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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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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段时间由于工作调动,搬了新家。
新家一切都好,唯一不怎么样的是安保工作,我给居委会投了好几次投诉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他们能在我楼底下安插一个巡逻的保安,可是至今没有动静。
我写投诉信并不是一时的冲动,事实上,我盯着楼下那个神秘兮兮的男人已经有一阵子了。
大概就是从我搬过来的那一天起,我就经常能在自己家楼下看见他,拎着个公文包,踌躇不定左右徘徊。
而且还总踩着我上下班的点,早上上班见他一次,晚上下班还得见他一次。
我家住二楼,透过窗子将他的行踪看得异常分明。他几乎就是站在我家门口晃悠,虽然往往停留一阵后就会离开。有时是神秘车辆前来接他,有时他低头看一看表,随手招来一辆出租车就坐进去走了。
我本来没太把他当回事,以为他就住在这栋楼里,然而有一天我问了问小区门口的保安,才发现他并不是这个小区的居民。
而更可怕的是,我发现他白天坐车上班时的方向就是我上班的方向!
有一次我还亲眼目击到了他坐的出租车在我公司对面停下。
在收集了各种信息之后,我不禁产生了怀疑,这个人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跟踪狂吧?
亏他长得人模人样衣冠楚楚的,眼窝深邃,身材高大又有型,乍一看很像电影里的精英或者特务,我从窗户里偷看他的时候心脏好几次都跳快了一点。
要是真的被跟踪狂暗中缠上,就算他长得帅,那也很糟糕。
我暗暗警惕,深觉不能被这种人得了好处去,要将一切犯罪防患于未然。可是那该死的居委会就是不听劝,我住的这栋楼下怎么都看不见保安巡逻,看来总有一天我要把居委会也一起算进投诉信的讨伐范围之内了。
我尽量躲着他走了一段时间,那段日子相安无事,我没发现任何私生活受到侵犯的痕迹,所以偶尔从他身边路过的时候也没那么紧张了。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似乎没有注意过我的样子。
于是我对他稍微放心,工作一忙起来,我差点把这个男人直接忘到下一个次元去。
直到后来有一个清晨,我吃着三明治早餐朝楼下匆匆望了一眼,赫然发现这个男人身边还站了一个半大的小孩子,两人一起踌躇不定左右徘徊。
我:!!!
他该不会是放弃跟踪改头换面,从此开始贩卖未成年了吧?!
眼看着他又要招一辆出租车带孩子离开,我一急之下,直接推开窗子朝楼下喊了起来:“你站住!你!对!就是你!”
我本来嗓门就不小,从二楼的窗户朝外吼,想来杀伤力应该是很强的。
他牵着那孩子的手,有点诧异地回头望来。
这便是我和他的初次眼神交汇。
*
真的挺帅的,我心想。
不!呸!我怎么能对一个潜在的罪犯产生同情!这是阶级敌人,必须要被和谐社会以和谐的方式和谐掉!
叫住他之后,我冲下楼去当面和谐他。一番激烈纠缠之后,才发现是我误会了。
哦,原来他不是跟踪狂,他只是不认路而已。
但我更好奇的是他就算不认路,为什么每天都会不小心走到一个地方来?而且这个地方还莫名其妙地离我家直径距离仅仅五十米。就算我相信他的说法,但这种每天重复一遍的迷路方式真是充满了魔幻现实主义啊。
可是这位帅哥也不知道原因。
“如果知道的话,我就不会整天走到这里,还得等人来接了。”
他说的话很有道理,看在他脸的份上,我就不继续深究了。
而据他介绍,那天和他一起站在我楼下等人来接的小孩,正是他刚从国外的亲戚家偷跑回来的侄子,没想到回国第一天就被迷路的舅舅坑得不要不要的。
“我叫郑兆坤,他叫郑兆铭,认识一下。”
“哦,小灯泡啊,你好你好。”
“……”
“照明灯泡没听过吗?”
郑小同学摩拳擦掌,跟他舅舅非常相似的俊脸上,一副要把我揍到太阳系外的表情。
没想到他还是个叛逆期的小混混,可他很不走运,遇上我这个平生最不怕别人挑衅的人。
我刚要开始活动手脚,这时一双骨架颀长匀称的手掌忽然从一旁伸过来,在郑小灯泡的脑顶上带着警告之意微微按了一下,皓白手腕的弧度异常优雅,修长指尖看上去温柔,实则很有力度。
郑兆铭威胁我的动作立刻就停下了,束手束脚原地站好。
而我也同样变得有些拘谨起来。
原因无他,只是因为那只手。我的目光停滞了,目不转睛地盯着它,悄悄吞了下口水。靠,要疯了,怎么能长得这么好看,连指甲都毫无瑕疵,像是钢琴家的手。
敢情别人都是喝牛奶长大的,这家伙是喝美容液长大的吧?
