼎大名的顾蓝天。在南都八卦圈中呱噪了许多年的顾蓝天的“爱情”故事中的女主之一,就是他的亲生母亲。母亲出现在他的生活中的目的,居然是要用他来证明他是那个烂俗的爱情故事的“物质”结果。

      顾蓝天有一部非常著名的作品《百岁枯荣》,那本书曾经获得过当时最高文学奖。这个奖项的评委们对这本书评价是:作品通过人物的对自己一生经历的回忆,对物质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困顿等问题进行了思考与解读,对于自己“罪恶”的灵魂毫不留情的剖析,并反思产生这些“罪恶”的社会、文化、个人等原因,达到了毫不留情的揭露、真心实意的忏悔、鞭辟入里的分析、先见之明的改过的和谐境界。是基于道德品格的自律的忏悔意识,并且更加接近于世俗观念的道德完善。具有振人发聩,洗涤心灵的力量。

      《百岁枯荣》中有一段是描写男主人落魄到乡村后的一段情感经历。那个和男主人公发生了一段让男主人公刻骨铭心的情感的女人叫筱岚。这个女人雏形就是蔺长宁的妈妈张小兰:男主人公落魄到乡村之后,住在晓岚的家里。每天早晨都被晓岚清脆甜美的歌声叫醒。晓岚美丽善良,如山涧的清泉洗涤着男主人公被城市堕落生活所腐朽的灵魂。男主人公不由自主地被这个“如春天的初蕊,新鲜得可以掐出水来”乡村姑娘所吸引。他们相爱了,男主人公堕落的灵魂被也被救赎了。然而,当男主人公离开乡村之后,又恢复了以往的堕落和颓废的城市生活。很快地就把晓岚遗忘了。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男主人公重返乡村,才知道筱岚在他离开的时候,已经怀孕。她为了不破坏他的声誉,死也不向外吐露那个孩子是谁的,自己忍辱负重的带大了儿子,最终积劳成疾,不治而亡。在她弥留之际,她对儿子说: 她从来没有后悔过和男主人公的相爱。虽然,她和男主人相处的时间很短。但是男主人公却给她带来了她生命中最幸福的时刻。他永远是她最爱的人。

      蔺长宁上大学的时候,就研读过顾蓝天的这部巨著。当时他和同学私下里对此书的评价是:这就是一个男性知识分子的撩妹史,作者貌似忏悔他这的风流给他所撩的女人的苦难,实际上是沾沾自喜于自己一生和各式各样女人的风流韵事,而且无一例外地把自己放在这一众女人的神龛上,让这些女人一生来顶礼膜拜,而祭品就是这些女人的一生的青春和肉 / 体。

      后来当他知道自己的母亲是书中的“筱岚”原型时,蔺长宁恶心地要吐。再没有比顾蓝天更虚伪的了,你TM玩了女人还希望她们陪葬。他恨不能将那本书摔到顾蓝天的脸上。

      当然现实中远远没有书中描写的那么美好。

      当年,顾蓝天去乡下采风,确是是住在张小兰的家里。每天早晨确是是被张小兰的歌声吵醒的。张小兰的歌声远远谈不上清脆甜美。而是非常尖利夹杂着嘈杂,而且基本不在调上。但是顾蓝天还是喜欢张小兰的。喜欢的就是那份“如春天的初蕊,新鲜得可以掐出水来”稚嫩和新鲜。

      那年,张小兰十八岁,她的父母象乡下所有有她这般年龄的女儿的父母一样,开始给他找婆家了。不过张小兰却不愿意。张小兰那时已经通过电视剧接触了一些外面的世界。知道年轻男女之间是需要春心萌动,痴心一片,山盟海誓才能确定他们可以相伴一生的,这样的感情叫做“爱情”。张小兰向往的是“爱情”而不是“婆家”。

      所以,当张小兰面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前景的时候,她所有对爱情的梦想眼看就要破灭了。她不甘心,不甘心象她母亲一样,被困在这片土地上劳作忙碌,生儿育女,和一个平凡农民度过劳碌的一生。

      顾蓝天的到来,给张小兰带来了新的希望。彼时,顾蓝天年长张小兰二十岁,有着成熟男人的学识和魅力,而且风流倜傥,满腹经纶,甜言蜜语,又富盛名,是张小兰十八年的生命中从来未能见过的那种男人。当时就搅乱了张小兰心中的一池春水。顾蓝天在张小兰的家乡呆了一个多月。这一个多月里,他完成从撩拨张小兰,到开启张小兰的情感新思维,到和张小兰一起体会爱情从“精神”到“物质”的质变的整个过程。将张小兰对“爱情的理念”提高到了遥不可及的高度。在顾蓝天到来之前,张小兰的爱情观念只局限于在周围的男青年中自己做主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结婚。但是,经历过“大文学家”的爱情启蒙之后,那些质朴的乡村青年在张小兰的眼里全成了“粪土”。她的爱人必须是顾蓝天那样的人。或者,她认为顾蓝天就是她的“真命天子”。她要和他“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可是,顾蓝天要离开了,到别的地方继续他的采风。刚刚经过“爱情”洗礼的张小兰自然不愿意和顾蓝天分别,她要跟随顾他到天涯海角。但被顾蓝天阻止。顾蓝天消失得无声无息,连个告别都没有留给张小兰。张小兰在绝望和慌乱中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不得不暂时忘记爱情,集中精力面对不堪的现实。

      蔺家的那个青年羸弱,腼腆,但是痴情。他和张小兰是中学同学。在上高中的时候就开始追求张小兰。之后,两人开始恋爱。他们是彼此的初恋。这段情感并不是那么纯真美好。和其他男青年的爱情体验,让张小兰迷离恍惚,时常偏离恋爱的轨道。而蔺家青年却对张小兰一心一意,始终坚定不移的追随在张小兰的左右。

      如今,张小兰怀孕了,而顾蓝天却走了。她不确定这个孩子是和蔺家青年一起偷尝禁果的结果,还是顾蓝天留给她的“纪念品”?慌乱中的张小兰决定要马上和蔺家青年结婚,无论这个孩子是哪个男人的,她都要把这个孩子当着蔺家的孩子生下来。蔺家青年喜出望外,马上回家通知父母:他要结婚了。因为张小兰怀了他的孩子,所以婚礼要马上举办。“奉子成婚”在当时还是被认为有伤风化的。而且,张小兰实在不是蔺家媳妇的合适人选。但是蔺家二老觉得,既然自己儿子坚持,而且那女孩又怀了蔺家的孩子,那么总不能放着那孩子和张小兰不管。

      他们结婚了,七个月之后,张小兰生下了一个男孩。爷爷给他取名蔺长宁,寓意长久安宁。

  •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把这段重新改了一下。忘记发上来了。
    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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