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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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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美的花季,
遇见最美的你。
——落瑾言.2018.5
《你是我的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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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15:07
“叮铃铃……”
电话打来的时候,我还伏案赶着毕业论文。夕阳的光辉从宿舍的窗户里洒进来,暖洋洋的,很舒服。
“喂……欢欢,对,是我。头还晕吗?你昨天喝的有点多了。”
“我没事闫溪哥。嗯……吃饭?可是我还在写论文。”用胳膊夹着手机贴在耳朵上,我的双手还在锲而不舍地噼里啪啦打着字。
“没事,我请客。你只要负责吃就好了。”
“啊?可是……喂,喂?”手机里传来忙音的提示,我失笑地摇了摇头。
陆闫溪,我的青梅竹马。
从我有记忆开始,家门对面就有一个穿着很干净的小哥哥,五官很端正,笑起来有一种很斯文的感觉。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他性格喜好安静,却总是对我的活泼好动很无奈。这几年读大学,我和他又在一个城市,彼此互相照顾,关系很铁。
闺蜜允诺一直撺掇我和陆闫溪在一起,毕竟今年,我已经24岁了。世界上不是所有都愿意等你五年、十年,我知道,陆闫溪就是那个傻子。
我也曾经尝试过接受他,然而结果是无疾而终。事实证明,我对陆闫溪确实只有单纯的友谊之情,可以说超过一般的朋友,但绝不能称之为喜欢。
接完电话之后,我又赶了几百字的论文,然后揉揉肿胀发疼的太阳穴,看了看手表。
16:28。
我随手拿起一件白色碎花外套,快步离开宿舍。
陆闫溪比我想象的来的要早。他半倚着身子在墙上,左手插在笔直的裤子里,右手正拿着手机看着什么。阳光照着他的侧脸,他的棕色柔发被风推攘着,袖口微微扬起,更显得他清瘦挺拔。我下楼的时候,管宿舍的两个大妈正靠在一起对陆闫溪指指点点,笑的有点油腻。我看再晚几分钟,这两位大妈就忘了女生宿舍不准进男生的条例了。
果然颜值的影响力令人发指。
看到我的身影,陆闫溪收起手机,对我露出一个温和的笑,轻声说:“走吧。”
我径直走向一辆白色的奥迪。我认得那是陆闫溪的车。陆闫溪毕业已经一年了,他大我一届,虽然也不过只有25岁,但是陆闫溪的成绩能力都很优异,还没毕业的时候就被一家大公司挖走了,以至于现在活的风生水起,前不久刚刚买下一辆奥迪。
这就是差距啊!宿舍里的泡面仍然静静的躺着,可人家陆闫溪已经能够举着酒杯在酒会上来往应酬了。
“闫溪哥,待会我们去哪里吃啊?”
透过反光镜,陆闫溪的眼神落在我身上,带着一丝笑意。
“听说城西刚开了一家西餐店,想带你去尝尝。”
“是‘豆蔻’那家吗?我听允诺说过。不行不行,那个好贵的!”上流人士的社会,我还是不参与了。。。在那种高档的西餐店,自己却穿着连服务生都不如的碎花外套和牛仔裤,怎么看……都觉得诡异。
然而陆闫溪今天好像有点较真,他摇摇头:“没关系,就这家。”
虽然不知道今天有什么特别的,但是美食对我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几乎在一瞬间,我就
做出了决定。人间唯有美食不可负也,所以说,这就注定了我只能当一个傻吃傻乐的吃货姑娘。
呲——是轮胎和地面摩擦发起的声音,我还陷在沉思之中,陆闫溪已经一个漂移把车停下了。巨大的反差使我忍不住往旁边倒,陆闫溪眼疾手快一把拉住我的胳膊,结果我就被硬生生拉了回去。惯性让我往前冲了一丢丢……对!仅仅是一丢丢而已。额,好吧,我的脑袋差点撞上了陆闫溪好看的嘴唇。
然后,我就看见,陆闫溪的脸可疑地红了。我默默地摸了摸鼻子,好吧,我是没什么,但是对方是陆闫溪啊,陆!闫!溪!
自从他高二隐晦地对我表露心迹之后,我就没法正常地把他当作哥哥来看待了。同时这几年我也是尽量和他保持距离。直到最近一段时间我快毕业了,陆闫溪作为我同乡的哥哥,对我多加照顾。人心是肉长的,我虽然对陆闫溪没有什么心思,但是他的好我一直记在心底。人生不知道会有多少过客,肯留下来陪你看风景的真是少之又少,我和陆闫溪从小一起长大,风风雨雨了十多年,其实在我心底,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护这份友谊。当然,也不会让它变质成为爱情。
我尽量调整好心情,稍稍远离了他一点,然后咧开嘴朝他笑笑:“闫溪哥,别发呆了,快走吧!”
