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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01 ...

  •   壹
      我叫宋云芝,我的名字据说是云霞芝颜的意思。我的父母一定希望我是才女初长成,皎洁又美好。可遗憾的是,我并非那样十足的美丽纯净,而我的生活也多有阻滞。幸而唯一的美好还久久弥留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我们的友谊,我们的青春,我们的故事,全部都从这座小城开始。
      牡城,我记不清自己已多久没有回到这座坐落于中国南方的不起眼的小城镇了。历经十二小时的飞行,我睁开肿胀的双眼,拉开遮光板,看到的是与别处不同,有着大片大片的火烧云的故乡的天空。然而那湛蓝的河川和灰色的屋顶,这些都与我在其他地方俯瞰下去的景象并无二异。但眼看着天空以下越来越清晰,我能感受到一草一木,鸟儿花朵都生机勃勃。我不由得潸然泪下。
      我这才回想起自己离开时的那次流泪,将头靠近圆窗,看着视野里的景色慢慢远去。这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家和温暖已不再。
      时过境迁,我又回到了这个久违的、人群密集的小机场,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已不像当年那个初来乍到的小女孩一样容易心潮澎湃,我远远地就望见了那个高瘦的身影,他好似早已等了我许久,等了我千年万年,只等我朝他走去。于是,我迈开步子,保持着脸上得体的微笑,一步、两步、三步......
      他看着我,眼眸被镜片柔柔的反光映成湖蓝色,他深深地望着我,当我感觉自己将要被他看穿,慌乱地失了得体时,一个怀抱将我裹紧,我立刻感受到一阵扑面而来的水果香,旋即是ARMANI镜框金属的冰冷感,我打了一个寒战,一股温润的热气吹入我的耳廓:
      “欢迎回来”。

      车上的暖气很柔,音响放着玟海喜欢的Backstreet Boys的Drowning,我舒服地将脸贴向冰凉的真皮椅套,不时望一望萧玟海好看的侧脸,却找不到一个适宜的话题,他也不说话只是专心开车,不一会儿,我就感到睡意袭来,在音乐声中沉沉睡去。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的脖子酸胀难忍,微微张开眼,视野里立即呈现玟海那张模糊的笑脸,但他身上微甜的清香却清晰无比。我歪着脑袋问他:“不会又偷拿Davina的香水了吧?”他笑得很是开心:“又不是孩子了。”我也笑了,不知是不是错觉,我突然觉得他的语气有种淡淡的怀念。不容我细想,玟海就将我从他精心保养的MAYBACH 62S 上拉了下来,他身上这套黑色西服剪裁得当,与他的身材贴合的天衣无缝,一看就知道是价值不菲的上等手工做料。他身着正装的模样我倒是不陌生,但我依旧觉得这个曾经意气风发的阳光少年,还是离我远了许多。玟海塞给我一个袋子,将我推入了这个我已四年没有走入的玻璃大门。
      “老头子飞法国了,Davina估计还在。朋友家,喏,这是......”玟海话说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挠挠头露出孩子一般的羞涩,“这个房间,还是和当时一样,我想保留它的样子,所以......”他说着,打开了深棕色的房门,一阵清新的薰衣草香扑面而来,我愣愣的看着这个玟海家的属于我的一隅,与四年前的样子并无二异,熟悉的景象刺得我眼眶发红,不想让他发现我的失态,我便反手关上房门,留玟海一人在门外大声抱怨。
      眼泪,还是流下来了,温热的、咸涩的。
      牡城,我回来了。
      打开纸袋,赫然映入眼帘的是一条VALENTINO春夏高级定制,山茶栀子蔷薇花配合金银丝恰到好处的镶嵌在精心剪裁的裙装上,丝质的高级面料光滑舒适,犹如花园里的百花盛开。我迅速换好裙子,穿上玟海递过来的一双ROGERIVIVIER 春夏新款,在他惊艳的目光下得意地旋转一周,最后,他在我头发上别了一朵米色的头花,仔细地端详了我几秒:“我想不到你会剪头发,而且下手那么狠。”他做了一个“受到惊吓”的抚胸动作。我摸了摸与耳垂齐平的短发,很轻地说:“是啊,大家都变了。”
      的确,我曾以为自己将会永远留着那头长发,那是我的宝贝,是曾经的我骄傲的资本,但这么久了,没有人还能保留那份完整的心愿,我们再也无法回到那时的单纯。
      “又在想入非非!”玟海猛地拍了下我的肩头,故作轻松地微笑,“走,让我们杀去龙域吧!”
      龙域是牡城最高级的酒店,不要说包间,就连休息厅的一杯咖啡都昂贵得令人发指,龙域一带常年冷清,原因之一应该就是这里来来往往的都是些上流社会的名流,永远精致的妆容,华丽的着装,精心保养过的名车永远泛着令人垂涎的光。我还是初中生时,玟海第一次提出带我进去大吃一顿,我畏畏缩缩地拒绝了,因为这个富丽堂皇的建筑所散发的气息太过高贵冰冷,我害怕自己没有足够的勇气迎接这一切。所以我也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会穿得光鲜亮丽地走入这里,还是因为顾莼的婚礼。
      “阿莼,你真美。”
      是玟海先一步打了招呼,他细心地察觉了我和顾莼之间的尴尬,但顾莼似乎没有在意,她上前一步拥抱了我,“都过去了。”她的声音很轻,满满的都是初为人妻的成熟。我也释然般地拍拍她的肩,我们相视一笑,仿佛跨越年轮的不和全部在刹那间烟消云散。“你们早该这样了,橙子也会因此开心的。”玟海仿佛舒了口气。
      对啊,庭雀,你看见了吗,我们又是三个人了。
      再也不分开。
      顾莼的婚礼进行得很顺利,她的丈夫很体贴,整场婚礼下来,顾莼没喝几口酒,我很欣慰,虽然不是那个人,但她终究还是得到了幸福。婚礼结束后,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在回去后的某一次聊天中,顾莼问我,你和他还有联系吗?我说没有。顾莼沉默了很久,才回我说:“芝芝,你知道吗,其实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一点也不开心,他那个时候只是在等,等你对他说一句喜欢,可是你太倔强,他也太固执,你们才错失了彼此。”
      我没有再回她,一直到很久以后,我也不知道,如果再重新回到17岁那年,自己是否就有勇气去挽留那些我不愿失去的人。
      这终将是一个没有答案的假设,因为在第一次错过的时候,就已没有机会重来。

