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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怜香惜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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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宛梦冷哼一声。
前朝白家世代为官,直到昏庸的先帝登基后,枉顾朝政,大权旁落,只有白大人不畏强权,日日上朝进谏。最终却枉得惨烈下场。
文家姐弟出身平民,生活在洪朝,白大人这类谏官往往不得帝王宠信,自然亦帮不了他们什么。但她却十分敬佩白大人的精神,乃至对白小姐亦是十分怜悯。
没想到心心念念的弟媳,一瞬间成了盗窃财物的卑鄙小人。她不再看施羡鱼一眼,拉过金枝玉叶屏风,挡去小姑娘身影,才好去拉开一小道门缝。
“小高稍等一会儿,衣服给我吧,她还在沐浴。”
“哦哦,好。”
小高把衣服递去,悄悄瞅了一眼她冰冷脸色,那神情就像看到小少爷受伤时,生气而不骂人的表情。房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掌柜如此不悦呢?
但对方显然没有解答他疑惑的打算,而是接过衣裳,关上门,将新旧衣裳皆放在床帐内,背对着那白皙娇躯,声如寒冰:“白姑娘若是沐浴过了,便换上衣裳,你我分道扬镳吧。你不需还我恩情,我亦不会报官。”
虽然看不见她的神情,但施羡鱼知道,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
若只是一个路边晕倒的小叫花子,恐怕文宛梦不会轻易带她入京,纵然入了京,亦未必将她留在身旁,但有了这一步,整局棋便要稳了许多。
女人的弱点是心软,那她就要将这一点,利用到底。
背后响起水花飞溅的声音,随后便是小姑娘的走动声,接着,一切声响静止了,不着一缕、香香软软的身子,悄然贴上了她单薄的背脊。
若有若无的触感。
捡来的小兔子可怜巴巴地从后抱着她,稚嫩声线染上了几分哭腔:“掌柜,丁香知道错了,丁香只是、只是身上一点儿盘缠也没有了,才、才会起了歹心,做出这种丧尽天良之事。”
左右不过偷了一枚手镯,文宛梦家财万贯,那种偷鸡摸狗之事,有损德行,却说不上是丧尽天良。
那翡翠镶金手镯,虽是价值不菲,但比这更贵重的饰物,一抓一大把,小姑娘只偷了镯子,不偷其他财物,可见实在是因急用缘故,而非贪财之辈。
一个小姑娘家破人亡,好不容易才走出京城,投靠亲戚,哪知被恶亲戚拒之门外。回京路上又遭了山贼,落到如此境地,非她本人所愿。
迫于无奈,读过圣贤书,自幼家世优渥却无谋生手段的落魄千金,备受良心谴责之下,做出如此举动,何况她不知那镯子于自己的重要性。虽是犯了错,却并非不能原谅的弥天大罪。
兴许连文宛梦亦未曾察觉,自己竟下意识地为一个素未谋面的小姑娘,想方设法去开脱。
终究是心软,文宛梦闭上眼,薄唇轻启,声线已轻柔许多:“你、你快松手,我们之间虽无男女大防,却也不便过于亲密,如此举动未免不妥。”
顿了一顿,转而又稍稍严肃些许:“小小年龄不学好,你既无处可去,便随我入京。在一品楼里找份工作,让你有吃有喝的同时,亦抵了债孽,你可愿意?”
她才不是对小丫头片子起了什么念头呢,只是同情心泛滥而已,唔,一定是的,换成了别人,文掌柜也会这样处理的。
可怜的文掌柜,压根儿不知道施羡鱼只是随手顺走了案上的镯子,哪是什么道德伦理的缘故。
施羡鱼闻言,乖乖松开了手,无辜地巴眨着一双清澈杏眼,笑逐颜开:“谢谢掌柜收留,丁香一定会乖乖听话的!”
随即又当着文宛梦的面,穿好衣裳,羞得文宛梦双颊绯红,分明是寒冷冬日,美人却是眼含春意,水光荡漾。
对于一个小姑娘幻想什么呢,文宛梦对自己无耻的下限,有了新的认识,不禁暗啐一声不要脸的臭流氓。
“小丁香,别油腔滑调,快更衣梳妆。我找了郎中给你请脉。”
乌发绾秀髻,仅以一支木兰簪盘发,稚嫩小脸素净青涩,未施粉黛,一袭水蓝罗裙绣桃花,衬得小姑娘娇艳欲滴,彷佛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见她穿得单薄,而床上的棉袄却被自动忽略了,怕她再次受寒,文宛梦亲手给她披上了绀青色的棉袄。
本来嫌丑不想穿的施羡鱼:“……”
看了看对方饱含关怀之情的慈爱眼神,她强忍着拒绝好意的冲动,唇角扯开一个勉强的笑容,露出真摰眼神,皮笑肉不笑道:“谢谢掌柜,掌柜对丁香真好。”
文宛梦并未将她怪异神色放在心上,反而欣慰一笑,随手揉乱了小姑娘的额发:“我去叫郎中进房,你先在椅子上坐好,别活蹦乱跳。”
“……”
活蹦乱跳是什么鬼?她什么时候变成兔子了?
