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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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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凡来电,令她隔日去新屋贺他乔迁之喜。她笑,你终于肯搬出丽晶的套间。
假期已结束,有凡依依不舍地苦着脸送张凯回了南京,如今偌大的上海,他只指着她一人,她就是万般不愿,到底承朴伯父的情,好生伺候着。
朴伯父是传奇般的人物,周茉幼时便记得有一个胡子伯伯,总是风风火火,虽不常见到,但每次都会给她带一些国外来的新奇玩意,她从小被爸爸笑话势力眼,因为张伯伯虽然隔日便到家里来做客,抱起她来总是亲个没完,可是问起来,她一准还是喜欢外国回来的朴伯伯。
有凡张凯和她三人的祖父是战友,说起来,她们父亲也是发小。只是后来朴伯父玩心忒重,不肯遂了父愿承其衣钵进军校,一个人暗地申请了国外学校的奖学金,倒是也没有要家里掏钱,昂着头走了。老爷子当时气得几乎没中风,如今提起来也是咬牙不已。这个最不成气的顽主旗下公司早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身家翻了又翻,已不知有多少资产。但毕竟只是从了商。
周茉心里却极喜欢这个伯伯,想年轻时必是魄力的男子,非同常人,才肯弃了这边的背景根基,远赴他乡白手起家,再传奇般的衣锦还乡。
他成家之后回了国,有凡的妈妈是极美的女子,大概是混血的关系,五官深邃,白皙的皮肤有东方人的细腻,个子很高,眼睛细看含着一丝碧色,腰肢妙曼,爱笑,笑起来爽朗干脆毫无扭捏造作,与朴伯父站在一起,便是一对璧人。
只可惜生了有凡这样别扭的一个孩子……挂了电话,周茉不无遗憾地在心里想。
原来爱上一个人是这样的滋味。
她在讲台之下望着他,林晨如常地讲着题,眼神不自禁地遇到彼此,又躲开,一抿嘴角,仿佛就要笑出来。
捧着课本借故去办公室找他,“林老师~”微微鞠躬进了门,随手关上。隔窗看去正襟危坐的两个人,正严肃认真地探讨学术。
“去看《黄金甲》吗,我有平安信用卡哦!”
“囧……好……那你期末要多放点水给我!”
“啪!”林晨彪悍地拿书拍过去。“你是猪吗!都给你开那么多小灶了!”
“呜,我还不是为了陪你去看电影……”
“那我找隔壁数学系的小张老师去好了……”
“什么,哪个小张老师!!!”周茉愤而举起手中的笔。
“你要干什么,你别激动,啊,救命啊!!!!”
隔窗看去手舞足蹈的两个人,继续激动地探讨着学术。
“凤梨凤梨,我是地瓜,在上海影城门口,完毕。”
她在上海影城外等他,戴着墨镜,毛线帽子,围巾遮到鼻子,林晨视若无睹地从旁经过,,半晌才折回来看她,哭笑不得。周茉也不说话,摘了墨镜,神神叨叨地用下巴向旁边的starbucks一扬,然后又戴好墨镜径直走开。
林晨买好票回去找她,周茉拿着两杯摩卡,递到他手里,又接过票,目不斜视地低调离开,擦身而过的瞬间,他依稀听到一句神秘的:“爆米花。”再转头已经不见踪影,只留烟尘。他以手扶额,对着天空翻白眼。
进场时看到周茉已然在座位上玩着手机,他向自己的位置走过去,坐席很窄,他一路地说对不起,不好意思,经过周茉的时候,也是不动声色地客套着,小姐麻烦请让一让。
二人无声地坐着,直到影院的顶灯暗下来,忽然伸手去紧紧握住她,然后周茉头靠着他的肩。
地瓜地瓜,任务成功,作战结束。
谢谢组织的信任!!现在我可以吃爆米花了吗?
回去的路上下起冬雨,二人没有带伞,他拿大衣紧紧裹着她,沿着种满法国梧桐的街,穿过一路风雨。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原也可以这样多话,从幼时起的记忆一点点讲给周茉听。周茉才知晓原来在林晨沉静尔雅的表象之下,也曾不安和迷惘,也有过被父母遗忘的,在角落里独自慢慢长大的童年。出走的母亲,酗酒成性的父亲,他离开他曾经的小镇,一个人北上求学。贷款,兼职,在饭堂里点五角钱的白饭浇上汤汁囫囵吞下,以全额奖金留学。地铁站的走道里他也曾睡过,跟流浪汉们抢通风最好的位置。寒风里在工地上铺沙,中午休息的时候,别人啃馒头,他就拿出课本默默地看。如此一路读着书,唱着歌,稳定下心神自力更生,竟然就长成了身边这个人。林晨讲的时候眼里带着笑,她想他一定已经能够面对时过境迁的过去。不是痛苦的,而是为这样挣扎着站起来的自己感到骄傲。周茉在大衣下搂住林晨,这个大自己八岁的男子,沉稳安宁如兄长和慈父般的男子,如今她仿佛想用自己的羽翼庇护他。
第二日去有凡新居,他住五角场附近,公司在创智天地有一幢办公室,夹在百度和甲骨文之间,看得周茉直咋舌。他开了车来接她,不客气的一辆保时捷敞篷,有凡戴着墨镜,黑色西装,在车内妖娆地吸着一支烟享受路人的注目礼,周茉恨得牙痒。大冷天的你还开敞篷,想冻死我啊……好好的装什么007!
他很无辜地掐了烟,摘下墨镜看她,我以为你喜欢这一型啊。
她失笑,不想多在校门口耽搁,迅速地跳进车:你自己耍帅就是了,何必非说是为我。墨镜是挡风的吧……
远远地,林晨看到周茉的身影,这么冷的天气裙子底下又只穿了薄袜。方想追上去,却眼见那个背影跳进了一辆跑车,绝尘而去。轰鸣的引擎声,震得他心里一阵茫然。
周茉在车上,电光火石之间仿佛看到林晨,眨眼就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