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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旧事 ...

  •   陈府院子的围墙比较高,再加上有琉璃瓦的关系,就算是一个成年大汉也翻不过去。孙珏用父亲做木偶剩下的材料制成了两只传信木鸽,只比手掌大一点,飞得时候歪歪扭扭的,感觉随时都会掉下来。
      送给陈鹤祯一只,孙珏给自己留一只。
      “叩叩”两声,是木鸽的铁皮鸟喙敲击窗框的声音。孙珏从木鸽腿上取下一卷小纸条:今天是我的生辰,戌时来找我,可以吗?
      孙珏在小纸条的背面写好答复,让木鸽送回去。随后爬上床在他的百宝盒里翻了翻,才把珍藏的玉指环给翻出来。羊脂白玉的,质地细腻温润,在阳光下看散发着柔和的微光,是孙珏还在家乡的时候得到的。孙珏的家乡在古昆仑山脉的一个部落,这个部落很神秘,可以说是与世隔绝,里面的人不出来,外面的人进不去。
      孙珏的父亲是第一个出来的人,孙珏的母亲是第一个进去的人。
      部落有一个传统,在婴儿的满月礼上,必须由部落首领亲手将一枚指环放在孩子的胸口,男孩玉指环,女孩银指环,意味着承认这个孩子是部落的一员。
      “送给鹤祯做礼物!”
      晚上,听着隔壁传来孙老五的呼噜声,确定他已经睡熟了。孙珏悄悄地穿好鞋,把玉指环握在手心里,如履薄冰地打走到陈府后门,压低了嗓子喊:“鹤祯,鹤祯!”
      “听到了。”陈鹤祯把门打开,“府里下人们休息得早,你可别把他们惊扰了。”两人蹑手蹑脚地溜回陈鹤祯的卧房,孙珏毫不客气地拿起一块盛在瓷盘里的糕点,狠狠地一口咬下去:“真不明白陈老爷为什么这么讨厌我和我爹。”
      “父亲说你们家太穷了,穷,就证明你们懒。”陈鹤祯说,“所以父亲才会讨厌你和孙前辈。”
      什么歪理!孙珏在心里默默对陈老爷翻了个白眼:“那你觉得我懒吗?”
      “不懒,但也不勤奋。”
      “那你讨厌我吗?”
      “不讨厌。”
      孙珏松了一口气,笑道:“我就知道鹤祯一定不会讨厌我。”想起那枚玉指环,孙珏鼓着腮帮子吹掉手上的糖渣,张开握着玉指环的手说:“给你的礼物。”
      陈鹤祯接过去,犹豫了一阵子:“你偷的?”
      “什么偷?这是我家乡的一位老先生送给我的满月礼!”孙珏恼火地瞪着他,“你要是嫌弃就还给我!”
      “不嫌弃不嫌弃!”陈鹤祯连忙说,“我喜欢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嫌弃呢?”孙珏依然瞪着他,任谁送的礼物被人怀疑是偷来的都会不高兴。陈鹤祯急得手足无措,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哈哈……哈哈哈哈……”见他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孙珏忍不住笑起来,“我开玩笑的,这种小事情我才不会放在心上!”
      “好啊,你敢耍我!”陈鹤祯装出一副可惜的表情,“本来我还留着寿桃包想给你吃的,现在……啧啧啧,算了,我独自一人享用吧。”
      “寿桃包?”孙珏也忘了笑了,整个人直接扒在陈鹤祯身上,“寿桃包!我也要吃!”

