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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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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春天。
细雨蒙蒙,浅灰色的天空笼着一层白色的雾气。从二十层的写字楼远眺,远处路上的行人瞬间缩至一个个黑点,更远处是耸立的高楼,那是新明房产新建的写字楼,而买下写字楼最高层的就是新明少东俞子寒。
俞子寒消失三年,回来变身就是软件开发公司老总,资产过亿。俞老爷子不知道是该为儿子的成功欣慰还是该责备其誓死不肯继承父业。不久前俞老爷子见着她还向她抱怨:“子寒这混账东西怎么就不愿‘浪子回头’呢?要是有你一半听话就好了。”
这话的口气和当年俞子寒一模一样。那年大学选系,俞子寒因为家里老爷子不允许他报微电子学专业时跟她抱怨过:“你说我家老头子那腐朽生锈的脑子什么时候能开窍啊?真想帮他用盐酸洗洗。”
呵,不愧是父子。其实俞子寒和俞老爷子还是挺相像的,年轻时都壮志雄心、意气风发,俞氏的新明就是当年俞老爷子跟父亲赌气自己一手创立的,如今也算是地产界巨头了。
凌容收回目光,楼下有一对青年男女在路上亲吻,男的一手撑伞,一手搂着女的,两人缱绻缠绵地在雨中亲热着,完全沉浸在浪漫的甜蜜中,毫不在意路人投去的目光。好像是刚刚她下楼喝咖啡时在咖啡厅吵架的那对,转而又如此情意绵绵。
凌容凝神地看了一会儿,不禁苦笑。呵,春雨如丝,编织成一张轻薄的网,不知网住了多少男男女女的情感纠葛。她想起刚刚于小乐进门交给她这个月报表的时候,怯生生地跟她说:“程朗……好像回来了。”
他回来了。真的回来了。
她知道他一定会再回来。当年他离开,她就赌定他会回来,所以她连机场都没去。
她花了五年来设想他回来时的场景。为了他的回来,她竟准备了五年,整整五年。小乐经常骂她脑子不开窍,居然会爱上要钱没钱,要帅也不是极品男的程朗,还爱得那样凄惨壮烈。有时候她自己想想都可笑,她凌容即使没有那背景家世撑着,单凭她的美貌姿色也能让多数年轻男子为她倾倒,怎么就偏偏爱他爱得死去活来、连自尊都差点不要呢?
可是,已经爱上了,无可救药地爱了,又怎么可能说不爱就不爱呢?
小乐经常劝慰她:“天涯何处无芳草,比程朗优秀的男人多如杂草,随便挑一棵都比他强上百倍,你又何必守着他一棵枯草呢。”
是,好男人很多多。可是再多也不是程朗。她死心眼,认定了他,就一辈子是他,任他再怎样对她不屑一顾,她也绝不会动摇。
她和程朗认识是在春天。那年他们同是大一,同在一个学校的不同系别,但都是管理学。想起来还真像言情小说的恶俗桥段,那时学校组织春游,好像是去某个山。她和小乐他们走散了,一个人蹲在过道边看旁边的野生植物。
作为花草钟爱者,她只要一见到没见过的植物就会情不自禁驻足观察,或许正式因为这样,加之她又总是走在队伍最后面,所以当她停下看那朵蓝紫色的花时,没有人注意到她,她才会一个人落下了。
她望望周围,已经没有熟悉的人群。这地段山路颇崎岖,很不好走,所以多数人拍过照就离开了。没看见人,四周似乎只有她一个,因为不记得来时的路,所以她只能在原地等有人回来找她。
她又回过头看那朵蓝紫色的花,在深绿色的杂草堆里特别显眼。它的花瓣很小,大概有五瓣,最里面是深紫色,中间一圈是白色,边上是浅蓝紫,托叶很大,呈圆心形,看上去像三色堇。仔细观察才发现不只有一朵,在它后面还有两三朵,可是它生长在石缝里,而且并不成丛状生长。
她伸手想要去摘,可是太远够不着。她往前挪了挪脚,下面都是杂草和石头,在下面就是深谷,她心里有些恐惧,但还是又向前了些。正想在伸手时听见有人叫她:“你在干什么?”
声音很好听,虽然说话很有力度,但听上去仍然很温和。
她转头。
声音的主人是个身材高挑,眉目清俊的少年。他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双手插在裤袋里,正站在不远处看她。
她想站起来解释,可是刚下过雨,两旁长着青苔的石板路有些滑,她因为蹲久了脚一麻就滑到在地,身子又摇晃了几下险些掉下去。所幸的是,男生跑上来拉住了她。那个白衣少年就是程朗。
因为滑倒凌容扭伤了脚,程朗见她不能走路主动提出背她下山。那是她第一次被男生背,她能感觉到他身体的温度,还有白衬衫上清淡的薄荷味道。她双手环住他的脖子,低头看他。
从上面看下去,他的睫毛很长,眼睛不算大,但是他的鼻子很挺,鼻翼有一颗浅褐色的小痣,如果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嘴唇不薄不厚,脸颊线条分明,五官组合在一起不算十分出众,但还算清秀俊雅,给人感觉很舒服。他的侧脸很好看,像是用笔勾勒出的线条简单的画,更像电影慢镜头特写中的剪影。他的刘海不长,刚好遮住一半洁白的额头,耳鬓的头发细碎柔软,但干净利落。
她一路沉默,只安静地看着他。他也没有说话,看着脚下,小心地迈着每一步。走到山下的时候,小乐她们正站在路口等着她,看见她小乐急忙冲上前问:“你怎么回事儿?怎么一眨眼不见了?我们快走到山下了才发现你不在,找了你好久,急死我了。”
她瞥了一眼程朗,然后又看看程朗背上的她,问:“你怎么了?受伤了吗?”
凌容笑着说:“没事啦,只是脚扭到了。”
程朗把凌容放下,然后什么都没说就转身离开,去另一边找自己的队伍。她连名字都忘了问他,连谢谢都没来得及说他就转身走了。
小乐用手在她眼前晃了两下:“喂,人都走远了,你还看。”
希亚转头看向她,有些遗憾地说:“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小乐狐疑:“连他你都不知道?”
希亚看她。
小乐解释说:“他是我们学校入校最高分,也是文科状元,更不可思议的是据说他居然在高二学期末突然从理化尖子班转文。唉,这人估计是火星人种,不然智商怎么会这么高。”
希亚不理她,问:“他叫什么名字?”
小乐毫不犹豫地回答:“程朗啊,‘锦绣前程’的‘程’,‘天气晴朗’的‘朗’。”
原来他叫程朗。
很好听的名字,与和他的外表十分吻合,看着他确实会觉得阳光明媚,天气晴朗。
就是从那一刻起,凌容才知道原来她们学校的第一名叫程朗。也是从那一刻起,程朗这个名字深深印入了她心底。从此,她的生活就开始围绕 “程朗”两个字错综纠结。
转瞬已经十年了,仿佛还是昨天,他背着她走那段山路。他沉默不语,她静静地看他。
她认识程朗十年,从她发现自己爱上程朗到现在九年,转眼已过了那么多个春夏秋冬。
十年,听上去多漫长啊。确实漫长,每一天都是一段冗长的回忆,她渴望记着,却又想忘掉。多么挣扎的矛盾啊。这十年她很快乐,也很痛苦。快乐是因为她找到了那个令她赏心悦目的人,痛苦是因为那个人爱上的并不是她。她一个人苦恋着他,而他明明知道她对他的爱却无动于衷。
可是,如果让她有选择的机会,她想,她还是会选择遇到他,遇见那个白衣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