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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十年 张繁星,好 ...

  •   事后阿睿再也没有跟我说过张繁星的事,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打听到她分手的消息。

      至于她空间留言板上的那句话,我不太明白,也揣摩不出来是不是分手的状态。

      毕业离校的前几天,我好像在学校外面的地铁口看见她了,我不是很确认,侧脸感觉很像,毕竟学校女生这么多,会看错也很正常。

      就算是她又能怎样呢,且不说她有男朋友,我马上也要毕业离开学校了,终归还是有缘无分。

      算了,一切就到这里了吧。

      ......

      毕业后,我没有选择继续留在成都。

      小说虽然出版了,也有了一些收入,但我产出实在太少,收入有限,不足以维持我在成都的生活开支。

      我在成都生活了七年,但一直无法融入,没有归属感,可能七年的时间还不够长,或是成都没有我想要的家的味道。

      写作哪里都可以写,不如回到我熟悉的小城,还不用付房租,不用自己做饭,只洗个碗就行。

      我在家附近找了一份工资不高但轻松的工作,朝九晚五,有双休,还能提前下班,下班后就窝在自己的房间写小说。

      大半年过去后,母亲大人就开始叨叨叨了。

      见我周末和节假日一直宅在家里不出去,她有些担心我的精神状态,即使我跟她说自己是在搞文学创作,她还是让我多出去走走,别整天待在家里待傻了。

      家这边我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以前初高中的同学早已没了联系,毕竟维系感情也是一件非常累的事情。

      偶尔也有人叫我出去玩,但我大多时候都借口有事去不了。就算出去了,常常在外面待不了多久,我就感到疲惫。

      尤其是到了晚上,我迫不及待想要回家补充能量。

      渐渐地,也就没有人来找我了。

      隔几个月,我会去一趟成都找于强他们玩。

      最先结婚的是吴承尧,还在读书时就已经谈了,从毕业照到婚纱照,终于修成了正果。

      半年后,阿睿经家里长辈介绍也谈上了。还好有于强陪我单着,不愧是一个寝室的好哥们,关系够铁。

      可就算再铁,一年之后也还是被爱情的火苗给融化了。

      至此,四人群里我成了唯一的那个钉子户。

      两年后他们也都结婚了,阿尧甚至有了个女儿。

      至于我,依旧还是一个人。

      眼看即将奔三,母亲大人和太上皇已经着急得不行,让我眼光别太高,找个顾家会过日子的女孩就行了。

      我不愿将就。

      如果是家里一些不重要的东西,我可以随便买个能用的就行,就算事后不喜欢了,大不了再买个新的。

      可结婚的人不能随便。

      虽然也能离了婚再找,但试错的成本实在太高,我承担不起。

      人生只有一次,找一个能携手共度余生的人,只是条件合适还不够,我觉得必须足够喜欢,不管是外在还是内里,都要跟爱扯上关系才行。

      不然,我一想到后半生跟一个不喜欢的人天天在一个屋檐下,比杀了我更加痛苦。

      显然,家里的两位老板不能够完全理解我的想法,催还是在继续催,不过还好没有以前那么迫切了。

      我不想他们再把重心放在我的身上,他们为了我已经辛苦了大半辈子,也该享受一下生活了。

      我鼓励他们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已经长大,可以换成是我成为他们坚强的后盾了。

      不料再厚的盾都会被母亲大人一句“我最希望的事情就是你结婚生子”给硬生生击碎。

      以前我很排斥相亲,觉得相亲是在数据配对,重心全在对方的经济条件上,人本身最重要的情感往往被遗弃在了一边。

      也许每个人看中的点不一样,但对我来说,我希望结婚是因为爱,爱比钱更珍贵。

      相亲一开始就强迫两个陌生的人见面讨论亲密关系。热衷于交际的人可能觉得还好,但对像我这种慢热且难以打开内心的人来说,无疑是被强行一脚踹上珠穆朗玛峰,光是高原反应就能直接要了命。

      不过,相亲确有其存在的意义。毕竟我认识同龄人都困难,还要再打听是否单身,是否有谈恋爱的想法,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

      在两位老板的催促下,我出去相过几次,无一例外,第一眼就没有感觉。对于喜欢的人我属于一眼定生死的那种,日久生情在我这里不可能发生。

      曾经的我,以为自己事业有成之后再找另一半会容易,不用再为经济条件自卑。但真到了现在,我觉得甚至比在大学里还困难。

      难道是因为步入社会后,很多人看清了世俗,对爱情不再理想化,追求的东西更加现实,最终融入了物欲的社会。而我对待爱情还停留在上一个阶段,沟通上与他们存在代差,所以才很难遇见一个跟自己同频的人?

