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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位于边塞某个与城镇脱线,草原掉钩的不毛之地,有一个小小的流动人口聚集地,这个聚集之处比城镇小,比寨子大,处于不知道该怎么命名的尴尬地位。

      但是这里的流动人口中的少数固定人口,不甘心这里落为一个地图上都不知道怎么标注的地方,于是厚起脸皮称这里为塞镇——当然这只是一个简称,固定人口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起先叫这里为“边塞上的镇”,而他们的聪明之处就是只留下了两个字。

      每有人怀疑这块挂着羊排的“狗肉”时,这里的人就会骄傲的告诉你,这里有一个客栈。客栈意味着什么?还能意味什么?那当然是有人到这儿来玩玩走走。

      但塞镇的人,偏要说那是一个小镇的证明,在他们眼中。客栈与小镇的关系好比水仙与花的关系,有花那叫水仙,无花那叫蒜。

      所以这家客栈是所有塞镇人的骄傲,它位于肉摊的右边茅厕的左边,有人说这个位置选得好,天时地利人和全都被占尽了,但是别忘了这句话是谁说的——客栈的掌柜。

      客栈有个俗气的名字:招财客栈。它简单明了的表达了掌柜的心愿,由此,我们也可以将掌柜的与俗气同化吗?答案是否定的。招财客栈的掌柜,是这方圆十里公认的美人,虽然这方圆十里所有人加起来不足三千。当然,这不是问题的关键。

      掌柜的是个男人,一个很漂亮的男人,一个很贪财很漂亮的的男人。

      “且吝啬!”

      “阿?”

      “先生,你少说了一条,掌柜的很吝啬”小跑堂竖起食指很认真的纠正眼前这个老得已经不能再老的说书先生。

      “好吧,加上吝啬”老先生暂且妥协。

      小跑堂给先生倒上茶,望望身旁没什么要紧的事做,于是坐下来。

      “你没东西可说了吗?”小跑堂有些嫌恶的看着老先生手上的小册子。

      “你看我这把年纪,该说的都该说完了”先生哆嗦的把茶喝干净。

      “这倒也是”小跑堂点点头,表示赞同。

      说书的老先生把小册子整理好往怀里一揣,看向小跑堂,正想说什么,突然嘴巴张大,做出一个很惊悚的表情。小跑堂被他一刺激转过身去,就看到迎面砸来一把椅子。

      小跑堂猴一样跳起来,闪到一边,只听”啊“的一声,然后哐当,稀里哗啦,没声了。小跑堂松了一口气。眼一瞟,看到掌柜的脸色紫如猪肝但依然玉树临风的双手叉腰站在对面,心里暗叫一声不好。

      果然,掌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抄起桌子上的账本,一边写一边泄愤似的大叫:“好你个死跑堂,又偷懒又损坏店里东西,这椅子的钱可要从你的工钱里扣!”

      小跑堂其实不在乎工钱,他吃住都在店里,这里又是边塞,店户少得可怜,有了钱也无处花。但他还是要装出一副痛苦的样子,以此来满足掌柜的变态心理,这样以后的日子才好混。

      掌柜瞟了他一眼,看到他那副欲哭无泪的样子,终于松开了秀气的眉头,扬扬得意的抱着他心爱的账本,一蹦一跳的上了楼。小跑堂松了一口气,这样看是平安无事了。

      小跑堂突然想起那声“啊”,回过身去,果然看见老先生趴在一堆木头中,心想他这是招谁惹谁了,腹诽一番,也就上去扶那老人家。

      小跑堂的名字就叫小跑堂,15岁那年被掌柜的从边塞的某沙堆中刨了出来。那时候掌柜还不是掌柜,刚来边塞,走在路上看到沙堆里露出一小节白色的绸缎,隐约露出牡丹花的一瓣。掌柜的动了心,想捡来做个纪念,没想到扯不动。掌柜的从来就不是遇到不义之财受到一点点阻挠就肯罢休的人。于是他刨阿刨啊刨出了小跑堂。

      掌柜的本来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脱了衣服把人留下就开溜。奈何小跑堂精神处于混乱状态,而临死的人往往潜力都被激发了出来,力气就比通常的大。

