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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番外 唐安译视角 ...

  •   我遇到张朝尹那天天气不太好,倒霉催的,我穿着件长大衣,走进电影院的时候衣摆上还带着点湿意。
      平常我也不怎么来看电影,封闭小环境下跟一群陌生人待两个多小时这件事想想就有点窒息,除非是我等不及网络上映的电影。

      但很明显,那天不是。

      天上毫无征兆的飘雨之前我在公司跟人吵了一架,我记事以来很少吵架,那次纯粹是对傻逼叹为观止了。憋了几个月的气,在他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朝我走来,没留意脚下的接线板直接扑倒在我脚下,并且爬起来骂骂咧咧地质问是谁拉的接线板,唾沫喷了我一脸之后,我终于没忍住骂了他一句傻逼。

      傻逼。
      这个词真的太实用了,感谢发明者。

      同事看我的眼神都挺敬佩的,因为这个傻逼就是我们的老板。这个小兔崽子刚接手他爸的公司,去国外读了几年书连下巴都不知道怎么收了。不是我刻薄,他那点脑子能考上的学校估计我用脚都能考进,并且还能甩开他一定的分差。
      所以,谁知道他是去国外读书的,还是去没爹妈监控的地方寻欢作乐呢。

      跟着种自命不凡的蠢材共事太为难人了,我觉得自己每天都像是在修行。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很快我就把辞职报告发给他了,开玩笑,我怎么会让傻逼先开除我。

      寇苏在这个时候干了一件落地二十多年来最正确的事,怂恿我去电影院看个爆米花片——多看点没脑子的东西,就会把对傻逼的恨转变成怜悯。

      他像以前无数次那样迟到了,我已经习以为常,拿着票先在位置上坐下来,特意选了最角落的位置,希望别出现比电影里角色更傻逼的人坐在我周围。万幸,这场还挺安静的,几个小孩儿也在家长的骂声下闭嘴了,我正悠闲地靠着看无聊的电影剧情,过道上突然走来了一个男人。
      也可能是个男孩儿。

      他的卫衣帽子还扣在头上,这会儿急匆匆地拨下来,翘起了几束头发,手里捧着一大桶爆米花,有点犹豫的站在那里,我猜是他的位置被占了。

      果然。
      他愣了一会儿,朝后面看了眼,接着就走到最后一排,直接在我身边的空位上坐下来。

      我并不介意他取代寇苏在这儿坐两个小时,但还是对他说:“这里有人。”

      他表情变得生动起来,语气颇为不耐:“怎么哪里都有人,那我坐哪儿啊?”

      我耐心地说:“做自己的位置啊。”

      他没说话,嘴里叼着一颗爆米花,从口袋里掏出一团东西塞到我手里:“你自己看。”

      我用手机的光勉强看清了,是在中间的好位置,但那里已经有人坐着了。
      不知道为什么不想拒绝他,可能是这个生猛的性子很干脆也很解气,于是我装作勉强的样子说:“那你先坐这儿吧。”

      他瞬间就换了表情,咧着嘴笑:“谢谢啊,你朋友来了我就走。”

      奇怪的人。
      我捏着手心的票,就坐着看一会儿有什么意思呢,还不是要重新看过?

      他把爆米花往我这儿递了递,眼睛里倒映着屏幕的光亮:“请你吃。”

      甜食确实能让人心情变好,我问他:“你上大几?”

      “我毕业了。”他说,表情有点奇怪。

      那还挺不错的,我心里想着,给寇苏发了短信让他不用来了。

      电影确实很无聊,但是在边上坐着的人不无聊,于是在灯亮起的时候我说:“留个手机号?”
      对天发誓,这是我第一次跟人要联系方式。

      “好啊。”他没怎么犹豫就答应了,在我的手机上输入一串号码,留下了备注。

      张朝尹。

      他总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好听,我却不那样认为,这是个很好的名字,就像它的主人一样。也有可能是我带着滤镜。

