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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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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万可今日来素食馆送糕点,还没进门就看到穆掌柜和他妻子张氏在打架。
不用说,一定又是为了那个叫冬娘的寡妇。那姑娘身世极可怜,一个人维持生计又非常辛苦,实在无法让人不同情。
平日里附近的街坊都愿意帮她一把,林万可也曾跟着穆掌柜去给她送过一次饺子,当时她穿戴齐整坐在店门口,一张素面平和清淡,见他们过来也只是微微一笑。
林万可怎么看,都不觉得穆掌柜与她有私情,他只是跟那些热心的邻里街坊一样,将冬娘当成朋友来照顾而已。
当然,这话张氏是不会信的。毕竟一个年轻女子日日站在家门口往里边张望,谁来都赶不走,任谁都会觉得有蹊跷。
因此他此刻也不敢进门,只是捧着食盒站在门口往里瞧。
馆里的伙计拿着扫帚簸箕出来扫碎瓷,见状劝道:“林小哥别等了,今天这生意怕是做不成,你还是早些回去罢。”
林万可问道:“要关门么?我跟穆掌柜说好来送糕点的。”
“里头还哭着闹着呢,一时半刻怕是消停不了,这还开店不是让人白白看笑话。”小伙计叹了口气,学着说书人的腔调道,“都是那小寡妇惹的祸,红颜祸水啊!”
林万可再不言语,收起食盒准备回去。
素食馆的对面,正是那家累他扫了半日纸屑的跃然居。
说起来,他还没有好好看过这家号称史上最美丽最别致最不可错过的酒肆。
现在细细一瞧,其实也说不上有多富贵华丽,但万安街上这么多家店,偏偏就属它最惹人注意。
林万可看着门庭若市的跃然居,又想起自己的小糕点铺,不由摇了摇头,正要转身离开时,冷不防看到二楼有个人盯着自己瞧。
待他定了定神再看,那扇半开的窗前已经没有人了,只依稀记得是个穿黑衣裳的身影。
“是眼睛花了吧……”他喃喃道,抱着食盒往福寿街走去。
食盒里是穆掌柜昨日跟他定的玫瑰芝麻糕,香甜可口,现在还热着。
既然素食馆今日没有生意,正好能名正言顺送去清言书院,反正分量也足,就说是送去给孩子们吃的。
一想到能见到乐莘,林万可不由心情大好,脚步也轻快起来。
说来也真是巧,他走到书院时,乐先生刚讲完课,一群孩子叽叽喳喳围着他问东问西。
林万可犹豫了一阵,还没开口倒是被书童瞧见了。
“林小哥,来接弟弟呀?”
“不是,我……我带些点心来给……”林万可一紧张,话都说不周全。
小孩儿们听闻有点心吃,一窝蜂全拥了过来,这个抢那个抓的,转眼间一盒芝麻糕就见了底。
林百知很是得意,站在人堆里高声说:“别抢别抢,人人都有份!这都是我哥做的!”
林万可好不容易才护住了两块糕,趁小孩子都在抢夺的时候,给站在一旁整理书卷的乐莘递了过去。
“乐先生……真是对不住,打扰你教课了。”
乐莘淡然道:“无妨,反正也讲完了。”
他将文房四宝收好,却并不伸手接糕点,只是喊了声“文近”。
文近便是那小书童的名字。
他应声跑来,接了那两块糕就兴冲冲往后院去了。
林万可心里一阵失落。
其实他也能想到,乐先生这样的人,是不会喜爱这类廉价甜食的,只是“想到”和亲眼见到,毕竟是不一样的。
正在沮丧时,乐莘下一句话几乎让他昏了头脑。
“林小哥若是无事,留下来一起吃午饭吧。”
林万可以为自己听错,竟不知道该接什么话。
乐莘笑了笑,道:“总是劳烦你送这送那,我也拿不出什么回礼。要是不嫌弃我这的粗茶淡饭,留下来一块吃吧。”
好事来得突然,幸好此时此刻没有镜子,否则林万可肯定会被自己满脸的傻笑愧得半死。
书院的老奴虽老眼昏花,一手菜还是做得不错。
一道香菇肉片,一道三色豆腐,一碟木耳笋丝,还有一碗鲜鲫鱼汤,皆是香气扑鼻。
老奴和书童都不在小厅里吃,因此饭桌上只有林家兄弟与乐莘三人。
林百知拿鱼汤拌了一碗米饭,吃得津津有味,饭粒黏在脸上也不管。
林万可则是小心翼翼,吃饭喝汤时半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不时还抬头看一眼乐莘。
