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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十七章 殊途未明 ...

  •   几乎是下意识,施羡鱼将手中一捧雪,缓缓凑近了心房,试图冷却那颗躁动不安的心。昔日,它比雪更寒冷;如今,它比岩浆更炽热。

      雪水在指间缝隙悄然流走。

      心脏不听话地胡乱跳动着,娇嫩如花瓣的唇轻启:“掌柜,叫我少央。”

      “少央,是你的小名么?未免有些像男孩儿名了,我叫你央央吧,可好?”

      理智在剎那断线。

      比她年长八岁的三皇兄,从不唤她本名,而是唤她作“央央”。自母后逝后,父皇亦开始唤她作“央央”。

      在她模糊的童年记忆中,确实是有一丁点关于母后的回忆,从前,会唤她作“央央”的人,都是她的血亲。

      听闻是因给她取名时,父皇与母后各自争执,最后还是按照父皇意愿,舍弃了这个听着像是男孩儿的名字,反取名为羡鱼,而少央成了小名。

      母后逝后,父皇后悔当初没多服软让步,从此只唤她为央央,事事待她极好,连皇位也交给她,以为只要这样,一切遗憾都能弥补。

      世事哪能重来。

      除了帝位,她一无所有了。

      何枝可依,何木可托?

      “央央,以后便唤你央央,天色已晚,早些回房沐浴吧。”

      天际已泛彩霞,是初春难得的丽色,却也意味着夜之将至。文宛梦担忧她俩出了一身汗,若不尽快沐浴,恐怕染了风寒,便要有大麻烦了。

      纤长十指相缠,温软触感在掌心成了珍宝。她拉起她的手,踩在雪上,不忘回头道:“这积雪不知有多厚,央央,你可别乱蹦乱跳。”

      心情大好,施羡鱼便也乖巧地跟着她走,双脚一步一步覆上她的脚印,大抵是腿长差距,一者走得快,一者走得慢,跟起来颇有些吃力。

      “掌柜,走慢点,我跟不上。”

      说实话,施羡鱼对白丁香这个名字,没有半点归属感,甚至不喜欢这个有点俗气的名字。

      她能叫她央央,她很开心。

      习惯了一个人行走,文宛梦一时忘了迁就对方,连忙顿下脚步,清澈桃花眸染上暖意:“是我疏忽了,还是我放手,让你自个儿走吧。”

      说著作势要松开手,急得施羡鱼连忙反握她修长指节,嗔道:“别松手,你走得慢些,我就能跟上了。”

      二人默默地走着小路,后院离前院并不算太远,但在雪地中静静漫步,竟让她们觉着彷佛要走到天荒地老。

      殊途又如何?你只须走慢些,我便能跟上。路多长,走多久,都可以一起走,或许,真的会走到地老天荒吧。

      良久,施羡鱼忽感惆怅,打破了寂静:“这年京城的冬天,真冷。”

      话刚说出口,她就已经后悔了──好老土的搭讪开场白!

      听她说冷,文宛梦反手将她小手握在手中,轻缓地摩挲着,似乎想要藉此给她一些温暖:“也不算太冷。”

      冷的是人心。

      ……

      插科打诨的日子仍旧持续着。

      直至二月初,施羡鱼坐在后院的秋千上,来回地荡着,隔着裙拢可见两腿在空中晃动。逗趣的是,这荡秋千的小姑娘,脑袋却倚在麻绳上发呆出神。

      碍于隐瞒身份,她不方便四处走动,以防走漏风声。早些日子,她拜托小高帮忙送了一封信,要给白鹿书院的吴夫子。

      吴夫子是她安排在白鹿书院的探子,待他看了书信,自会懂她意思,将事情转达予心腹影卫,安排她们择日带她回宫,切不可大张旗鼓。

      数了数,流落宫外已有两个月,生在帝王家,打小已明白不可随意信人之理,否则便等同把自己首级送到敌人手中。

      呆在一品楼的这些日子里,大抵是她一辈子活得最轻松的时光,但这段时光,是从别人的身份那儿偷回来的。

      施羡鱼骨子里的傲气,并非旁人可与之比拟,同时,她亦非感性浪漫之人。

      既然留在一品楼,也查不出天机府背后之人,对霸业有益毫无益处,那再死赖着也无用。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央央。”

      月色之下,那人清冷如月宫仙子,原来已到了冰雪消融的季节,可惜她不能再陪她去看桃花了。

      脚尖轻碰地面,停住了摇晃的秋千。施羡鱼望向她,看着她步步走来,唇畔却扯不开半分笑意。

      哪怕是假笑也好。

      “戌时了,我让人往房中送点心去,你也来尝一尝,尝过了便回房睡觉吧。”

      “好。”

      真没趣,文宛梦一来,又是要赶她去睡觉,整天吃吃喝喝,再不然就是这般,赶她快些回房睡觉。

      但她还是乖巧地应了一声,跳到地面上,疾步走到冰山美人身边,娇骨藏痴:“绿豆粽?萝卜糕?桂花糕?今儿个又是个什么糕呀?”

