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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莎乐美 约翰,我现 ...

  •   我又梦见了玫瑰园。花园很美,当那些玫瑰凝露时分的清香,与它们本身洁净而妖娆的色彩融入清晨天光的时候,我觉得精灵给我造了一个完整的梦魇,可以任意漂泊,任意遗忘,让魂魄流落到命运夹缝中去,享受罪恶美妙绝伦的触感,直至消亡。
      “它们被打扰了。”我凝视玫瑰花瓣上颤抖的露珠自言自语。它们仿佛正在哭泣,露水流动的泪痕布满它们娇弱艳美的脸颊,震颤花蕊像是索吻,我却患得患失地停在原地,不知所措。
      “为什么不吻我呢?”我听见玫瑰花丛里少女的声音,白色晚装的安再絮被玫瑰的荆棘包裹,遥遥望着我微笑。
      “如果你吻我。”她樱色的嘴唇一开一合,带鼻音的嗓音,我错觉近得宛如耳语,“你一定会爱上我的。”
      我看着她。她面目太模糊了,我们之间的距离被风与水雾隔开,她像在另一个世界。我张张嘴想说点什么,下一刹那大片鲜红的玫瑰融为血海,轿车紧急刹车的噪音直戳耳膜,安再絮支离破碎地倒在血泊之中。
      她陷下去的半张脸还在冲我笑。
      玫瑰花香和血的味道一起在口鼻里回荡。
      睁开眼睛,我的眼前是陈黑色的天花板,仿若夜空。

      在上海这个繁华并尚袭遗风的城市,当一个时尚杂志的摄影师,最不缺的是商机,觥筹,与见识女人的机会。
      孙清晓是这么总结的。他本人并不是摄影师,而是CEO,投资人,金主。他对我说,同样容易的是掌握来自女人的人脉。善于掌握人脉的人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他是其中之一,我也是。
      当年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身处晚宴,西装革履,红酒摇晃的反光在他脸颊映出一片香艳的绯红,是“斯文败类”的完美诠释。
      也就是那年情人节,安再絮出车祸,死在高速路上。两辆轿车对撞,安再絮飞出二十米远,司机窒息而死。警方带给我现场的照片,我看了一眼,只看到满目血红,一身白裙的美貌女人浑身都是死亡最绝望而凄美的颜色。
      她生前喜欢红玫瑰,却不爱穿红衣,往往一袭白裙,被玫瑰簇拥时如红玉苍水。如今死神将她变成了一株鲜艳的玫瑰,也不知她高不高兴。
      “您好像对于尸体和血迹这些东西。”警察审慎而质疑地盯着我的表情,“并没有过多情绪。”
      我垂着头沉默,并把照片还给他。
      “先生。”我说,“我是反社会型人格,情感冷漠症。”

      混迹娱乐圈数年之后,我虽称不上混得最好的尖子,但可算是如鱼得水。纸醉金迷于我而言是一个美好的词,正如张爱玲那身华美的袍,其下再糜烂污浊,表面都光鲜富贵。钱和舞台是掩饰内心虚无的利器,我恰恰兼具,因此无论我的心脏有多破败残损,都与众人无关。
      这颗心脏绝对零度,永生不会爱上他人。
      近日孙清晓出资,帮我拍摄一套主题写真《残茧》。模特是他提供的新人。对此我比较心照不宣,他的资源需要推广知名度,我是很好的途径。
      “挑选的模特。”孙清晓冲楼下努努嘴。这些年他的模样并没什么变化,被格调滋润着,依旧能够轻易调动女子芳心。我顺着他视线看去,透过落地窗看见的少女们极美,散发着未经雕琢的璞玉那样纯粹干净的灵气,可以任意融入空气,被风飘摇带走,无影无踪。
      其中一人吸引了我的注意,一个年轻女人,约莫二十左右年纪,交叠一双极修长的腿坐在窗前,翻卷褶边的短裙下露出她白皙如瓷的肌肤,体态性感,神色无情。我望见她被光晕镀透的睫毛遮覆眼睛。她眉目艳美的脸令我莫名联想到王尔德笔下月光中的快乐王子,纯金铸造的外表,铅制的坚硬而苦涩的心。
      “看来你挺满意的。”孙清晓笑道。
      我没理会他,目光凝固在那个女人身上,手无意识翻着莎乐美的剧本一语不发,直到她被什么人喊走,衣裙翩翩从窗边离开。配图的书页摩擦我的指尖,夹在两指间的香烟烧到滤嘴,被孙清晓扯掉。
      “你这是怎么了?”孙清晓抢走我手里的莎乐美。他的脸俯到我面前,食指与拇指捏住我的下巴迫使我抬头,“你今天一整天都不太对劲。有什么心事不能告诉我的,成思仪?”
      我直直看看他,看着我清秀而荒芜的脸庞映在他深黑的眼睛中央。那张脸上没有表情,因为他眼波流转而五官生发出诡艳的气质,不太像我。
      我与他纹丝不动地对视了几秒,推开了他。
      “我没事。”我说。