      这顿饭我可能吃不下去,孙珏想。孙珏这个人有一个特点,喜欢的衣服就算穿到破了也不会丢,喜欢的食物就算吃到吐过两天还是继续吃,所以他的口味还是和从前差不多,没有太大的变化。桌上全是他喜欢吃的菜:碗里是薏仁粥,甜汤是银耳莲子,五道菜分别是水煮肉片、明珠豆腐、四喜饺、粉蒸肉和蘑菇鸡丁。
      哪怕这些菜全是我爱吃的,我也依然吃不下去!孙珏想。钟寿满和薛旗一左一右地站在饭桌旁做两大护法,镂空木门大敞,一眼就可以看到候在屋外的两排番子。
      陈鹤祯见孙珏愁眉不展地拿着碗,粥和菜沾都没沾一筷子,知道他这是不自在。微微扭过头,轻声道:“寿满,薛旗,你们两出去,把门关上。”
      “是,督主。”
      因为门被关上的原因,屋里安静了很多。孙珏静静地坐在那儿,薏仁粥有些凉了,菜的香味也淡了下来。陈鹤祯说:“吃饭,或者我亲自喂你吃。”
      孙珏整个人一激灵:“好!”
      “嗯?”
      “我是说好,我乖乖吃饭。”孙珏笑着补充。
      “你都多大了,吃饭还要人逼着?”陈鹤祯抬手掐住他的一边脸颊。孙珏故意鼓了鼓被掐住的脸,耍宝似地说:“嘿嘿~在下年近而立,依然颜如宋玉、貌比潘安。”
      “呵,你可真狗没脸没皮。哪有人这样夸赞自己的?”陈鹤祯笑骂。
      孙珏道:“我说的是实话!年近而立,这不假吧?颜如宋玉、貌比潘安,你不能说我长得……”看着陈鹤祯那张阴柔却丝毫不女气的脸,孙珏收敛了笑容,把“不帅吧”三个字吞回了肚子。
      同样是人,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这么大呢?
      陈鹤祯讲究食不言,所以没有再和他说话。旧村是个穷地方,孙珏的日子自然也过得清苦,吃的最多的东西就是土豆,因为土豆不仅好养活,还可以放很长时间。水煮土豆、炒土豆、炸土豆、土豆泥,一年四季天天、一日三餐都少不了土豆,都给人吃得看到就反胃。有时候实在是吃不下了,他就利用木偶去抓一两只山上的野鸡野兔来换个口味。现在终于可以吃到好东西了,孙珏也懒得再多想些什么,放宽了心,痛痛快快地吃起来。
      一顿饭吃完,孙珏感觉自己的人生都圆满了。在丫鬟收拾碗筷的时候,陈鹤祯站起来说:“出去走走。”
      “好啊。”
      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晚上了,秦楼楚馆也开门接客了,路边偶尔会有一两个相貌艳丽的女子站在什么阁什么楼的门口,看到衣着华丽的男人就凑过去媚笑。
      “哟,这位爷~”一个年轻的姑娘一把挽住孙珏的手臂,“新面孔呀,进来玩啊~”等她仔细去看孙珏的模样时,却被孙珏的右眼吓得一怔,然后像是看见了什么恐怖的东西,连连后退。另外几个姑娘也哆哆嗦嗦地掩在门柱后,颤抖道:“陈、陈公公……”
      陈鹤祯淡淡地瞟了一眼,对孙珏说:“走。”
      孙珏没有开口,乖乖地跟在陈鹤祯身后。有小孩子聚在一起对着孙珏指指点点,孙珏想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刚把头扭过去看向他们,就听到一句——“怪物!”
      “你看他的眼睛!”
      “白色的!”
      “他那只眼睛是瞎的吗?”
      “怪物,瞎子!”
      “嘻嘻,独眼龙,丑死了!”
      童言无忌,没必要和一群玩泥巴的小娃娃计较。孙珏耸肩。
      习武之人的听力都很好,陈鹤祯也听到了他们说的那些话,他一声不响地走在前面,大拇指转动了几下食指上的玉指环,冷哼一声。
      回去的时候孙珏买了一条三指宽的遮眼黑纱,以红色丝带系在脑后。孙珏可以透过眼纱看到眼前的事物,但其他人很难透过眼纱看清孙珏的双目如何。
      “估计以后出门都得蒙眼了。”孙珏说,“毕竟我这眼睛确实容易吓着人。”
      “吓着人?那是他们自己胆小。”陈鹤祯说。
      连夜赶到京城,在马车上睡得不安稳,再加上情绪几经大起大落,孙珏的大脑一片空白,直直倒在床上昏睡过去。

  • 作者有话要说:  偃师:应属于是长居古昆仑山脉的一支以巫觋为主要组成的部落。他献上的人偶实际上是机关术和巫术结合的产物。——转自百度百科
    偃师佩戴眼纱这个设定灵感来源于某款游戏。
    感觉还蛮酷的,而且根据记载,眼纱在明清时候是很流行的,只不过作用和使用对象不一样。
    眼纱的主要作用有两点,一是不让别人看清自己的脸,二是防治细沙尘土入眼。
    明朝多为女性佩戴眼纱,男性则是在骑马的时候戴眼纱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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