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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五章 ...

  •   念念在路上已经睡着。回到家,小晴也早已睡了。他抱着念念,轻手轻脚地把她放在小晴的床上,换了衣服洗漱后,也跟着躺在她们身边,侧着身子看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

      一样的额头、睫毛、嘴型,相似的轮廓、眼线。他低头,在她们的额头上各印下一吻。小家伙转了个身,抱着她的小娃娃,小晴的脸上有若隐若现的微笑。白天的她,像个木头娃娃,睡梦中的她,反而有了表情。

      现在她们在熟睡,有一样的神情。他倒愿意小晴现在的内心也和念念一样。他低头,手里还握着那本笔记本。打开第一页,里面滑出一张照片,上面是一家人。小晴,她的妈妈,小芙,还有——他父亲。

      许久,他重新把照片放回去,把笔记本放回桌子里。熄灯。夜色笼罩了房间,只有闹钟微笑的走动声。一屋子人沉沉睡去。

      一夜安眠。

      和往常一样,在闹钟响之前他就起床了,调好了闹钟才才起身。正要转身时见到小晴已经醒来,只是没有动静,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他伸手转过她的脸,对她笑,在她额上落下轻轻的早安吻。

      拉开窗帘,柔和的光线泻进屋子里,窗外绿意葱葱。他换好衣服、洗脸刷牙之后,再回来帮小晴换好衣服。小晴是有意识的,她能够接收到外界刺激的信号,只是不会回应。早晨,他只要碰触小晴的手,她会自主地缓缓抬高。吃饭的时候,只要把碗筷放在小晴的前面,引导她,她能够主动进食。

      医生曾告诉他们,小晴这样的状态已经有三年多了。最初抢救过来已经是植物人的状态,唯一的不同是她是醒着的,某些方面的意识也是醒着的,只是情感的意识完全在沉睡。所以她才会完全没有办法和人交流,也不会明白周围人的举动意味着什么,这一点,比幼童还不如。但是譬如行走、举手等机械性的行为,只要有信号引导,是完全能够自主完成的。并且为了保持肌肉的灵活性,要坚持训练病人的运动能力。

      他问过医生,医生说造成小晴这样的状况的原因很复杂,一方面小晴的脑部在那场车祸中受到严重的撞击,如果不是他父亲在第一时间当机立断把小晴送到美国进行抢救,用最前沿的尚在实验中的一项手术办法,硬是把小晴从鬼门关抢回来,小晴是没有办法在那场事故中活下来的。而脑神经方面的治疗,他自己也十分清楚,即使是有最先进的医学仪器和医疗手段,这个区域也是十分棘手的。但是他还是相信,小晴是会有奇迹的。作为一个医生,虽然对生死有十分理性的看法,但是受传统的影响,他还是相信亲情的疗法会产生比西医药更神奇的作用。

      他褪掉了小晴的睡衣,直视着他的妻子。这个小晴不会感到丝毫羞涩,眼神空洞地面对着他,他亦不会有任何的冲动的情感,只是像在呵护一个娃娃,像在照顾念念一样。小晴的腹上,有那次事故留下的两条长长的蜈蚣似的疤痕。一条有15针的线痕,一条是21针。他轻轻地抚摸着,感觉到小晴的身躯有轻微地抖动。在当时,这副白瓷似的身躯,应该是布满着破碎的裂痕的吧。他凝视着两条伤痕,现在已经能平静地面对,第一次见到时,只是一瞬间的时间,眼泪不由自主地往下流,怎么都停不下来。

      当手指扣完最后一个扣子时,他习惯性地低下头,脸抵着她的,轻轻环抱着她,尔后,温柔地亲吻她的唇。这个吻,是爱情的吻。每天早晨,他都用这个吻来坚定自己的心意,他不是不担心自己的。

      然后他牵起她的手,引导她到客厅坐着,打开新闻给她听。自己则到厨房去开始准备早餐,然后叫念念起床,帮她换好衣服,等到他们都吃完早餐的时候,照顾小晴的孙姨就会来了。尔后,他再带念念去幼儿园,然后去上班。下班的时候再去接念念回来,傍晚陪小晴出来散步。

      这样的生活已经半年了,除了有时要带小晴回医院拿药和检查,生活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乏味吗?厌倦吗?他不会这样问自己,他本就是一个乏味的人。除了工作,余下的时间他不喜欢与人交往,除了偶尔和刘烨几个聚会,他几乎没有什么应酬。当然,他并没有社交恐惧症,在工作上和同事的关系,以他的情况来说,算是游刃有余了。

      四年前他只是机械地在刘烨的建议下去参加笔试,并不想到很顺利地就进去了。他并不喜欢这项工作,但是这份单纯、忙碌、能够带来一些满足感的工作开始让他的灰白的生活有了些意义。并且,有了念念之后,他十分庆幸,自己有一份能够给念念带来稳定生活的薪水。他记得小晴当时是怎么要一边辛苦读书,一边辛苦兼职生活,他虽心疼她,她却倔强地从不在金钱方面接受他的帮助。只是很多次地和他说,有一天做了父母,最起码在孩子要独立前,一定要让孩子可以安安心心地生活。他那时并没有多往心里去,但是有了念念之后,他一直在想着要保障孩子的生活,让她可以健康快乐地长大。

      念念乖乖地牵着他的手走路。路旁的一只小狗直直朝她走过来,在她跟前停住,这里嗅嗅、那里嗅嗅,看来是对念念脚上那对白色凉鞋上的蝴蝶充满了兴趣。念念害怕地跟着小狗绕圈圈,一直围着他转。小狗欢快地摇着尾巴对她紧追不舍。看到自己的衬衫都要被念念揉得皱了,他忙用两只手拉住念念,定住她的脚步。

      “爹地,快叫它走开。”她天真的脸上虽然有矛盾,但是眼睛里显露出来的对小狗的兴趣一觅无疑。在她幼小的心里,这只比她还小,一身圆滚滚的小动物,应该是不那么带有侵略性和恐惧感的。只不过,她还很少和它们打交道,也还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比它们会强大,所以还是有少少害怕。

      “不怕。”他安抚地拍了拍她的小脑袋,然后自己蹲下来,把小狗抱进怀里。这是家庭养的宠物狗,虽然胖嘟嘟也只有他两个手掌的大小。毛色润泽而柔滑,应该才几个月大,是和主人出来散步的走散的?他示范地在念念眼前用手抚摸小狗的毛,小狗立即很享受地发出“呜呜”的声音,也不挣扎,晶晶亮的眼睛还半闭了起来。接着他用另一只手牵过念念的手,握住它并放在小狗的身上。

      刚一接触到小狗,念念条件性地想往后缩,他拉住,念念犹豫了很久,好奇心还是胜利了,小心翼翼地往小狗伸去。先是试探性地动了动,发现小狗没有动静,胆子也就慢慢大了。他把小狗放进念念怀里,念念虽然对这么大的“动作”还是有些害怕,不过还是大着胆子抱起了小狗。

      “爹地,小狗好可爱哦。我们带回家好不好。”他笑着摇摇头,小狗是有主人的,这孩子还没有建立起这样的意识呢。他把小狗抱开,放在地上,指了指手表,告诉她幼儿园要开始上课了。她虽然不舍得,但是还是很乖地站起来。

      “小狗,拜拜。”小狗跟着他们走了几步,又被别的东西吸引了才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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