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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北漠的戈壁之上,寒风割脸,飞沙走石。
      宋长歌握紧手中的长槊,一只膝盖点地,耳朵紧贴着地面。那从远方传来的硕硕的马声渐渐在她的耳边清晰起来,她向后使了个手势,便有沙沙的声响在背后响起。
      待到那马声真正清晰起来,这只匍匐在沙漠浪头后的小队终于看清了来人模糊的人马轮廓,是一队数千人的骑兵,打头的是一个穿着羊皮胡服的年轻人,□□近年来升起的一位年轻小将军。
      他们已经在这里埋伏了三天,等了三个日升日落,寒风将他们吹的眼睛都睁不开来,睫毛沾上了一层已经风干的眵目糊,但是在听到突厥人马声的一霎那,众人皆是一凛,眼睛瞬间睁得开来。道是一声,来了!
      两年沙场铁骑,宋长歌从十五岁柔弱的少年,如今也长成了飒爽的身姿。她披挂着献合金的甲胄,脚上踏着马靴,兀自的自个儿站在一面铜镜前,不自主的抬手抹上自己的这张脸,这张稚嫩略带圆润的脸。
      她是宋长歌,一个原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上班族,于大庆十五年来到这里,距今已有两年,征战于漠北,与铁骑大军□□交战,而今大庆十七年,远征军凯旋,终于得以回京。
      她的这具身体是个十五岁的女子,虽然宋长歌不明白,为什么在一群男人兵里这个女子要学做花木兰一样征战沙场,但是,就当她睁开眼的那一刻,眼见着一根长矛向她刺来的时候,求生的意念就促使她飞快的转身,拿枪,杀敌,杀敌,再杀敌,这一杀便是两年的时间,两年,从刀光剑影,从寒风如刀割的漠北里,她多少次的死里逃生,多少次的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多少次从阎王殿里逃出来,她已经数不清了。而今,她终于可以停下来了。
      “长歌”,一个大嗓门的音从院子里传来,咯吱一声,她的房门便被推开了,李克穿着一身常服走了进来,看见宋长歌一脸的抑郁,立马又转头出去,认真的关上房门,然后屋外想起了规规矩矩的敲门声,门才被推开,见宋长歌还是一脸的严肃,李克打趣的笑道,“哥哥我忘了敲门,现在给你补上,还望长歌不要怪罪。”
      宋长歌暗叹一声,这一帮子大老爷们,就算是教了两年,这个敲门的习惯还是没有改过来,好在她平时注意,不然让人撞到了自己换衣服的时候,还不得泄露了身份。
      长歌摆摆手,问,“大哥今日怎么有时间来长歌这里?”
      李克是个粗人,嗓门大的很,不过这时他倒是说的小声,“弟兄几个刚回来,一起去聚聚吧。”说完,还显摆的捋了捋自己的领口。
      这时,宋长歌才认真的看起这人,穿的是一件深蓝色的长袍,脚下是六合靴,梳了一个规规矩矩的璞头,发间插着一根细细的发棍,端的是人模狗样儿,和往日在军营里的模样相去甚远。这一身打扮必定是嫂子李氏拾倒出来的。
      李克长的也是五大三处,还是个不同文墨,不识几个大字的粗人,宋长歌很是奇怪,有着小巧温婉女人的李氏当年是怎么看上李克的,怎么就在八.九年前看出这人将来能做得这将军的?
      不过,这二人的婚姻到底是怎么个来龙去脉,宋长歌作为一个外人终还是不知晓的。
      长歌挑眉看了他两眼,这个嘚瑟样感情是来炫耀自己的新衣服的,那便夸你两句又如何,于是她道,“哥哥这一身穿的真是‘百炼千锤一根,一颠一倒布上行’。”
      一句话把李克说的灿灿下来,他抚开袖子,开着自己粗狂的嗓音对宋长歌道,“长歌知道哥哥是个粗人,就不要咬文嚼字了,咱们快快走吧。”
      长歌一点头,跟着对方就要往外走。
      李克转身看她,犹豫一会儿方说,“长歌,你不去换个常服?”
