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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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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蹲在几盒颜料边上,手里拿着一罐包装简单粗暴的椰汁,混着颜料的味道仰头喝掉最后一口,终于听到李远宵开口。

      “不无聊吗?”他换了个小刷子,继续在墙上画。

      “还行。”我说。
      其实是完全不。他可能脱离学校太久了,忘记了上课是件更无聊的事。

      李远宵出现以后我翘课的次数直线增长,并且本人还一点也没有悔过之心,除了爽说不出第二个字作为更贴切的感想。
      还抽空庆幸了一下自己没在高中谈恋爱,不然我就是那种搞对象把自己成绩搞得烂到看不下去还完全不当回事的人。

      看着罪魁祸首游刃有余地拿着颜料刷,我又想起来高中时候学校里的那群美术生,校服上总是沾着一些颜料,擦肩而过的时候能闻到一股他们专属的味道,打眼得不行。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的画画?”我问。

      “高中。”他低头又调了个颜色。

      这可真是巧了,我突然有点醋:“那是不是好多人追你?”

      他回过头,看上去有点难以理解:“为什么这么说?”

      “美术生本来就很受欢迎,”我拨弄着那个空的椰汁罐,“我们高中长得好看的美术生还特别多。”

      “哦?”他勾着嘴角,先发制人,“听起来你高中很喜欢观察学校里的美术生啊。”

      “听人说多了也就容易多看两眼,”我眯着眼看他,“我们高中的美术生谈恋爱的也特别多。”

      “我年纪大你别框我,”他故意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你们非美术生谈恋爱的也不少。”

      我想了想,抬头看他:“那你们美术生喜欢跟我们非美术生谈恋爱吗?”

      “我就知道,”他一脸早就猜到的表情,透着点得意,“就等着问这句呢,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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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倒也不是,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想那样说了。
      厚脸皮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何况是对着同一个人,至少在他面前我已经坦然了。
      这是个相当了不起的进程,因为世界上我能坦然地厚脸皮说话的人应该不超过三个。

      我还挺享受这个过程的,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追人是一件付出远远多于回报的事,所以一直不敢行动。但我认为恰恰相反。

      因为没有喜欢过谁的原因,我在这方面的经验约等于零,寥寥的一点也只是在别人口中听说得来。
      但真有那么一个人出现的时候,我发现我是很乐意去进行这种有入不敷出风险的事的。

      想要去了解他,离他更近,成为他的特别。这些欲望凭空而来,鼓舞着我为一段也许无疾而终的感情奉献所有的底线,于是一退再退——
      等到无路可退的时候,我才能笑着对这段回忆也对自己交代,没有遗憾了,我已经尽全力去喜欢你啦。

      这不是什么苦情戏码,也完全不卑微,能想象吗,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值得感激的事情了。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遇到一个打心底里称得上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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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舔狗了,其实我很讨厌这样的词,开玩笑也就罢,假若置身事外的旁观者用这样的词来形容一个醉倒在喜欢里的人,真的很难不骂一句傻逼。

      我明白人类骨子里喜欢看戏,别人的悲欢离合在自己眼里只不过是打发时间的消遣谈资,但并不影响我理解不了这种行为。

      与其把理解不了的行为统称为傻逼,不如说大多数没有超脱世俗的人类都是傻逼,而已经看透的那一些说不定觉得全人类都是傻逼。

      生活的本质就是互相骂傻逼,你永远不知道回旋镖什么时候扎到自己身上,所以在那之前,我可以尽情双标地说大家都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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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蹲累了我就找了块报纸垫着坐下,李远宵画画的时候挺认真的,难得一见,不偷拍一张不是人。

      我悄悄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悄悄对着他按下快门,悄悄欣赏的时候听到头顶突然响起了声音。

      “拍丑了要收费的啊。”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我边上,低头把我的手机屏幕看得一清二楚。

      “你怎么走路都没声儿啊?”我有点尴尬,磕巴了一下,快速锁屏。

      他在我边上坐下:“先去吃点东西吧,我不说你就一直在这儿饿着吗?”

      “那你呢,一起去?”我问。

      “我这样怎么去。”他朝我张开手展示了一下,无奈地笑了笑,工装裤和T恤染上了点颜料,看起来倒像是特意的设计。

      “那我给你带回来,你想吃什么?”我低头摸了摸鼻子,继而才又看向他。

      “随便吧,都行,”他想了想说,“你吃什么就给我带一份一样的。”

      “好。”我站起来拍了拍裤子,走到门口没忍住回头,他还坐在原地,意识到什么似的抬头笑了笑。

      没敢多看,我很快转身跑出酒吧。走在路上左右看了看,不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不知道该吃什么。有点糟糕。

      思考了一下还是打车去了一家常去的日料店,店不大,拢共只能摆下六个小桌,但是碍不住回头客多,生意也还算得上不错。

      去的次数多了老板也就眼熟我了,这会儿看我急匆匆进门就问:“老位置?”

      我常坐在最里侧的小桌,是店里唯二两张双人桌,另一张靠近门口,其余都是四人桌,我又不爱围着吧台坐,因此每次去都坐在那一张桌子,久而久之还记下了好多桌边墙上贴着的那一大片电影海报的名字。

      “两份鳗鱼饭,火炙鹅肝,芝士蟹肉,加州卷,两个抹茶大福,打包带走。”我看着菜单朝他说。

      “嚯,”他有些惊讶,随即笑了笑,“急着去给人送吃的啊?”

      “对,”我干脆地承认了,“快一点,我怕他饿死了。”

      “好嘞。”他亲自去后厨催促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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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拎着一袋子吃的赶回酒吧的时候李远宵还在画,听到脚步声放下颜料刷朝我挑了挑眉。

      “这么快?”他看起来还算惊喜,“我去洗个手。”

      我把吃的都拿出来摆在边上的一个小桌,有点焦急地看着他走过来找了个塑料椅子坐下:“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照着我喜欢的买了。”

      “买这么多啊?”他看着被放满的小圆桌,“你怎么不吃过再来,这里味道不好。”

      “那样就要好一会儿了,”我闻了闻空气里的颜料味,打开一盒鳗鱼饭,“而且我想跟你一起吃。”

      他刚咽下一个寿司,手上动作顿了顿,接着笑意从眼睛里漫开:“谢谢,很好吃。”

      “那你多吃点,”我低头扒了口饭,又不太会说话了,只能照着俗套的语气说,“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好。”他应下了。

      我没抬头看他,所以也看不见他的表情,不过我猜应该得是笑着的。
      哄喜欢的人开心也算是一件愉悦自己的事,我瞄了眼他的筷子,夹起一块芝士蟹肉放进嘴里,下巴动了动,慢慢咀嚼。

      “我…我挺喜欢这家店的,经常去,”我边说边理着思路,最后发现脑子只有一团乱,就跟着直觉说下去,“下次带你去店里吃,肯定会更好吃。”

      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我嘴巴这么笨,向来不善于社交,找不到合适的方式去问,就只好先展示我自己的。

      我喜欢吃的也想带给你吃,常去的店希望你也能跟我一起去。
      喜欢你,所以想让你走进我的生活,最好不要再走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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