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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那时候的竹马 过去的少年 ...

  •   路笙已经不记得自己已经逛了多少家乐器店了,就在自己刚刚收拾出来的房间里有一个空屋子,路笙本来想拿它做一个杂物室,但反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物品,路笙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多余的物品。
      想来想去,路笙就想到买一架钢琴放在屋子里,或许是眼光过高的缘故,路笙看了很多钢琴都没有找到心仪的一款。
      天色渐晚,一趟街也几乎被路笙逛遍了,看着最后一家店,路笙一边想着如果还找不到喜欢的就算了一边推门而进。
      让路笙感到有些意外的就是这家店竟然放着自己在国外创作的曲子,虽然这首曲子最终是以别人的名义冠名,但是毕竟是自己创作的,该有的感情还是会有的。
      不自觉间,路笙对这家店的好感增了几分。
      不得不说,高考后的暑假绝对是商家赚钱的好机会,路笙一进店门就看到店员为几个高中生滔滔不绝的介绍店里的琴,路笙就是学音乐的,了解的东西也是一些店员所不知道的,所以路笙便没有叨扰店员介绍产品的兴致,而是一个人安安静静的看着每一架钢琴。
      可以说,从小路笙接触最多的就是钢琴,路笙的母亲的就是一个钢琴老师,因此对路笙的钢琴指导也非常严苛。
      路笙自认母亲的学生无数,但母亲真正意义上教过的学生却只有三个人,而这三个人除了路笙还有林弦安外,另一个就是后来对他们人生都产生重大影响的男孩。
      路笙想,她大概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人的名字。
      秦远辰。
      如果说林弦安是从小学便与她在一起,是天生注定的闺蜜,那秦远辰就是路笙从穿开裆裤时就开始的青梅竹马,他们两人之间的渊源甚至比林弦安还要久远一些。
      路笙家与秦远辰家是世交,而且彼此的父亲曾经还是大学时期上下铺的好哥们,所以这关系自然也是亲上加亲,几乎每一周两家都会在对方家中聚上一次。
      不过对于路笙而言,一周一次的聚会绝对是一个恐怖的存在,就像她是一定会被父母带过去一样,秦远辰每次必然也会到场。
      路笙认识秦远辰时路笙就知道秦远辰不是一个懂得安分的孩子,秦远辰的性格甚至可以用“顽劣”两个字来形容。
      两人是互相看对方不顺眼,极点!
      在秦远辰学会游泳的那一年,他毫不怜香惜玉的将路笙推入水池,直到看到路笙快没有力气挣扎才伸手救人,而路笙也毫不示弱的趁机将没有防备的秦远辰拉入水中,自己施施然的爬上岸边哈哈的嘲笑。
      在路笙学会跆拳道的那一年,她与秦远辰拼了个你死我活,最后秦远辰鼻青脸肿的回了家,路笙同样也是一身瘀伤,不过是路笙自己摔的。
      有时候,一个人讨厌另一个人是因为太不同,但就像人们所知道的,往往有时候,一个人讨厌另一个人是因为两个人太相似。
      他们看起来千差万别,但终究两人都在守护自己的骄傲,他们讨厌对方,只是因为羡慕对方拥有的一切,正因为不能拥有,所以嫉妒。
      如果说路笙与秦远辰是无法调和的一对,那林弦安无疑就是两人之间的调和剂。
      准确而言,林弦安就是一个自来熟的女孩,她的性格让她可以和路笙谈天说地,也可以和秦远辰小打小闹,有了林弦安的存在,路笙与秦远辰的关系缓和了不少,这也让三人平安的一起学习了九年的钢琴,直到秦远辰一家搬到美国。
      秦远辰走后,路笙一直心里空空的,那时候,她才发现一些秦远辰一些自己看不到的一面。
      在她落水的时候,秦远辰会悄无声息的为她盖上一条毛毯,但他自己却因为感冒没有去上学。
      当她和秦远辰打架自己却不小心跌的一身淤青时,她总会收到一整箱不知什么人寄来的膏药,现在想来,应该也是秦远辰的手笔。
      自己又有多久没有见过秦远辰了呢?路笙下意识的掐手指头算数,一天,一周,一月,一年......
      数到最后,路笙笑出了声,他们竟然也是五年没有见了。
      虽然秦远辰从美国回来了,但自从林弦安离开后,真的什么都变了。
      “姐姐,我想买一把吉他,可我不知道哪种吉他好,能给我推荐一下吗?”
