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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hapter 12 ...
Chapter Twelve-1
第二天起来,两个黑眼圈理所当然地挂在脸上,像只国宝宝熊猫。一直以来,我的眼袋很明显。而且我的眼睛从侧面看的话会觉得凸的很厉害,像只青蛙。伙计,想象一下,现在的我有多少“恐怖”。都是昨天那个发神经的家伙,再加上那个发神经的梦,让我的脸变成这般模样。
说起脸――这个几乎每个人都在乎、都关心(特别是女人,不排除极个别男性同胞)的玩意,我想在这里跟大家描述一下本人的。之前似乎我都还没有怎么提起过我自己的这张脸。本人的“门户”很普通,但又有些不普通。为什么这么说呢?
说它普通,因为平平淡淡的五官凑在我的脸上,还算过得去,但绝对称不上漂亮。要说漂亮,也许眼睛单拿出来还可以这么说。这世界上长相普通的人太多,也不缺我一个。倒是极漂亮或极丑陋的人很不常见。
说它不普通,是因为不知道为什么,这张极普通的脸,总会给第一次见到我的人这么一个印象:这人很严肃,或,这人很死板。这就是我的脸在无形之中给我贴上的标签。为此,我很庆幸,同时,很矛盾地,我也很苦恼。我是个喜欢独来独往的人,不喜欢跟不熟的人打打闹闹,这张脸默默地为此作出了不少贡献;但有时,我发现就是因为这张太过“正经”的脸,让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离群”的。这种感觉往往在我心情低落的时候让我无比沮丧。不过总的来说,我还是很喜欢我这张在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脸。不好看不要紧,只要能看就可以了。真的,我一直这么觉得。
这又让我联想到了Roondy Cander,这个拥有一张让无数女人也同样嫉妒的美丽脸庞的Canna名模,暨以前一个有名乐队的主唱。他的脸太具有女性气息,一个不小心,你会错把他当成女人。具有一张迷人的脸庞对于在时尚界混的人来说太重要了。人们会在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给你下定义,而且可怕的是,这种“第一印象”往往带有“观赏者”强烈的主观性,并且很难再改变。无论你的工作成绩如何,如果一个人在见你第一眼的时候就不带任何好感,那么他会契而不舍地“讨厌”你。想想他这张脸,还真是有点让我嫉妒。
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种人,就是当他们拥有一张迷人的脸的时候,他们会觉得难受。不知道这种人是不是真实存在,在我看来有些做作的成份。这种人很多存在于娱乐界,像某某明星,在某次某著名杂志采访的时候说,他/她讨厌别人因为他们的漂亮外貌而注意他们的感觉。是做作,还是,自然使然,谁知道!
亚洲人的脸与欧美人的脸最主要的区别,就是立体感。亚洲人的脸就像这群人的特有气质,那就是婉约。不明显的立体感,让整张脸看起来有些平淡,但又不是这种平淡所带来的独特魅力。不怎么高挺的鼻梁,但是很秀气。而欧美人就完全相反。他们的的立体感极强的五官,给我们这些亚洲人强烈的视觉冲击,让我们在第一时间就知晓他们的热情。高挺的鼻梁,总是让我们这些天生鼻梁就不怎么高挺的人赞叹不已。说来也很奇怪,当一个人的鼻梁又高又挺的时候,不管这个人的其他五官出众与否,他也是很吸引眼球的。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说来又要扯倒昨晚,不,应该是今天一大早做的那个诡异的梦了。为什么开始是Roondy的眼睛,后来套上一副眼镜,变成了Ruffuse的了?我想不通这个梦到底从何而来。
人的梦,是一种很奇怪的存在。它与现实没有绝对的关系,但也脱离不了完全的干系。在梦里,你会做一些你在现实中完全没有可能做的事情。在梦里,妳会遇见你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的陌生人。就像那个梦,简直是ridiculous到极点。
呼!不想了!头都大了!管它呢!管他们俩之间到底有没有什么狗屁关系!
