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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他爱的是爱情本身 ...

  •   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子?

      我相信万千少女都曾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也曾在内心深处勾勒出一个人的模样,然后偷偷地在日记里写下他的名字:他就是爱情的模样。也许,当我十几岁到二十出头的时候,我问出这个问题,我仍会毫不犹豫地说“他就是”。可当我年近三十再提出这个问题时,我不再把爱情寄托在某一个具象的人物身上——谁都不可能代替爱情本身,包括你深爱的人。

      爱情应该是被创造的。我想象着,爱情应该是像我的爸爸妈妈一样吧,平淡如水,但终究不离不弃。爸爸像个长不大的小孩,妈妈是个事无巨细都操心的老妈子;爸爸沉默寡言,但每每说话便语出惊人,引人发笑,妈妈嗓门太大,说起话来中气十足,但大多重复着雷同的唠叨。他们一动一静,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虽没有岁月静好的高级调调,却在小打小闹里彰显着家人的温暖。这应该就是细水长流的爱情吧,我想。

      但这样的爱情经过时间的淬炼,爸爸和妈妈的无法言说的默契是堆砌在生活的一地鸡毛上。我总是以为,年轻人的爱情是不是更有朝气一点?小时候爱看《还珠格格》,紫薇和尔康才貌双全叫我羡慕,小燕子和五阿哥神仙眷侣又叫我神往,他们轰轰烈烈地创造一个又一个故事,彼此的感情在坎坷的路上愈加坚定,我喜欢这份“非你不可”的坚定。我想象着,自己的爱情应该是这个样子:他和我的相遇也许偶然,彼此之间的钟情却没有将就、没有妥协,是“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碰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医生:‘哦,你也在这里吗?’”。

      将这一份感觉具化,变成世俗里的条条框框:什么样的人才能吸引我呢?我希望找到一个能与我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人,良师益友般,开阔我的眼界,丰富我的生活,单一的空间变成多元的热闹,静谧的时刻也能到达心与心相通的密道,让我成为更好更优秀更爱自己爱生活的人。

      “你这要求太高了,你等下辈子再找吧。”朋友打趣我。
      “我知道我还不是你想找的人,但给我时间,让我慢慢成为你认定的人。”王同学对我说。

      我喜欢写东西,喜欢在文字里倾诉;生活里反而并没有那么多表达的欲望,更愿意做个倾听的人罢了。王同学无法集中精神把心之所想倾注于笔端,也没办法脱口而出,如果我算一个相对沉默的人,那他就是绝对沉默的人。至少,我在他面前从不藏着掖着,两个人的私密感受如果不能在文字里公诸于众,我就会向他和盘托出;而能公诸于众的,他都能我的文字里看了个精光。于他,我学着尽可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于我,他始终朦朦胧胧不可猜透。

      我不会直接问他,我是你爱情的模样吗?或者问,这段日子我带给你的,是你想要的爱情吗?他不说,我从来不问;他说了,我却不敢百分之百确定。女人的心思啊,向来也难猜。

      周末我们相携吃饭。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和他的姐姐在某商场附近吃的中餐,当天晚上我开完会后,他便邀我去吃西餐。可我们吃的并非正宗西餐,而是打着西餐的幌子吃着自助餐。我之前吃过一次,味道并不好,但附近没有更好更方便的餐厅了(三楼就是我们待会儿看电影的地方),就当我陪他吃好了。我点了份菲力牛排,他照着我的菜单同样来了一份。他似乎并没有经常吃西餐,我注意到,吃牛排的时候他总是捏不对刀叉切不好肉,无奈下,我只能教他如何使用。那次的西餐经历并不好,我并不想过多回忆;但事实上,我们一起吃饭的经历都不怎么让人愉快,但我无法杜绝和他吃饭的命运——毕竟说好三个月考验期。

      吃饭选在了普通吃中餐的地方,我并不奢求多高大上的地方,我不是奢侈的人,他也不是。吃饭的时候,他倒是挺专注的,一心一意铺在食物上,对我爱不爱吃、能吃多少毫不在意,甚至连块菜都没给我夹过。我觉得有必要向他科普一下“如何做一个绅士”。

      吃完饭后,我买了电影票,两人走路去电影院。路上,他一直没有放开我的手,这大概就是他表达爱的方式吧。买了水和爆米花,和别人一同进场。我在左,他在右,他自始至终牵着手,我感受到他的掌心都有汗了,可他仍舍不得放下。不知道是他倔,还是没有牵过女孩子的手;所以一牵手,他就上瘾了。

      我不喜欢他的坐姿。明明比我高的人,倒在椅子上,肩膀居然和我持平。我总觉得,人在外一定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于是小声提醒他:“注意坐姿。”他很听话,立刻调整,整个人笔直地靠着椅背,顿时比我高出一个头。“我喜欢挺直腰杆做人的人。”我漫不经心地说,他的手握的更紧了。

