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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

  •   第14章

      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顾珩雷打不动,每日七点带着各式美味的早餐前往东湖街道派出所。

      他本身是个幽默风趣又充满了亲和力的人,外表不凡,谈吐更是不俗,还有所长表哥身份的加持,令他很快得到了所里所有民警的认可和喜爱,并且相处得快乐融洽。

      哦,除了一个人以外——所长陆勋。

      “陆所长早啊!”

      今天一早还是和前几天一样,秉着不吃白不吃理念的陆勋冲顾珩点点头算作招呼了,然后一声不吭地伸手接过他递来一袋装好的包子和豆浆,接着迈步朝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倒不是他真的心安理得接受顾珩的无事献殷勤,而是如果自己不想吃,他也会想方设法缠着自己直到自己吃下。

      与其这样,还不如大大方方、轻轻松松地拎着他给的早饭到办公室一边吃一边看卷宗。

      至于吃人家的嘴软?哼,对他来说不存在的!

      因为每到中午,顾珩都要蹭自己的饭卡去街道办事处的食堂吃午饭。

      这样一位无论在哪儿都玉树临风、鹤立鸡群的顾大帅哥自然立即引起了众人的注意,他的每到饭点必早早打卡的“好习惯”导致最近中午食堂的人流量几乎翻番,稍微晚些到,就没座位了。

      食堂打饭菜的阿姨每次看见顾珩都乐得合不拢嘴,偏心地给他多盛好几份荤素菜。

      街道的女性工作人员们则心头小鹿乱撞,总是时不时向他投去含羞带怯的目光。

      至于招蜂引蝶的始作俑者顾珩,日日悠然自得地往返于派出所和食堂之间,完全不受那些带着或好奇或倾慕的注视的影响,兴起时还会对那些观望他的人招招手。

      对此,陆勋的反应只有两个字——呵呵!

      他觉得这应该得益于顾珩从小到大都是人群焦点核心的关系,他早就习惯了。

      起初顾珩到派出所送早餐的第二个早上,陆勋还会冷着脸问他你整天没事干吗,老跑我们派出所做什么?我们这里又不是网红必游点!

      而顾珩呢,则是嬉皮笑脸地回道,是啊,我没事干啊,我这不是早说了自己是无业游民吗?这回儿你总该信了吧?

      从伊始的不信到后来的怀疑,再到现在的八九不离十,陆勋想着什么人能闲到把派出所当茶馆、网吧似的整日泡在里面?也就无业游民了。

      顾珩家一定很有钱,从他全身大牌的穿着,开的七位数的豪车,戴的价格令人咋舌的名表就可见一斑,这样一个妥妥的高帅富,确实不用每日像个上班族一样劳碌命。

      如果不是没穿警服,顾珩几乎和个普通的民警一样,早晨七点到岗,晚上六点下班。

      他的一天几乎都挥霍在和所里民警们唠嗑上面,偶尔也会帮忙调解一下邻里纠纷。

      好在最近除了午餐时间,顾珩也不怎么来烦自己,因此陆勋根本懒得管他了,爱来不来。

      至于那个可怕的称呼“陆陆”……陆勋扬言道,只要顾珩敢再叫一次,他就把他轰出派出所,这才消停了。

      这日中午,陆勋和顾珩去食堂吃完饭往回走,正好看见一辆警车开入了派出所。

      两人刚走进派出所的大门,就听见小孩子“哇哇”大哭的声音,朝警车望去,两个民警正在安慰一个四五岁模样的小男孩,好似是他们想带他进办公楼,他却哭着不肯走。

      看见陆勋的眼神中的询问,一个民警走到他俩面前,汇报道:“报告所长,我们在街上巡逻时,发现这个孩子一个人在十字路口。我们当即停车,下车询问他情况,他年龄还小,支支吾吾也说不清楚父母的信息。看他背着个小书包,我们就打开去找是否有什么有用的信息,结果发现一张离婚协议书。”

      说着,民警把一张纸交给陆勋,他一看,离婚协议上有男女双方的签名,签订的时间是一个月前。

      “没找到孩子父母?”

      “我们觉得孩子的父母可能在附近,就带着小孩去找,一路询问沿街商户和路过的居民,总算有人认识这个孩子,说他妈妈在前街的一个小吃店工作。我们就带着他上门去找了。诶!结果真是气死人了!”

      顾珩问:“怎么了?孩子的母亲不要他?”

      “是啊!我们把孩子送上门,那女人却说她不要了,已经和孩子他爸离婚了,让他找他爸爸去。然后她就走了,我们只能先带孩子回所里。”

      陆勋皱起眉,而顾珩瞥向孩子的目光中带着怜悯。

      亲耳听见生母这样残忍的话,对小小年纪的孩子来说,是多大的心理伤害?

      警车边,小男孩完全不理民警,只顾自己号啕大哭,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陆勋刚要说什么,顾珩已经大步迈过去,一边笑着一边大声问:“啊,让我看看是哪个爱哭鬼在哭?”