洗漱完毕,习惯性地掏出手机,开机。熟悉的诺基亚开机画面,两只手缓缓相握,然后闪现出Nokia这几个字母,紧接着白屏,随后出现表示电量的绿色小电池,信号指示,最后出现完整的手机控制画面。这些完了以后刚想把手机塞进裤袋,却无比吃惊地发现手机迟缓地显示着我有四个未接来电。按进去更吃惊的发现这四通电话来自一个被我储存为“Cannna宝贝”的人。
过去这么久,差点就要忘记自己曾经也与赫赫有名的Canna,还有鼎鼎有名的名模有过一丁点儿交集了。他打电话给我做什么?我问。不清楚。我已经被淘汰出局了,在这次应聘中。实在想不出他为什么会打我四通电话的原因。
这生活过得实在也太戏剧化了点。刚刚还在想自己为什么会做到这么诡异的一个梦,现在倒好,梦中的一个影子来寻我了。谁来跟我讲,这到底是梦,还是,现实?
就在自己在出神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的时候,手机却发神经似的震动起来,并唱起了“Take off your clothes. Be my baby girl.”。上帝!
盯着显示为“Canna宝贝”的手机屏幕,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耳边“轰轰”的,像在飞机场飞机既将起飞时那样。
To pick it or not?
我问自己。
Why do you give a call for me?
紧接着,我又问。
闭上眼睛,用另外一只空着的手抚了抚胸口,像白痴一样,然后,按下了通话键。
“你在做什么?”劈头就被一个声音震晕掉了。
“你是……Roondy Cander?”我的声音轻轻的,完全被他的气势吓倒了。妈呀!他这是在干嘛!
“Bingo。告诉我最近在做什么。”这次他的声音跟印象中差不多,朗朗的,又不失磁性。
“找到了一份工作。”老实回答,像个有问必答的乖乖小学生。
“所以,你还不错喽。”可以想象此时他脸上的笑容。
“差不多,你……打我电话有什么事吗?”
“呃?”很惊讶的语气,“有空吗?出去陪我聊会儿天。”
心跳啊,我的心跳,无法抑制地漏跳了一拍。
“可以认为你在邀请我吗?”我说,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些。不知道他自己知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知道有没有人告诉过他,这样平白无故地邀请一个女孩,是会让人产生不该产生的联想的。
“呃嚒……我认为这是个约会,你不觉得吗?”
Date……大脑处于断路中。喜欢白色的Roondy同学,难道你不觉得自己讲得很……天!一下子找不出一个词来形容这种人。你是不是太过open-minded了,觉得这根本没什么?
“可是我还是要去工作的,”我开口拒绝,“不好意思……”
“晚上怎么样?”他打断我做作的推辞,直截了当地说,“如果还不行的话,那你告诉我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就……”
“笃笃笃!”这时门外强烈的敲击声让我一阵发抖。
“谁?”对着手机,忘了拿下来,直接喊了出来。人在突然受到惊吓时往往做一些完全出于本能的举动。
“谁在那儿?”“我。”
要命的是,两个声音同时响在我耳边。真是惊叹这两个声音的默契,尤其是在做好有关这两个人的诡异的梦之后的这个早晨。我在心里苦笑一下,打算先应付门外的那个。
“先等一会儿,”我边走向门口边说,“我现在有事。”
“好。”那头传来他的声音。
打开门,是依旧戴着墨镜的鸟巢怪人,心里纳闷:你这家伙现在找我何事?
“早上好,Buttor先生,找我有什么事吗?”手机被我拽在手里。
“上次给你的药膏还有么?”他问。
“药膏?哦!你等等……”说着又跑了进去,打开床边小凳子上的一只纸盒,翻了几下,就翻出了上次让我屁股迅速恢复的那盒药膏。你拿药膏做什么?难道他受伤了?
“你受伤了吗?”我问,把药膏递给他。
“嗯……”他的喉咙底似乎发出了这么一个音节,算是默认了。接过药膏,原本只是站在房间门口的他立即转身,似乎并不想与我探讨这个话题。
自讨个没趣,只好悻悻地关上门。好个无趣的怪胎。
“嘿……”甩甩头,响起自己的手里还捏着一只尚在通话中的手机。
“刚刚是个男人?你跟男人住在一起?”那头在我发出声音以后,劈哩啪啦地发出一连串的词。
我一愣,从来没有想象过自己会与某个不是所谓的“丈夫”的男人同居,而且,讽刺的是,这个事实居然是通过别人才认清的。这样算是以前小说中经常看到的俗恶情节――同居吗?显然,Roondy同学这个尖锐的提问让我的头部开始发痛。
“那是房东,”我拒绝开口谈论这个让我头痛的问题,“刚刚说到哪儿了?”