      宋长歌一愣,想了想,在这长安城里穿着远征军的衣服也确实不好出去闲逛,到时候再遭了什么事端也是不好的,便对李克道,“你们先去校厂等长歌片刻,长歌去去就来。”
      长安城,素有百城之首的美誉,这里不仅是大庆王朝的京城,还是历史上数个朝代的都城,有这样一句诗形容着大庆王朝的长安城——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当真是锦绣山河家门前,次第开来望长安。
      长歌换了个长袍,便去了校厂找李克几个人,几人一商量,必须去长安城第一楼杏花楼啊。
      长歌摸摸口袋里的几锭银子,想着这杏花楼里的物价也不知道高成什么样子,还在思索着要不要劝几个人换个地方,前面的一批人便阻碍了几人的去路。原来是前面有一女子要卖身葬父的。
      虽然来大庆有两年的时间了,但是一直在漠北,这才回长安不久的长歌是没有见过这样卖身的事情的,于是乎,算是带着好奇的心,长歌走了过去。
      这女子生的倒是一般,皮肤干枯蜡黄,身上穿的衣服又脏又颇,唯一可以出挑的是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很是让人想起漠北夏天时候的一场大雨。
      李克扯了扯她的衣服,示意赶快走吧。
      那女子倒是一直低着头,只看着众人的脚尖,头也不抬的好似就这般认命了,管他是什么人,是流氓是盗贼,是少年是老者,只要你愿意帮助她葬了爹爹,给她一个栖身之所,那便是她再是为人的大恩人。
      可能是那垂下的大眼睛里的某些东西,牵动了长歌心里的某个地方,想来这个女子在这世上就剩自己一个人了吧,这般的认命无助让长歌心头一震,于是,她挪步到女子的身前,好好的打量起这个人。
      人有五官,四体五感,长歌不会看人,但是她向来相信自己的感觉。眼前这个女子可能是长时间的营养不良加上饥饿,所以怎么看来都是一个饿死鬼投胎来的,但是长歌觉得不是,她从这个女子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叫渴望的东西,渴望生,渴望活下来,就像她在漠北多次从匈奴人的刀下逃生一样。
      长歌站定,开口道,“抬起头来。”
      那女子眼前是一双黑色的六合靴,沿着那颜色慢慢的昂起了脖子,看到眼前的宋长歌——英峰眉,高鼻梁,长挑的桃花眼,薄唇白面,脸颊的轮廓处还带着圆润的婴儿肥,印堂出长着一颗红痣,穿着淡青色的袍子,束着璞头,一副的书生打扮,倒是眉宇间的沧桑和他的外表显得有些不太搭。
      长歌开口了,“你要葬父?”
      女子先是一愣,然后坚决的点点头肯定。
      长歌摸出袖口里的银子,将其中的一半递了过去,“不买你身不买你命,需得薄葬你爹爹,拿着吧。”
      这是什么个意思?感情你这是白白送钱给人家的?
      李克拽过她的手,急吼吼的说,“弟弟啊,你莫不是犯傻了!”
      长歌的眼睛不离她,只见着女子目光炯炯的看着她,这般认真的眼神里又多了许多东西,长歌拍拍李克的手,又对那女子说,“你可愿意?”
      李克长叹一声,这个弟弟啊,就是喜欢干这种莫名其妙的时,他拦也拦不住。想来漠北两年,见过多少的生生死死,随意这般的在街上跪个几个时辰就想得银子葬父的事,他们几个是没什么太大感触的,年少时候的那些怜悯早就被漠北里的匈奴刀给砍的一干二净了,哪里还有什么同情心来看这些个售卖可怜和怜悯心的人。
      但是长歌不一样,她是二十一世纪的人,她的教育告诉她,人要悲悯,要诚善。
      那其中的一个兄弟不愿意了,他和李克交好,和长歌也有点交情,但是也见不得他们这些当兵的,拼死拼命的好不容易从战场上回来,还要被人骗钱啊。
      于是,这个黑面的汉子站了出来,一指那个女子道,“这诓棍之徒着实是个骗贼,这些日子我每日都能看到她在这里卖身葬父,宋兄弟莫要被她给骗了。”
      原来是,这个女子,这些日子经常在长安街一角的地方上演这般的卖身葬父的戏码,这下子居然被人认了出来。
      只见女子身体一抖,然后又默默的低头下去,眼中本来因为长歌的话而产生的东西也慢慢的黯淡了下去。
      长歌一挑眉,“大丈夫言出必行,姑娘,拿着吧。”她又把那一半的银子递了过去。
      这下子别说李克了,就是周围的一大伙人都不明白了,周遭一片鸦雀无声,众人两眼皆盯着宋长歌,盯着这个怪人。
      长歌蹲下,将银子放在女子身前,明明是万里晴空的天气,那放银子的巴掌大的地方却是偏偏的下起雨来。
      这下,宋长歌就当对方是默认了,只最后说了一句,“走,咱们去杏花楼”,明明是对同行的几人说的话,眼睛却是看着那女子。
      李克皱着眉,不明白宋长歌为什么这样做,别说他不明白,一同前来的几个人没有一个明白的,那明明是个诓棍的骗局,为何长歌还是要给她银子?
      宋长歌挑着眉毛,虽然她也没有什么大把握,甚至于她现在摸摸口袋里的银子都觉得有些肉疼,但是一想到那渴望的眼神,便是叹口气,也不解释,几人便进了杏花楼。
      如果是平日里,楼上的雅阁他们自然是没这银子去的,但是现在不同啊,这远征军刚刚凯旋,朝廷才封赏了银子,众人又是难得来一次杏花楼,自然是要入这雅阁的。
      酒到酣时,众人的话自然就多了起来。
      那黑面汉子李逵问,“长歌,为何知道那是个骗局还入?”
