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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从小就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的郑小灯泡在这七年里有了巨大的飞跃,从当年那个烦死人的矮个子变成了如今这个烦死人的高个子,固执又怕麻烦的个性和他舅舅有的一拼。

      原本我和这个熊孩子没什么交集,结果他不知怎么得知了我和郑兆坤同居住处的地址,某一天和同学放学打完架后找上门来,进屋后往沙发上一横,就开始打呼睡觉。

      别人的家事我不好插手,只好发了条短信给郑兆坤勒令他滚回家来。郑兆坤很快便回来了,接着一巴掌招呼在小灯泡的脑袋上,把人嗷呜嗷呜地扇醒了。

      “你回来啦舅舅?”

      郑兆坤看上去已经被他骚扰成了习惯,从储物间里拿出药盒,边给他处理伤口边询问他最近的考试状况。等到郑小灯泡嗯嗯呀呀羞窘地说不出话时,才出其不意地问了一句:“打架的感觉怎么样?”

      “酣畅淋漓。”郑兆铭得意地比划了一下拳头。

      郑兆坤二话不说,拎起他的衣领就要往门外丢。

      “诶舅舅别啊,疼疼疼,舅舅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对于这种知错就认又死不悔改的青少年,我一直打心底里希望国家能建一个什么名字听上去友善又慈悲的机构,然后把他们统统都抓进去,不教育好了绝不放出来危害社会。

      我在厨房里做晚饭,有一搭没一搭地看了会儿热闹,没想到等郑兆坤上完药收起药盒,下一秒就朝我走过来了。

      我还来不及竖起警戒,他就开始对我平静地絮叨起郑兆铭的过去。虽然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但小孩在场我还是认真地听了一下。

      大意就是说这个孩子在郑家算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是小辈里面最受重视的那个,必须好好培养,然而早年父母离异各建家庭,丢下抚养费就不管他了,国外的亲戚觉得他烦不愿意收养,家里保姆虽请了不少却都被他的恶作剧给捉弄走了。于是乎,郑兆铭的种种恶行导致他如今一有麻烦就只能来求助舅舅的苦逼局面。

      我边听边感慨,哇,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得了,没想到这熊孩子竟然这么熊……

      然而听完郑兆铭升上高中以来辉煌的打架往事,我又觉得用熊来形容他都对不起熊,也不用指望什么友善又慈悲的国家机构了,下次再犯事的时候直接把这孩子送进劳教所算了。

      家里养出这种小辈,啧啧,略有点可耻啊。

      然而更可耻的还是他舅舅,郑兆坤偷吃了两片做晚饭要用的西红柿之后,以一副临终托孤的正义嘴脸说道:“你看他还这么小,什么道理都没人教,爹不疼娘不爱的,偶尔过来一趟你就姑且收下他吧。”

      郑小灯泡在他这最后几句描述中显得比小白菜还要楚楚可怜,我还沉浸在故事里没有回过味来,一时心软就答应了。

      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这种照应的事一来二去没个尽头,本以为只是当一两天的临时保姆,谁知道后来就渐渐演变成了非法监护人。

      这些年我花在郑兆铭身上的心思,绝不亚于任何一个含辛茹苦当爹又当妈的单身老父亲。

      至于为什么是单身,靠,还不是因为郑兆坤那个混蛋太忙了,把孩子丢给我就基本不管事。甚至郑兆铭去公司找他的时候,郑兆坤也直接大手一挥:“有事找你沈叔去,就当你没我这个舅舅。”

      后来郑小灯泡绘声绘色给我表演这段对话,把我气得差点吐血。也就是在那时候,我发觉这个几乎是被我带大的小屁孩还有那么一点表演的天赋,可以送去艺校加以培养,顺便杀一杀他过剩的精力。

      郑兆铭巴不得整日混吃等死,才不想去任何限制他打架自由的地方,知道了我的想法后异常惊恐,生怕我真的跟他舅舅提议。也就是从那时起他落下了一个毛病,无论何时只要一听到艺校两个字,他就像朵花似的“吧唧”枯萎了。