      打了招呼以后我得以将那个女子叫来试镜。近距离见面时她给我以更加明艳的印象,简单的白裙没法掩饰的那种明艳。我从头到脚打量一通,然后问她的名字。
      “季云丝。”她说话的神态懒散,“先生。”
      像一支倨傲的玫瑰——我脑海中猛然浮现出这个意象,并不知因何而来。我注视她,微笑。
      “我记得一个女人。”我拢起双手,“和你一样爱穿白裙,有点相似。”

      尝试的拍摄让我确信她有天生资质的灵气。红衣少女们将身体彼此交叠,居中的白裙女子从红色旖旎包裹之中抬头,倾斜腰肢,大片白光自她头顶倾泻而下,明暗分割她凹凸精致的脸,宛若枯骨曼陀罗。
      胶卷洗出后我端详成品。极富艺术感的作品,其中季云丝自红衣之中脱颖而出的美艳,着装最为素雅,美貌却自负红玫瑰睥睨众生的矜贵。只是我似乎看见她唇角若有若无的笑,那种抿嘴唇的笑容和她的白裙一起,给我以击中宿命的熟悉。

      ——好!我现在要吻你。我要用我的牙齿,如同咬着水果一般地吻你。是的,我现在要吻你的嘴,约翰。
      ——扬起你的眼盖,约翰!为何你不看着我?难道你怕我吗,约翰,所以你才不敢看着我?
      ——为何你不看着我,约翰?如果你看着我,你就会爱上我。

      我指导着莎乐美在镜头前的表演,为了练习动作,我让她踮脚亲吻我的嘴唇。
      我们双眸相交及近的距离,鼻尖轻抵。她慵懒的神态不知为何有些许动摇,让我费解。
      “为什么?”季云丝突然停止她亲吻的动作,茫然地看着我,“为什么你的眼神这么深情?”
      此刻我的手臂还环绕着她的腰。我看见她长长的覆住双眼的睫毛,看得很清楚,她眼神从缱绻瞬间变为疑惑,我甚至感到一丝无名怒火,喷涌烫伤我的脸。
      “是么?”我观察映在她圆圆的瞳仁里的自己的眼睛,“我从来不知道我的眼神可以深情。”
      听上去是自嘲的一句话,她却仿佛根本没听见,兀自愣愣地走开,倚着窗台点着一支烟深吸一口,烟云笼罩下的她媚眼如丝,。我被撇在一边,回想方才那双乌黑的眼睛凑近我时的样子,致命的熟悉感再次狠狠击中我,那是超越长相,直戳灵魂的熟悉,把我拉扯到玫瑰花园的梦魇里去。

      ——那个杯中充满憎恶酒水的人在哪里?他在哪里,那个身穿银袍的人,最后将死在所有人的面前?