      李克也好奇,现在这个话终于被人跳了起来,便也望着宋长歌。
      宋长歌老神在在晃着脑袋,说了一句让众人不明不白的话,“骗与不骗还未可知。”
      众人再追问,长歌只摇头不答,筷子低下的动作却是忙的不亦乐乎。
      话题又一转,转到大庆的那些个八卦上来了。
      “话说,这长安城封家的大公子又死了。”
      “此话怎讲?”
      “据说是去年的事了,这高太宗的第一任皇后生得一位公主,容貌美颜,绝代无双,但是却是一个克夫的命,怎么陛下给她尚了三个驸马,都是不知不觉的死了,想来想在这长乐公主也是双十年华有了吧,却还是待字闺中。”
      几个人津津有味的说着前面死的那些驸马,不是骑马摔死的就是掉进池塘淹死的,最后这个封驸马还是皇后娘家的表哥,侍中侍郎封德懿的嫡亲孙子,还是被这个长乐公主给克死了。
      长歌吃的津津有味,也没有注意听他们说什么,只最后一句,“被门夹死的”让她恍惚间抬起头来,问众人,“怎么死的?”
      李克道,“被长乐公主克死的。”
      长乐呵呵两声,笑的呛了一下,弄的脖子到头顶红了个遍,只摇头道,“子不语言怪力神乱”。
      李克道,“那可不是什么怪力神乱,这长乐公主克夫的名头可是长安城内人尽皆知的,长歌你是刚来长安不久,自然是不知道这事的玄乎。”
      “什么玄乎不玄乎”,长歌呷一口小酒幽幽道,“不过是某些人的政治手段,哪里能将这些个事推到一个女子身上。”
      说来,李克也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宋长歌这个话才说完,李克立马就制止了她,“长歌慎言,隔墙有耳。”
      还别说,这隔墙还真有只耳朵,啊不,是有两双耳朵。就在他们旁边的雅阁里,两名女子正相对而坐。
      落坐于正南方向的女子先开口, “倒是没有想到,本宫竟是这般的出名。”
      对面女子轻轻一笑,“姐姐真是会打趣,这大庆的长乐公主自然是有大名头的。”说话的是封卓珠,封徳懿的孙女,封驸马的亲妹妹,这本该成为姑嫂的二人,此时却还是以姐妹相称。
      长乐公主道:“这名头不要也罢。”说来,哪个女主被冠了克夫的名会好受,尤其是在这个古代。
      旁边倒是突然添了女声进来。二人默契的停下,继续听着隔间的动静。
      来人是那个在街上卖身葬父的女子,甫一进来便跪了下来。这一举动,弄的李恪,李逵等人一愣,把宋长歌也是吓了一跳,忙把手里的鸡爪子放下,也不管手上有没有油就赶忙去扶那女子。
      长歌道:“姑娘这是做甚,快快请起。”
      这姑娘是个较真的人,人家一跪,除了她自己愿意,再加上长歌现在是男子的身份也不能和她过多的身体接触,这还真是抚不起她来。
      只听她道:“小女子谢恩公大恩大德”,说完一辑向下,弓的那叫个五体投地。
      长歌挑眉,眉间隐隐的跳动了两下,“姑娘严重了,在下不过是略施钱财。”
      “不,请恩公救救我母亲吧!”
      宋长歌听完,暗骂一声卧槽,这般的先给人戴高帽,然后把你推上前的手段,居然一不小心又中了。不过,这大概也是在她的预料之中。
      方才在街上的时候,众人的目光都被长歌要不要给钱,和这个女子会不会要钱给吸引了,倒是宋长歌,一不小心看见了躺在那里的老者,居然是假装的,想来是因为听见自己的话而觉得莫不是碰见了一个傻子,所以一不小心露馅了。这般想来,这女子应该是碰到了什么难事,再从她的穿着来看,必定是如此无疑。长歌便也就伸手一帮,不过自己最后的设想对不对,她也是悬着心的。但是,现在看来,结果还是不错的。
      长歌道:“伯母怎么了?”这一声下来,伯母都叫了,算是答应了。
      如此这般的,女子便缓缓的道出了缘由。原来这个女主姓吕名素依,家道中落父亲去世后本来是想要来长安城投奔亲戚的,谁知道这亲戚是个爱慕虚荣的人,这不知道从哪儿来的穷亲戚,压根就不认。可怜吕母长途跋涉,又途中染病,这般拖拖拉拉的已经有一月之久了,吕素依没有办法,只能这样去行骗,好在她跟着爹爹略通医理,治疗母亲的时候只需要抓点药材便可。
      这样听下来,倒也是一个孝心的人。两个雅阁的人都在心里默默思量着。
      长歌道:“你虽然孝心可嘉,但是行事却违背道德律法,都说法不容情,我却不这样认为,你若愿意悔改我便给你机会,助你母亲,你当如何?”
      吕素依连连三个叩首,长歌接受的是坦坦荡荡,她帮助这母女二人,受她三个磕头自是不多的。
      其实长歌愿意帮助她,还与吕素依的一句话有关系——略通医理。她这个身份是不能随随便便去医馆看病的,如果身边能有一个信得过的人,又通医理,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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