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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

  •   在沙漠中行走,人既要和自然对抗,又不能太逆着。有一句话,叫“昼伏夜出”,这是每个在沙漠中讨生活的人都知道的。

      这四个字也简单易懂。只是如果并不着急,未必需要就大晚上的赶路。只要避开烈日就好,没必要昼夜颠倒。

      曹立和顾惜朝就属于并不着急的那一类——主要是指曹立。顾惜朝跟着曹立走,从没有问过其他的,大抵看曹立神情自若,不慌不忙,准备充足,以为她知道路吧。

      咳!

      曹立也确实在沙漠里生活过。不过时间不长,但是好过一般人。顾惜朝算得上歪打正着,运气不错。她早上从五点开始,走两个时辰,九点时分沙漠里的太阳已经很大了,就找个遮阳的地方歇歇,下午五点继续走,又在九点停下,弄点吃的,睡觉。

      她是很爱干净,但是沙漠里洗澡,在没有水源补给的情况下,这就不能说是爱干净了,这叫玩命。

      两天下来,他们大概向东直走了八十多公里。

      曹立和顾惜朝两个人其实挺尴尬的,这里就他们两个活人,偏偏一男一女,之前也不认识。说是产生点什么感情吧,让曹立心里有点什么真的不现实,花满楼是例外,这种例子在整个世界B-06说不定都不会再出现几次。

      而顾惜朝,他就是有什么,也不会露出来。

      他是个腼腆的男孩子,恩。

      其实他倒是想搭话啦,但是恩人不开口,又是个姑娘,他说什么。又不是那群军汉,自来熟的很,报个名字家乡,就熟了似得。

      就算开了口,聊什么呢?家常?还是问姑娘怎么会一个人在沙漠里?

      说家常,就很难不提到自己的身份,他开不了口。问姑娘为什么出现在沙漠里——这是他能问的吗?

      如果没什么特殊的事情,姑娘家怎么会单枪匹马的上沙漠!傻子似的问出来,怕不是十几年白活了。

      以至于一路上,可能两匹骆驼之间哼哼唧唧的交流都比他们多。

      最后还是曹立先开的口:“惜朝你之前是在哪里读书的?”身为救命恩人,她一声惜朝难道还叫不得了。

      “念书是在杭州。”顾惜朝回答。

      “除了四书五经,还读其他的吗?”

      “都读的,只要可以看到的书,惜朝都看。”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读书的成本太高了。家中有十亩田地,也未必能供得起一个读书人。顾惜朝说的‘能看的到的书’其实是一笔带过了他为此吃的苦。

      他的母亲是女支子,在曾经的杭州城也算当红过。女支不是女昌,当红过的女支子,必须是琴棋书画的养上数年,才能受到文人追捧,吟诗作对,能歌善舞,这些是基本功。

      所以其实他的基点,其实比一些寒门还要高。母亲生下他的时候还年轻,还在陪酒唱曲的时候,所以顾惜朝在幼年的时候,得到书本并不难。

      虽然书本在古代被看的很神圣一般来说不能成册的进入女支院,但是常有文人墨客给红女支写诗作词,他母亲就使计,把书册散开,混在里头。

      稍加运作,一匣子的信纸花笺,里头能藏两本诗集。

      对,诗集。顾惜朝母亲也怕被别人知道,而且给孩子开蒙,本不必太复杂的。但是文史文章,就很难了,更别说论语什么的。拿论语和花馆里的姑娘调情,怕不是活腻了。

      给个参考人物,唐伯虎,性质不一样,但下场差不多。

      长大了,他和娘从花馆里头出来了。他开始接触四书五经,《史记》什么的了,反倒是诗集接触的少了。

      没有那个闲工夫。也没有那个闲钱。

      曹姑娘是打算和他说一些书上的吗?顾惜朝心里想着。不知为何,他竟有些紧张,这本是不该的,毕竟即使曹姑娘说的书他没有读过,但凭他的文采,总不会接不上。

      开了口,这接下来的话就不难了“好学时好事,活到老学到老,这话再放一万年也是对的。等回了江南,我那里还有不少书,你大可以拿去看。”