      “你为什么不看着我?”
      梦中面目模糊的女人泪水涟涟地对我说。
      “你看着我,你看着我。”她身上薄软的白裙随她抽泣的动作令人心碎的颤抖着,“如果你看着我,你一定会爱上我。”
      我想对她说,我正在看着你,却发不出声音。我冰冷地望着她的悲哀与绝望,我看着你,但我不会爱上你。不是我不愿爱你,是我无法爱上你,安再絮。

      事实是,我喝醉了。
      上好的波本让我沉迷。男人和女人被迪斯科灯光夸张地涂抹成斑驳的影子。舞池中央舞女绕钢管起舞,长腿如钩,黑色蕾丝舞裙将她的剪影诠释为极致的妖娆,神色却是冷漠的。
      一个女人柔若无骨的身体正缠绕着我的腿,女性的气息由交互的体温源源不断使我感知。她很漂亮,而我一时没有搭理她,她的脸上并不存在对我的渴望。我知道她在透过我看一个机会,那个机会背后是用以饱腹的钱。她甘愿献我一夜风流,代价仅仅是为了自己的肚子。
      我可以接受,我并无损失。但可惜,我不感兴趣。
      “成先生。”
      我听见季云丝很独特的慵懒声线在我背后响起。我回头,一双极温热的唇就吻上我的嘴唇。
      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富有忧郁气质的下垂眼微微眯起,结束长吻,冲浓妆艳抹的女人挥手:“走开。”
      那个女人很识趣地听从了她。
      我也很识趣地笑道:“多谢解围。”
      季云丝把烟含回口中,滤嘴上有一圈鲜艳的口红印。
      “你的嘴唇像个僵尸。”她以一种很悲哀的眼神看着我,像个堕入红尘却悲天悯人的神使。

      人是会想方设法解闷的,包括反社会人格。我拨通孙清晓的电话,用醉酒后侬软的声音,拖长语调问他:“要来Nightmare吗?”
      他显然听出我的醉意。“等我五分钟。”也听出我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你得先说要我过去干嘛。”
      我呵呵笑道:“有一个女人——我正在考虑要不要和她上床。”
      “你故意的么?”
      “那你希望我和谁?”
      那边立刻挂了电话。我在这边狂笑不止。

      烟酒声嚣中没人注意我们两个人跌跌撞撞离开的滑稽样子。孙清晓把我拉到更衣室。他比我高半个头,我被无法周旋地抵在墙角接吻。男人嘴里葡萄酒和烟草的味道混合一体灌入我口中,让我开始咳嗽。双手卡着他脖子把他从我唇上推开,我把脑袋歪向一侧,深呼吸顺气。
      孙清晓掰正我的头,强迫我直视他的眼睛。
      “现在你希望和谁?”他这样问我。他灼热的呼吸喷吐在我脸上,我呼吸着他吐出的空气,在某个时刻错觉这个世界仅限于彼此之间这点狭窄空白,是我在此可借口无限堕落的悲哀。
      我趁放松的间隙环绕他的勃颈回答他:“和你。”
      天花板还是漆黑的,这里隔绝人造霓虹的夜色深沉得好像可以把所有光明埋葬,因此我只能听见。我很奇怪为什么我们可以对彼此的身体着迷,迷恋和对方接吻的感觉。扪心自问我不爱他,即便是早晨在酒店床上醒来看见他依然沉睡的面孔,我问自己:能为这个人去死么?
      不能。我绝对零度的心脏毫无波澜地回复道。
      “为什么?”我记得孙清晓看着我,若有所思地重复一遍我的问题。“大概是因为。”他耸耸肩膀,“我们太像了,都是遵从欲望的混蛋。”
      我眯眼笑着,不知死活地看他。
      “你觉得是的话。”我说,“就是吧。”
      是啊,确实是这样的。我埋头喘息着亲吻他的嘴唇。我觉得我很像那个病态的莎乐美,根本不知道该如何爱一个人。
      更无人爱我。

      孙清晓先醒来的那个清晨——其实我在眯眼假寐,他突然抚了一下我的发丝,喃喃:“对于你来说,活着是否不太容易了。”

