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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再次邂逅 ...

  •   李思忒站在校园门口,神清气爽,心情不错,正要走进大门,忽然想起离家前做的那个奇怪的梦,接着便觉一阵凉风拂背、吹颈,头皮一麻,浑身打了个冷颤,如同被人突然在脑袋上扣了一盆冷水。

      这一想够扫兴,心中也止不住的莫名忐忑。

      他努力忽略画面对思维的影响,根据地图指示,提着行李,来到经济管理学部的国际经济与贸易系的接待站,因家庭困难事先提交的助学金申请成功批准,接着就是一系列报道流程,然后去宿舍整理。

      贫困对李思忒的影响很大,也改变了自己的专业,放弃最爱的人文学部历史学系,选择当今需求较大、就业岗位待遇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热门学系。

      他来到宿舍,四人住的间,发现洗手间的石砖有点脏乱,铺好床,准备好好清扫,

      他找了拖把去楼层的公用洗手间冲湿,回来见一男的站在自己床前向上铺扔行李,板寸头,肤色黑,牛仔裤,紧身T,俨然一彪形大汉的模样,看那多肉的侧脸还隐隐透着股凶气。

      彪形大汉也第一时间发现了门口的舍友,咧嘴一笑,爽朗地打招呼:“hi,哥们,我叫杜元起,以后多关照啊。”

      李思忒点头微笑,与对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很快熟悉,约好一起午饭。

      二人一出宿舍。杜元起就把粗壮的胳膊搭在李思忒的肩上,问喜欢吃中餐还是西餐,嚷嚷着要请客。

      这显然在李思忒的意料之外,愣了两秒,尴尬地笑说:“我们还是去食堂吃吧,简单方便。”

      话音刚落,杜元起直接否决,待出了宿舍楼,二话不说拖着李思忒朝西去,直说去校内最富盛名的西餐厅。

      李思忒一听是高档餐厅,必知价格不菲,不由地开始后悔自己先前地同意,怪自己太优柔寡断。

      李思忒不是个喜欢蹭饭的人,朋友之礼必往来。可对他来说,杜元起这个礼,经济条件好倒也罢了,但自己是拿着助学金过活的贫困生,实在不想吃奢侈的饭,还奢侈的情。

      他想了几个拒绝的理由,掂量着可信度,不好意思开口,纠结来去,心一横,索性好好吃一顿,大不了以后打工还。

      两人一路七拐八拐,边赏景边瞎聊,十几分钟后到了餐厅门口。

      李思忒光看门面就觉得肉疼,进了屋,又被低调奢华的装修亮地一阵“眩晕”,心道:这得多少钱呀!

      餐厅里吃饭的人不多,只有三个桌子坐着人,男女老幼、胖瘦美丑,一眼尽收。

      可就是这寻常的观察,让李思忒登时张口结舌,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靠窗对坐的两个人中,面向自己的那个,霎时间,冷汗自无数毛孔中炸出,暗自惊呼:“那不是我梦里女神变女巫的女孩吗!怎么连衣服都是梦里那套啊!”

      西餐厅不比中餐馆,吆喝、猜拳、喧哗很不雅。杜元起见李思忒像丢了魂似的站着不动,莫名其妙,走近李思忒两步,压低了声,喊了句:“傻站着干嘛呢?来坐啊。”

      李思忒回神,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跟上杜元起,特意选了个距离女孩不远不近的位置落座。

      此时此刻,他已没什么心情翻看服务生送来的菜谱,直接点了份牛排,之后就垂着头,回忆梦里与女孩一起的场景,越回忆,越觉得不可思议,越忍不住向女孩的方向瞄,瞄的心砰砰直跳。

      杜元奇察觉到李思忒的异常,圆鼓的眼珠盯着他的脸转了两转,很快发现端倪,坏笑低语:“哥们儿,你看什么呢?”

      “没……没什么。”李思忒贼般的目光倏地收回,落在桌上精巧的咖啡杯上,声如蚊蝇绕耳,自己都觉得否认的毫无底气。

      杜元起浓眉一挑,两眼小心翼翼地朝女孩身上瞟,约莫一分钟,忽然喜笑颜开,上身前倾,紧紧贴着桌沿的前胸挤出一道肉痕,抬胳膊撑住下巴,实际为挡住侧近女孩的方向的腮帮子,避免说话时被女孩发现。

      一番谨慎调整姿势,杜元起才眉飞色舞地小声说:“行啊,眼光不错。这身材、颜值,不输明星。”

      李思忒脸刷地红到耳根,要解释,又见杜元起皱起了眉,摇头、撇嘴,一本正经地说:“不过……我觉得不好追,透着股清高、傲气,让人望而却步。”