      贰
      在某个时刻,我的记忆总会回溯到那一年冬末,一场盛大的寒冷袭卷了这座沿海的小城,冻结了时间,让那个冬天变得格外漫长。
      在一派躁动的清晨,逐渐熟络起来的同学们愈加肆无忌惮,上课铃打了两次,老师气急败坏的吼声淹没在同学们的喧哗里,作为班长的我也干脆无视了老师的孤立无援,与顾莼趴在竖起的课本后,一人一个耳机,“咯咯”笑着听朴树的歌,前座的程庭雀睡得正欢,全然不知老师的尺子已悬在她的头顶。

      说到我的这两个好朋友,那就是一个词:爱恨交加。
      程庭雀是我的发小,我们从幼稚园的时候就认识,打那个时候开始,我便对她有种莫名的恼恨。喜欢她的人很多,却没有一个喜欢我。这也许是那个年龄时同龄人间暗暗的较劲吧。我很早熟,很小时便不屑于玩那些幼稚的游戏。于是瘦小的我就总躲在角落里一个人做算术题,我也常常愣愣地看着庭雀和其他小孩在走廊玩游戏,看她被众星捧月般的围在中间笑得开怀,我的心里便有一种不知是讨厌还是艳羡的情愫滋生开来。
      我当时的班里男生比女生多,四五岁的小男孩便已有了捉弄女孩子的玩心,每次他们围过来扮着鬼脸扯我长长的头发时,我用力瞪大双眼,感觉全世界都是铺天盖地的嘲笑。突然有一天,程庭雀跑过来帮了我,把那些男生都打了一顿。然后她低下头用亮亮的一对眼眸看我,她身上是洋洋洒洒的光,将周遭黑暗的我裹了个通透。记得我当时很不好意思地甩开了她的手,可她后来还死皮赖脸的粘着我要和我做朋友。那个时候我还没长开,像只倔强精瘦的小猴儿,所以我想着交一个漂亮的朋友好像还不赖,她变成了我从幼稚园到小学毕业唯一的朋友。可等到后来升了初中,我不知为何突然白了很多,也长高了很多,莫名其妙的多了很多人想和我交朋友,她便粘我粘得更近了,她的原话是:我得替你爸妈看好你,这世界那么危险,万一你被拐跑了咋办。
      她那时是跆拳道红黑带,我也是红黑带;然后四年过去了,她是黑带三段,而我始终在红黑带停滞不前。我为此一直耿耿于怀。
      庭雀老说我这人记仇不记恩,整天粘得我很紧,连上厕所也要一起,说是怕我不知哪一天就“抛弃”她了。我嘴上不爱承认那段往事,但我其实一直记得,四岁那年,我交到的第一个朋友,有着这世界上最甜的笑容,那时我看着她亮晶晶的双眼,就在心里暗暗地发誓:要是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就一定永远不分开。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顾莼的出现是我一波三折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她的出现并非伴随着朗朗清风或璀璨日光,她只是平平凡凡地推开了微掩的班门,用纸巾拂去我身旁座位上的灰尘,对我羞涩地微笑,颔首。不论白云苍狗,我仍是记得那时从她背后的窗望出去的那片天空,广袤而明亮,天光乍尔投射在她的头顶,晕出圣洁的光圈。记得她下巴的轮廓模糊,唇角溢出青涩的弧度。记得那时天空中细细飘扬的尘土,耀眼却没有热度的阳光,被寒风冰冻住的面庞,全部一瞬静止,唯有她递过来的茉莉花香纸巾仍提醒着我,那段影像黑白的记忆,曾是我热烈的青春。
      后来才了解到的,原来顾莼没有我想象中的优越家庭,她甚至于远不及我想象的轻松富裕。所以有的时候,在看到她周旋于一群男男女女中间恬淡地微笑,我几乎能够从她那副宁静的表情下读出一份悲伤。那种置身人群中的孤独,使我突然也哀痛起来,仿佛从灰色云层上不断滚落的瓢泼大雨,冰冷地浸透我的全身。
      而她那双被雨淋湿般的瞳孔,在某一天倏地拥有了温暖的光芒。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从那一刻起,一切都回不到从前了。
      席慕容曾言:“我含着泪,一读再读,只因为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都说青春的风景是一生中最美的,目之所及,皆落花满地。我从学生时代毕业,成长,接触形形色色的人,步入社会,触摸过不同的风景,却没有一样能比得上那年校园里蓬勃着生机的高大梧桐,教学楼前准时唱歌的喷水池,操场上柔软的人造草地和红得发亮的塑胶跑道。
      我是宋云芝,我已经22岁了。走过了不谙世事,也走过天真却热情,却走不过那段笑泪交织,梧桐叶曼舞的光阴。
      六年前,我,16岁。
      我们,16岁。

  • 作者有话要说:  作为一篇校园文,感觉它进入校园情节太慢了,所以又改了一下,把后面的情节也一股脑全放在这章了,所以下章就是校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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