他可能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抱歉的笑了一下,随后开车门起身。
出乎我意料地是,陆闫溪并没有带我到“豆蔻”,而是在附近的一条时尚街道停了下来。也怪我,一路上都在神游,居然没有反应过来。
“闫溪哥,这里……”我说的话可以说是很隐晦了,很明显地给了陆闫溪台阶下。好吧,我确实在等一个解释,说好的高档西餐厅呢?这是给了我一颗糖,然而剥开来却发现里面还是糖纸吗??!
陆闫溪没有说话,而是拉着我进了一家服装店。好吧,我是真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到了店里,陆闫溪撒开了我的手,对着店主神神秘秘地说了些什么,然后我就看到女店主笑眯眯地点头。期间我还听到了“包装”“身材”“蓝色”“瘦啊胖啊”等词汇。
于是我闲来无事,凭着我牛逼的语文功底脑补出了一段话,其内容如下
【你看看,我这种身材该怎么包装?】
【放心吧,包在我身上,你看那件蓝色的衣服怎么样?瘦的胖的都能穿!】
好吧,我承认我脑洞太大了。
没过几分钟,陆闫溪回来了,对我笑的如沐春风,握住我的肩头把我往前轻轻一推,声音里带着一丝奇奇怪怪的愉悦:“欢欢,去换件衣服。”
这下我总算知道了,感情这货是要让我换衣服啊?不过……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装束,与其穿着牛仔裤去西餐厅,还不如换一件衣服呢!反正不是自己付钱。我喜滋滋地盘算着,由着店老板娘把我拉进了换衣间,然后丢进来一套衣服。
英明神武的我果然没猜错。一套蓝色的连衣裙。裙子不是很繁杂,但是很雅致,仿佛夜空中的星光一样,很漂亮。腰间有几颗水钻,在灯光下闪烁着迷人的蓝色光辉。虽然知道是假的,但是综合症附体的我还是小心翼翼的。我这个人有个毛病,一在正式场合穿连衣裙就会畏畏缩缩,倒不是我身材差,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记得上次穿一件漂亮的连衣裙,还是在高二。那一次是我最忐忑的一次,因为总是患得患失,总是……怕自己没把最好的一面献给最好的他……
陆闫溪在门口叫我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恍然才发现自己居然又沉迷那段回忆不可自拔了。看来习惯真的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
匆匆套上裙子,我慢吞吞地打开门,看到店老板娘和陆闫溪同时看向我,我有点不自在地咳了咳。店老板娘在看到我的那一瞬间好像一头饿狼看到了久违的食物一样,冒着精光,居然硬生生把我从换衣间里拉了出来。啧啧,这手劲,真不是一个女人该有的。
店老板娘指着我的裙子,把我拉到镜子前面,然后对着陆闫溪使劲地说“great!great!”
我猜测她应该是在夸自己的裙子吧?呵呵……恕我对自己的身材的确没什么信心,毕竟我也是看到过何为前凸后翘碧波荡漾的人。
我微微侧了脸,看到陆闫溪一副失了魂的样子,奇怪地用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闫溪哥?”
“啊?”思绪回笼,陆闫溪才后知后觉地红了脸,“欢欢……很,很漂亮……”
真是一副大男孩的模样。我噗嗤笑出声。
陆闫溪对店老板娘道了谢付了钱,才回到车上。这时候我已经饿的有点慌了,看看表,已经五点半了,我抱怨地看着陆闫溪:“闫溪哥,你再晚点就没位置了!没位置我就吃不了饭了!”
陆闫溪不顾在开车,伸出手摸摸我的头,笑的温柔。然而却把我吓了一跳,原谅我是个不会开车的人,不会开车的人总是担心会开车的那个突然脑子抽了不会开车了……这么说有点绕。
到了豆蔻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担心多余了,陆闫溪早就定好了位置。我哼唧哼唧地向他控诉“你肯定早就预谋好了!”