      ——公主脸色多么苍白呀!我从未见过她这般苍白。她就像是白色玫瑰花的影子,映着银白的容貌。
      ——你不应再注视着她。你注视得太过分了。

      周末前往城郊陵园,到达目的地之时我看见一个碎发的帽衫少年静静望着一块墓碑。他的半张脸被面具遮住,发丝垂下,我无法看清全貌,只知道相当漂亮,嘴唇与下颌精致的曲线昭示卓他绝的颜容。停好车冲那块墓碑看去,少年已经不在,仿佛是个稍纵即逝的幻觉。
      安再絮墓前我偶遇了季云丝。双方都稍显尴尬。季云丝身穿白裙手捧白花,不像是前来悼念,倒像再度扶棺。足够圣洁,眉眼却尽是人间烟火。我与她相对而立,沉默良久,互相注目彼此身上仪式感隆重的正装,都有一点点可悲的荒谬感。
      率先打破沉默的是对方:“好巧。”
      我回以微笑:“的确,好巧。”
      彼时我记得山雨欲来,空气里飘散着稀疏的水云烟,让大脑发沉。我和她并肩走过幢幢坟墓,掠过各色鲜花。祭奠的人不多不少,可都徘徊彷徨久久不肯离去。我看着他们表情并非丰富的脸孔,第无数次深刻地明了,我和大众的表面并无区别,都是这样惫懒而无动于衷的模样,是生活给人的面甲,可供消磨尘埃。
      岔道口分了手,季云丝体温偏低的细长手指突然轻轻攥了一下我的手腕。我回头,她凑上来吻了我的嘴角。
      “你看那块墓碑的眼神不像在看亲友。”她风情万种的脸上的笑容无比奇异,“像在看一个塑料杯。”
      而没等我揣摩清楚她的意思,他已经款款离去。我目送她白裙飘动的背影,安再絮记忆中的身姿与她渐渐重合,仿若时光倒流。

      “你快乐么?”
      当孙清晓没头没脑地抛来这样一个问题时,我抵着砧板切紫甘蓝,很冷静地回答他。
      “我不知道。”我顿了顿,“因为我没有感觉。”
      他感兴趣地接道:“那你们这类人的心脏感知的是什么?”
      他自顾自猜着:“冰冷?”
      我思考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
      “孤独。”我说,“没有同类的孤独。”

      话音刚落孙清晓给了我吻,从唇尖开始,往上蔓延,最后落在额头上嘬吻了一下。我有一点疑惑不解,对于床伴而言这么一个吻太过奢侈,而他只是若无其事地从柜台上跳下,抛着一个苹果,离开了厨房。
      炖锅里,鱼正在进行死亡后的煎熬。

      “我可以爱你么?”
      拍摄独舞时季云丝这样问我。彼时她正含胸做动作,低伏脑袋,语气淡薄,不知真假,表白得像是在吟诗。我离她很近,看得见她的眼睛。她棕黑色的眼睛闪过瞬息变化的光芒,我直觉她已把我看透。
      风从窗户的狭缝里吹进来,漫漫撩乱长发,一两绺拂过我的鼻尖。世界突然静寂了,满耳纷繁潮水般退去,回忆铺天盖地将我淹没。
      你为什么不可以爱我?
      看着我,你为什么不看着我?如果你看着我,你一定会爱上我。
      莎乐美的台词和安再絮交织穿插着我的大脑。
      《残茧》发表时,引起很不错的反响。除去我获得的赞誉,媒体纷纷打探写真中那个白衣红唇的美人是谁,她使整张画面绝世无双。
      我轻笑着,回应道:
      “只是一个孤独到无法自拔的女人罢了。”

