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4、邬山 ...
-
“成仙,成仙,哈哈哈哈,我要成仙!”
只见一披头散发,状若癫狂的男子踉踉跄跄往阿蒙所在方位跑来,撕扯着嗓子,讲着些疯疯癫癫的话。
想来,这就是方才修士口中所说,疯了的人。
阿蒙眉头微挑,只觉得蹊跷,右手五指微曲,作发力状,而后走上前去,不料却被身边人拉住袖摆。
“小友,此事还是少沾染为好啊。”此修士神色肃穆,拦下阿蒙,眉梢眼角都是不赞同她参与此事。
在他看来,阿蒙年岁虽小,修为却能与他齐平,且身上的道袍一看就是做工不凡,想来定是某大派的核心弟子,此番出来定是外出游历。
阿蒙愣了愣,接着柔和下面部轮廓,眼眸弯弯,然语气却是不容置喙的坚持:“无妨,我只是去看一看罢。”
见她坚持,该修士也只能无奈地摇摇脑袋:“那...小友万事小心。”
阿蒙唇畔勾勒起一弧度,而后点点头,大步前去。
“你,你们,都不能挡我成仙之路!”那男子形容枯槁,然双目赤红,令他整个人散发出诡异的生机,呈现出几近亢奋的状态。
他的脚下是名女子,两人挣扎推搡间,撞歪了女子头上的簪子,落了一身的狼狈与不堪。
女子却管不上这些了,她紧紧抱住男子的大腿,眼眶泛红,语气哽咽:“小弟,你看看姐姐,看看姐姐啊,我是你姐姐薛岑啊!我是你姐姐啊!”
趁着她无助哭诉的那一刹,男子抬脚便往她心窝处踹去,将薛岑踹出三四尺远,而后抬手,剑尖直指女子面门。
眼看到了千钧一发的时刻,阿蒙悄悄绕到男子身后,趁他不妨便是一记手刀。
自阿蒙修炼《齐妖》以来,放眼同修中,肉身强度几乎无人可敌,何况眼前男子不过练气三层,自然毫无还手之力。
只见他身子一软,听得“咣当”一声,手中剑落地,整个人一下子失去重心,往后倒仰。
阿蒙趁机扶住他,指尖传入一丝灵气,顺着他的经脉游走,以此来验证心底的猜想。
“小弟,小弟!”薛岑顾不上嘴角沁出的血迹,忙又起身,跑到阿蒙身侧抱住她口中的小弟。
见弟弟只是晕倒,她暂时松了一口气,然而一想到他方才的癔症,眼眶又是一红。
都怪她,都怪她自己!
好端端的让弟弟去什么邬山!
这下...可怎么办?
早便听说近来邬山的古怪,凡是上山之人,或死或疯,而疯了的,无一例外都是失了心智,再难痊愈。
一想到下半辈子,小弟都要以此度过余生,薛岑便是满心的懊悔与自责,恨不得能以身代之,换得弟弟的清醒。
“无妨,他只是中了幻术。”阿蒙收回那缕灵力,才淡淡开口。
“幻术?”
幻术少有外传,若阿蒙不是太虚弟子,未曾修炼无相术,恐怕也不能如此笃定地说出来。
且幻术放在外行人眼里,委实太过古怪无解了,这也难怪那群修士将此说成鬼神。
古往今来,凡是不能以人力解释之事,世人多归于鬼神之说,这一点,凡人如此,修士也不例外。
“那...可还有解?”薛岑希冀地望着阿蒙,忐忑道。
眼前这小姑娘年纪不大,说起话来,却是意外的成熟和稳重,让人不敢因年龄小瞧她。
况且,如此年纪便有这般修为,定然不是无名小派的弟子,再结合她衣裳上的纹样,阿蒙的身份在薛岑的眼中,一下子呼之欲出了。
她,是太虚弟子!
薛岑走南闯北这些年,不说别的,看人的眼里总还是有些的,否则,她也不可能以一己之身,将薛家药坊发扬光大到现在的规模。
若非她如此,她一介孤女,再加上个年幼的小弟,又怎能守住家财?
阿蒙沉吟片刻,而后点点头:“若要去除幻术,只需破去幻眼就可摧毁幻术,而破除幻眼方法有二,一种便是施展幻术人自行解除幻术,一种便是击杀施展幻术之人。”
那也就是说,小弟还有救?
薛岑的气息一下子急促起来,她涨红着脸,期许道:“那让我陪同道友前去击杀妖魔吧!我虽只有练气九层,但好歹还能尽些绵薄之力!”
“你若走了,你弟弟又由何人照料?”
况且,此行凶险,不是修为越高越好。
要想破除幻术,首先便需要有坚定的心智,而后便是对幻术有一定的了解,若让薛岑与自己同去邬山,就怕到时还未见到妖魔,薛岑就先中了幻术。
到时,根本不用妖魔出手,她只需操控着幻术,便可让薛岑矛头直指阿蒙。
故而,阿蒙只是略微思忖了片刻就拒绝了她的好意。
这话倒也有理,薛岑两颊微红,自己真是虚长了十几岁,思虑起问题来,竟还没一小姑娘周全。
她心里这般想着,便又听到阿蒙悠悠道:“关心则乱乃是人之常情,你也不必挂怀。”
第一次道破她的心思是巧合,那第二次呢?