正瞧得出神,乐莘说话了。
“林小哥。”
“乐先生叫我名字就好了。”
“那你也不用总喊我先生。”乐莘微笑道,“其实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谢你来着。”
林万可怔了下,想起来是为了自己送的那些点心,连忙道:“只是些小点心而已,举手之劳,乐先生不用客气。”
“你看,又喊我先生了。”乐莘道,“其实我自小就不太吃甜食,因此你送来的糕饼,倒是文近吃得多些。”
林万可虽早已了然,听到这里还是忍不住有点难受。
“我听百知说,你们爹娘去得早,家里只靠你一人撑着,也是不容易。”
“其实没什么,我早习惯了。”林万可说着,抚了抚弟弟的发顶,“我也不求他考取什么功名,但只要我还供得起,这书还是得念,可别像我一样连名字都写不好。”
“大哥你放心,我以后一定当大官,让你过上好日子!”一旁的林百知突然说道。
林万可但笑不语,伸手将他嘴边饭粒揩去。
“我当了大官,就买一座好大好大的房子,大哥就天天拿个鸟笼,从院子这头逛到那头!”林百知说得手舞足蹈,“我要把乐先生也接来住!先生说好不好?”
“好。”乐莘也笑了,转而对林万可说:“你若是有空,就来书院找我,我教你识字。”
林万可又一次愣住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这怎么行……”
“左右也是无事,有何不可。”乐莘道,“还是说,你不愿学?”
林万可怎会不愿,只是被惊喜砸晕了头,有些云里雾里。
“我……我这人蠢笨,还望乐先生到时不要生气。”
乐莘见他应下,露出欣慰的神色。
这顿饭林万可吃得是心花怒放,临走前,乐莘还拿了老奴做的素包给他,说是他家乡的小点心。
于是提着小纸包的林万可在回家的一路上都笑得像捡着了一百两银子,只差没在脸上写上“我很开心”四个字。
林百知到家后就乖乖地温习之前的功课,好似要证明他说的当大官买大房子不是空话。
林万可还要去给几家酒楼送糕点,目光落在乐先生送的素包上,又咧开嘴笑了。
他一手捧起三四个食盒,想了想还是将那个小纸包带上,小心护在怀里。
今天酒楼的人每个见了他都问,林小哥这是遇上什么好事了,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有伶俐的妇人就说,是有了心上人吧。这下众人都涌上来问是哪家的姑娘这么好的福气,让他几时带出来瞧瞧。
林万可连连摆手说不是,又没人听他的话,最后只能找个借口逃了出来。
怀里的包子已经快冷了,他摸出来闻了闻,只觉香气扑鼻,可几次放在嘴边都没咬下去。
这是乐莘送他的,他实在舍不得吃。
一想到以后有机会可以常跟乐莘待在一起,林万可就禁不住高兴,这一高兴,脚底下便跟生了风似的。
眼里看不见路,走起来又连蹦带跳,一个不小心,过转角处时他就撞着了人。
说是撞其实也不恰当,确切地说是地上坐了个人,跘了他一跤。
林万可一个趔趄扑到了地上,怀里的包子骨碌碌滚了一地。
他一条手臂磕得很重,衣袖都扯破了,疼得他龇牙咧嘴。
待他站起来,眼前的一幕更是惊得他几乎掉了下巴。
一个脸上脏得辨不出五官的乞丐正满地抓滚落的素包,也不嫌沾了灰,捡起来就往嘴里送。
林万可目瞪口呆。
他当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护了一天、一口也舍不得吃的素包,就这么一个接一个进了别人的肚子。
他呆愣愣地盯着那乞丐,直到对方打出了饱嗝。
“我说这位小哥,我不就吃了你几个包子,至于瞪我这么久么?”乞丐边舔手指上的面渣边问。
林万可还立在原地,见他这副厚脸皮的样子,哭也不是骂也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哎哎你别走啊,”乞丐见他要走,居然跟了上来,“我还得谢谢你呐。”
林万可正在懊恼,哪里有心情听他胡言乱语,只是一个劲儿往前走。
“等等啊!哎我说你——”这乞丐死缠烂打,迈开步子挡在他面前,一边从灰扑扑的衣服里掏了半天,摸出个东西塞他手里。
“这个给你,我从来不白白受人恩惠,现在身边也没有别的东西,你既然救了我,那这宝贝就便宜你了!”
