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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难以接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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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2日 天气:晴
我虽然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但是对于有些难以接受的事情还是要忍受,比如现在我就要忍受一张画着眼影的男人的脸在我的面前晃来晃去,谁叫人家是“上帝”呢!公司规定,司机不能拒载,我回去要是有精力一定给老总提个建议:司机在有绝对充分的理由下应该可以拒载。
这个男人不知道是搞什么工作的(原谅我用搞这个粗俗的字眼,因为对着这张脸我是在没什么好心情去修饰我的用词。)长得可以称得上是丑的脸上被涂抹的乱七八糟——粉红的、绿色的眼影大面积的遮盖了他的上眼皮;整张脸上足足可以刮下来一斤粉;最恐怖的就是被红色唇膏分外突出的大嘴,简直就是血盆大口――这是如花的现时版啊!!!!
你问我怎么知道他是个男的,我就是知道,尽管他化着浓妆,扎者长辫子但是没有哪个女人会长者如此张扬的胡子,也没有哪个女人会有如此突出的喉结。
就在我忍无可忍的时候,他终于说完他要去哪里之后安静的坐在副驾驶坐上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可以保持安静的态度影响了他,这一路上他再也没有开口说话,没有更一步的使我的心情恶化。到达目的地他付费下车。我看到那个小区是个高档的住宅小区。我诧异了。我想我是不是要换个工作了,从十一长假开始我一直碰到奇怪的事情,这让我感觉很不好。
PS:(两天后补写)
如果我今天白天不是整天在睡觉,而且那天晚上在拉这位变态“上帝”之前也没有听广播的话,我大概没有机会写下这件事情了。因为那个男人是个杀人犯,而且是个变态,有易装癖。这是我后来知道的,回想起来还有些后怕。这个男人本是一个公司的普通职工,但是一直就有易装癖,但是被同事发现后被公司知道了,公司老总开除了他。我拉他去的那个小区就是他老总家所在的小区。那天晚上他是去实施报复计划的,不过没有成功,把老总刺伤了。之前的两天里他已经把自己的房东及邻居杀掉了,就因为他受到了嘲笑。
如果我白天或者拉他之前有听说这个新闻,见到他我的表现一定也会引起他的不满,但是我公司的制度限制我我表示不满,所以我的克制给我带来了好处。
易装癖,不应该受到歧视,但是他就因为被歧视而搞出两死一伤的结果也让我觉得难以接受,更不可能同情他。
记得从哪里听说过一句话:不要小瞧任何人。这话是很有道理的,小瞧人的后果是很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