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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冠兔 ...

  •   不带一点风尘,面如月盘,色若凝脂,身段高挑出群,不似边上若有若无流露媚态的莺莺燕燕。深栗色的及腰长发未绾半丝,深邃的棕色眼睛仿佛装了一个小月亮,完美得将冰清玉洁与异域风情合二为一,玉女和欲女的融合产物。妆容端庄典雅,服饰露骨风流,却又用了贵夫人标准的花样。
      花魁就是花魁,看人一眼都能让人春心荡漾。
      “看到没,人家那才是女人。”李季安拍了拍石白的肩,或许是甜食的感染,盯着石白的眼神盛满了糖葫芦化糕冬瓜糖的味道。
      狠狠地一记肘击。
      “嘶——”
      “你小子胆子肥了?”石白眯起眼睛睨看他。
      不过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从下往上的睨视。真的有杀伤力……吗?觉得很可爱才是正常反应吧。
      “奴家冠兔,请各位上客跟我来。”淡淡糯糯的吴语口音,语调却是自然的高贵端庄,丝毫没有青楼女子的谄媚。

      “总算是到了。”石白往床上一趴,开始嗅床单的味道,用脸蹭了蹭软乎乎的被褥。
      还好东边厢房较为空旷,恰好还有几间干净的备用房间。不然要真按照蘅姬那位圆空大姐的话去腾房,不知道得到何时才能蹭到床的怀抱。
      “诶我说石白,你是不是不喜欢冠兔姑娘啊。刚才她介绍院子的时候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李季安道。
      石白平时话不多不少,只不过在这四个奇葩之间,两个不爱说话的,一个话都挑重点说的,所以就莫名显得她是个话痨,而且若是她不说一句话,那这个团子就完全没有“人烟”了。会说话不代表油腔滑调,石白几乎每一句话都极其直白。可是如今到了她想住的地方,而她却没说几句话,尤其是在冠兔姑娘出来的时候,那拧成一团的眉毛一点也不收敛。还好人家冠兔姑娘目不斜视,否则还真是丢脸了。
      “我只是不喜欢她罢了,我都不喜欢她了,你还敢让我跟她说话?”睁大了眼睛。
      讨厌一个人,有些时候不需要什么理由,也难为她实诚地说出来了,若是换了别人,恐怕不得绕个十八圈水泥路。

      十二年前,龙门。
      常年闭门不出的孙冠兔在小院里捡到一只风筝。上题:孙家可有人吗?我初来,想和邻里较好呢。
      龙门偏远,小镇里的路都是按照八卦做的迷宫,若非久居,恐怕很难进来的。所以龙门人烟少,往往都只有本地人生活,很是封闭,鲜少有外来人。说起来,孙氏是古时代吴国君主的后裔,不过早已没落了,就算是孙权直系的后裔,也没有什么特权。孙冠兔母亲孙棠,父亲是别国人,前些年她母亲逝世,父亲出门在外,母亲至死未见到他一面,只有几个亲戚和冠兔办了丧事,去年父亲去世,家中经商,大笔遗产都只有孙冠兔继承。她已有数月未曾出门,家中吃食都是管事的包办了。几个月过去了,邻居换了一茬人她都不知道。
      “孙冠兔。”兴起,执笔写字,把风筝扔回了隔壁。
      不过半刻钟,便听到了扣门的声音,门后探出一个肉团子样的笑脸。一看到开门的冠兔,便是如怀春少女般的笑起来,声音真是银铃般的清脆悦耳。不安分的小手摸了摸冠兔的小脸:“小兔子,你真好看!你像话本子里的仙女一样。你的眼睛你的头发,都好看!”
      脑袋里“唰——”地白了,心弦好像被弹了一下,动人地摇曳起来,半晌没反应过来。
      你真好看。
      从来没听过这么美的语句。
      面前的小肉团子一手挠了挠头,一手牵住孙冠兔的小手:“对不起啊小兔子,我不太会说话。我喜欢的人我就恨不得和她日日夜夜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我刚才一看到你就特别喜欢你,才会这么说的。”
      从此以后,鲜少出门的孙冠兔,常常在外面陪她疯玩一整天。她唤她小兔子,她叫她肉团子。她请她吃龙门的面筋,她教她做话本子里的风筝。
      孙冠兔的眼眸留在她身上的时间越来越长久,就是躺在榻子上绣花面时,想到的都是那个明媚的女子。
      夕阳余晖映照小镇,两人坐在山上,她昏昏欲睡,软绵绵地躺在冠兔怀里,枕着她的肩膀:“小兔子,你怎么这么好啊,如果我是男子,我一定娶你回家……”
      “唔……”
      冠兔轻轻地吻了上去:“不必是男子……”
      两人十指连心的手,扣得越发紧了。

