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秦朝商鞅变法后,按户收取户税,和按户抽壮丁服役,《史记*商君列载》中记录“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税”,就是家中有两个及以上成年男子必须独立分户出去,不得与父母同居一室,不分出去就加倍征税,后来百姓渐渐习惯了成年后不和父母一起居住,按照夫妻与未婚子女这种组成结构,一般都是三到五个人组成一户的小家庭模式,五口之家,百亩之田是当时社会理想中的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这种家庭模式大大减轻了小农家庭的经济负担,不再因为某一人直接拖垮整个脆弱的家庭,也消弭了子孙间因劳动所得利益分配不均产生的家庭矛盾。直到景帝中后时期,儒学渐渐兴盛,汉景帝下诏奉养父母的长子可以免除兵役与劳役,鼓励百姓和父母居住在一起,汉武帝时期独尊儒术,讲究三纲五常,更是多次下诏提倡所有子女同居共产奉养父母,这对于中产以上家庭来说影响不大,可对贫困百姓产生了巨大压力,子孙中有人勤劳,有人懒惰,家庭成员越多,矛盾越多,互相牵扯下生产力低下,无法养活增加的家庭人口,所以仍旧出现了“察孝廉,父别居”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东汉,劳动工具的改进,耕牛的普及,西域及海外高产农作物的引入,使生产力的提升,统治者们长期大力提倡和儒学的深入普及,使大家庭的同居共产成为社会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