手的主人也很快发现了我的呆滞。
那只手从郑小同学的脑顶移开,来到我眼前高傲地晃了晃,一股很特殊的清香随之飘进我的鼻腔。那是什么味道呢,夹杂着深邃的东方质地,非常低调的神秘。
这种气味恰到好处,好似映衬着我年少时的某种幻想。仿佛这只手不该出现在这里,它应该束于高阁傲慢俯瞰,应该握住一只漂亮的黑色镶金的钢笔,在洁白铺开的宣纸上转腕挥毫、苍劲有力。
如果我有这么一双手——
妈的,那我要爱死自己了。
我忍不住又吞了一下口水,滚动的喉结发出咕隆的声音。他有点惊讶地看我一眼。我一度担忧他会直白地问我“你是不是有什么恋手的癖好”,可幸好他没有让我难堪。
“时间紧迫,麻烦你送我去一个地方,距离这里应该只有二十分钟的车程。”他用不容质疑的语气对我道:“事成之后我拍一百张照片送给你,如何?”
我很好奇他打算拍什么照片,色不色,但碍于未成年在场没好意思直接说。他接触到我的目光,会意地瞧了一眼自己的手,神色高深莫测。
“……”
鉴定完毕,我肚子里的蛔虫,盖戳。
*
我开车把他送到他上班的地方,透过车窗朝外一瞧,真巧,他的公司正是我老板杜肆绞尽脑汁想要扳倒的敌人,就和我的公司隔了一条街,遥遥相望。
怪不得他会打车到这个地方,原来真不是为了跟踪我。缘分啊,妙不可言。
我把车停在路边,开了锁扭头与他对视。
他郑重道,谢谢,以后常联系。
我随意说不客气,请随时骚扰。
然后我俩在郑小灯泡上千瓦的黑眼珠注目下,镇定自若地交换了彼此的联系方式。他们挥挥手转身离开,我启动车辆,开走前隐约听见郑小灯泡板着脸问他舅舅:“你们说的是什么照片?”
他舅舅风轻云淡地搪塞道:“宠物狗。”
郑小灯泡很是疑惑:“刚才那个人和你一样喜欢狗?他家里养了吗?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反正近墨者黑,他以后八成会养的。”
“……”
两人的对话透过窗户缝飘进我耳朵里,我笑眯眯地揉了把脸。原来他喜欢狗,好说好说。
当天下午我抽空去了趟宠物医院,愁眉苦脸地恳求大夫拯救一下我的未来。大夫问我养的是什么宠物,得了什么病,我一本正经地回答道:“刚刚接受了一只人形雄性不明生物,现在准备给它弄一条小狗叼着玩玩,有没有什么推荐的好狗?”
大夫指了指门口,细致地给我描述了精神病院的方位,然后叫我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我对他说:“医生我很认真的,我天生狗毛过敏,请问有没有让我不过敏的办法?”
“就一个办法:别养。”
医生说完就把我扫地出门,我只好滚回了家。
*
后来郑兆坤当然没有给我寄什么所谓的照片,他只是和我保持着不疾不徐的短信联系,某天晚上在短信里问了一下我的具体门牌号,半小时后就站在了我家门外。
那仅仅是我们第二次见面,然而我见到他时的感觉就像两人已经认识了很多年一样。眨眼之间,犹如物换星移,我们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就这么迅速地滚到了一张床上,成人世界的感情既复杂又简单,不需要过多得解释。
当然这种事情郑小灯泡是不能够理解的,他至今都对我和郑兆坤一夜之间升温的感情抱有强烈的质疑。
但对于大人来说,滚床单是一码事,谈恋爱又是另一码事了。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跟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这么熟练,玩过不少人了吧。”
他压在我身上,闻言低头朝我笑了一下,英俊得不得了:“一见到你,荷尔蒙相关的一切我无师自通。”
他成功了,我被他套路得晕头转向,失去抵抗的力气,任由他压着我反复折腾,第一回就做到了底。
第二天早上我从黑甜乡中疼醒,捂着屁股骂他懂不懂节制,他看着我的眼睛,只说了三个字:“同居吧。”
又补上了两个字:“岸霖。”
我被他的语调所迷惑,为他的美色而降服,我想了半刻钟,在他淡定自如的表情中试探道:“市里的房价太贵了,你介不介意咱们租个远点的?”
*
很久以后他才告诉我,那个时候他心里挺紧张的,怕我干脆利落一口拒绝。
“真看不出来。”我老实地说,接着又道:“其实我更紧张,既怕你没钱,不同意另外租房,又怕你太有钱,嫌我斤斤计较。幸好你那时候和我差不多,不算有钱却也不差钱,否则这么器大活好的一个资源就白白浪费了。”
他听完朝我露出了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然后接连几晚身体力行地证明了他这个资源没有遭到浪费,现在想想真是太无耻了。
我们如今同居的这栋房子就是我俩那时共同租下的资产,很公平很现代,一人出一半的钱,后来合同到期,我们就把这套住习惯了的房子一齐买下,依然是平分房贷,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一转眼,竟然已经七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