      “那就多谢姑娘了。”顾惜朝的眼睛亮了亮,但是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

      等到太阳上来了,他们又找了地方歇了。曹立风轻云淡的从行囊里,翻出来一本《鲁迅节选》,一本《老人与海》,怕太前卫,又找了本《庄子》。

      清一色的22k深蓝色的书皮,工工整整的宋体印刷,因为字体放大到了古人可以适应的大小,三本本来不厚的书,目前足足又两块砖头那么厚。

      给自己又拿了本《桃花扇》,她就靠到了顾惜朝身边,把书递给他,道:“趁着现在有空,拿着书看吧,注意太阳大,眼睛累了就歇歇。”

      顾惜朝接过书,爱惜的摸了摸新崭崭的书皮,轻声道:“惜朝知道了”随后才翻开。

      最上面的是《鲁迅节选》,通篇的白话让他还是脑袋晕了晕(至于生僻字,对于古人来说那都不算事,上下读通了,干嘛管那个单字,纠结那个做什么,他又不做阅读理解),读了两段头不晕了,又被吓得心惊肉跳。

      他猛的抬起头,吞了吞口水道“曹姑娘,这——”

      鲁迅名气最大的文章是什么?

      不是《朝花夕拾》,不是《祝福》,不是《阿Q正传》。

      是《狂人日记》。

      通篇讲的都是人吃人的《狂人日记》。

      曹立《桃花扇》刚看到传歌,正歪着头入迷,被顾惜朝一声给叫出来了,有些疑惑,侧过头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书,恰巧看到“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天,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纸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一瞬间她全都懂了,闷声笑了起来,顾惜朝看不了她的全脸,可放下了面纱后,含笑的动人眉眼。身上盈动的香气都是斗篷掩不住的。那娇躯一颤一颤,如夏夜的广玉兰一般惹人怜爱。

      顾惜朝脸红的像是熟透的柿子,什么鲁先生的书,什么“吃人”,甚至什么太阳,什么沙漠,他全然都不记得了。脑子里只有一样——她笑起来好可爱。

      笑的很动人,很可爱的曹立停下来,对顾惜朝说:“吓人的也就这么几张纸,这么厚一本书,总不会都是吃人的。”

      然后“吃人”这两个字又把顾惜朝的魂给叫回来了,一张英俊的脸跟涂了粉一样煞白。

      平复了心情,顾惜朝复又去看书,鲁先生的书吓人是真的,发人深思也是真的。

      他能得到书不容易,所以每一本都很珍惜。

      到了下午,这本节选顾惜朝已经看的差不多了。除去第一篇,其他的文章也有想让他把书合上的,但是要“温柔”的多。再着,确实很有意思。

      对,确实很有趣。

      一本书下来,顾惜朝也是心情复杂。

      说这位鲁先生没文化吧,人家文字老辣犀利,一针见血,没有几十年的功力写不出这样的文章来,可是文采斐然,通篇没有文言文没有诗词了,终究还是个古人的顾惜朝也说不出口。

      最终,他还是赞叹道:“这位鲁先生不是一般人。”

      曹立嘿嘿一笑“我也觉得。我挺佩服这人的。”她看顾惜朝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又道“要是喜欢,回去抄一本去。我还有他其他的,等咱们回了江南,你可以慢慢看。”

      太阳渐渐西坠了,曹立拍了拍身上的沙砾灰尘,站起来。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虽然没有孤烟,也没有长河,但是大漠落日圆,还是可以看看的。”曹立抬头,沙漠里除了风沙就是太阳,但是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可看的。

      “走吧。”

      这一回,他们两个的骆驼不再是一前一后,而是并肩。曹立开口对顾惜朝道:“这次回了江南,我就在金陵买块地,建个道观,买几个铺子,做自己的生意。”

      她全然没有道姑和生意这两个词有多不搭的自觉。户籍也好,怎么买地买铺子也好,她算一笔带过。

      但是那副模样就是告诉了别人,她心中已经有丘壑。

      “你如果暂时还没有什么打算,就先跟着我,咱们不急,慢慢来。”顾惜朝难以开口的,曹立其实已经摸到了七八分。

      半晌,顾惜朝才回答道“——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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