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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知之幕(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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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浩盯着第二具被发现的尸体,觉得脑仁更疼了。
尸体刚被发现,具体身份还无法确定,但从死者的穿着来看,又是个流浪乞讨人员。
这具尸体出现在市郊,是几个小时前被一个醉汉发现的。醉汉是当地人,跟几个朋友喝酒打牌到半夜,出来方便,黑暗中被一截枯树绊倒了,跌出好几步远。他骂骂咧咧地站起来,觉得有些不对。那截树干怎么压上去软绵绵的?醉汉倒回去打灯一看,当场就醒了酒,还顺带把方便的问题也解决在了裤子里。
梁浩对他在哪方便不感兴趣,但既然是他让对方描述当时的情况时尽量详细,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听他东拉西扯地说完,在脑子里理出一条线来。
“头儿,你说作案的会不会是同一个人?”王宁凑上来问。
“等法医鉴定结果出来再说。”
王宁点点头,继续勘查现场去了。
梁浩盯着这具新发现的尸体,飞速在脑海中整合各种信息。
法医鉴定结果还没出来,死因尚不明确,但就现场的状况来看,非常惨烈,完全可以用血肉模糊来形容,特别是这里一片漆黑,还得用手电照着,让现场变得更加诡异。也难怪那个醉汉被吓成那样。这现场,连当地第一时间赶来的几个小民警都不敢细看。
就现场状况来看,与之前那个案子截然不同,唯一的相似点,大概就是死者流浪汉的身份。是巧合吗?
梁浩在附近转了转,这里没多少人烟,只有公路旁零零星星几座破落的小房子,在暗夜里孤零零地矗立,跟不远处灯火通明的环城高速形成鲜明的对比。
梁浩正思考案情,忽然头顶的公路上一辆运载大货车呼啸而过,由于路上颠簸,硕大的身体晃了一晃,看上去岌岌可危。但那司机连刹车都没踩,就这样一路风驰电掣而去。
梁浩听到身边的当地民警骂了一句:“妈的,警察在这还敢超速。”
其实也怪不得那司机,现场环境这么黑,路基又高,他估计根本没看见路边沟里的这群警察。这条破路不好停车,警车都停在了一公里以外的地方,所有人都是步行过来的。
然而这边命案还没解决,也没人有心思管超速了。
等待法医鉴定的空当,梁浩问王宁:“救助站有没有提供新信息?”
王宁叹了口气:“之前那个死者提供给所有救助站的信息都不一样,肯定是他编的。他提供的所有身份信息都查无此人。估计就像市救助站的人说的,他就是故意去骗吃骗喝了。”
石平市少说有上千的流浪乞讨人员,由于流动性太大,很多人并没有备案,这些人有的是真无家可归,有的是好吃懒做,不肯工作。石平市救助站每年都会遣返数以千计的流浪乞讨人员,但有些偷偷又跑了回来,有些干脆不肯提供真实信息。之前的死者,明显是其中一个。
梁浩听了王宁的汇报,不再言语。
等待让时间变得漫长。不知过了多久,法医的现场初步勘探结果出来了。结果显示,死者颅骨胸骨多处粉碎性骨折,后背有严重擦伤,由于尸体情况太过惨烈,具体的致死原因还需要进一步检验才能得出结论。
梁浩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公路。这描述,倒像是车祸致死。难道是由于夜路太黑,过往车辆没有看到路上的流浪汉,撞人肇事后逃逸了?
如果是这样,跟之前的案子就没什么关系了。
梁浩立刻下指令道:“封锁路段,检查公路摄像记录,看这段路是否出过车祸。”
当地民警为难地说:“这一段路没什么摄像,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敢超速驾驶。”
梁浩抬头看了看漆黑一片的公路,这一段地处偏僻,没有什么人烟,通常只有不能走环城高速的大货车才会从这里通过,然后从前面不远处的入口进入石阳城际高速,而高速的入口,也是这条路唯一的出口。
“去调高速入口的录像,看有哪些车辆从这里进入了高速。”
王宁立刻接受任务去跟高速相关人员联系。
由于是夜间,路段又偏僻,录像的调查并不困难。死者死亡前后的时段,这条公路一共有三十二辆车经过。王宁一一记录了牌照号,方便逐一排查。
进一步调查工作还没开始,法医的鉴定结果出来了。死者死于窒息。
这个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窒息死亡,也就是说并非车祸。那么之前所有的调查方向就都错了。辛苦了一夜的众人心里都有种骂娘的冲动。
然而脾气最火爆的刑警队长却没有发怒,只是看着公路尽头出现的一抹朝晖若有所思。
这起案件的性质因为这个结果彻底变了,从意外变成了谋杀。
天终于亮了起来,梁浩沿着斜坡爬上公路,沿着公路开始走。这路段由于经常有装载沙土的货车经过,路面沙土非常多,然而走出不远,混杂在沙土中,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延伸的血迹。很明显,尸体是被拖到这里的。
这里不是第一现场。这个念头冒出来,梁浩忽然意识到这与之前案子的相似性。之前的那个案子尸体被发现的地点也不是第一现场。
梁浩皱起眉头,吩咐道:“勘探一下,看能否找到事发地点。”
国伟领命刚要走,梁浩又问道:“死者身份确定了吗?”
国伟摇头:“还没有。”
梁浩点点头,又陷入了沉思。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尸体应该是被遗弃在公路上,过往的货车由于天黑没有看到,从上面压了过去。货车的底盘虽然高,但大概由于尸体的姿势,仍是被挂在了底盘某处,被拖到这里。正好遇到这里路面不平整,尸体由于货车颠簸落到地上。之后大概又有车辆经过,将尸体撞到了公路外,由于路基的坡度,尸体一路滚落到坡底的草丛中,最终被醉汉发现。
这样想似乎很通顺。唯一的疑点是,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抛弃在公路上?抛弃在路边的杂草里不是更不容易被发现?