听闻此言,薛岑再不敢轻视眼前的小姑娘分毫。
年纪轻轻就能如此揣摩人心,加之天资纵横,假以时日,中域108宗天骄必有她一席之地。
几乎是一瞬间,薛岑心中便出现了这个念头。
当她回过神来再盯着阿蒙的面孔,想要窥测什么声色,阿蒙早已敛目颔首,看起来又是温润安静的样子了。
辞别薛岑后,便又是一个人的行程。
说起来,阿蒙倒不觉着枯燥,恰恰相反,她享受一个人的路。
这时候,仿佛连言语都是多余的,只有一个人的缄默,一个人的修行。
早在南夷,她便知晓了,曾经说好要永远在一起的人,终将再某个渡口离散。
世上原是没有那么多大团圆,不过是世人偏爱这般喜乐结局,故而将这愿望寄托于话本中罢了。
都说戏如人生,可是人生永远不能一直像戏本那样。
就像阿婆与她。
戏还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演,而她们,却再也回不去了。
心情突然毫无预警地低沉起来了,阿蒙站在邬山山脚,仰头看着被黑色雾幔萦绕的山顶,驻足了片刻,而后头也不回地踏入黑雾中。
“何为仙?何为道?”刚踏入黑雾,耳侧便出现一女子的幽幽叹。
当声音出现的那一刻,阿蒙下意识地绷紧了皮肉,耳边汗毛直立,缩在袖子中的手握成拳,与此同时,体内灵力却突然像是沸腾了一般,在四通八达的经脉中四处撒欢流通,再不受阿蒙控制。
这般情况,饶是阿蒙也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
好在她肉身强悍,若是没了灵力也还有一战之力,若是放了旁的修士来,恐怕此刻只能成为板上鱼肉,任人宰割了。
话虽如此,可眼下的形式对于阿蒙而言,着实不太妙。
她连出声的女子在何处都看不到,更遑论与之对战。
现在的她,好似全盲全瞎,虽不至于成为鱼肉,可也相差无几,只能被动地跟着女子的步伐,走一步算一步了。
“你,也是求仙的可怜人吗?”女子的声音再一次响起,听她的口气,似是对这人人趋之若鹜的仙,极为不屑,所谓的修士,在她眼中,不过是走上迷途的羔羊罢了。
“何为可怜?子非鱼,焉知鱼之乐?”阿蒙摸不透她的底细,于是便打定主意拖延下去。
“我道世人皆是旅人,眼看他高楼起,眼看他高楼塌,世事莫如枕上黄粱,南柯一梦,早知是梦一场,又何必执迷其中?不如归去,不如归去。”
闻此,阿蒙反倒冷笑起来:“人生如逆旅,你又何尝不是行人?今你在此,又何尝不是一种执念?既是如此,你又有何资格来指教旁人?”
女子轻咦了一声,而后缓步从阴影中走出:“好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
那个女子,不,眼前的她,实在担不起女子之称。
更确切地说,她就好似一架骷髅,而一身皮囊松松垮垮地系在骷髅架上。
她肌肤枯黄,右手提灯,双目无神,左右脚腕上各系一串黄铜铃铛。
等她走近些,阿蒙才发觉,这哪是双目无神?
她分明没有眸子!
焦黄的面皮上突然被挖去眼珠子,只留下两个黑魆魆的洞,就好似深不见底的潭水,让人无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阿蒙当初身在南夷时,再怎么丑恶的蛮兽也见过,要说是她的皮相吓到阿蒙,未免也太过肤浅了些。
真正让她骇然的是女子身上萦绕的气息——死寂,绝望。
她已然没了身而为人的活气,就好似是地狱爬上来的恶鬼,凡间的阳光再也不能温暖她,恰恰相反,这碎金一样的阳,带给她的只有恶心。
她的唇畔习惯性地挂着一抹笑,然而这笑意也仅仅是牵起弧度那般简单,再没有丝毫意义,她的笑,是冷的。
最可怖的是她手上的那灯笼,焰心上浮着一张人面,观其模样,赫然是女子自己的面孔!
只是与她面上阴冷的笑不同,灯芯上的那张面孔,低眉浅笑的模样,就如同一泓清水被阳光照耀,泛出暖色的光波,是时间也不敢侵扰分毫的安谧。
若非两张面孔五官肖似,旁人是绝对想不到这是同一个人的脸。
她们就好像极端的一黑一白。
而此时,阿蒙却下意识地想到了传说的剥魂之术。
传言,修士分有七魂六魄,其中人魂和象魂分有喜、怒、哀、惧、爱、恶、欲,提灯女子和灯芯面孔的模样,像极了恶魂和爱魂被分离的模样。
一善一恶,以自身魂魄为油,燃尽世间欲望恐惧。
是为——红莲业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