一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女帝陛下,性子比旁的同龄人早熟许多,扮演起天真澜漫的小姑娘来,真不是一般的吃力。
迫于掌柜的淫威之下,她还是点了点头,乖乖走到桌边,拉开椅子,坐得一派端庄,如同学府的莘莘学子注视着夫子一般,充满热切与希望地注视着对方。
正事要紧,文宛梦转身就走,自动无视了她那种猫见了鱼似的眼神,但心中早已乐开了花儿。小姑娘在盯着她呢,哎呀,都怪她生得太漂亮了!
门一关上,施羡鱼马上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水盆,憋着气把脸上泡过水的人皮面具从脸上撕下来,奈何身子笨重,差点儿没掉进水里去。
为了不让旁人发现异常,她除了易容以外,还在胸口伤疤处黏了假皮,只是脸能偶尔透一透气,伤疤却不便透气罢了。
随后又到床帐从旧衣裳袖中翻了翻,将木兰替她所准备的一迭人皮面具,与一小盒浆糊藏入新衣裳袖中。
这些人皮面具乃南斗客出品,制作精良,但一张最多只能使用七日。
木兰给她准备了二十张,意思便是她最多只能留在文宛梦身边四个月。
四个月,足够让翰王按捺不住叛变之心。
空前的疲惫感涌上心头,她抬头望向屋顶,忧郁地叹了一口气。
不巧,门外响起三声不疾不徐的敲门声,施羡鱼连忙往额头、两鬓及下巴涂抹上薄薄一层浆糊,再将人皮面具贴上,确认没有破绽后才往门口处走去,拉开那两扇门。
房外站着三人,一人面容娴静秀美,气质清丽脱俗,身着锦衣华裳,上披绣梅棉袄,裙摆下稍微露出茶白绣花鞋鞋尖,仪态举止落落大方,无疑是一位出众的大美人。
若说她并非千金名媛,而是茶楼掌柜,恐怕没几个人会愿意相信。
大美人身后分别是一位五官清秀的灰衣少年,与一位头戴青巾,年逾半百的老人,应是文宛梦的家仆与她寻来的郎中。
“这是小高,一品楼的伙计。小高,快向白姑娘问好。”
“白姑娘好……”
“高小哥不必多礼,唤我丁香便好。”
见小高不情不愿地喊了一句白姑娘,便知此人对她有些偏见。施羡鱼也不恼,一时起了捉弄之心,故佯装亲和,让他唤她作丁香。
哼,小兔崽子,还不恶心死你呢?施羡鱼趁文宛梦不察,朝他露出一个得逞的笑。
小高打了个寒颤,紧抿着唇不再言语,只怪异地瞥了她一眼后,便假装去看屋顶。这灵动清秀的小姑娘,说不定满肚子坏水,没安好心呢。
介绍过小高后,文宛梦并未发现二人异状,转而介绍起郎中来:“这位是李大夫,小高,我们先到外头等候,让李大夫给丁香把把脉。”
“切,她看起来就很精神,没什么大碍嘛。”
“听话,若是丁香身子无碍,我们今日便起程。”
本尚在不满的小高,听了这话之后,态度马上一百八十度转变,主动拉着自家掌柜下楼。
被他这么一拉扯,文宛梦也有些站不住脚,边走边不放心地喊道:“丁香,有什么事就大叫,我们在楼下等你。”
越想越糟糕呀,她的小丁香,年纪小小长得如此娇美可人,又手无缚鸡之力,要知道,在这混乱的年代,没有实力却皮相美艳,未尝不是一种负担。
万一那个郎中不是什么好人,一时见色起意了呢?
人烟稀少的小城镇格外宁静,平安客栈一楼,文宛梦一边咀嚼着口中珍肴,食之无味,一边竖起耳朵,留意二楼状况,生怕施羡鱼有什么闪失。
虽然嘴上不说,但这小姑娘真是在她心尖上住了下来啊。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巴里怕化了。
心疼啊,她吃了那么多苦头。
若是没有遇见自己,不知道她会落得如何下场。是会饿死冻死在街头,还是被歹人卖到烟花柳巷?
小高看着掌柜放下筷子,抬手撩起额发,一双薄情桃花眼幽怨含愁,丝丝入骨,不禁有些心惊胆颤了起来,掌柜这是……思春了?
可是掌柜哪来的思春对象呢?
该不会是自己吧?小高心里喜滋滋的想着。
掌柜人美心善,家财万贯,要是看上了自己,自己却未必答应,毕竟他一直将掌柜当成大恩人看待,但要是掌柜那么求上一求,说不定自己就答应了呢!
等等……他脑海里怎么闪过一张小姑娘的脸?就是那个古灵精怪的白丁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