      *

      相较于郑兆铭的屡教不改,郑兆坤不认路的毛病在这七年里也是劣迹斑斑,虽然这和他本人的意愿并不相关。

      我曾经一度认为他是态度不好懒得记路,后来经过他一番解释,我才知道郑兆坤的海马体部分功能有先天性障碍,视觉记忆能力比较差。在遇到他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不认路还有这么科学的解释,半信半疑好一阵子,最终在不断被刷新的世界观中惨烈地败下阵来。

      我曾经亲眼见到他把一张区域地图背的滚瓜烂熟,然后站在十字路口思索了半小时,最后还是走错方向。我给他买过四五个不同牌子的导航仪,但是那些东西似乎也不在他的脑电波处理范围内。

      记得有一次我提早下班无所事事,就开着车去他公司接他,他坐在我的副驾上,回家的一路上都在沉思。我问他他在想什么,他却迟疑着说我们是不是走反了。

      我整个人都蒙了,这条路他不是天天走的吗,竟然还弄不清楚方向?

      他转头朝后方看了一眼,眼神很复杂,然后他一本正经地对我道,我觉得我现在坐在一辆倒着走的车上,你确定我们没走反吗。

      我无言以对,原来他只记得出门的路,却不记得回家的路。

      我们同居之后没多久,他就名正言顺地把我变成了他的gps导航仪。我每接他十通电话,其中就有三通的开头语是很经典的一句:“猜猜我在哪里?”

      这个城市这么大,我他妈怎么知道你在哪里。

      更可怕的是他自己也不知道他走到了哪里。他对我描述周边的建筑物,或者把他所在的位置信息直接发给我。感谢gps卫星,感谢现代科技,让我总能从一些莫名其妙的巷子里不厌其烦地搜出这个男人。

      我忍不住质疑他是怎么长到这么大还没被拐卖的,他指了指天:“运气好吧。”

      那他上辈子一定拯救了整个太阳系。

      我诚心诚意地建议他,以后出门见客户的时候一定要多带几个助理在身边,他正处于事业上升期,不能因为迷路这种原因耽误事儿。他采纳了我的建议,但此后我还会定期收到他的求助电话,我好声好气地问他:“你助理呢?”

      他停顿一会儿,然后电话中传来他低低的笑声:“助理也迷路了。”

      得,没想到这毛病还能传染。再跟他同居几年的话,我自己的海马体也跟着变异退化了怎么办。

      我严肃地问他这个问题,他却回答我道:“那我们可以玩个游戏,同时从公司出发,比一比谁先回到家里。”

      我设想了一下那种场景,无言以对。

      “那可能我们就要彻底say goodbye了呢,郑兆坤。”

      ……

      清晨的闹钟还没响,我却从冗长回忆的梦里猛地清醒过来。

      稍微一动,立刻有东西扑上来舔我的脸,我睁眼一看,原来是我家的哈巴狗。

      这狗的名字叫做平安,是我男人郑兆坤给它起的。我和他同居之后一起收养了被遗弃街头的平安,它如今已经七岁多了。郑兆坤起名时对我说:“叫它平安,其实是希望它能保佑它的主人一世平安。”

      它的主人指的当然是我,我笑着回道:“那就让它跟着你姓郑吧。平安,郑平安,让你也沾一点我们身上的福气。”

      郑兆坤扔了个飞盘,平安拖着卷曲的尾巴一颠一颠地冲过去接。然后他扭头看着我,老神在在道:“幸好它跑得慢,才给我们一点二人空间。它太缠你了。”

      “跟狗争宠,你认真的?”

      “当然。”他低头在我肩上咬了一口道:“闻到空气中弥漫的酸味了吗,晚上的溜土豆丝不用放调料了。”

      “……”

      原来他也曾经对我说过那么甜到心坎里的情话,将全部在乎坦诚于纸面之上。

      时光漫长而无可复制,如果时光机能够带我飞回到刚认识他的这个时候,那我会付出我所拥有的一切来做交换。财产,寿命,健康,统统都送给他。

      自从他渐渐不回家过夜开始,我每年的生日愿望都是这个,仅此而已。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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