      这导致了从小就被人叫做“怪力”的掌柜居然没扯动,掌柜的有点不服气,上前啪啪的扇了这个给了他耻辱的人两巴掌,没想到就是这两巴掌,把小跑堂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发现人醒了,掌柜的就不好意思扒别人衣服了。却又见这孩子一副未成年的模样,长得还挺清秀的,而且受了这么重的伤还没死,看来也好养活。掌柜的也就一心软,拉着他一条腿,将他“慈悲的”拖回了镇上。然后开了这家客栈。

      小跑堂每每想起那时的情景就心有余悸,万一掌柜的不心软,自己岂不是就要裸尸荒外了。都说人心是肉长的,小跑堂有时候觉得,掌柜的心一定是晾了多年的腊肉。

      想着想着,老先生缓过气来,一清醒,便付了钱马不停蹄的离开了客栈。别看他像逃命似的,下次还得来这儿。为什么?谁叫这里只此一家。

      小跑堂目送他远去,也就回身招呼别的客人了。

      店里的主要消费人群,还是士兵。原因是这个小镇的主要人群,就是士兵。这些人最大的优点是什么,就是有钱没处花,除了在招财客栈喝点小酒,确实也没什么地方挥霍了。

      小跑堂跑来跑去的不停拿酒收钱,终于能闲一会儿了,于是拿了条凳子坐到门口,还没坐热,就远远地看到又来人了。

      来的人叫萧卫,是军队的一个小头目。小跑堂其实有点喜欢他。这是边塞,姑娘少得几乎等于零,喜欢男人也不过是寻常事。

      萧卫看来心情极好,他本来长得俊朗,在边塞这几年,晒黑了他那江南的白肤,由内而外的透出一股男人的魅力。再加上他身体高大,却又不像军队里的北方人那样肌肉横生。使其在军队内有极多的追求者。但可能是以前在家乡见多了美貌的水乡的姑娘,萧卫拒绝了一批又一批汉子。众人见这家伙实在没那方面的想法,也就不再招惹他。萧卫有一身好功夫,又在半年前的一场恶战中立了功,被提拔成了一个小头目。但很多人都说这只是暂时的。上头的人想给萧卫一个适应的机会,然后委以重任。

      小跑堂还记得萧卫第一次被男人追求跑到店里来躲藏的窘样。那一次萧卫真的是被吓坏了,那大概是他第一次知道男人和男人也能在一起。小跑堂陪着他在客栈的柜子下躲了一晚上。萧卫第二天回去挨了100棍军棍,原因是:夜不归宿。

      萧卫到现在已经习惯了,偶尔和队友们开开玩笑,也算是混的如鱼得水。

      “小跑堂,给我来两斤酒。我要带回营里面去”萧卫冲他眨眨眼睛,语气中无不透着欢快。

      “怎么了?你在这边塞讨着老婆了,要请客喝酒?”众人被小跑堂的俏皮话逗笑起来。

      “不是,不是。朝廷来人了”

      萧卫这一高亢的一吼,使整家客栈安静了下来。只有掌柜的房间传来了匆匆的脚步声,只是眨眼工夫,掌柜的那张俊俏的脸蛋儿出现在破败的二楼。

      “什么级别的?”掌柜的半个身子都探出了扶手。

      “这个……听说是宫里面的人”萧卫抓抓脑袋,环视四周,他被众人的反应弄得莫名其妙。

      掌柜的粲然一笑,脸蛋美得像一朵盛开中的的牡丹花,客栈更安静了。小跑堂最先清醒过来,因为他看到了掌柜双眼里璀璨的三个字“钱钱钱”,他被震慑了。

      大家都知道,朝廷这次派人来八九不离十的是要调萧卫到京里去做事的。大家吵吵嚷嚷的向萧卫打听,小跑堂挤了半天愣没挤进去,只好转身去酒窖拿酒。

      萧卫结了帐,毫不留恋地离去了。汉子们坐回凳子,都大声说:“妈的!这么好的机会怎么就给这小子拿了”但脸上却笑着。

      掌柜笑着摇摇头,道:“这群汉子”,回了房间。

      小跑堂又坐在门口的凳子上,这次是望向军营的方向。

      “要不要去跟他道个别呢?”他喃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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