      提到这里,我有段时间总是恨烦躁,想不明白为什么张朝尹会觉得我没那么喜欢他。他好像认为自己对我付出了一切,而我则是个提上裤子就走的渣男。

      我承认我在情感表达这一块儿可能还比不上幼儿园小孩儿,但却从来没想过要改,这些反射行为已经根深蒂固的扎根在我的潜意识里,我就是这么长大的,它们类似于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存在了很多年。

      包括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的某些方面也是一样,越是在重要的人面前越不敢表露出脆弱。他也不是一个喜欢撒娇的人,经常嘴硬得要死,不跟我呛几句就不舒服似的。

      知道自己腿可能会废之后我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张朝尹知道。我几乎把自己认为是对他而言一个近似疯子的存在,反正他也总这么说我,我做不到在他面前露怯。

      我到处打听他的消息,却不敢去见他一面,一年多的变故横亘在我们之间,我连从哪来开始说都捋不清。

      大概我们迟早要遇见的,我不信上帝、痛恨命运,但唯独感谢这个安排。

      那天他瘸着腿,行动艰难地走过来,说他是服务员,编造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身世。他说了那么多话,我却没记住几句,只盯着他的脚看。有件事我一直没告诉他,那天他站在门口傻乐的时候我就看到他了。

      我看到他了,但不敢出声打招呼,真够孬的,唐安译。

      可是他笑得实在开心,我乐意他一直那样傻乎乎的笑,他就是应该那样的,而不是跟我一块儿被这双废腿拖累,这不是他该过的日子。

      车祸前我计划了很多,房子和装修,还有试着养一条狗,我做不到的事就让狗去帮我做,例如陪伴张朝尹,例如每天都逗他笑。

      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神经,明明想好好跟他说话的,为什么一开口就是那么冲的语气。我喜欢逗他玩,但总是没法逗他笑,他从来不觉得我的玩笑好笑,每次都气呼呼的骂人。

      我比谁都明白自己不是什么好东西,从来只会让人失望,但偏偏又要装出一副无坚不摧、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模样。我能抓住的东西太少了,所以对手里拥有的都有一种近乎病态的偏执。

      张朝尹说我要是有一天毁容了就活不下去了,没人会继续忍受我。我没有毁容,却可能会残废,这两个的后果大概也差不多。
      没有人会继续包容我了,我不确定张朝尹会不会,但我不想他会。

      我可以稍微幸苦一点活下去,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在他附近开一家咖啡店,能打听到他的消息,知道他过得好就可以了。他没有必要为我缺陷的身体和缺陷的人格买单,这不公平。

      但我还是高估自己了,我发现自己根本拒绝不了他,听到他说要把我忘了继续好好过日子的时候,所有的理智都崩盘了。很自私的想法,我爱他,所以接受不了他不再爱我。

      我们俩其实挺像的,大概是同性相吸吧,我才会踏出主动的那一步。
      他不会问我半夜出去接谁的电话,我也不会问他为什么口袋里总放着一把弹.簧刀。
      他会责怪我的隐瞒,我也一样。

      当我知道他把自己折腾出毛病之后突然很想笑,瘸子和疯子,是不是绝配?

      有些话我不会告诉他,因为害怕他退缩,或者是意见相左。我的爱从来不是什么让人轻松的东西,它包括了太多被我赋予的矛盾,自卑和自负、软弱和无畏、执拗顽固和反复无常。甚至连我自己都嫌弃这份爱情,却要他通通接受,这怎么算都是一桩强买强卖的生意。

      可当我差点死了一次,又把大部分记忆都忘光之后,我才掂量出孰轻孰重。既然这样,那就把别的选择全部删掉,只留下我们在一起,以后不管是接着吵架也好,互相嫌弃也好,委曲求全也好,就这么过下去吧。

      他要是想逃跑,我会亲手割开他的脖颈,从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就在想象他的血的滋味了,所以才会一次次的咬开他的皮肉,确认这个人还活着,还是我的。

      你既然来了,就不准跑,我会给你我能给的一切,代价是你这辈子的爱情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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