      吉他货架旁,一位高中生满脸兴奋的注视着墙上悬挂着的吉他,身边的店员职业性的为高中生一把把的介绍。
      或许是店员也学过吉他的缘故,在向高中生展示吉他的同时偶尔还会随手弹一些耳熟能详的曲子,把那位高中生哄得一愣一愣。
      “如果真的是爱好的话,我建议买这款价位的,这款是可插电源的,虽然比普通的贵一点,但是如果像大学演出啊什么的,这种也方便演奏。”
      “也是。”那位高中生女孩儿皱着眉头看了一圈,似乎还在犹豫买哪一把吉他。
      这么多年了,不论是谁,说辞倒真是一模一样。
      路笙忍不住笑了出来,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本意是想买一架钢琴,好整以暇的走到女孩儿附近,抱着轻松的态度抬头一一欣赏这个自己至今深爱的乐器,但当她看到角落一个不起眼的白色吉他时,这种少有的轻松态度立刻消失殆尽。
      一把吉他。
      路笙几乎是一瞬间抓住了店员,说话的声音都是颤抖的,“那把吉他,那把白色的吉他,为什么会在这里,你们是怎么得来的。”
      “啊?”遇到这种突发情况,店员也有点发懵,等到反应过来才小心翼翼的回答。
      “这....这好像是几年前一位先生卖到本店的,虽然有些老旧,但琴毕竟比较高档一些,我们店就收下来了。”
      “卖?”路笙的心脏抽搐了一下,一扫高中生女孩儿和店员惶恐的表情,路笙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深呼吸平静下来,路笙继续问道,“这把吉他是谁卖的,能告诉我吗?”
      “对不起,我不是这里的老板,我也是刚刚任职,对这件事情也不太清楚。”
      看到店员抱歉的笑容,路笙眼眶微红,“怎么都行,麻烦你告诉我,我真的很需要。”
      说完,店内的气氛十分微妙的安静了几分,许久,店员转到柜台后随手拿出一张宣传单递给旁边的高中生,露出职业性的微笑。
      “对不起了,顾客,今天可能不能给你们详细介绍了,不过这张宣传单你拿着,我们店内除了卖吉他还有老师负责教吉他,如果你感兴趣的话,随时联系我。”
      高中生女孩儿拿过宣传单,看看店员,又看看路笙,终于忍不住开口。
      “姐姐,这不会是——你爷爷的吉他吧。”
      就这一句话,把路笙逗笑了。
      女孩儿连忙挥手解释,“电影里面不都这样演的吗?什么爷爷奶奶的爱情故事,孙女在找寻爷爷奶奶当年的同时也继续着自己的爱情。”
      说着说着,女孩儿自己也察觉了自己的不靠谱,通红着脸跑了出去.
      “现在孩子,真是不知道在想什么。”店员好笑的摇了摇头,旋即面向路笙说了声稍等,又转到柜台撕下一张纸写写画画了什么,递给路笙。
      “小姐,这是我们老板的电话,我想这应该对你会有些帮助。”
      路笙一惊,连忙欣喜的接过纸张,连声道谢。
      在路笙离开乐器店的时候,她回头望了一眼挂在角落的白色吉他,微微失神,终是推开玻璃门离开。
      是夜,微风正好,没有想象中夏季的炎热,反倒给人一种清凉的感觉。这种天气,正是人们散步的好时候,外面微微嘈乱,大多都是邻居们拉闲呱的声音。
      路笙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是怎么也平静不下来。她看着已被自己揉成团的纸条,咬着唇紧握手机,输上号码又再次删除,反反复复。
      对于这个号码,路笙其实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的,但是路笙就是想不起来从哪里见过,当路笙终于下决心拨通电话然后听到忙音后那慵懒的声音,路笙才想起来这个电话号码为什么自己会有种熟悉的感觉。
      吴澄。
      “喂?请问哪位。”连问几次都没有回声,吴澄似乎有些不耐烦了,路笙一回神,立马抓紧说话。
      “吴先生,是我,我是路笙......”
      说着说着,路笙的声音渐渐放弱,她突然想起自己前几天离开时那明显不待见吴澄的态度,内心有些底气不足。
      似乎听到了路笙内心所想,吴澄嗤笑一声,漫不经心的语调中似乎也掺杂了几分嘲讽。
      “原来是路小姐,自从路小姐摔门而去后,我还一直没有机会再和路小姐联系呢,怎么,路小姐如今是火消了想跟我的门道歉,还是有其他问题?”
      就算是火消了,吴澄这态度,也足够让人再次恼火,不过如今这形势毕竟是有求于人,路笙只好深呼吸把心态放平。
      “吴先生,我下午去过一趟你的乐器店,那里的一把白色吉他是我旧友的物品,我想查询一下它的来源,所以店员小姐就把你的电话号给了我。”
      “旧友?别告诉我这是你那位林小姐的物品。”
      “不是。”路笙沉默片刻,“一个,很重要的人。”
      许久,吴澄那边才再次传出声音,“路小姐,如果你现在有空的话麻烦你现在来一趟咖啡馆,当然,如果你现在没空过来的话,恐怕你也没法知道你想知道的了。”
      如此强烈的命令性语句,不由分说。
      路笙立刻从床上爬起穿上鞋就往外跑,虽然吴澄的态度始终让路笙感到不满意,但是就论吴澄可以帮到她这一点,就可以盖过吴澄的所有缺点。
      当路笙赶到咖啡馆的那条街道时,周围的店铺大多都已经打烊,昏暗的街道也只有几个店铺还亮着灯,凭借着灯光,路笙几乎是毫不费力的找到了吴澄的咖啡馆。
      开门仍然伴随着清脆的风铃声,而这一次,路笙却有些讶然。
      或许是上一次来的匆忙又走的匆忙的缘故,路笙还未认真的看过这个刚装修好的咖啡馆,现在细看来,原先的欧式风格变成了让人耳目一新的田园风格,原木的柜台,原木的桌椅,原始的四方框玻璃,咖啡馆上下到处都弥漫着自然的气息,咖啡与原木的味道萦绕整个屋子。
      那是林弦安最喜欢的风格。
      这里变成了她喜欢的样子,她却已经不在了。
      “路小姐,你站在店门口不过来是想等我对你说一句‘欢迎光临’再进来吗?”