      李思忒心跳的更快,忙解释:“谁……谁说我要追了?我只是看着有点眼熟,想确定一下。”

      杜元起白眼一翻,不以为然,喝了口咖啡,悠哉地放下杯子,佯装无奈,话透可惜,“别不好意思啊。我是不行了,皮糙肉厚的。我瞧着你有希望,眉清目秀,斯文小生,有点现在很多女生喜欢的小鲜肉的感觉。你试试呗。”

      李思忒听着直觉一股调侃、猥琐之气扑面而来,扶额长叹,苦笑惆怅。

      闲聊间,饭菜陆续上桌。杜元起一口红酒一口肉地开吃,不忘表扬厨师的手艺,俨然暴发户饿极了的架势。

      相反,李思忒低着头,手中的刀叉机械地动着,自己也不知切了几块,吃了几口,表情与细嚼慢咽的程度像是咬到了无法下咽的东西。

      杜元起见状,拧眉问:“怎么?不好吃?”

      李思忒这才发觉自己有些失礼,忙叉了一块肉塞进嘴里,嚼一下直接吞进肚子,囫囵着说:“不,很好吃。”

      杜元起嗤笑,旋即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说:“唉,至于吗?有点出息行吗?活这么大第一次见美女啊?”

      李思忒吃的肉太多,本来吞的就不太顺溜,听到这话一激动,瞬时卡在食管当中,喝了大口水才咽下去,刚要开口否认,就被杜元起抢先:“你可拉倒吧,早知道我就该带个镜子出来,让你看看自己那样,丢了魂似的。”

      这一句声音有点大。李思忒紧张地使了个眼色,说:“你小点声。”

      “得,您老继续吧。”杜元起又点了一份牛排,开始了新一轮的胡吃海塞。

      李思忒被气的一乐,也不再解释,但有一点心里承认,那就是此时的神思全在女孩身上。

      当初,梦醒时分,他便将女孩当作了自己的梦中情人。如今,梦中情人惊现眼前,悸动、兴奋在所难免,甚至根据女孩在这里吃饭,来推测她是进校游览还是上学,幻想以后的花前邂逅、月下回眸。

      思虑片刻,他又转念一想:会不会是看错了?毕竟世上长相相似者大有人在,撞衫则更加普遍,不能作为识别身份的有力依据。

      想罢,他又瞄向女孩的手,认为只要不是克隆,神态、细节总会有出入。

      他记得梦里的女孩,十个手指的指甲上各有银色莲蝶,手腕上戴着一个可爱的胖猴金箍。

      貌同,喜好难同,丝毫不差的饰品更难同。

      他模仿杜元起挡脸的伎俩,用手支着头,目光掠过光洁的地板,自女孩的脚缓缓上移,没见着胳膊,就被一双美腿与蛮腰惹得面红耳赤却不自知,暗自对比后得出极为相似的结论。

      本一眼可确定的事,李思忒愣是磨蹭了一会儿,当看到女孩右手腕与指甲上的饰品,脸上荡漾的春光瞬间消散,金箍通体的梵文笔画,胖猴的大小、嘴角微笑的弧度,银蝶的造型,简直和记忆中的如出一辙,忍不住喃喃自语:“我的天,这都能一样。真是奇了!怎么这么玄乎呢?”

      “你说什么?什么一样?”杜元起好奇心又起,擦了擦嘴,追问。

      李思忒仍盯着女孩的右手发懵,没有回答,直至被杜元起的手在眼前晃了晃才回过神来,可一抬眼便与女孩撞了个对视。

      女孩左手托腮,歪头望着李思忒,唇角微微勾起,眸光烁烁右手搭在桌上,中指指尖轻轻地、一下下地扣着桌面,表情意味深长,好像在对李思忒说:别掩耳盗铃了,从你进门,我就看出了你的小动作。

      李思忒不用看也能猜到,和女孩一起吃饭的另一位,一定也在看自己,或许还带着鄙夷,脸红的堪比番茄,尴尬地收回目光,直到吃完饭,出了餐厅的门,才敢抬头,也因此错过了与女孩的第二次对视,更没有看到女孩双眸中闪过的带着怪异的疑惑。

      杜元起挺着肚子,咯咯地笑,说:“没看出你脸皮还挺薄。她发现就发现了呗。你干脆打个招呼,互相认识一下,多好。”顿了顿,揽着李思忒的肩膀,期待地问:“怎么样,要不要追?”

      李思忒没好气地回答:“不要。”

      杜元起笑他言不由衷。

      他却是真的心口如一,且这心还有点发颤,初见时怦然而起情愫,已被一个念头浇灭:若梦与现实中的女孩同为一人,那梦中的他情他景究竟是真是假,是否也会像这个女孩一样,在未来的某一天,乍现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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