      ——爱情的神秘比死亡的神秘更伟大。

      季云丝请我去她租住的公寓喝酒。公寓很温馨,很朴素,而在这朴素衬托之下她显得更为艳美。一只白猫从小窝里钻出来,舔了点水,抬头瞥我一眼。我看见它造型精致的脸和碧绿的眼睛,而它一闪不见。
      “朋友养的猫。”季云丝淡淡地解释道,“在我这里寄养一段时间。好像是叫,巧儿,吧,记不太清了。”
      我默默点头,坐在软布沙发上。她给我和自己倒了两杯苦艾酒,然后用水稀释。深绿翻滚着浅化,绿色的酒晃晃在她脸颊上画出水波,明艳惊人。
      我静静地看着她。
      她吸一口烟,闭着嘴把我拉扯过去。温醇的嘴唇吻上我的双唇,凉凉的薄荷味渡入我口中。
      伴随女子身上淡漠的香水味,应该是廉价品,刺鼻,但并不令我讨厌。
      其实我或许不可能会真心实意讨厌什么东西,正如我不可能真心实意喜欢什么一样。
      她含住我的唇轻轻噬咬几下,意兴阑珊地放开。
      “像个僵尸。”她重复了一遍那个论断。
      那是我第一次与她上床。她吻我时唇吻的力度让我一次一次错觉那是安再絮。她的白裙在我眼前摇曳成晚雾花影。
      她告诉我,请在这里放肆沉沦。

      摄影师和美貌的模特,人们说她的美貌与他的才华,是天作之合。那个少女穿白裙的样子在镜头之下呈现千般美态,任何一个男人,正常的男人,想要不心动,太难太难。
      少女爱上了摄影师。她觉得摄影师一定不会拒绝她,因为她那么年轻,那么美。她像鲜艳妩媚的玫瑰,剧本里的莎乐美,只要为希律王跳一曲舞,什么都是手到擒来。
      可摄影师不是希律,他是先知约翰。
      “看着我,成斯仪,你看着我。”少女泪如雨下,“你抬起你的眼睛看着我,你为什么不看着我?如果你看着我,你一定会爱上我。”
      其实摄影师一直看着她,用他无情的,冰冷的,善于说谎与伪装的眼睛看着她。而她只是不相信那双眼里的无动于衷。
      “抱歉。”他说,“我不懂爱情。”
      他眼睁睁看着少女棕黑色瞳仁中包裹的情绪由悲伤转为恨意。医学称反社会人格是高度利己主义,他却突然极希望少女就这样一刀杀死他——这算不算自毁倾向?
      可最终死的并不是他。少女死于一场车祸。现场掉落了被鲜血染了一半的日记本,上面全是泪痕斑斑。

      惊醒时季云丝正看着我。她的眼睛里流露着和那日陵园分手时一样奇异的光。我感到身体的绵软,体温正在一点一滴流逝,那是中毒的体征。
      我闭上眼睛。
      “借我支烟。”我说。
      当把烟含入口中的时候,从咽喉处泛上来的僵冷越来越深入,带着麻醉的快感和丝丝缕缕让人昏昏欲睡的疼痛。我浑不在意,看着季云丝也继续点烟,染浅紫色美甲的手青筋渐现,一直震颤,勉强帮她托起玻璃杯饮下第二杯苦艾酒——那双魅长的眼睛里用以掩饰的性感的忧郁烟消云散,取而代之惊心动魄的哀恸。
      她说:“和安再絮一起死去的时尚杂志编辑,叫戴涵的——可能你已经不记得他的名字了,是我当时的爱人。”
      戴涵死了。
      死在一辆别人的车上,和另一个女人一起。事故起因是刹车失灵和卡车逆行,在高速路上轰然对撞,死状惨烈得让人扼腕叹息。
      警方调查的结论是,意外,卡车司机全责,遂结案。
      “反社会人格表现的形式多样,包括病态的占有欲,或者离群索居——你是后一种。”身为痛失爱人的悲剧的主人公,季云丝用毫无感情的声音分析着,“共同点是肤浅的感情,高度利己主义。说白,不懂亲情,友情,爱情。”
      我笑了笑。
      “你真的很冷静。”她伸手过来帮我续杯,声线平静如水,“冷静得存在即危险。”
      我知道,她忘不了那日我看墓碑石如看塑料杯一般的眼神。
      “年久失修的卡车,司机逆行,疲劳驾驶……发生车祸的所有必备条件,风险最低的谋杀……”她慢慢地条理明晰地说道。我尽力想要分辨她每一个字的发音与含义,已经力不从心。大脑一阵阵困顿,我看见地狱的漩涡口正缓缓打开,“为了除掉一个惹你厌烦的女人,不惜把另一个无辜的男人一起杀掉,就像猎人制定最简洁有效的计划来杀死羊群。”
      她颤抖着笑道:“你们这种人,为什么会生出来,为什么会活在世上。”
      冰冷的眼泪随她哀凉的质问从她白皙的侧脸上滑下,凝结在唇角,晃动在我逐渐失去知觉的眼前。季云丝不知道的是我来之前已喝了毒药,毒素飞快入侵内脏,会死在她的前面。安再絮也这样安静得流泪过,如此死寂的泪水貌似是因为万念俱灰。而同样正是死亡降临之前,季云丝流着死寂的眼泪,而那些泪水没有一滴是为我流的。