      “啊呀,让我找到了!”他扯着嗓子叫道,然后在小男孩面前蹲下身体,“原来就是你啊!”

      哭得厉害的小男孩咳了好几声,泪眼模糊中看向他,反驳道:“我、我不是爱哭鬼!”

      “你不是吗?可我只听见你一个小朋友在哭啊!”顾珩用食指指尖轻轻点了点他的鼻头,笑道:“哭鼻子变大花猫!”

      见小男孩伸手揉着眼睛,他忙拉住他的小手,“不能揉眼睛啊!手上都是细菌,揉眼睛的话,爱哭鬼就要变小白兔!两只眼睛红又红!要去医院看医生的!”

      “我不要去、医院!不、不要去!”小男孩反对道。

      “好好,我们不去!但是你再哭的话,眼睛变红后就只能去了噢!”

      顾珩对陆勋抬了下下巴,陆勋从警车里抽了几张面纸给他,他接过,轻轻擦去小男孩的眼泪。

      尽管还在哭,但小男孩的哭声已经小了下去,见状,顾珩索性双手握在他的腋下,将他抱起后站起身。

      顾珩抱小孩的姿势很是规范,结实的左臂托在小男孩的屁股下,把他抱在胸前,另一只手轻柔地拍着他的后背,安抚道:“真乖,哥哥给你糖吃,要不要?”

      小男孩在啜泣中说了一个“要……”。

      陆勋:“……”哥哥?自称一个四五岁小孩的哥哥还要不要脸了?叔叔还差不多。

      内心正唾弃着顾珩,又见他向自己使了个眼色,陆勋心想这是要自己去找糖的节奏?

      “……”他转头对民警吩咐道,“进去拿点糖出来。”

      派出所里确实备有糖,是专门为了低血糖人士以及带着小孩来办事的家长准备的。

      顾珩的视线回到小男孩脸上,毫不介意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在自己身上蹭,“你肚子饿不饿?”

      小男孩点点头。

      顾珩指着民警问他:“那我让刚刚送你来的警察叔叔陪你去吃饭好不好?”

      小男孩抽抽嗒嗒地不回话,似乎面对陌生人还是有点害怕。

      “你知道的吧,警察叔叔呢是专门抓坏人、保护好人和小朋友的,所以你不用怕!乖乖和警察叔叔去吃饭,如果你表现好的话……哥哥奖励给你贴纸,好不好?”顾珩循循善诱道。

      民警找了颗水果糖匆匆走出办公楼,陆勋拿来剥开糖纸后,递到小男孩嘴边,他开心地一口含了进去,含糊地问:“什么样的……贴纸呀?”

      “你喜欢什么样的贴纸呢?喜羊羊?熊大熊二?光头强?海底小纵队?还是托马斯?”顾珩报了一长串的动画片名和人物。

      陆勋:“……”他只听过喜羊羊,顾珩怎么了解得这么清楚?难道他有孩子?

      小男孩的眼睛眨巴了好一会儿,回道:“我要喜羊羊的!”

      “好!一言为定!你跟着警察叔叔先去吃饭,等回来,我听他们说你吃饭乖,就会把贴纸给你噢!”

      小男孩吸着鼻子,奶声奶气地问:“嗯,那我等下怎么找你啊?”

      “我一天都在这里,吃完了,让警察叔叔送你回来找我呗!”

      陆勋望着几分钟前还哭得稀里哗啦的小男孩这会儿高高兴兴地牵着民警的手去食堂吃饭了,瞟了一眼身旁顾珩英俊的侧颜。

      男女通吃、老少咸宜,这几天他算彻底领教了曾经被评为公检法第一帅的顾珩的魅力,不得不服。

      陆勋的目光被顾珩的余光抓了个正着,他“刷”地转头揶揄道:“陆所长偷看我干嘛?”

      “……”陆勋没好气地回道,“你不偷看我怎么知道我偷看你?”

      这半月不到的不得不同顾珩打交道的时间让陆勋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

      对付顾珩这种厚脸皮、爱装逼的家伙,一味退让是没有用的,要么就做到完全置之不理,否则他会越来越得瑟,要么就一不做二不休,言行举止比他更不要脸,干脆直接把他的那股劲儿给压下去。

      闻言,顾珩笑起来,大方承认道:“是啊,怪你过分美丽……怪我过分着迷……”张国荣经典曲目的歌词他几乎是用唱的,脸上配合的是深情款款。

      “……”陆勋甘拜下风,决定放弃这个无赖的话题。自己还是要点脸的,顾珩这样的怪胎,学不来、学不来啊!

      顾珩又用手肘顶了顶他,“你刚才在想什么?不会在想把他父母都抓起来,送检察机关按遗弃罪公诉?”

      “……我没有。”陆勋心虚地摇头。

      “你没有?”顾珩明显不信,狐疑地瞅着他。

      “……”陆勋并不擅长说谎,他只能用默然不语来间接回应这个念头确实在他脑中浮现过那么几秒。

      像是担心他真那么干,顾珩说道:“刑法中虽有遗弃罪,但现实中涉及伦理道德亲情,真正能判决执行的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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