“厄嚒……什么时候妳有空,出去聊聊。”
“嗯……让我想想……”真是奇怪,我居然会真的想想什么时候有空。我在干什么?与这种跟自己已经没有搭嘎的大明星有什么好聊的?问题在于,这些问题的答案不在我的脑子里面。
“这个礼拜六下午吧,我有空。”对,顺便去Santown卖点东西。
“今天是星期几?”他的声音一下子缥缈了很多,似乎在向周围的人询问,“星期一啊。”似乎又在自言自语了。
我用手击打门面,不怎么有节奏地。不知道星期六Refuse这个家伙去不去那个叫什么“EDEN”的酒吧打工,那么顺便就可以搭个顺风车了。
“嘿,小姐,今天才星期一,你确定整个这么长的五天真的没空?”他说,用一种带着笑意的声音。多少有点知道这个外表看似花花肠子的大明星其实是个蛮好相处的男人。不,不能称之为男人,我觉得男孩更适合。
“嘿,big boy,”听他这么说,我的语调也一下子愉快轻松了不少,“要得到美好的东西都得表现出你的耐心,知道吗?”
“呵呵……”他在那头笑了起来,“好的,我会很期待的。告诉我你住在哪里,到时我去接你。”
“不要试着让别人知道你所住的地方,也不要试图将妳的人带进这儿。否则,不会有任何好运的事情发生。”
Refuse这家伙低沉得要死的声音一瞬间回响起来,在我两只耳朵旁边。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住在哪里。
“不用这么麻烦,我不是住在Santown,”我说,“告诉我在哪里碰面。”
那头,那个家伙叽叽喳喳地似乎在跟某人交流,好像是了解他自己那天的行程。果然是名模啊,果然是大明星啊!我在心里感叹。
“嘿,Maylon,Daddy公园,到了给我个电话就好。”
“哦。”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脑子还没从他口中我的名字反应过来。这个家伙,从他嘴里听到自己的名字感觉真是不错。
“那就这样,到时见!”
“哦,再见。”“等等!”
“怎么了?”我问。
“……”他急匆匆地打断我,却说不出什么了,“没什么。”
“哦,再见。”
挂了电话,耸耸肩,挤挤眼,撇撇嘴,完全搞不清楚刚才的状况。将近已经有一个月没有任何联系过,我们是这世界很难得会相遇的人。都说在这个世界能相遇的人是因为前世的瓜葛。虽然100%可以肯定,我与他的前世没有任何瓜葛,可是这种冥冥之中相遇的缘分还真是不浅。他是把我当作了朋友吗?可是为什么呢,对他这个万众瞩目的名人来说?我的身上有什么特别出众的地方吗?没有实现自己想成为一名顶级服装设计师的梦想,而且,我也长得很普通,一点都不具备在一秒之间把别人电倒的超能力。这样想的话,Roondy Cander把我约出去的理由还真是令我费解呢。
算了,不是世界上的每件事都是出处有因的。
“嘿!你站在这里做什么?一声不响的,吓死我了!”被门外背对着我,站着一动也不动的Refuse吓得不轻。
“男朋友么?”平淡的声音,莫名其妙地说出了这么一句。我的心莫名地一震,控制不住地。用一只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却说不出任何一个词。
他在干什么?
“只是问问,别忘了合约。”见我不说话,他开口。说完,就往走廊的右边走。
“等等!”我突然伸手拉住他,“你刚刚是不是听到了什么?不是那样……”
“对不起,对妳的私生活并不感兴趣,”他定住,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合约,记住,请。”
微微抬头看向他,看到的只是一张用墨镜遮掩起来的没有表情的脸。到今天才突然意识到,眼前这个每天顶着一只鸟窝的怪人居然也不矮。
“我知道,当然不会,但是,”我抬正我的脸,正对着他那张永远遮掩着的脸,绽放出一个微笑,说,“私事永远是私事,也请记住。”
“哦,忘记有些东西了,”转身后的我又重新转回去,满意地发现这个人一时半会儿还没从我的话中反应过来,站在老地方,“这个礼拜六下午,能送我去Santown吗?”
他没答话,站在那边,似乎在打量我。是不是刚刚我那句话吓着他了?
“到时候再说。”几秒钟过后,这个人甩出这么几个词就走了。
很拽,这个怪胎!有意思的是,从开始的厌恶到现在不怎么厌恶,我对他的想法似乎改变了许多。有意思的怪胎!
写到这里,有种崩溃的感觉。写之前想到的很多情节,像支离破碎的片段,不能连接。
算了,慢慢来好了。不管点击率是多少,总要慢慢来。
大家一定要多多支持我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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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Chapter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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