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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第七十九章 ...
那五年对我们而言意味着什么(结局)
生活趋于平静,一年又一年。沈光年和诺乐每年清明都会回永安,一同祭拜父母的同时,也定会看望开阳和小唯。
每年从永安回到北京后,沈光年都会将自己关在书房中一整天,他说,开阳和小唯是他这辈子永远的痛,诺乐明白,所以从不去打扰他的悲伤。
而每当这个时候,诺乐总会去厨房亲自为沈光年熬上一碗他最爱吃的蔬菜牛肉粥。
女儿安安才学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帮妈妈将粥端去书房,拿给爸爸喝,几年来,一向如此。
每每这时,沈光年总会微笑着将女儿抱起,那一刻,哪怕再多的烦恼与痛苦,也会就此烟消云散。对他而言,若说诺乐是他的救命药,那么女儿安安就是他的解毒药了。
这些年,沈光年腿上的旧疾,一直在接受更为专业及系统的治疗,只是早已错过了最佳康复时间,所以恢复起来的过程异常艰辛。
如今,安安已经四岁了,沈光年的腿疾,已基本恢复了一大半。至于继续复健下去,是否就能恢复如前,诺乐觉得,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他们现在已经足够幸福了,其余的,都变得无关紧要了。
诺乐看着后海冰场中,玩的开心的父女二人,缓缓抚摸着灰蓝色羽绒服下微微隆起的小腹,唇角扬起一弯藏不住的笑容。
是的,安安要当姐姐了,他和沈光年也即将迎来他们小家庭中的第四位家庭成员了。诺乐感恩,甚至觉得自己是无比幸运的。回想那段躲躲藏藏的日子,她一度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只能在惶惶中度日,如今得来不易的幸福,她唯有珍惜,珍惜,再珍惜。
后来,沈光年将他们的故事写成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时光乐下之年》。
她喜欢这本书的名字,有她,有沈光年,还有那些年所经历的一切。
诺乐捧着手中这本厚厚的初稿一页页翻看,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从随身背包中寻出了一只签字笔,翻到序的那一张空白页上,洋洋洒洒的写了上去。
‘我已经不记得曾经有多少人对我说过,沈光年不值得我去爱,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从没有想过值得不值得,爱了,那便爱了,就这么简单。哪怕这过程会让人遍体鳞伤,也不想辜负我曾经爱过他的时光。那一刻,我可以骄傲的告诉全世界,我们相爱过。
不,幸运的是,时至今日,我们仍然还在相爱,是生死都无法阻挡的力量。原来,那句一生只为一人从来就不是什么奢望,而那个人,注定是沈光年。’
《时光乐下之年》这本书沈光年陆陆续续写了很多年,直到安安四岁那年,才正式出版,而序的那一页,用的正是诺乐手写的那个版本。
小说在时常上很畅销,这一点,是沈光年没有预料到的。他的初衷仅仅只是,将这些年发生的事情,以另一种方式作为纪念,仅此而已。
相反诺乐要比他激动很多,甚至一度称沈光年是被执行董事耽误的著名文学家。
每每这个时候,沈光年无论手上在做什么事情,都会暂时放下,那样子,仿佛在对诺乐说,老子现在什么都不想做,只对你有兴趣……。
自此,诺乐再不敢拿这事调侃他。她想,沈光年是董事长,她就是董事长夫人,沈光年是文学家,她就做文学家夫人,沈光年是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她便跟着他一起混日子就好。
诺乐记得那本《时光乐下之年》,沈光年在结尾是这样写的。
我们重逢之后,我的妻子曾对我说,她后悔躲了我五年,她说,若时光能倒回,她一定不会再选择逃避。我望着她,在想,那五年的光阴对我们而言意味着什么?这答案似乎早已在我的心底生根发芽,长成了一颗苍天大树。
回忆那些相互陪伴的日子里,我爱上了她,在她离去后,我渐渐发现,自己并非只是爱她这样简单,她对我而言是爱,更是一种信仰,是深入灵魂深入骨髓的信仰。一种哪怕她失去了这副躯壳,变得魂飞魄散,哪怕有一天我忘记了她的容貌,记不起她的姓名,甚至忘了我曾经爱过她。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心里的苍天大树还在生长,就算有一天它会枯萎,会凋落,也永远无法剔除,它牢牢扎进我心里的根。
我将我的妻子紧紧拥入怀里,不肯放手,我喜欢这样拥着她,仿佛拥抱着全世界,不,我并不需要全世界,只需要这一刻与我的妻子相互依偎,方能胜却世间一切。
最后一章,本文完结了,小小的不舍。谢谢大家这段时间的追文,只要有一个人看,我就会继续写下去的。接下来会有沈欢和陆启恒的番外,喜欢的小伙伴的可以继续追,不长,两个很简练的小故事。再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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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第七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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