      对面,吴澄一挑眉,脸上是处变不惊的笑容。路笙微微抽搐嘴角,在吴澄的身上,她似乎总能看到笑面虎的身影,不过如果说吴澄是笑面虎,那恐怕会吓到真正的笑面虎吧。
      “吴先生,你......”
      “叫我吴老板。”
      路笙习惯性的问候被吴澄打断,吴澄给路笙倒了一杯咖啡。
      “新西兰的白咖啡,以前都是都是庄晓时在泡,这是我第一次泡咖啡,也不知道味道怎样,你尝尝。”
      泡咖啡?感情这咖啡还是速溶的!不过等等,好像有些偏离的她来的目的。
      为了尽快挽回主线,路笙在吴澄盛情之下小心翼翼的喝了一口咖啡,当路笙费劲千辛万苦把这口咖啡吞咽下去后,她抬头正好看到吴澄一副“你敢说难喝就哪凉快哪呆着”的表情。
      最终沉默的,静静地.....将咖啡放回了原处。
      “我就知道,作为一个咖啡店的老板,你看我果然是有做咖啡的天分的。”
      路笙的嘴角再次微微抽搐,是的,连个速溶咖啡都能泡成这样,还真是天赋异禀!
      “是的,吴老板你的咖啡很好喝。”路笙昧着良心奉承,“吴老板,我想我们现在可不可以谈一下那把吉他的事情了。”
      “哦?”回答的声音被吴澄特意拉长,吴澄端起咖啡身子往后一仰靠在椅子上,他眯着眼看着杯中咖啡泛起的波光,嘴上却是对着路笙说着话。
      “虽然路小姐不经商,但是不泄露客户资料这种基本常识我想路小姐应该还是知道的,如果路小姐想真的想知道的话,请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
      合理的理由?路笙想了半天,最后支吾着还是那句话,“因为这对我很重要......”
      盯着路笙认真的表情看了半天,吴澄无奈的抖了抖肩。
      “既然是这样的话,那路小姐你就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吧,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她能把咖啡泼在他脸上吗?
      “我叫路笙。”
      意料之外,当吴澄听到她的回答时竟然哈哈的笑出了声,就当路笙怀疑吴澄是不是没吃药就出来混的时候,吴澄突然笑得更欢了,“哈哈,这么白痴的问题你还回答,你还真是够蠢的。”
      她果然还是想把咖啡泼在他脸上!
      “那么第二个问题。”吴澄擦去眼角笑出的眼泪,突然地一本正经让路笙无法适应,眼前的吴澄让她感受到了一种压迫感,对于这种感觉,她本能的恐惧。
      她似乎不知道吴澄为什么会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但她又好像明白了什么,只是说不明道不清。
      “那把吉他的主人和你是什么关系。”
      果然,到最后还是要问这个问题吗?
      什么关系,其实一直以来都很明显,只是她在心底从未承认过。
      她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而他是她整个青春中的唯一,因为过于灼目而无法触碰的唯一,只能存在于每日的浮想联翩。
      这个问题无法回答。
      良久,吴澄的一声笑打破了尴尬的局面,他起身走到另一个房间,再出来时,手中也多了一把路笙心心念念的白色吉他。
      路笙直勾勾的看着吴澄手中的白色吉他,直勾勾的看着吴澄毫不犹豫的将吉他扔在她怀里,虽然路笙从头到尾还没有反应过来,但是为了不让吴澄把吉他摔坏,路笙近乎的潜意识的抱紧了吉他。
      “吉他是他卖的,咖啡馆是他设计的。”
      话落,吴澄顿了顿,“他和你一样,都是傻子。”
      剩下,吴澄说了什么路笙也没有听清,到最后,吴澄也发现了她的心不在焉,就将钥匙扔在她面前,让她临走时帮他锁好咖啡馆的门。
      直到吴澄离开很久,路笙仍然保持着那个紧抱吉他的姿势,只是她的眼神始终集中在吉他的一角,一个小小的“期”字。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这个世界有个光。
      他就是她的上帝。
      他是陈期识。“期望的期,认识的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那时候的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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