梁浩一怔,发现了此案与之前那个案子的第二个相似点,凶手意图不明的抛尸地点。
不,其实还有第三个,那就是死者的身份,同样是背景不明的流浪人员。
这两个案子真的有关联吗?
过了没多久,国伟就回来了:“头儿,血迹的起点找到了,但不能确定这就是抛尸地点。”因为尸体是穿着衣服的,也就是说拖拽地起点未必会留下血迹,只有等到尸体开始被磨得血肉模糊,才会出现血迹。
梁浩点点头,没吭声。
在理想情况下,可以以血迹的起点为圆点,画个半径,进行地毯式搜索,也许可以找到真正的作案地点。然而这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这荒郊野外,杂草丛生,想找到点作案痕迹不是那么容易。何况,死者是窒息而死,也就是说,现场不会留下血迹。
而且,还有第二种可能,案发现场根本不在附近,尸体是被运到这里抛弃的。如果是这样,搜索附近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附近有住家户吗?”梁浩四处望了望,这里地处荒凉,少有人烟,但远处似乎有那么零星几间房子。
“有几家,也有些临时的工棚。报案人昨夜就在一个工棚里打牌。因为案子发生在夜里,除了工棚那几个,其他人家都是自己的家人互相作证,没有什么人有其他不在场证明。”
梁浩看了看那几间房子,离尸体发现的地方都很远。
“头儿,要调查一下吗?”国伟问。
“查一下吧,不过我觉得案发地不在这附近。”
“为什么?”国伟不解地问。
“如果凶手是附近居民,特意把尸体搬到公路上这个行为本身就不合理。想掩盖罪行最简单的方法应该是趁夜里找个地方就地掩埋。这一带人迹罕至,埋个尸体很难被发现。”梁浩说到这里,忽然觉得隐隐有些不安。凶手如果想掩盖犯罪事实,其实有很多种处理尸体的方法,为什么选择最容易暴露的一种?仿佛是故意要让人发现。
“也许是想造成车祸假象?”国伟推测说。
“窒息而死跟车祸而死一验尸就能查出来,怎么伪造?”
“可是凶手不一定知道。”
梁浩也知道,这样的猜测也许是太高估了凶手。上一个案子的凶手表现出的反侦察能力让他有些不安,然而这次,并没有证据证明是同一个人作案。不知道为什么,梁浩就是觉得这两起看似毫无关联的案子有些许多细微的共同点,但他唯一抓得住的实实在在的一个,只是两个死者流浪汉的身份,剩下的,都只是他的推测而已。也许,他不该把这个案子看得这么复杂?
“头儿,有新发现。”实习刑警刘楚成喘着大气跑过来。他这一叫,附近一圈当地民警都看过来。
梁浩有些不满他这毛毛躁躁的样子,皱了皱眉头,问:“什么?”
“尸体身上发现了不属于死者的身体组织,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国伟精神一震:“我拿去取样对比一下,就可以知道附近居民有没有嫌疑了。”
梁浩点点头。如果真的是凶手留下的痕迹,这个案子就简单多了。
检验的结果验证了梁浩的猜想,尸体上的身体组织不属于附近任何一个居民。他原本也觉得,一个流浪汉是不会自己跑到这么偏远的地方的,更何况,这里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非常难以到达。
只要凶手不是本地人,那么到达这里必定需要交通工具。梁浩下令,将死者死亡当天从入夜开始,直到尸体被发现期间的所有过往车辆排查一遍。当然,这样的搜查其实已经排除了一个可能,那就是凶手白天就已经潜伏在这里了。白天潜伏过于显眼,可能性很小。而不论行凶还是抛尸必定是趁夜晚,这里白天视野很好,不太可能作案,所以白天潜伏的意义也不大。
王宁之前的录像调查其实已经做了大部分工作,现在只需要将时间再向前推几个小时,再逐一调查情况就可以了。前半夜的车相对多一些,影像组紧急上阵,最终统计出一百一十七辆车的信息。这个数字,对于挨个排除来说,有些太大。
梁浩想了想,问:“离这里最近的摄像头大概多远。”
当地民警回答:“大概距离这里五公里左右,那边有个事故多发地点,安了个摄像头。”
梁浩追问道:“这一段路有没有其他的出口或者入口?”
当地民警摇头:“没有。”
梁浩算了一下,两个摄像头之间的距离,开车不过是十几分钟,而且这是按照限速计算,过往车辆一般都会超速,时间可能更短。于是点点头,对王宁下了命令:“将摄像资料与高速入口资料对比,看昨夜有没有车在这段路上停留的时间过长。”
这段路旁什么都没有,特别是夜晚,为了安全考虑,司机也不会在荒郊野外停车。如果这一段的行驶速度比正常速度慢出太多,就说明该车辆曾在这段路上停留,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可疑的。
对照的工作比数车麻烦太多,影像组加班加点终于在傍晚把结果统计了出来。
“头儿,真的有一辆货车在这一路段停留时间超出预计的误差范围。”刘楚成兴奋地来汇报结果。
这一声,让被折磨了一夜,已经疲惫不堪的刑警队一下子来了精神,立刻展开搜查。
经调查,该车的司机是阳夏某个长途运输公司的货运司机。刑警队立刻联系该公司,公司人员称这个司机是个临时工,昨晚拉完货后今早没有按要求交车,公司也正四处找他。
刑警队兴奋起来,种种迹象表面,该司机有重大嫌疑,王宁马上联系了高速公路办事处人员,对于该车辆的去向进行联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