      “小兔子小兔子,再亲我一下好不好。”
      冠兔的脸泛上了一层潮红,自从那日太过冲动堵了她的唇后,她几乎是每日都要冠兔亲她,冠兔往往是要烧红了脸。于是……便被对方狠狠地啄回一口:“小兔子,你之前亲我的时候不是挺厉害的嘛,现在怎么了?还要我先……”
      “唔……”
      直至喘不过气来,才放开彼此。“你说我们像不像夫妻,整日在一起吃、穿,就差睡在一起了,我一定会许你八抬大轿,十里红妆,陪伴你一生一世。”她托着下巴,嬉皮笑脸竟吐出这样的话。
      冠兔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荷包,慢慢道:“一言,为定。”

      怎么又是在起风的日子里啊。
      “小兔子,我要走了……对不起啊,我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是我最想娶的人,可是我母亲要带我去洛阳经商了。我会回来的,我一定会回来娶你的,你放……”
      “啪”一记耳光。声音是无比的清冷,坚强地掩住了哭腔:“滚。别再给我回来了,你给我滚。”眼泪是忍不住地掉下来了。
      她的眼眶红的叫人心疼:“小兔子,谢谢你,我一定会回来娶你的……你你别哭了。”指节擦过她的肌肤。
      在小院建了块墓碑,孙冠兔夫君之墓,买下了隔壁的房子,满山种上了她喜欢的树,每次吃面筋都忍不住流泪,家中房间全改成了放话本子的书房。她守了她三年,时间失效般擦不掉她的依恋。
      后来她离开了龙门,漫步到了金陵。从此金陵多了名伎冠兔,世上却再也没有那个害羞温暖的小兔子了。
      又起风了,又可以放风筝了,却没有人放一只风筝在院里了……
      她不知道,孙冠兔的父亲对之母亲一见倾心,当场许她八抬大轿,十里红妆,一生一世的陪伴。可是经商繁劳,新婚后没有多久的粘腻,尽管心中珍爱对方,却总相隔千里,直至母亲撒手人寰,父亲也未能赶回来见她最后一面。就算心意相通,却未能相守的日子有多痛,冠兔最为清楚,她不想和母亲一样,至死也见不到那个最想见到的身影。冠兔没有什么亲戚了,她想要和她永远在一起。仅此而已。

      “好了,我们还是商量一下陈圜之事,你们对陈圜,了解多少?”
      “略知一二,白家的义子,后来白家受隋唐之战影响没落,陈圜杳无音讯二十几年。如今却突然有了个家族——金陵陈氏,已知有三百人追随,他怎么做到的?若是能在短期内招到三百人建立家族,恐怕他还有更大的人脉。若是长期潜伏,还会更加麻烦。”殷隽极少一下子说那么多话。
      “哦对了,我想起来了,据我们石家的账簿记录,去年我偷偷手抄了三年前的,发现陈氏和我们家做过生意,也就是说从那个时候就已经有陈氏了。”还真是难以想象,就石白也能去手抄石家账本。
      “账本!”众人皆惊。
      “是了是了,石家账本记账最为清正,要是有这么句话就清晰多了,既然是三年前建立的,还能和石家做生意,那么金陵必有人知道陈氏之事!”殷隽又道。
      “所以说,我们明日要去街上听他们说话?”李季安道,“如何分配,去南边还是北边。”
      “不,明日分三组行事,莫要高调做事,其中一组去西市,一人留在这里,剩下一组听蘅姬姐姐的话,她对此出最为熟悉,应当问问她,去最热闹的街市”
      “西市是什么?”石白道。
      殷隽抬眸:“是此处的黑市,明日可去蘅姬姐姐那里取几份地图,她与我姐姐是金兰之交,必定会给出最详密的地图。”
      “季安兄兄长、楚韶清、白姐姐一组,去黑市;我和殷隽兄长还有花绝伦一道去闹市;何韶歌、月色留在这里如何?”倒是被满卉安排地明明白白的了。
      “可以。”何韶歌心细,月色善潜,善暗杀。花绝伦是难得一见的剑术高手,配合善于法阵的巫族满卉,和轻功极好的殷隽,在逃跑攻击上是没话说的,极其符合条件。李季安和石白都是武艺极高,性格绝对能在黑市混得如鱼得水,楚韶清会缩地成寸,又是一个可逃可攻的组合。
      完全没有问题。

  • 作者有话要说:  冠兔姐姐的往事呢。正式第一章(巫族)有错别字,但是为了网审,大家加油按一下通过,这样就会有更多人看到啦!谢谢!最近更新很勤快呢,希望我能填坑。还有还有,很心疼冠兔姐姐,希望能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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