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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最终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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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一个童话。有王子。有狐狸。西域流传过来的。
小王子遇见了狐狸。
狐狸求小王子驯服它,但小王子拒绝了。
“如果你来驯服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就会听出与其他不同的脚步声,听到别的脚步声,我就会跑到地下躲着去。但你的脚步声就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召唤出来。看!你看见那边的麦田没有?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来说没用,那些麦田也对我无动于衷,真是扫兴。但你有金色的头发,想一想,如果你驯服了我,那将是多么美妙的事情。金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就会很喜欢听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狐狸盯着小王子看了很长的时间。“求求你,驯服我吧!”
于是小王子就驯服了狐狸。当小王子离开的日子临近时……
“啊,我要哭了。”狐狸说。
“这都是你的错,”小王子说,“我不想伤害你,是你想让我驯服你的。”
“是这样的。”狐狸说。
“但你却要哭了。”
“是这样的。”狐狸说。
“可是这对你一点儿好处也没有!”
“有好处。”狐狸说。“因为麦田的颜色跟你的头发颜色是一样的。”
“再见。”狐狸说,“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得清楚。珍贵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是你花费在你的玫瑰花身上的那么多时间,才使你的玫瑰花变得那么重要。”
“人类已经把这个道理忘在脑后了。”狐狸说,“但是你千万不要忘记,你一定要对你驯服过的东西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花负责……”
小王子最终离开了狐狸。
相遇,相知,相许,最后分离。熟悉的结构。无论是在谁的生命里。
但这不是我的重点。
我的重点是,狐狸。
人人都是小王子。人人,也都是狐狸。
只是我偏爱狐狸,所以这篇文里,人人便都是狐狸。
那只渴望被驯服,然后受到了伤害的狐狸。
为爱受的伤,便简直要柔软起来,化在甜蜜里,怎样也结不起痂来。于是,便也总只能生生痛着。
文里主要人物十二位。我说的主要人物便是有特定的称呼的,身份能被识别的人。来算算罢,按时间先后排列。
胡杨和长公主。殷雪和殷切。女王和大臣。王子筱和青风。尚书堇和苏樱。莫贝儿和医师辉。
无一不是为爱所伤的人。
其实我们每一个,也终究无法避免成为为爱所伤的人。
狐狸哭着说,是这样的。是这样的。
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一天。这个从别的星球来到自己面前的小王子,又怎会在自己的身边永久停留。何况在相遇之前,小王子也已被驯服。被一朵独一无二的玫瑰驯服。
可还是,还是恳求着被驯服。
即使知道,爱的本质是伤痛。可又怎能因为惧怕伤痛就不去爱呢。
有好处,狐狸说道,因为麦田的颜色和你的头发颜色是一样的。
所以,在长久的时间流去之后,自己还会对这片麦田情有独钟。只是因为色泽一样,金色的麦田对自己就是与众不同的。甚至连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也动听起来。
就是这样。爱的人终会离去,但是爱恋着的心情会随着点滴的粉色记忆而延续在之后的生命中。当初一起望向的那束麦子,一起被轻抚而过的风,都因为爱而变得独一无二。
在漫漫生命中能够拥有一份独一无二,这是爱留给彼此的最好礼物。
你一定要对你驯服过的东西负责到底,狐狸最后说道。
公众价值观里,爱既是一种深刻的情感,就是无法掌控且流动自由的。
事实确是如此。可往往,这又何曾不是人们不愿负责冠冕堂皇的借口。
撇去我们的先入为主,哪一份长久的情感不是伴随着责任的适时担负。又有哪一份感情在全然舍弃责任之后仍是稳固耐久的。
是不是我们都想错。是不是爱与责任本就双生。
孤独。坚定。勇敢。豁达。无私。
这样的一只狐狸。
它真懂爱。
懂这个我们穷尽一生可能也无法参透的东西。
所以,我自私地期望着,文里的每一只狐狸,不那么懂爱的狐狸,在历经一切之后,终能好好相爱。
无论离合。
无论生死。
认真地倾力地好好地爱一场。
驯服的话题似乎也总热闹。
在我看来,无所谓谁驯服谁,谁被谁驯服。
千千万万颗玲珑心,无非是被爱驯服了。罢了。
捣腾出这么篇不知该算后记还是什么的东西。
只是想尽力传达些写文中的感触。
如果能引起尝过爱或正在爱的人些些的感触,便是值了这三个月。
万分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