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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经过昨天的暴风雨式哭泣一个小时之后,我的眼部神经痛发作,加之睡眠质量不佳,整个面部都觉得很不舒服。平时,身体的不舒服,我都会用语音输入的方式记录在博客里,但这两天,连手机博客都不敢看了,一看手机,眼睛就痛的不行,一直以来,我的视力都是极好的,但眼睛的周围会神经痛和肌肉痉挛,俗称眼皮跳,大家眼皮跳,可能只是跳一会儿,顶多一两天,就结束了,但我的眼皮层跳了一个半月不停下,那种心烦的感觉真的是苦不堪言。
      今天没有像以往一样正经的坐在书桌旁边开始写作,而是带了个垫板,舒舒服服的靠在沙发上。最近买的直液式的签字笔也十分好用,也让我的写作心情畅快了不少。
      先说说暴风雨式哭泣的原因吧。我前两天知道我年少时爱了四年的那个男孩的女朋友怀孕了,昨天,知道他结婚了,搞笑的是,其实我已经跟他分手了八年。
      于是我想,把他写一写吧,怕是以后真的很难再写他了。
      初见那年,我读初二,他初三。
      初见他时,在学校的门口。
      那年还是2009年,他烫了的头发遭到学校的反对,被勒令出去拉直,我经过学校门口,望见了他刚好转过来的侧脸,干净,白皙,正是那个年纪所形容的翩翩少年的样子,我回想,我那时的脸上应该是没有表情的,亦或是花痴般的陶醉。可能,他并没有注意到我。
      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
      他很喜欢运动,很喜欢打乒乓球,我也见过他和朋友比赛玩翻越单双杠,就是她跑1500的比赛,朋友们都知道,我能在一大群人中间一眼找到他,朋友告诉我,她也喜欢他,因为他实在出众。走过来时,会有一群女生私下说“天呐,他来了,他来了”而我,就在他们中间,感受着这个万众瞩目的男孩究竟是哪里不同。事实证明,有些事不要去亲眼去看,亲身去体会,因为一不小心,就深陷其中了。
      我在学校门口的小超市精心挑选了一个内页漂亮的本子,写了我的第一封是爱的小纸条。晚饭时,她在操场的乒乓球台那里,我远远的看着,却犹豫不决。这时我的朋友晓爽挺身而出,我看着他拿着我的信揣进校服口袋,接下来,就是难熬的等待,等待一个回应、拒绝或是接受或是不予理睬的冷漠对待。
      他住在家属院的奶奶家,也一直走读,幸好,我也是。我的同班的一个家属院的同学带来一瓶茉莉花茶,进门时丢在我怀里,阴阳怪气的说:“你的了”。我一脸疑问,“是他让我给你的”此言一出,我的心里像是除夕夜的天空,不觉得放了几个小时的烟花。烟花虽美,但是总是短暂的,就像那时我的爱情。
      我们在一起了将近一个月,他毕业了,感情也就告一段落。
      那一个月,可以算得上是我初中三年最幸福的日子。
      我可以到他们班门口去,名正言顺的看看一眼,或者随便叫一个人出来帮我传张纸条。下了晚自习在楼下痴痴的等着回家前再见他一下,放开了胆子去牵一下他的手,为了不使气氛,尴尬滔滔不绝的组织着要和他说的话。
      他的性格或许是活泼开朗的,但在我面前总是沉静忧郁而寡言,却是这样,我就越发喜欢他,就好像他身上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性格掩藏的很深,脾气也捉摸不透。
      而他,也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冷漠,有几次还在我下晚自习时送我回家,走到家附近的小路,我还会壮着胆子拥抱他一下虽然我知道他的胳膊没有抱紧我,但我会紧紧的抱一会儿,像一个贪婪的人在贪婪的索取,也像一只熊抱住了一个蜜罐一样爱不释手。他也会回复我的纸条,有时也会叮嘱我,天冷了,要多穿衣服。那时候的关心,十丝毫没有功利心的,不会像如今的“多喝热水”显得无力,那时候,不管一句什么话,哪怕是一句怎么了,都会暖到心里去。
      我还记得我吃醋的样子。
      他经常和朋友们在教学楼下的柳树旁说话,但时长只见他的朋友在说,他在一旁听,或许真的是性格比较沉默吧。而我则喜欢坐在教室的窗台上向下望着他,但她并没有发现我。我一直觉得我坐在窗台上一条腿支起来的样子特别帅。那天,一切如旧,我在窗台上望他,却望见一个体型较胖的妹子跑到他跟前,一只手把他的手托住翻过来,然后放上去一个纸条,然后跑走了,和远处的一个女生会合,显然是个送信的。我还记得纸条是绿色的,那种草绿色。吃了飞醋的,我一下子从窗台上跳了起来,等到那个女生的名字之后去楼下的教室找了她,说了许多刻薄的话。晚上问他,他惊讶于我找到了这个女生,但同时也笑我莽撞说那只是两个上来强行认哥的小丫头。
      那时也做了一两件奇葩的事,我想他应该还记得吧,也许时间久了,忘记了。我们班在他们班楼上,我拉开一卷胶带,写上字条,从楼上窗户系下去了,不想这个举动引起一片同学的围观,肖领导,上来查看情况,班里所有的同学都说不知道,哈哈,就像个恶作剧,但是被全班同学围护的感觉真好。
      还没在一起时,有次从食堂往回走,一回头发现他在身后,就忍不住回头看,经过篮球场时撞在篮球架子上,果然这事引起了他的注意,不过我那天也是十分丢人了。还有一次他的朋友骑摩托车回家把他带着,我买了瓶指甲油,一抬头看见了他,竟精虫上脑流鼻血。那时我在他的心里,应该是最糗的奇葩人类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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