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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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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开始写他。用我平庸的文字。我不在意别人说我写得多烂多臭多么的不值一看。即使这样吧,我仍然用我的生命做保证,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和我此生用虚假积蓄起来的真诚,来悼念两个活的好好的人和一段死去的爱情。
我想,无论是从前,还是以后,我都不会这样义无返顾无怨无悔的去爱谁。我多么痛恨无怨无悔这个词啊。可是谁能告诉我,你的感受?
我的脑子里飘过无数个印象,像DVD的快进功能一样,疯狂的在脑子里闪动着。这使我不得不在写过程里停下来,带着或是微笑或是迷茫或是痛苦的表情,回忆我们在一起的两年的时光。奇怪的是,这些片段大部分是黑白色的,我想,是因为十九岁那一年,属于我的日子,真的是凄风惨雨。偶然闪过的一两个彩色的片段,必定是因为我和他的脸上,都带着极美极美的笑容。
他的名字,锤子敲打石头一样的日日夜夜的撞击着我的心。索宁。我们认识五年,在一起三个月,分开五年。
索宁,我有时候叫他索索,有时候叫他鸦片,有时候叫他阿蹦仔,有时候叫他小呆。其实他一点也不呆。分开的五年里,惟保有他结婚时候寄给我的结婚照,我再次看到了他。照片上的他,仍然是那双小小的聪明的眼睛,略显忧郁的看着我。我知道他是看着我。
那天晚上,我应该是哭了。我的一切欣欣向荣的姿态土崩瓦解。
2
我和索宁在一起,从来没有哭过。虽然我早已经预想到这样的结局,虽然我们也曾发生过许多能让我掉下眼泪的事情。但是我没哭。我释放我的笑容而吝啬我的眼泪。如果要哭,等到分开以后。
所以,也许,回忆可能是我后半生里最宝贵的一样东西。
我的索宁,他和我想的一样,他是一个和我一样的孩子。
他喜欢看小说,我也是。他喜欢打乒乓球,我也是。他喜欢听王杰,我也是。他喜欢吃一块钱一支的小奶糕。他喜欢穿牛仔裤,我也是。他喜欢写日记,我也是。他喜欢向日葵,我也是。他喜欢仰天长笑。我也是。
他喜欢我,我也是。
我还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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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们躺在床上,把笔记本放在床上,一起看电影,我们看多的是《甜蜜蜜》。看完以后,他就骑着单车带着我穿过一条一条迷宫一样的小巷子,去黄河边。我们坐在黄河边的鹅卵石上,比赛玩打水漂。玩累了就靠在一起叠小纸船,或者说话。我们不停不停不停的说话。说到口渴我就用手去撩水,我说:我要把这黄河里的水全给喝掉。他就做出着急的样子:喝不得呀,你看这水怎么喝。走,我带你买小奶糕吃去。
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要拉着我的手。或者我紧紧的拉着他的手。我们总是这么害怕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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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最后,我们还是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