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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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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是讲究在过年时大吃大喝的。那一夜除夕盛宴过后,就连伯伯家的猫儿狗儿都撑得卧在八仙桌下动不了窝,桌上仍剩了许多喷香的牛骨。堂屋后门外,则早有一只肚子干瘪,□□下垂的母野狗,带了几只嗷嗷待哺的幼崽,被热腾腾的香味吸引着大胆地徘徊不去。我因素是喜欢狗的,便趁看家狗尚卧于前门打嗝发呆的当儿,随手捡了几根骨头,远远扔在后门边的泥地上。在一片热火朝天的鞭炮声中母狗忙窜进门槛去叼那骨头,却不巧为堂哥察觉。堂哥是个有名的干净人,实在见不得野狗脏了自家的地。“滚!”他怒吼着奔上去,一脚踢在它后腿上,把它们全赶跑了。
偏我那时还未学会识趣二字,忍不住嗫嚅道:“就给它点骨头又怎样呢?”“它是野狗呀!”“野狗又怎样呢?”堂哥不便多说。大娘立时怒喝道:“怎么就你讨厌!”彼时尚在人世的生母忙拉过我,命令我千万不要再开口了……
……我所就读的教会大学亦为一只四处流浪着的老哈巴狗提供过栖身之地。它脏,臭,难看,萎靡;稀稀拉拉的长毛掩映出四顾茫然的眼睛。这只狗显得异常虚弱,似乎明日就将死去。一日我正捧着书无精打采地行走,无意间在人行道边与之相遇。想必绝大多数人在路遇无家可归者时的表情都极为空洞极漠然——若那生命漂亮名贵,还值得关注一下——所以我饱含关切的目光如沙漠中的一滴甘泉,立即引起流浪者最高度的注意。那可怜的家伙竟兴奋得直喘粗气,状如离弦之箭,欢天喜地迎奔而来!我可着实吓得不轻,想它身上不定藏有多少跳蚤呢,忙折向另一条道路,殊不料身后仍断续传来轻微的咻咻声。我惊异地回身张望,天,原来它竟又一鼓作气追随而至了!心底翻涌的反感与恐惧驱使我提起旗袍下摆飞奔而去。跑了一段,才又站住了。
狗显然已明白了些什么。它早就不追了,只僵卧于原地,投来一个无比失落的遥望,潮乎乎粘搭搭的。我顿感歉然,很明白是它与生俱来的习性使它多么希冀和人呆在一起,住在人的家里,为人服务,同时得到些爱宠。其实正是人类为着自身需要硬生生地培养出这样一种遗传万年的本能。但我无法给它一个家,我还是学生呢。即便有了家,怕也难有此等勇气与爱心。它是那么脏,而且显然在此地混得太久了,曾企求地凝望过每一张面庞——弄到最后,有勇气收留它的反成了笑话。它是被套住了的。
我更感难过的是口袋里未装任何零食。我便暗暗企求能有慈悲勇敢者出头,为这可怜的生灵做点什么。正如我自己在生活里感到无路可走时,常暗自祈祷上帝能大发慈悲。
日后一定要记得在口袋里装些吃食才好,这样若再碰到它时——在内心深处,我却并不希望,觉得那很尴尬——至少可保障它在一段时间内不会挨饿了——可就是这点善举,我也总是轻易地忘记。
并且在很长时间里,我都再没有遇见过它。我常难受地想,它怕是已死了。我眼前不止一次闪过那虚弱不堪、垂头丧气的形貌,想着自己本是有能力挽救一条生命的,却只因惰性就轻易地让它撒手而去。是的,在狗眼里,人不正是它至高无上的主么?——即便在人类世界无助如我之赵余心——而自己这弱小的上帝却如此不尽职责。却不料它的生命力竟如此顽强!一个北风初起的午后,无所事事的我去图书馆打发时光,途中见一妇人正牵着只纯白哈巴狗在散步。妇人想是某□□的太太,哈巴狗则正值壮年,毛色洁净,肌肤亮泽,双目有神,傲气磊然——有主的狗多是矜持的。万不料那长年流浪着的老哈巴狗亦尾随其后!它万分机械地迈动四肢,神态凄惶惊恐,依旧是那副虚弱已极,似乎明天就会死掉的模样。
