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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凡人皆有一死。

      这是Jack学会写字以来,Elsa教给他的第一句话。他还记得公爵小姐的样子,细白的手腕如春雨下生发的树芽,举手投足间透出清雅的花香,双颊淡淡红晕,玫瑰色的细嫩双#唇,巴掌大的精致小#脸上一双蓝眸沉静的凝视他,带着与年龄不符的稳重和睿智;而他坐在她对面,瘦骨嶙峋,神色警戒,即使被女佣拿热水和大毛刷狠狠洗了一遍,也洗不褪那种淡淡的乡野味道。

      她高贵的血统,他卑贱的出身,都深深刻在骨子里,难以抹除。

      Jack一直不明白,Elsa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初遇时她仿佛就认识他,从打架的顽童中一眼瞧中了他的位置,甚至还叫出了他的名字——Jack Frost。而他当时不过是个生父不详的小杂种,出生不久即被酒馆的妓#女生#母遗弃,靠着好心村民和教士的施舍才勉强果腹,餐风饮露的同时,还要应付村中无赖小儿的骚扰和欺辱。

      遇到她时,他正被一群顽童堵在河边拳打脚踢,被揍掉门牙、头破血流也不肯求饶,直到被人一把推进河中。公爵小姐带着仆役匆匆赶来时,顽童鸟作兽散,而他则被湍急的河水抛往下#流,若不是Elsa让人用渔网把他捞上岸,他可能就在石拱桥上撞成碎骨了。

      她缠着父亲软磨硬泡,终于让公爵同意将小男孩带回城堡;他的伤受到了悉心照料,每天有足够的黑面包可以吃,晚上可以睡在室内,甚至还有了干净衣物和属于自己的床垫。Elsa每天都来探望他,带自己的零食来给他加餐,不厌其烦的教授他礼仪,监督个人卫生,打磨他的仪态举止,甚至将小男孩带到父母面前,成功让公爵夫妇相信,Jack的到来会给城堡带来好运。

      大概是命运也在帮他,次年公爵夫人就诊出了身孕,Julianos家族终于有望迎来男性继承人,不必再担心爵位旁落(或被国王收回),公爵大喜之下,竟真的相信了Jack会带来好运的说法,小男孩不仅分到了独立的宿舍,还被允许观摩骑士和扈从的击剑与格斗,并跟着公爵手下的文书学习,和附庸们送进城堡的孩子一同上课。

      Jack对谋略兵法有种天生的敏锐,文化课成绩却因为基础薄弱而惨不忍睹;学堂里的同学本就看不起他出身,又因他在武道上的优秀成绩而妒忌,虽不敢在公爵小姐的维护下明目张胆的欺负,却也让Jack在孤立无援的境地下吃了不少暗亏。只有Elsa会陪他玩耍说话,并利用休息时间给他补课。

      一开始,Jack对学文化并不热衷,在他的世界里,武力向来凌驾于礼节之上,他的理想是成为骑士的扈从,上战场挣军功,若是走运的话,甚至还可能被受封骑士,跳出自己的阶级,摆脱低贱出身的束缚。Jack曾天真的以为此目标无需文化就能实现,周围也不乏武功卓绝却目不识丁的英勇骑士,但Elsa把一本厚厚的圣经拍到他脑袋上,毫不留情的把他骂醒了。

      “你以为骑士只要能打仗就行了?我告诉你,合格的骑士不仅要英勇无畏,他还必须忠实公正,虔诚谦卑;没有笼头的马再骏也不过是野马,没有道德礼仪约束、没有经过文化熏陶的骑士,也不过就是四肢发达的蛮人罢了!”

      她很少对他这么疾言厉色的,Jack都听楞了,张着嘴傻呆呆的看她。Elsa抱起双臂,在窗前来回踱步:“你不喜欢写诗,我理解,但你不能不学阅读和写作。骑士不可能天天打仗,骑士也要管理封地的。如果他不识字,怎么处理领地上的法律纠纷,怎么管理采邑上的税收经济,怎么广布法令,难道无条件交给管家文书吗?要是跟教会扯皮起来就更麻烦了,人家旁征博引查询判例的时候,你一不识字的除了任人宰割还能干吗,打蚊子吗?”

      “就算是你只想打仗,也不能不识字。史书中丰富的军事资料,兵法范例,你就甘心放弃?将领之间通信联络,书信往来,你真的放心全权交给文书?那些地图和文件,甚至是武器军械的设计图,你难道不想亲自过目?”

