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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暧昧 ...

  •   也有几个温和体贴的追求者,但王小乐都没有一丝喜欢的感觉,直到周和闯入她的视野,她才发现自己所有的挑剔和等待都是值得的。并不是说周和有多么的完美,而是这种心动的感觉是如此美妙。
      但周和的态度是飘忽不定的。他若即若离。事实上,自从那个夏日惊雷般的微笑之后,王小乐再也没有感受到周和对她的热切。周和像一个冷静的智者一样,偶尔出现在王小乐身边的座位上。他们的交流也很少,两个都是话少的人。
      有一次,周和找了一个话题:“王小乐你喜欢看什么电影?
      “经典的就不说了,最近看了一个电影还可以,《金福南杀人事件》。”
      周和皱了皱眉头,没有再说话。
      王小乐后来想,也许自己吓着周和了,什么样的女生会喜欢这么暴力血腥的犯罪片呢?
      王小乐后来知道,周和喜欢周星驰,喜欢《大话西游》,也许,他喜欢的也是紫霞仙子一样的女孩吧。
      五月份的时候,学校举行了一场盛大的篮球比赛。周和作为班级篮球队的一员也参加了。在备考研究生的紧张日程中,王小乐破天荒地抽出一个下午去观战。下午是跟另外一个班级的对抗赛,场地外围满了加油观战的人。王小乐挤到前面去,周和并不在场上。她环顾四周,很快便在围观群众中找到了周和的脸。周和也看到了王小乐,但是那种漠然的眼神让王小乐有点失落。王小乐是为周和而来,周和也知道王小乐是为他而来。两个人站在人群中,离得很远,彼此瞭望一眼,却觉得似乎更远了。
      人群一阵尖叫,羽仲又亮出了他的必杀技,一个漂亮的三分球拉开了与对手胶着的分数。羽仲是个帅气的男生,是篮球队的主力,场边很多女生的目光都被他牵引着。在周和之前,王小乐也喜欢他。
      王小乐犹记得第一次注意到羽仲也是在一场篮球赛上。羽仲这么帅气的男生,王小乐之所以没有在一入学就发现,是因为当时王小乐正处于热恋中。眼里除了自己的男朋友,再没有别人。但好景不长,这段异地恋持续了不到一年就告吹了。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小乐被同学拉去看篮球赛,这些在场上奔跑跳跃的身影让王小乐联想到刚刚变成前任的男朋友。她的前男友是另一个学校篮球队的队长,爱球如命,每天都会打上一会儿。王小乐没有见过他打篮球的样子,“应该也是这个样子吧”,王小乐看着看着,一阵心酸。
      羽仲作为主力,很是显眼。对手也注意到了这个主力,便开始“围剿”羽仲。他在一团人中突然摔倒在地,裁判吹了暂停哨。羽仲从地上爬起来,慢慢走到场边休息。他的小腿擦破了一块皮,血流了出来。王小乐能看出他的疼痛,他在极力隐忍着。就是这种隐忍突然让王小乐心疼。她想掏出手帕纸时,看到有女生已经递过去了。伸进包里的手又缩了出来。
      自此,王小乐对羽仲生出了好感。但也仅限于好感。王小乐明白,这种好感可能有一部分来自于前男友——羽仲有点像他。或许,这种好感只是一种情感转移,能让刚刚失恋的她好过一点。王小乐不打算改变这份隐秘的好感,她不想去接近羽仲,也不敢。王小乐清楚地知道,羽仲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羽仲是个典型的高富帅,有自己的家族企业,只不过来混个文凭毕业就回家接班了。他身边总是蜂围蝶绕,追他的女生很多。而自己呢?一个农村家庭出身土里土气姿色平平的微胖姑娘,羽仲不可能会爱上她。王小乐并不是过分自卑,她明白这种成长环境的巨大差异,会让两人的世界截然不同。她和他注定不可能的。
      羽仲的一个好兄弟曾经问过王小乐,“你觉得羽仲怎么样?”
      大概大家都觉得,一直单身的王小乐要么是同性恋,要么是择偶要求特别高,于是拿出一个完美人设让她评价。
      王小乐说,“我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对方睁圆了眼睛,“我也这么觉得!有一段时间我手上没钱了,饭都吃不上了,他却拿香肠鸡蛋喂狗!”
      王小乐没想到羽仲最亲近的兄弟竟然也会有这种感觉,可见这种社会阶层的鸿沟是很难跨越的。
      这种隔了一个世界的距离感让王小乐从一开始就决定不作为,她希望跟羽仲保持着现有的距离,距离产生美,让这份朦朦胧胧的好感像一个甜蜜的温暖的小火苗,在漆黑的夜里,散发着一丝温暖的光亮。

      天开始下雨,冰凉的雨滴把王小乐从关于羽仲的故事中打醒了。这场对抗赛接近尾声了,周和始终没有上场。对手很强大,分数你追我赶,终于结束的哨声响起,王小乐的班级91班以一分之差落败了。对方的人群欢呼起来,91班的队员和加油群众都默默地散了。雨有下大的趋势,王小乐快步往回走,这雨让她心凉,周和让她心凉,前任让她心凉。
      周和追了上来,王小乐头顶上出现了一把伞,为她挡住了这冰凉的雨。她看了周和一眼,没有说话。周和也没有说话。两个人就这么沉默地走着,好像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只剩下雨滴打落在伞面上的声音和两个人的呼吸声。
      王小乐是怨恨周和的。她知道他不爱她。在偶尔跟王小乐一起上了几次课之后,周和就明确地说,“王小乐,咱们适合做朋友”。她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其实周和不说,她也能感受到他的冷淡了。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感,可以一秒间横空出世,也可以刹那间消失殆尽。
      王小乐不知道周和为什么会对她突然失去了兴趣,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心动写在脸上,不需要追逐的游戏让周和瞬间觉得无趣?又或许,这一开始就只是王小乐的自作多情?王小乐想不明白,也不想再想,想到了答案也无法改变周和已经不喜欢她这个事实。但周和太多情,王小乐宁愿他是一个狠心绝情的人。如果他狠心,他就不会再管她,不会再联系她,不会再靠近她。可是他不是,他是那么温柔而多情,他不会不回复王小乐的信息,也看不得王小乐这么淋雨。
      王小乐决定忘了他,可总是被他偶尔意外的靠近而打乱阵脚。他会偶尔来找她聊会儿天,偶尔一起上课,偶尔用她的水杯暧昧地喝口水。周和的暧昧让王小乐痛苦又甜蜜。但她是理智的,她要备考研究生,这段感情,不管会怎样发展都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影响她的学习。她高考失利,不想再失利一次了。所以,她想,如果无法斩断,那就按下暂停键吧。她决定不再为周和暧昧不清的态度而纠结,她要全心全意备考。事实上,周和成了王小乐备考的动力。王小乐在周和面前一直是卑微的,周和在她眼里高高在上又琢磨不透,焕发着致命的吸引力。而在旁人眼里,周和不过是个学渣,但可能正是他吊儿郎当的气质吸引了规矩安分的王小乐。他的吊儿郎当在她眼里是放荡不羁,他的自由、随性和高傲,甚至他身上淡淡的烟酒味,都让她着迷。
      考研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尤其是对于这种二本院校的学生来说,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拿到更好的成绩,才能在面试的时候,抵消出身不好的劣势。这是一项考验毅力的长久战,王小乐每天晚上都会写日记给自己打气。而周和几乎会出现在每一篇日记里,王小乐在日记里许诺自己,等考上了研,她就会去找周和表白,不管结果如何,自己尽力了不留遗憾。她要为了周和变得更好,要考上名校,要让他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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