      ——杀了那个女人!

      一个静谧的房间,装修奢华格调优雅,红木桌端庄地坐镇,墙纸蜜色的花纹创造许多不停旋转的流痕。穿帽衫的少年走进这个房间,两条纤细而苍白的腿不带感情地慢慢踱步,在地毯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像个徘徊的死神。
      墙壁上色彩诡艳的挂画里,美丽而病态的莎乐美正在亲吻银盘上约翰的头颅。

      夜幕降临,停靠在路边的保时捷里人影沉默。短发少年沙哑的声音道:“交易完成,我帮你解决了你的麻烦,你帮我找到我的人了么?”
      男人闷闷地回应:“我不是没有商业道德的人。”
      “很好。”陆霜林靠在椅背上简短地回答。孙清晓忍不住问道
      “反社会人格并不是没有爱情的,不是么?”他停顿,“我感受过他的爱。我们谁都没有承认,可我无法强迫自己去否定。”
      陆霜林的手一下一下抚摸着巧儿的脊背。他的眼睛看着窗外,唯一的右眼滑过意味不明的亮光。
      “只是我不懂,我不知道自己是谁。”
      孙清晓撑着头。他看着后视镜里自己的脸,也看着后座上眯起眼睛的贵族少爷。少年骨骼削纤的脸泛起嘲讽的棱角。
      “你是希律王。”陆霜林淡淡地回答他。他遮着一只眼睛的脸上有兵不血刃地优雅,幼齿而精致入骨的五官让他看上去像一个惊艳的巫蛊偶,“最终杀掉莎乐美的那个男人。”

      当初的戴涵告诉安再絮:“我知道成先生爱的人是谁。”
      他什么都肯告诉安再絮。戴涵忍受得了任何,忍受不了安再絮在他面前落泪。他深爱这个并不爱他的女孩,安再絮知道,季云丝也知道。
      她尽力模仿她爱的人爱的那个人,包括笑容,包括一成不变的白裙。她复仇时用的是戴涵爱人的名义,好让自己不那么难看。
      她恨透了白裙。

      戴涵眼睁睁看着安再絮含泪勾起一个难看的笑容:“那我就去杀了他。”
      而这句话让成思仪愤怒了。
      后来那天他冷漠地看着载着俩人的轿车驶向高速,属于反社会人格没有共情的心从高处坠落,像蛛丝断裂,跌入深谷,不复可知。
      “你明知道季云丝接近成思仪的目的是什么,却纵容她接近。”陆霜林黑色的眼睛透过后视镜与他对视,“为什么?”
      孙清晓沉默良久。“我也是会害怕的。”他轻声苦笑道。
      世界上没有人会不忌惮一个缺乏情感的人。这是个无奈而合理的理由。正如季云丝说的那样,他们这种人,为什么要生下来,为什么会活在这个世上。
      他听见陆霜林冷笑。他的冷笑声宛如玻璃破碎。
      他说:“与其说是害怕他,不如说是害怕你自己。”
      孙清晓脸色猛地煞白。后视镜里陆霜林垂下头,慢慢摇上车窗。他前额的碎发浅覆脸庞的时候很像一个贵族公子,自带黑曜石般清傲而神秘的气场。
      “你对他上瘾了,不是么?”陆霜林面无表情地捅穿了他最后一层面具。

      ——士兵们举起盾牌,渐渐向前拥挤着莎乐美,希罗底之女,犹太王国的公主。
      那是悲剧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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