      她俯身,双手撑在课桌边缘,蓝眸灼灼的盯着他:“Jack,我把你带回来,不是要让你长成文盲武夫的。我想要改变——”她顿了顿,望向窗外,眼神渺远,“我想证明,人的命运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改变的,而不是一出生就被地位或是性别所束缚。”

      Jack怔怔的看着她。阳光透过彩绘镶嵌玻璃窗,在公爵小姐象牙色的丝质长裙上投下绚丽的圣徒绘像,又长又卷的金色眼睫在阳光中宛如细密的雨丝,朦胧了眸中的神色。这一刻Elsa完美得像一个天使,望着她,Jack无端的感到一丝愧疚,为自己之前对她的怀疑和芥蒂。

      她在光中回头,蓝眸透彻如水晶。他垂眼,略赧然的低声道:“我知道了,大小姐。我会好好学的。”

      公爵小姐不以为意的摆手:“私底下你可以叫我Elsa,没关系的。”

      她走过来,身后香槟色的裙摆在地上擦出簌簌的轻响。Elsa俯身捏起羽毛笔,龙飞凤舞的在纸上写下两行优美的字迹:“知道我写的是什么吗?”

      Jack诚实的摇头,他那时连印刷体都看不懂,更别提这两行草书了。Elsa将笔放到一边,指尖轻点纸面:“第一句是‘凡人皆有一死’,第二句是‘凡人皆需侍奉’。”

      “凡人皆有一死……”他重复道,不甚理解,却又莫名为之着迷,“这是什么意思?”

      “看你怎么理解了,”Elsa轻描淡写的道,坐回他对面的椅子上,“你现在的目标是成为骑士,那就可以这样想,骑士的追求之一是荣耀的牺牲,在出生与死亡之间,他必须虔诚谦卑的侍奉主神,才能保证身后功勋被人承认,灵魂升入天国。”

      “当然,我说这些,不是让你去学怎么夸张的送死的,”她耸耸肩,指尖相对撑在颌下,蓝眸中带着种他看不懂的漠然,“对于苦难之人,死亡是解脱,是主神在生命尽头赋予他的礼物。但这种礼物是有代价的……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侍奉着主神,无论你出身如何,从事何种职业,主神一视同仁,只有做好自己的侍奉,才能迎来你所希望的死亡。”

      Jack听得似懂非懂:“你是说,不论穷人富人,我们都是一样的,最终都会死,是么?”

      玫瑰色的唇角微微上挑,Elsa一双眸子蓝得像明朗的午夜,亮得像璀璨的繁星:“我说了,看你怎么理解啊。与其总想着索取,不如先想好你要怎么死去,是籍籍无名、饥寒交迫的倒在路边,还是死于战场乱军之中,还是躺在床#上,子孙环绕,被爱人握着手,安宁的走完最后一程?等你想好了怎么死,自然就知道这一辈子要怎么活了。”

      他想怎么死?

      遇见Elsa之前,Jack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在食不果腹、贫困潦倒之时,每一次日出都是命运的施舍;挣扎求生的时候,希望是难以承受的奢侈。然而一切困境都在公爵小姐抬手之间化解,阶级、地位和财富的巨大差距在他稚#嫩的心灵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也让Jack在成为骑士之外,开始搜寻新的目标。

      十多年来,死亡愿景犹如女人袖口的花纹般千变万化,唯有一点矢志不渝——临死前,Jack希望是Elsa握住自己的手,送他最后一程,无论是以什么身份。

      现在,当他捂着箭伤在林中磕绊奔逃时,公爵小姐稚#嫩的声音再次在耳边响起。

      凡人皆有一死。

      那一场对话发生后,Jack的目光开始不由自主的追随Elsa的身影,而他看得越多,越是发觉公爵小姐的不同寻常之处。年幼的身躯中隐藏着惊人的成熟和智慧,对世事的看法虽有些青涩,但眼光却出奇的远大,独特的思想令人欲罢不能。下意识的他开始唯她马首是瞻,沉默的跟在Elsa身后,努力去理解她身边的世界,以及她这个人。

      霜落城里的孩子都戏称他为“公爵小姐的宠物”,Elsa也曾半无奈半好笑的劝他:“不用老跟着我啊,下课了我会去找你的。”

      Jack只是摇头,薄唇固执的抿成一条线:“我想跟着你。”

      突如其来的黏人表现一度让Elsa以为他这是寂寞了,于是她带着他去看自己的弟弟妹妹,努力缓和他与同学的关系,甚至劝动公爵把猎到的一窝狼崽子交给他——虽然都是在帮那些贵族家的少爷小姐在养。不过Jack并不介意,Elsa把自己的幼狼与他分享,因为它长了一身蓬松的灰白色长毛,公爵小姐给他取了个名字叫Marshmallow。

      虽然他一直没搞懂这名字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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