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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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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里,踉跄的时候总比平稳踱步的时候要长吧,我猜。可踉跄的瞬间里意识浑浑噩噩,根本感觉不到过了多久;因此你仍是幸福的。
你根本无法想象双脚踉跄起来有多快,仿佛一脚便迈进了死亡。
一年的时间,大抵总归不过那一夜之久。
虚无在屁股后面追猎着我,先是把度过的日子一口口吞掉,再虎视眈眈我的心智,赶着我踉跄踉跄,奔逃到悬崖边。
一年以来,一种异样的感觉愈发明显,冥冥中又那么熟悉。
我感觉得到灵魂和□□有着清楚的分界,时常在夜深人静把我从里面撕成两半。
寄宿在人偶里的灵魂尖声惊叫,粗制滥造的□□在断裂的绝壁上手舞足蹈,无从知晓又害怕着,灰压压的丛云何时会坠下落雷。
可能我已经不在乎现实中的生活了,只是内心总在喑哑……现在也是,混杂在断续的耳鸣里。
啊咿……咿咿呀呀……
被扼住喉咙人偶的呻/吟。真的好烦。
我仔细地听着这来自车底的异响,确信这辆宝马哪里有点问题,但我的经验没能让我准确地挑出病灶,于是叫了老师傅,自己溜出了车间。
蓉蓉姐去了卫生间,我便在大厅坐下了。
耳根又清静了,手指头和舌尖又开始痒痒了,可香烟没在身上。
对面楼的炉灶又打起火来了,交通广播电台准点报了时。
我竟然有些累了。
如果把这种状态转化为文字,篇章里肯定充斥着“了”字那般乏力与拖沓吧?
不了了然。
“请问,黎蔬恬小姐在吗?”
男性的声音字正腔圆,让人联想起领结和白手套。把我从不足十秒的盹里唤醒。
“什么事?我就是。”睁大眼一看,那个人并非文质彬彬,全身一套运动休闲,又因为身材高大匀称,不至于臃肿。
“进货什么的事,最好去问我的——问黎志先生吧。”我习惯性地回答。“他在办公室,我带你……”
“不是,请等一下——”他像是要伸手挽留住我,却又貌似被什么拽住,没能行动起来。
不由得疑惑地回头。我习惯性的打量实在是太模糊了,他五官敦实,尤其鼻梁平直,面目中便显露出精英气质。很年轻,眼皮没有耷拉下去,双眼炯炯有神。
对于这么一种同辈的上层人士,嘴里会吐出我的名字足以让我惊奇;更何况他一手提着扁扁宽宽的纸盒,一手拎着一大袋饮料,就像是正要赶回派对的跑腿青年。
“你找我?”
“嗯。”他愉快地笑了,在我疑惑的注视下把手上的东西全摆了前台上。他饶有兴趣地细细端详我全身上下,我却没感到一丝不爽快。“是的,黎蔬恬,果然是你。”
他突兀地伸出手悬在半空,犹如愿者上钩的针。
“你好哇,我叫——”
哔嘀——汽车的尖啸从门前路过。
“——是林嘉的未婚夫。”
面对他自信又幸福的笑脸,我体内仿佛结了冰。
我始终没有援手去握他。我相信握手的礼仪无论在哪个年轻群体里都不会受欢迎。他尴尬地收手,转为抬手去挠头。
“啊,不好意思,习惯上想对林嘉那边的人礼貌一点……”
莫名其妙。
“蔬恬?这位是……?”蓉蓉姐回来了。首先迎上去的居然是他。
“我是蔬恬的朋友,你好!这是犒劳大伙儿的冻柠茶、披萨。可以麻烦姐姐把这些吃的喝的分发给大伙儿吗?”
他一番流利的示好之下,蓉蓉姐只得一个劲不胜好意地哈哈。把她顺利支走之前,他拎出一杯冻柠茶塞我手里,我转手像扔掉烫手山芋似地把它丢在前台上。
“哎呀,多谢小哥了。您的车还有些小小的保养没有完成,小哥不急着提吧?”