我既感惊异,又觉欣慰,想定是那妇人大发善心将它收养了,却发觉青年哈巴狗从不搭理身后又老又脏的同类,只遵照脖子上绳索力度传达的细微指令,或匆促或雍容地行进。好奇心便驱引我远随这一人二哈巴狗,直望着那妇人牵领爱犬进了所花木扶疏的院落。流浪者却停了脚步,耷拉下脏兮兮的小尖耳朵,恹恹卧于篱外,可那失魂落魄的眼光有如一片蛛网,粘而紧地笼住他们的背影。它带着苦难者惯有的麻木的深沉,它像是什么都经历过的样子。
漂亮的青年哈巴狗高昂起头,紧随主人脚后跟冲上台阶,似在夸张地发泄它使不完的精力。过了一会,那妇人单独走出,眉目间不施任何表情,只抬抬胳膊将一小碗剩饭撒于院外地上,便系牢篱门,转身回屋。接下去又阖紧了屋门,就连窗上纱帘也被她夸张地拉得严丝合缝。老哈巴狗便亦无了表情,连那潮乎乎粘搭搭的遥望也斩截了,只伸出微黄的长舌,将汤汤水水速度惊人地舔舐净尽,即起身缓缓离去。
我重压的良心得到舒缓。终于有人替自己解决了这条生命的生计问题。
日后我竟又撞见过几次类似场景。在人类中想这妇人算得上相当仁慈了。只不知她——自然还有那青年哈巴狗,若哪日终萌了厌弃之心,可怜的流浪者,其命运又将转向何方?
又过了些时日,天高风紧,冬意渐深。妇人每日牵爱犬遛弯依旧——那宠物还穿上了花花绿绿的小衣服,身后却再不见其形影相吊的同类。想必,这次它是真正地,永远地消失了。
在生活的道路上,当你即将落入万丈深崖,绝望无助之时,若有人能伸出援手拉你一把,哪怕只是一小把,那也将何等珍贵!自始至终,我都有机会去拯救那虽不讨喜却无辜的小生命,但始终没有。无数人也没有。所以那妇人便是高贵的了。
所有这一切沉睡已久的画面,此时都浓缩于一只方格里。模糊一团,可怕又可悲。
就在我迢迢回想的当儿,小癞皮狗已不再忘形。它只呆卧于我脚下,万分小心地再不招惹任何反感。显然这样更好一点。——它可怜,便定也敏感。自然这敏感在全无心肝的俗世毫无用场。
强大的我却故意避得更远些!要这样一个家伙来崇拜自己,有何意义!它那般亲热地卧于我脚下,正强烈地从反面进一步烛照出我境遇的难堪。真还不如不要。
我冷冷地俯视了它一会,它卧着,一动也不动。大概是终于感到沮丧了吧。——
在隐约间其实我早就明白了,只是不甘承认而已:即便猪圈里遭世人百般唾弃的那两个男子,都远比我有一颗仁心。
我,既常生悲悯,又实属残忍之徒。——若存在适合的土壤,定也会指手划脚为所欲为。可怕。能意识到自己的可怕,或还会这样傻傻地认真地想上一把,兴许还算有救?——真可怜。虽然在现实中绝大多数人有意无意造出的恶都远超越了我这弱者的思维,但相对是不能为绝对洗脱罪名的。
既然弱者们都在苦唤上帝,那上帝呀,你究竟又在何方?难道就连你也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者?自然,我们所处的是万事皆讲求等级的社会,无论其性质为封建还是现代化。我所遭遇的不公到底仅来自精神层面,而眼前的生命呢?则肩负了双重重闸——极端的对比状态中上帝确已死了。
况且唯物论者是从不信奉上帝的。王大姐他们常说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况且国人自古至今也没有真正信奉过哪个宗教。中国哲学说,上帝原非外物。上帝即我——是本心、良知。那么,能清理掉海底那些施暴的胚芽,就已接近上帝境界了吧。
在这一刻,我心里那血淋淋的巨桶,似乎已有一块底子哗啦脱掉了。
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检讨起自己的错处来,像所有其实是不具备人生经验的,忠厚软弱的人们。在这一刻,我痛感既对不起父亲,甚至也对不起这曾被我抚摩却难以博得我一丝笑意的狗。那时不时不得不披上的,自私冷漠甚至偶尔会搬弄是非的保护性外衣在冬日的薄阳下冰消雪融。说不清的柔情,类似母性的光辉在心田涌动。这时我甚至愿意拥抱一切本质不坏的人,虽然这种出自良善的激情往往一瞬即逝。
这时的我,更清晰地显示出一种朝令夕改的脆弱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