      吃完饭,他送我回到住处。左手帮我提包,右手仍然紧抓着我,我说你不累吗,他说不累。我松了松手,感觉有点麻了。他顿住,将包挎在肩上,两只手帮我搓搓,而后又牵着手往前走。小城的月色很淡,路上的行人不多,我们踩踏着黑幕下渐行渐远的热闹,把身后的脚印留在小城的街道,也把身前的影子当成两个人相扶相倚的证据。他忽然把头往我这一侧一偏,他的身影和我的身影就像融为一体。他说:“爱情就应该是这样。”

      我愣住:“什么样?”
      他答:“我一直想找一个女朋友,牵着她的手,走遍大街小巷,让整个城市的烟火气息见证我们正相爱。”
      我问:“你想和女朋友做什么?”
      他说:“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散步,一起参加活动,一起制造浪漫的回忆。”
      我说:“你只是想和女朋友做这些。”
      他说:“是啊。”他并未察觉我的怅惘,一如他从未察觉我对爱的敏感,尽管我告诉过他我对爱的看法。

      我打从一开始就告诉他,他并不是我的理想型。他打从一开始就告诉我,他喜欢我。他不深究我到底什么时候能爱上他,我却开始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真如他所说那么喜欢我——是不是喜欢到“非我不可”?

      爱情里,最怕的不是遇见情场浪子,而是情场骗子。他先将所有的甜言蜜语说尽,把你迷的五迷三道、找不着北,最后只有俯首称臣,屈服于他给你的“真相”——但真正的真相被埋没,而你已经无力脱下华丽的裙装,虽然那儿上面已爬满了虱子。

      也许是学习法律的关系,我骨子里向往浪漫,但现实生活中又是极具警觉不轻易相信的个性。何况王同学并不擅长糖衣炮弹,一不小心就漏了馅儿。

      在我之前,他相了好几次亲,最近的一次居然是在与我认识之前一个星期。他和每一位相亲女都吃饭、看电影,而后没了音信。有一个女孩,他们聊了好几个月,吃过几次饭,但依旧是“郎有情妾无意”。王同学自然不承认“郎有情妾无意”这句,他说他只是对那个女孩有浅层的好感,因为没有更多的交集,肯定不会有其他多深刻的感觉。

      我却抓住了把柄:“意思是,如果她当时同你发展下去,你还是会很喜欢很喜欢她,并且爱上她。”

      王同学本能地否认,但再否认也无法推翻我的逻辑:本来就是嘛,我只不过是他众多相亲中的一个,没有更特殊;如果真要论个特殊,或许我是比较好追的那一个?我这样想着,气便不打一处来。从来都是心高气傲的主,可无奈真相总是那么让人惨不忍睹。

      并不是因为我是让他怦然心动的那个,他自己也承认,他只是喜欢我这类的身材与长相,才有了想认识的冲动。并不是因为我是多么优秀令他折服,只是因为我恰好在他想谈恋爱也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出现,所以他才会穷追不舍。不,他也并没有追我多久,想想我还真是好追,真的好亏。

      “你并不喜欢我。”我斩钉截铁,一锤定音,给出结论。
      “我喜不喜欢你怎么能让你做结论呢,应该由我说了算。”王同学辩驳。
      “可是我感受得到,”我不遑多让,“你自以为是的喜欢,可能只是你以为的喜欢。你喜欢的根本不是我,你贪恋的是恋爱的感觉。陪你吃饭、牵手、逛街、看电影,是谁不重要,只要有一个女孩能陪你完成这些事,那么你就能感觉到安心。我并不是你的唯一,换成谁你都可以。”

      说到底,他就是爱上了爱情本身;至于谁陪他完成爱情的仪式,都不重要。我心里渗出一丝苦楚,现在的社会,不都是这样的“凑合”吗?谁能是谁的唯一呢?谁又会对谁“非你不可”呢?我这么较劲,是真的责怪他,还是借题发挥掩盖自己的心虚?我是不是认为,只要确定了他并没有那么爱我,那么在我准备扬长而去的时候,罪恶感不会那么深重?

      我不敢往下想了,世间的真相真是太残酷了;若要较真,也许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爱情——可如果承认了这个事实,将杀死多少痴男怨女的信仰,这不等于是不谋财却害了命吗?这世上那么多人为爱情“横尸遍野”,可不要让更多人“困兽之斗”。

      这样想来,我根本没有理由责怪他,人之常情,容易变成“人间真理”,我向来不爱跟不认同的事物争论长短。但是王同学却认真了:

      “我不说谎,我不太确定自己是不是很爱你。但我知道,我的生命里已经有了你。如果说,遇见你以前,我还有很多种可能;可是遇见你以后,你就是唯一的可能。”

      麻蛋,他一旦认真说起情话来,连我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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