“不不。我是来找蔬恬的。”他对我一笑,蓉蓉姐只好速速撤退了。
我的内脏失去了弹性。
“那辆宝马是你的?先说在前头,它底盘有问题,要修好就得多收费。”
“喔,那没事。那车是亲戚那里借的当婚轿。我才刚刚有稳定收入,没那么强能耐呢……”说着,他东张西望,看这4S店就像端视我的五脏六腑。
“林嘉总是说起你来呢。一开始我以为你是男的——听她讲就像个男的,害我嫉妒了一小段时间。不过一旦知道你是女的……也还是有点嫉妒啊哈哈。”
他的食指一会儿挠挠后脑勺,一会儿插进牛仔裤的袋缝里掏得兜里的钥匙叮叮响。
“林嘉以前和你关系最最要好了是吧,蔬恬……”
“我们应该还没熟到让你只叫我名吧。”抛出话语卡住他喉咙后,我移步到门外。“林嘉呢?你找我是何贵干?”
他的表情确实是拉沉了下来。那目中无物的双眼掀起了我心中的一层皮;死人的眼睛。
半秒后他点点头像是承认了什么似的,跟上我之后在外套的内衬口袋里掏出一小块纸,再细细搓开、平展,是一张粉色的纸兜着金粉末。密密麻麻的折痕和毛糙的边角使它看起来狼狈不堪,像传单或发/票一类东西。
风来飒飒,沙石相击正如鞋底咬牙切齿。天上飘着五彩垃圾袋。我感到无聊透顶,始终没有接下要给我的东西,双手揣兜里。
“我们的婚礼。这是请柬。”笑脸凝固,“我……老实说,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结婚……”终于不再沾着半点笑意了。
狠狠地,我冷笑了两声。
“请你和别人撒娇去吧。”
“求你了!黎蔬恬小姐!你知道她为什么笑、为什么哭。我们是一样的,但我很羡慕她……而我连自己的事都不知道……
“请告诉我吧!林嘉她,会为什么幸福?”
这个男人像脱线的木偶一般,眼珠子在乱颤,每个毛孔都呼呼地喘着气。嘴唇紫透了的样子真是愈发滑稽。
“我,知道个屁。”
人偶们在箱庭里发生了任何事,我都早已不在乎。
正午。一丝丝厌倦和厌恶从胃里倒出来,铸成一颗子弹将他贯穿。
落雷击中了他。站得笔直,灵魂的气息灰飞烟灭,他就和一个邮箱或电话亭没什么区别。影子就是他灵魂的血泊。
他的影子并不比他低劣多少。我窃笑,他竟说他们是一样的,好个垂影自怜。
“那么你还会来吗……黎蔬恬小姐?”他伸出了手,像在乞讨。我摇摇头。
接着他把那东西撕成了粉末。他和她的名字写在上面。
过家家人偶戏的主演名单。
飘吧,然后飞进垃圾袋里。
半晌再半晌,他一言不发,直到接了通电话。
“事出突然,我能提前取车吗?”
“太早了。实话告诉你,他们应该还没开始弄你的车。”
“林嘉要我去接她,很远。”
我抬眼将视线深深地钉进他那仿佛亚克力制的瞳孔里,汩汩溢出的只是空气,里面空无一物。
“我知道了,你可以开我的车走。应该还能动。”
十分钟后,他握紧了方向盘,任它把自己拖去哪儿。哪儿都好,他根本没有前方,所以哪儿都好。
“刹车用力点踩。能开吗?”
他点了一下头,喉结由呆滞变为发抖。又点了几下头,仿佛在补充什么肯定的态度。
没有所谓告别,破铜烂铁将他拖去日落的方向。
日落了,一通毫不突兀的电话打来。陌生的女人问了我好一连串问题。
是的是的,不错,我很肯定。对话即将结束。
“最后一个问题,黎小姐,出于个人意愿的问题。”
“请说,我会合作的。”
“您为什么一直在笑?”
那一定是撒旦的耳语!妄想把毒液滴进我的耳朵里,像哈姆雷特的叔父那样。我慌乱地挂了电话,可手还是抖个不停。杀了人的手。
翻来覆去思考着,谁会去迎接她,而她又会见到谁的身影?