      我的要求真的高吗?找一个长相自己喜欢且三观趋同的人真的很难吗?

      还是说自己这几年写的小说太多,塑造的女主角过于完美,拔高了我对另一半的追求。

      最开始,我小说里的女主角确实都以张繁星为原型,但随着自己阅历的增长,一些后来我喜欢的优点,也被我一点点揉进了小说里,创作出了一个个完美的理想对象。

      我难免会拿到现实世界中去搜索,就很难找到。

      自己虽然已年过三十,但对于另一半的想法还不算太强烈,我对自己当前的生活很满意。

      早上睡到八点半醒,晨间活动到九点,十点写小说到中午,午休起来后,玩会游戏或者看会视频,晚饭后和父母出去散散步,回来洗漱完,再码字到十一点睡觉。

      这样规律的作息,我已经习惯,觉得舒适。如果让我突然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我反而有些排斥。

      成为全职作者的我,在实现较好经济自由的同时也拥有了更多自由的时间。

      我经常会带父母出去旅游,一家三口,以前是什么样,现在依旧什么样,我觉得就这样也挺好。

      三十二岁这年,我带着父母踏上了去新疆的旅程。这个我从大一开始就一直想去的地方,直到十四年后我才踏足。

      她说得一点没有错,新疆真的很美。只有真正身临其境,亲眼所见才能领略到新疆的美。

      唯一遗憾的是,当初她说给我当导游的事没能兑现。不知道如果我这个时候发消息给她,她是否会愿意来当我的导游。

      过了片刻,我自嘲一笑,又触景生情了。

      记得她说过,她家在伊犁,伊犁也是来新疆必打卡的地方,人杰地灵,风景优美。

      走在伊犁的街头,忍不住会想,多年前她是不是也曾在这里留下过足迹,与现在的我踩下的是同一个脚印。

      家里两位领导的精力已经不及以前,晚上他们选择留在酒店休息。我安顿好他们后,打算一个人戴着耳机,漫无目的地出去遛达。

      夜晚是我身心最愉悦的时刻,不仅创作会才思泉涌,我也喜欢漫步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借路灯的光,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试图发现一点人存在的秘密。

      人的一生就好像在走路,会不断经过一个又一个路口,选择前只能远远伸头眺望,看个大概,只有走了进去,才知道这条街上的风光自己是否真的喜欢。

      时间也来不及让我们回头,重新选择走当初的另一条路,最后只好硬着头皮往下一个路口一直走,再选,再走。

      我记不清自己已经走过了多少个路口,也没计算自己距离出发点走了有多远。周围的人还有很多,说明时间还早,既然时间还早,那就再继续走。

      又走到了一个大型十字路口,抵达对面感觉要走一个斑马群那么远。站在路口等红绿灯的人很多,有散步的老年人,有身着正装的商务人士,也有提着大包小包的逛街情侣,还有哭啼着要买玩具的小朋友。

      每个人都有独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轨迹。

      看着他们,我会忍不住想象造就他们现在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想知道跟我自己不一样的酸甜苦辣。

      绿灯亮起,我同他们一起迈步走过漫长的斑马线。抵达对面后他们分成了三群人,有两群人朝着前方和左边继续走,另一群人在原地加入新的人群等向右走的绿灯。

      我没有选择加入任何一群人,我停留在原地,挨个观察自己周围的四个方向,思考该选哪一个。

      我对着三个没走过的方向都望了一会儿,最后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来时的路,斑马线上刚好又有新的一拨人走了过来。

      他们面朝着我,从我的身旁走过,偶尔会有一两个人跟我对视,然后又移开目光继续朝前走。

      人群的最后面,有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女人,穿着白色长裙和一件灰色的开衫,头戴一顶暖黄色带有黑色点饰的帽子。

      她微低着头,帽檐遮住了她的脸。

      经过我身边时,她放缓了脚步,抬起头来观察四周。

      我正迈出右脚准备走,刚好看见她抬头,待我看清她的长相后,我愣在了原地。

      张繁星,没想到,十年之后我还会遇见你。

      十年,竟然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

      十年很长,但觉得距离上次见到你才没过去多久。十年又很短,你让我陌生得仿佛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之久。

      张繁星,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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