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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十六章 ...

  •   一只黑白的大猫,轻盈地越过院墙,落在墙根,无声无息,大摇大摆地拱了拱腰背,两只前爪撑着地面,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它左右瞧了瞧,见无人,便神态优雅地踱到院中,坐下,一副我就是主人的架势,倨傲地巡视着四周。
      忽然,它瞥见了我,愣怔了一瞬。
      许是眼睛花了,猫怎么会发愣。
      眨眨眼,它仍旧坐在那里,冷冷地盯着我,傲然得,仿佛领主一般,大声地宣称,这是它的领地。
      裂裂嘴,我笑了,真是个有趣的生物。

      “你看,院里的那只猫,”微微将身子移开了少许,“还真是可爱。”
      刘默林直起身体,也转头看向门外。
      “黑背白爪,这就是乌云盖雪,是猫中顶厉害的角色,”猫和我仍旧对峙着,“据说,抓老鼠可是一把好手。”
      “你怎么知道?”默林复又看回我,疑惑地问道。
      “听一个朋友说的。”
      小夏就有一只这样的乌云盖雪,每次见到我,都会在脚边绕来绕去,磨磨蹭蹭,满是撒娇之态。
      曾经听说,小夏的这只猫咪甚是胆小,但凡家中来了客人,便会一出溜,不知躲到了哪里,绝不肯露面。
      所以,连小夏都感觉奇怪,何以这个一向‘害羞’的猫猫,与我却是一见如故,全无平时的生疏距离,熟烙得,俨如老朋友一样。
      也许,我与猫咪有缘。

      乌云盖雪瞪了我好一会儿,见无任何举动,终于,慢条斯理地站起身,不紧不慢地穿过院子,行到墙角,一纵身,跃上墙头。
      一条黑黑粗粗的尾巴高高地举起,尾尖的白色煞是扎眼。
      它回头又瞅了瞅我,方才消失在一堵灰墙之后。

      “呵呵,还真以为自己是个王呢。”我嘻嘻笑地看着空落落的院子,喃喃自语。
      “你说什么?”
      “没什么。”收回心神,正瞧见默林狐疑的表情。
      “陪我出去逛街,好吗?”
      轻轻扯动他的衣袖,微嘟着嘴,蹙着眉,眼含柔媚,满脸小女儿娇憨姿态。
      我承认,我是个机会主义者,借着温柔,赖着他的宠溺,缠牢他,绑紧他。
      今晚,夜深人静之后,在心里,我肯定也会大大地鄙视自己。
      可是,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过和男人一起逛街的经历,如是这样,现在,是不是我就可以任性那么一点点了呢?

      刘默林不吭声,好脾气地看着我,面无表情。
      好吧好吧,不愿意去就不勉强,男人不都是这样的吗?想他们一起去逛街,等于要了他们的命。
      叹口气,低头整整衣衫,待要起身,却听见他朗声道,“还不快些,趁我头脑发热,不清醒。小心待会儿,我变了主意。”
      他的眼里全是笑意,光芒四射。
      我一下子跳了起来,雀跃地拉着他的手就往外跑。
      “等等,等等,干嘛这么急,也不换件衣裳。”
      刘默林被我拽得乱了脚步。
      不行,不行,不能耽搁,不是刚说过,很快就会改主意嘛,得抓紧时间,生米煮成熟饭。
      掖着他的手臂,快速地窜出院门。
      一边看着他不慌不忙地锁紧大门,一边不住声地催促着,心里却祷告着,他可千万别这个时候变卦。
      终于,窜出小巷,窜上大路的时候,我的心才稍稍放下。
      侧脸看他,他也正看向我,宠爱温情的眼神。
      回他一个鬼脸,心里蜜蜜的甜。

      阳光很好,酽酽地笼在头顶。
      道路两边,遍植着一排的槐树,繁茂荫翳,花香飘袅。
      行不多远,路人开始增多。
      刘默林有些为难,瞟了瞟吊在他右臂上的两只手。
      我只当未看见,八爪鱼般,继续没心没肺地粘住他。
      “你看,”他抽手伸向前,指着不远处一家挺大的铺面,“那就是洛城最著名的绸缎行。”
      我好整以暇地袖着手站在旁边,好笑地看着他不动声色地趁势抽出的手臂。
      刘默林被我盯得有些困窘,清了清嗓子,“想去看看吗?”
      “当然,色彩斑斓的绸缎可是很养眼的。”
      干嘛在意呢?他这样一个不苟言笑的人,居然肯浪费时间,陪我出来逛街,而且,还由着我不象话了好一段路。
      我已经很知足啦。

