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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苦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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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我改掉所有恶习,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刘海和长裙,成为一个爽朗正直的好青年,在还算不错的企业勤勤恳恳地工作,加班加薪,相亲结婚,喜得贵子。因为缺乏锻炼,□□渐渐痴肥;因为过度劳累,头顶渐渐稀疏;因为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公共厕所里嚎叫。几年后身患重症,家底渐尽,于是被妻子嫌弃,被儿子唾弃,被公司抛弃,终究孤身一人,拖着残躯靠拉二胡乞讨为生。
少年离开家的那天,两手空空。母亲说:“你可以带走你的二胡,走投无路还能讨饭。”
醒来前,我恨恨地想,这神棍女人又一语成谶了。
你为什么到和我一起生活的最后一秒都要诅咒我呢?
两眼发黑,手指黏腻,因为窗帘没有打开,只知道没有包裹纱布的肌肤流满暗色的物体。我长舒一口气,快点吧,终于能结束每天边咳血边拉二胡的生活了。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摸到手机的,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接听,嘟嘟囔囔问好。
“您好,您是付参横的家长吗?我一直联系不上您……”
“那是谁啊?不认识,不知道,我没有这样的儿子,再见。”
满手鲜血,仅仅是融化的巧克力。
付……付参横?哈哈。
那谁谁给我缴了话费和电费啊,我一点都不感激他。
黑虫不在,八成是拿着我的钱四处作妖,等我心情平复再回来添堵。
我瞥见床脚的二胡琴盒,一瘸一拐地撞过去,抱起来心疼良久,不得不与她作别,从楼上扔下去,曾经再疼爱,也同扔那个可恨的男人没有区别。
说是二楼,实是一楼半。一楼半下,有位顶天立地的英雄刚刚好救风尘:“你就会找软柿子捏,欺负不会喊疼的。”
我惊喜欲狂,死而复生,企图跳楼,活像个春情荡漾的潘金莲:“应哥!”□□焚身的金莲卡在半空,动弹不得。
那个一手拎着琴包,一手扛着蛇皮袋子,风尘仆仆的男人。
我唯一一个说出口的朋友,我最后的精神支柱,心中的完人,不灭的偶像,不倒的男人——应哥。
他勤劳朴实,有容乃大,生来一副慈悲面目,是百炼钢亦是绕指柔。就算不能人见人爱,也无人有颜面有缘由记恨他。我的同乡,那谁谁的表哥,早先来到这个城市读书工作,后来厌倦,回乡下老家开奶牛场,晴耕雨读,不辞劳苦。
应哥身负重物,仍利索地爬到窗口,救我于苦海:“你好好养伤,只顾吃饭睡觉,别的都不用想。”
我鼻头一酸:“哥,你怎么来了。”
应哥忙上忙下,帮忙换了新的被单和衣服,擦去我身上的巧克力,仔细给我掖好被子:“念念跟我讲了你的事,我就来了。”
“哥,你别来啊,你一来我就会哭的。”
“你可以哭的,以后跟我回老家好吧?你想做事就给你找份事做,不想做事待在我那里养身体也好,山明水净的,还有纯奶冰淇淋吃。”
“不能哭,不能离开,不能把这个地方交给那个人。”
“这里空气不好,我怕你待不下去,随时回去都行。你要是不想回去,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
“他是找上门来要遗物的,我没给也是事实,理亏在我。”
“这不是你的错,保护你重要的人,怎么会理亏,人心里都有一把秤。”
“可是,哥,我是外人啊。”
疏不间亲,死后亦然。
“怎么连你也说这种话了,”男人拍拍我的头,颇有些感慨,“先吃点黄瓜和西红柿,再带你去换药。吃饱喝足,无病无痛,一切迟早都会迎刃而解。”
“我觉得有些事情永远都解决不了……怎么办呢。”
他郑重其事地洗净黄瓜,递给我:“那些都是没办法的事。没办法的事,永远都不会有办法的。这种时候,好歹还有黄瓜可以吃。”
一口咬下,清脆,咀嚼,咽下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