      似乎已习惯这种生活了。

      听施羡鱼第一个提起绿豆糕,便知这丫头心里最想吃绿豆糕。文宛梦噗嗤一笑,揉了揉身旁吃货额发,见她拉长了脸,马上又替她理好发丝。

      手心中的小手冰冷得不象话,叫人不自觉地皱了皱眉:“绿豆糕性凉,不宜多吃,今儿个厨娘们准备了千层糕。”

      “好!咱们回去吃完就睡。”

      虽她答话答得爽快,与平日无异,但文宛梦总觉得怅然若失,心头被一阵乌云所笼罩,难以开怀:“地上滑,别走太快,容易倒滑。”

      有些东西要离她而去。

      房内,香甜四溢。

      天气回暖,不宜再浪费煤炭,文宛梦喝了点酒,暖暖身子便睡下了。只留施羡鱼一人在房中,吃得有滋有味。

      瓷碟上糕点一块又一块消失,尽数被她吞入腹中,末了,还不忘啜去指尖糕屑,打了个饱嗝。

      大抵是饱嗝打得太响,竟把倚在桌边睡着的文宛梦惊醒,迷迷糊糊地擦了擦眼,只瞇眼一笑:“不小心睡着了,央央,替我梳发可好?”

      “好。”

      梳头发是一门技术活,她从小被伺候到大,远不如别人心灵手巧,那些个什么五花八门的髻,是一个都不通。

      谢天谢地,幸而文宛梦只当她是个落魄千金,娇生惯养,不懂伺候人是再正常不过。偶尔累了,才会叫她帮忙梳发,梳发就真的只是梳下去。

      毕竟她技术含量也十分有限。

      文宛梦起身伸了个懒腰,便坐到旁边的梳妆台前,素手抽出发间玉簪,墨发如瀑布般倾流而下,映得她白皙秀丽。

      只将玉簪放在梳妆台上的一瞬间功夫,她又瞇起一双桃花眼,犯起困来。施羡鱼默默叹了一口气,取过木梳。

      实则她一头青丝,柔顺得羡煞旁人,不需要特意打理。唔,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想必恰好用来形容她。

      若非她的睡相煞了风景,咳咳,还能再夸两句的。

      门外敲门声响起,施羡鱼也懒得回头去看,只道:“请进,门没锁上。”

      粗衣打扮的小厮低着头,推门而入,走到圆桌边上,距离二女仅两步之遥,小厮依旧垂首,道:“小的来收拾碗筷。”

      声线沙哑得让人不禁侧目。

      只微微一颔首,示意知了,施羡鱼便不再理会他,突然,余光一瞥,才知梳妆台上有一支桃花钗,做工精致,清雅之余,亦不失明艳。

      这支桃花钗委实适合她,但她向来只戴白玉簪或木簪,显得神圣或冷淡,而不可侵犯。

      将天宫仙子拉入凡尘,又有何不可?

      捏着钗头的手不可自控地在沉睡女子颈间比划,她在想,这一下子刺下去,世间便少了一个美人。

      亦少了一个唤她做央央的人。

      只要天机府大乱,群雄无首,何尝不是引出幕后之人的一种法子?但,她似乎舍不得下手。

      她对顶替别人身份的她,那么好,好到让她只想着离开,而从不打算真正伤害她。

      小厮停下了收拾瓷碟的动作,紧紧盯着施羡鱼,最终咬了咬牙,低声道:“得罪了,陛下。”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他从袖间取出一柄锋利小刀,扑向文宛梦,欲取其性命!

      不料他竟临起杀心,施羡鱼吓得瞳孔张大,惊呼一声,下意识一手擒住那人持刀的手腕,一手将桃花钗刺向他胸口。

      温热的血液在脸上流淌,斑斑血迹成了她衣上艳丽的海棠花,她呆呆地看着他身子一软,滑落在地,两片唇瓣蠕动着,想要说些什么。

      上天不给他这个机会,顷刻,他已断了气。

      “央央,这是──”

      “掌柜!”

      彷佛沙漠旅客抓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般,她紧紧扯住那人衣袖,浑身止不住地颤抖:“我杀人了,眼也没眨地杀了人……”

      人,她不是从未杀过。

      只是他在死前,唤了她一句陛下,她便什么都懂了,木兰已经收到了书信,放心不下文宛梦,才派人来暗杀。

      文宛梦乃是一届弱质女流,手无缚鸡之力,只须手中持刀,必能轻易取其性命,故无须派高手前来刺杀。

      但木兰不曾想过,文宛梦身边唯一称得上是高手的人,竟会出手阻止。

      没有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舍不得,舍不得她去死,于是可以让别人去死。施羡鱼觉得,自己白活了这十五年,实在荒唐。

      对于自己的变化,她感到惶恐,甚至措手不及──父皇将政权交到她手中,希望她有皇权在身,不受众生欺辱,此生无忧无虑。

      皇权却不仅仅意味着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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