      一踏进店,笑容满面的伙计就赶忙迎了上来。
      “呦,是刘公子啊,有些个时候没见了。”
      刘默林并未答话,只是点了点头,回了个微笑。
      伙计转身,稍稍打量了我一眼,又望了望我们身后,“怎么没见向姑娘?她定制的菱纹罗素纱禅衣可有好些日子了,要不,刘公子可方便带给她?”
      我笑吟吟的脸皮顿时僵了一下。
      刘默林紧张的眼神扫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恢复如常,淡然自若地扭身向右手边,平静地向深里走去。
      身后传来默林平淡的声音,“不用了,向姑娘这些日子怕就会派人过来取的。”
      我在心里笑了又笑,这个刘默林,这样大的声音,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粗粗一看,似乎店铺里的锦绣丝绸花色繁多,但,细细瞅来,却发现,其纹样内容,无非是些宣扬现实生活中的忠、孝、节、义等等主题,又或者是祈求长生不老,得道成仙。祥瑞龙凤、孔雀、鹄鸟、虎、羊等动物纹和具有吉祥寓意的茱萸纹都是常见的纹样,变化多端。更有两件,奇禽异兽在山云缭绕中奔驰,并织有“登高明望四海”和“长乐明光”的字样。
      没有想到,对我来说,这个如同化石一般久远贫瘠落后的年代,居然有如此精丽华美的织物。置身于这样的富丽堂皇之中,恍然若梦。
      低头,手轻轻抚过一件,仔细地瞧着,孔雀云中飞翔,海鸟、水鸭、白兔、双鹤穿插交错其间,色彩仿佛春草初生时纤细鲜丽。
      “喜欢吗?”默林的声音在我耳边浮起。
      回头斜睨他一眼,喜欢也买不起呀,向晚定做衣裳的地方,价格怎么可能便宜。
      忽然瞄到一件,薄如蝉翼、轻若烟雾,连忙紧走了几步,进前。
      “是菱纹罗。”
      这就是菱纹罗?明暗两重花纹,果然漂亮。
      旁边还有一件,光彩夺目,立体感强烈,愈发的不同凡响。
      “那是彩色绒圈锦。”
      忍不住再次回头瞅他,看来,向晚还真是教导有方。
      “这些可就太贵了,我们现在买不起。”
      说什么呢,我又没有要,我可没那么贪心,给了一就想要二。
      我嘛,不想花钱,只是来看看,时髦点,就是WINDOW SHOPPING,虽然这里并没有光闪闪的大玻璃橱窗。
      现代女性白领对这个都是有些痴迷上瘾的,而我,几个月之前,可还是个朝九晚五,货真价实的写字楼女郎,当然也免不了俗。
      和他解释不清,回身继续我的巡礼。
      “不过,”他俯下头,低低地在我耳旁轻语,“总有一天,我会买给你,这所有的一切。”
      心里明白,刘默林也毕竟只是个普通的男人,这些个甜言蜜语也未必当得了真,可是,眼睛终究还是有些不争气地发酸。