林万可又好气又好笑,心道这人莫不是脑子有病,先是跘他摔了个大跟斗,又吃掉了他的包子,到头来竟还说是他占了便宜。
他再低头一看,乞丐递过来的哪是什么宝贝,就是一串脏兮兮的手珠,闻了下还有股奇怪的味道。
“喂!还你——”
林万可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发现那乞丐已走远了,只传来一句模模糊糊的“后会有期”。
“什么人呐。”
他将手珠随手塞袖子里,便匆匆赶回家去做饭,转头就把这倒霉事儿忘了个一干二净。
下午林百知放了课带回来一张纸,上面细细圈着他没课的日子。
“乐先生说了,只要我们没课,大哥都可以去找他学字!”林百知一席话说得是老气横秋,“铺子就交给我,大哥你可千万要用心学,不要辜负了乐先生一番好意!”
林万可连连点头称是,将那张纸仔细贴在自己卧房里,看一眼,心里就跟喝了蜜似的甜。
这种喜悦一直持续到他第一次去学写字。
林万可念过的书不多,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歪歪斜斜,因此乐莘先教他写的就是名字。
他被文近领进书房门时,因为紧张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文近沏了茶就关上门退了出去,房里只剩他与乐莘两人。
于是林万可愈发不知所措了。
乐莘好像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不自在,他像对待所有的学生一样,从执笔教起,一横一划,一点一钩,教得仔细而专注。
而林万可早已记不得上次拿笔是什么时候了,他努力地学着乐莘的样子,却只能在纸上落下歪七扭八的笔迹。
“你不必紧张,没有人能一天就学会的。”乐莘见他面有懊恼,温声劝道,“我先教你将自己的名字写好,其他的以后再学。”
林万可连忙点头。
“林万可,万可,是万事皆可的意思么?”乐莘说这句的时候,轻轻握住了他的手,带着他写出他最熟悉的这三个字。
这距离太近了,林万可都能闻到他身上清淡的皂角香,不由连呼吸都滞住了。
微一转头,乐莘的面容近在眼前。
林万可还是第一次那么清晰地看到他的眉眼。
视线再往下,是乐莘执笔的手。
这只手温暖而稳定,手心柔软,指节修长,此刻正覆在他的手上,教他写他的名字。
放在以前,林万可连梦里都不曾想过这样的画面。
此时此刻,这一切却真实发生了。
他从鼻子到耳朵尖都在发热,右手则烫得好像马上就要烧起来。
乐莘写完他的名字并没有停下,而是握着他的手继续写下去。
“我的名字笔划多了些,你看看就好。”
他写下一个乐字,一个莘字,就写在“林万可”三字旁边。
林万可看着纸上那两个陌生的字,心里一动,抬头正对上乐莘的眼睛。
乐莘也正看着他,神情温和淡然。
“不用心急,慢慢学就好了。”
他的眼神清澈,不掺一丝一毫的杂质,干净得像山间的泉水。
林万可脸上的热度倏忽消散,惊醒般意识到乐莘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学生,即使肌肤相触,心里有鬼的也只是自己。
他为自己内心的肮脏深深不耻。
从清言书院出来时,林万可要走了那张纸。
他看看纸上的字,又看了看自己粗糙的双手,顿时心灰意冷。
乐莘在他看来,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书念得多,字写得好,人也生得好看,而他算什么,大字不识一个,人又不伶俐,就算他是姑娘,乐莘也未必看得上他。
更何况,他与他一样都是男子。
林万可从不敢奢望有一天乐莘会接受他的心意,只是他今天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落。
涂满字迹的纸上,“林万可”与“乐莘”紧紧挨在一块儿,而实际上,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在一起。
林万可仅有的一点点旖旎的幻想也被他的苦闷压得烟消云散,好似有人在他胸口塞了一团乱麻,抓心挠肝般的难受。
人在难过的时候,想起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喝酒。
林万可这会正走在万安街上,前面跃然居的招牌已经隐约可见。
他掂了掂自己的钱袋,随即义无反顾地往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