新郎死了,除了死神没人去看望她。
我的指甲被啃啮的很难看——从来没有的习惯。
蹲在旧邻家马路对面,我咔咔地用牙齿凿着啤酒瓶口的弧沿。透过藓绿色的瓶底,旧电影一般的图像,好几个亡魂在白洋房上萦绕。那是被杀死的回忆。
佝偻的老乞丐用他坑坑洼洼的小铝碗掏了掏我的肩胛,索命似地昂昂直叫。
我根本懒得掏出空空如也的口袋底打发他走,而是汩汩地倒酒灌满了他同样空无一物的小铝碗。
乞丐拉开皱巴巴的唇皮,豁然敞开臭气熏天的歪嘴巴大笑,裸露的牙床黑不溜秋。狂笑,前仰后合,脊椎就要折断了,咕——我以为他咽气了——扑回来,原来一口干了啤酒。
我咚地把酒瓶置于水泥路上,飞快地走了。
第二天,典仔和我领了破铜烂铁回去,它避免了被压成真正废铁的厄运。
我轻描淡写地说,把4S店交给他打理;他默不作声地点点头,反手往我口袋里塞了一把钥匙。
“我的车你开走吧。你爸妈怎么说?”
“爸妈有什么事可以替我照应下吗?”
问句被另一个问句咽下,典仔点点头。他的手抬到肩上却迟疑了一下,缓缓抬高、拍在我头顶上。
“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但别想太多。有什么事通知你可不要玩失踪喔,蔬恬。”
我坐进了车里,只带了些方便的和必需的东西。脑子里没有离开过家乡的记忆,也没记得有没有答应典仔最后的话语。
只记得导航给了我一道笔直的路线,犹如一株没有多余衬叶的野花我从蓬松的花冠溯茎沉入地底。
仿佛迈出了属于我的小小人间,下一步是天堂或是地狱
不管是八年前还是十三年前,我知道,我与那时候的自己并无区别。或许我可以说脑子里装的东西更多了,学会了更多整理那些东西的方法。
但那没有区别。在野兽身上施压下条条枷锁,野兽也依然是野兽。
我也知道,多少次,它瞄准过锁链松懈的时机……
野兽拖扯着残损不堪的枷锁,终于跋涉至她的所在。
迎接她,是它唯一所想。真的,要它做什么都可以,只要迎接她。
它从头上翻下一块蛛纹裂痕的镜子,照出很多个自己。披散齐肩的头发拓显出曲折的锁骨与肩胛,是个女人的模样。穿着黑色衣裙的,把自己指甲涂成与死人嘴唇一样颜色的女人。
混在黑色的人潮里潜入了陌生的建筑。
以死为幌子,素不相识的人寻找新的契机,想要哭泣的人恍然、走走停停。
我先是找到了他,躲在小小的框棂里,眯起眼窥视大厅。
来教我怎么藏起内心,怎么收手啊?
就像不会有人看见你的尸首有多么难看一样。刹车片失灵,全速撞出护栏。你居然让所有人以为照片里你留下的最后一瞥是快乐的;连快乐都找不到的人,庆幸吧,你已经不需再考量了……
克制是为了什么呢?为了她我宁愿逃开所有羁绊,从无边际的责任与思考旁飞走。
我在痛苦些什么呢?
称之谓癫狂,只是世人嫉妒我丢了痛苦而已。
当内心不再受鞭挞,人就会浸烂在极乐世界。
你是不会懂的。你只是林嘉的影子。
顺着影子的指引,我找到了她。
分明只是个脸色惨白的女孩,却极不协调地裹上死黑的罗纱。为了防止双肩下塌而抱持着双肘,她被无关紧要的唁泣与安魂曲团团围住。
我像狼獾优雅地绕羊群游走,直到她涣散的目光猛地击中我的胸口。她撒手离去。
她要上哪去?天啊。
昏暗的卫生间里镜子映出的图像过分锐化。
她光洁的后颈泛起忏悔般黯淡的光泽。镜子里,沉默的黑丝帽下红唇燃烧,即使嘴唇咬出血也未必这般鲜红。
盯着她镜中的脸,我握住她的手腕,仿佛抓住了一把热泉。
“林嘉……林嘉……”牙齿打着寒颤,“转过身来,跟我离开这里吧,去到一个我们可以一起生活的地方……”
注满疲惫地,她先从头——到足尖,像一块黑色的丝绢扭转过来;令人心碎地含笑……
“那会是哪儿呢?”