      一会儿就发现,虽然是绸缎行,其实,店里也还是有些便宜货。
      在一边的屋角,不起眼的丁点小地方,摆着几件织染的棉布,简单素朴,在这满目的富贵绚烂之中,倒显得静谧含蓄,不一样的美丽,安贫乐道,宁静和祥。
      其中有一件,蓝花白底,素雅清丽,只一眼,就成了我的心头好,挪不开脚步。
      “女人不都是喜欢亮闪闪的东西吗?怎么看来看去,却看上了这件?如此说来,还真是个穷人命。”
      刘默林紧蹙双眉,微微摇头。
      侧脸瞪他一眼,“你不懂,那些个都只是好看,穿在身上可就不一样了,又要担心挂着,又要害怕抽丝,到时候,都不知道,它是我的衣服,服务于我,还是,我是它的奴隶,天天伺候它。哪有这个好,好看不说,还好用,就是不小心挂了,弄污了,也不至于太心疼。”
      “我知道你这是怕我花钱,”默林轻轻碰了碰我的手,“谁见过哪个贵妇千金,就沦为衣裳的奴隶了?”
      “还不是奴隶呢,到哪儿都有人跟着,一举一动都有人盯着,虽然富贵荣华,可是,自己的命运,自己不能掌控,自己的主,却握在别人的手里,也就是只飞不上蓝天的金丝雀而已,有什么好。”
      “吃不到葡萄的狐狸?”刘默林笑嘻嘻地看着我。
      昨晚,书房里,瞧他一直低头忙,没空理我,于是,耍赖,非要讲故事给他听。年纪一大把了,总不好讲什么王子公主,就说了这个伊索寓言,一个要多口水有多口水的故事。当时,也没见他抬一下眼,只道是对牛弹琴了,没料到,他不仅听了,而且还记得这般清楚。
      可是,话说回来,我是真的这么想的呀。
      不似别家的小女孩,我从小就不喜欢穿新衣,感觉束手束脚,稍稍不注意,脏一些污一点,就会惹来大人的痛斥,更别说刮破了。而且,也没有旧衣穿得舒服。
      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实用主义者,既然看不出新衣有什么好,自然就会选择敬而远之,所以,那个时侯,总见我乐颠颠地拣拾长辈的旧衣,而对于特意买给我的新衣,却怒目圆睁。
      那时侯,我是个有名的不入流的怪物。
      后来长大了,入了社会,没有再这样极端,但是,对于穿着,却仍旧固执着,坚决屏弃一切的奢侈浮华。
      我要,就是我自己,我才不要,只是一身昂贵的衣物。
      上上下下解释起来够费口舌的,算了,不和他讲了。
      事实上,我也只是俗人一个,我也不会和锦衣玉食过不去,可是,如果一定要拿自由去换,那可不行。

      默林倏忽攥住我的手,“玖儿,记着,现在我答应你,有一天,我给你的,会比这里所有的一切都要好,更贵重,更美丽。”
      刘默林强烈的眼光,令我有些害怕,有点失神。
      “可是,知道吗?贵重的不一定就美丽,美丽的很多时候却并不贵重。”
      默林诧异地看着我。
      “身边旖旎的风景总是轻易被忽略,手上已有的财富往往容易被遗忘。清风朗月,只要静下心来,头上三尺便有这世界最美的景色,不用花一分一厘,而且,也非能用金钱所购买。”
      刘默林的神色并不清晰。
      我继续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很多时候,我们也只是名利的祭品而已。”
      感觉自己忽然间,似乎成了个牧师,又或者是个老僧,在他面前,不停地唠唠叨叨,不厌其烦,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也许,一直以来,我都是悲观主义的忠实信徒,即使是在最快乐的时刻,也始终记得:苦难无常是一切有生之物的必然命运。
      刘默林身上那种无时无处不在的野心,总令我忐忑。
      如果对某件事情太过上心,其结果往往会与期望相去甚远,这就叫作物极必反。
      我只是祈愿,能够和他在一起,依着自然的寿命,平稳安然地走完一生,没有重大的意外和不幸,这,恐怕就是人生最大的福祉了。

      最后离开的时候,由于默林的坚持,终是定了一身蓝花白底的襦裙。
      其实,算来算去,虽然衣料不算太贵,可是,加上手工,却也并不便宜。
      刘默林说,达观贵人多喜在这里定制新衣,声名远播,加工费自然也会比别家相对较高。可是,因为材料齐全,花色繁多,手工好,式样别致,更重要的还是牌子够响,够给穿着者撑面子,所以,即使贵,生意也还是越来越兴隆。
      看来,任何年代,名牌效应也总还是有它的受众,迷信名牌也并不只是现代人的通病。

      回去的路上,刘默林一直闷闷的,沉默不语,逗他几次,也只是恍惚地笑笑而已,并不接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微风一过,两边簌簌落下的青白花瓣漫天飞舞,如雪似絮,清香缭绕,踯躅缠绵,缤纷着这个五月的早夏。
      身边的人儿,目光飘渺,神情游移,虽近在咫尺,思绪却沉浸在离我很远很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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