“某个不会冷也不会热的地方,养的花能看见日落的地方……我不知道,但我们会去。”
别把嘴唇抿紧了呀……
“我知道会很难很难,我比你更缺乏勇气,林嘉,我是胆小鬼啊……但还年轻,新的生活随时都可以开始不是吗?林嘉?”
“蔬恬,今天不行。”她的舌头在暗处斩钉截铁,“今天,不行——”
我的双目在眩晕、呕吐。唇皮绝望地相互轻擦。我完全僵直了冰块似的身子。
“什么意思呢……?”
“他还没走完这一程,所以——今天不行。”
她的背影牵曳我的视线。阴影般的人群推动光影流转,落到她手捧着的矢车菊上。
亲吻冰冷花瓣的同时,小小的泪点琢在其上,变得像蓝水晶一般通透。我从来没见过她的泪珠。
不知为何,定数未落的未来闪烁希望的同时,我紧颤的心,悄悄碎了一地。
我蜷缩在汽车旅馆的小床上,翻开衣裙的四周觅拾起碎片,小心地把它们粘合回原样。
几天后,我守在门口徘徊,踢走许多路上的石子和闲人闲语。
她终于出现了;车里还有几张憔悴的熟悉面孔、该死了的金丝眼镜。
她抱住我,仿佛即将消融的白雪。细细的动脉在搏动。
“今天不行……家里的事,工作上的事,还有繁文缛节等着我……蔬恬……”
我没敢吻她,仓皇逃走。
一个多月了,回了一次家乡,在绫姐公寓里睡了两周,给车加了一次油。心情烦透了。像被一捆捆毛线塞住,无法思考。
我挑了好多花,杂七杂八、杂乱无章,紊乱的花语,像极了我脑内的景象。
孱弱的诗意已不再垂死挣扎。
我拨出了电话。第一次也该是最后一次——老套的说法——她不曾拥有一串代表自己的号码。
携着绚烂色彩的奇形怪状的利刃,终于,我闯到了世界的边缘。另一边,长长的列车将把她的灵魂拖向比深渊更深邃、比天空更广袤的未知。
从我的世界消失。
我终究重新意识到了;疼痛、苦痛、沉痛一直一直在提醒我的真实——有些地方,我连活下去都做不到。她要去的地方比死还遥远。
“是这样的吗?‘今天不行’那就明天、下周、下个月,可无论过了多久,‘今天’依旧是‘今天’,你要离我而去了是吗?”
林嘉的表情简化成无机质的白板。
脑子里清晰地浮现出花瓣被碾成粉末在半空泼洒的画面。
“蔬恬,我曾经想要生活的时候,你说活下去就好……我只是想活下去的时候,已经不能再生活了。我可能早早地,有些疲倦了吧?”
“只要你朝我靠近些……”我嘶哑了。
“我试过了……如今,之所以我没死,全然是因为还有我要去爱的人在……我不只是你的。”
“拜托只是靠近些……”我哽咽了。一旦抱起寻死的心,任何话语都可以刺穿脸皮。
于是我轻吼了:“可我的生命全是为了你的啊!”
一旦哽咽住,喉咙就会失去机能。再昙花一现、再绝望的话语也不得不由此消亡。
为你癫狂、怠废,找不到振作的机会。
我是停滞的水、龟裂的泥;既映不出你,也留不住你的足迹。
我是废人啊,废人的心里兜不住爱的,它早就,早就风干成沙了。
她在我的世界里留白。
回过神来时手里仅多出一块粗糙的烂纸。
她已不在任何地方。我知道,当她离我而去、从脑海里剜除去任何可能性,将永不复焉。
想象着自己急得大哭,在地面翻滚吵闹,拳头绝望地无力地划过空气、击打岿然不动的大地。泪腺干涸。
那烂纸,她离我而去的血证,侵占了我的心智。
躲进车里,我捻开烂纸,篇章的第一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