偶尔一次西餐,我就暴露了自己吃货的特性。嗯,我吃货的名声不是盖的。反正在陆闫溪面前我从来不掩饰自我,最好用吃相把他吓的知难而退一点。然而我内心的小九九并没有实现,全程几乎都是我一个人在吃,陆闫溪就用一种很诡异的眼光看着我,笑的有点……额,奇怪。就好像看一个装模作样玩弄小聪明而犯了错的女孩。
被他这么看着我有再好的食欲也吃不大下去了。所以我拿起毛巾假装抹了抹嘴,心满意足地说吃饱了。陆闫溪脸上慵懒的笑意渐渐散去,不知怎么回事,我好像觉得他深吸了一口气。
“欢欢,吃完饭,我们去广场走走吧。”
他的眼神里闪耀着希冀,我不好意思拒绝,就同意了。我这辈子最大的缺点就是好心了……如果知道下一秒钟要发生什么,我打死都不会答应陆闫溪。
可惜我并没有什么未卜先知的能力,所以我只好穿着及膝的蓝色连衣裙和陆闫溪在广场里漫步。有陆闫溪在,路人的回头率出奇的高,我这才发现陆闫溪穿了很正式的一套衣服,也是蓝色的,在余晖下闪烁着惑人的幽光。乍一看,自己好像跟他是情侣一样。
我一阵恶寒,连忙稍稍离开了他一点。
然而陆闫溪并没有让我这么做,他猛吸了一口气,仿佛做了什么决定似的,双手突然捧住我的肩膀,我吓得呆住不敢动,目光就这样直直撞进了他的星眸里。
他低低的声音响起:“欢欢,其实……今天,是我的生日。”
“啊!”我惊呼,愧疚得对他说,“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今天是你生日,你想要什么礼物?我回头补给你。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丝失望。
“是不是我想要什么礼物都可以?”他轻声问道。
“当然,只要我能办得到!”我爽快的答道,毕竟坑了人家一顿大餐呢!
陆闫溪定定地看着我“好……我想要的东西很简单,你有,也只有你能给。”他顿了顿。声音空灵地像山泉,带着隐隐的激越。
“欢欢……做我女朋友吧。”
轰——!
我想肯定是一副看到了上帝的表情。因为当时我的脑子好像变成了浆糊,然后把我的五官黏的死死的。有好长一段时间,我的耳朵里只有嗡嗡的耳鸣。
迟迟没有得到我的回答,陆闫溪居然还没有放弃。
“欢欢,我知道这很难接受,可是你已经24岁了,而且又在北京孑然一身,应该有个人来照顾你了。”他顿了顿,似乎是想到什么,眼神变得有点黯然,“我知道,你还记着高中的事。可是他已经离开那么多年了,也许早就已经把你忘了,可是我还在。欢欢,我会守护在你身边一辈子,与其和一个毫无感情基础的陌生人在一起,你为什么不试试和我交往呢?”
我知道陆闫溪说的是谁。我曾经用四年时间去忘了他,可是陆闫溪连他的名字都没有说出来,深埋在我心底的记忆却早已喷薄而出。
“我……”
陆闫溪说的对,四年了……也许,他早就把我忘了…… 爱情这东西呢,真的很奇妙,喜欢的时候,简直恨不得给对方天荒地老。可是又有谁能真正走到最后呢?对他当年的不辞而别,我耿耿于怀了很多年,其实想来想去也不过是纠结于一个答案。毕竟,那个时候,我们真的很好啊……
“闫溪哥,我……”
陆闫溪紧紧地盯着我,眼里是从未有过的炽热。
“欢欢,答应我吧。”
“我……”
“不可能!”一声怒吼将我的思绪打断。
陆闫溪的目光越过我的肩膀,直直射入我身后。然后,我看到他温和的脸庞第一次如此阴沉,双眸也蓦地阴骘,仿佛看到了平生最恨的仇人一般。
他几乎用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两个字:“是你……”
熟悉的声音令我全身寒冷,好像放在冰柜里生生冰冻了一样。我再了解不过,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让陆闫溪从温和帅气改头换面。我僵硬地扭动脖子,果然看到身后,站着一个挺拔的身影。
那张熟悉的脸,依旧带着温柔和邪肆。我听见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砸在耳膜上。
怦,怦,怦……
是他,一个……在我生命里消失了四年的人。
他的目光犀利而清澈,然后慢慢绽放了一个好看的笑容。一个我午夜梦回,不知回想到了多少遍的笑容。
这么多年了,他好像一点也没变过。往事历历在目,似是满川风雨也穿不透,我在原地,顷刻觉得时间流转,十几岁的自己和他站在回忆里,年轻且张扬,好像这世间没有什么事能将他们击倒。
即使头顶的那盏灯灭了,他们也能借着星光,在草地上肆无忌惮的奔跑。
只可惜,那样的一往直前,早已不可寻。
他的双手,随意地插在裤带里,星眸里闪着永不变换的光,直直地倒映在我的眼里。世界,好像,只剩下了我和他。
“欢欢……我,回来了。”他笑的温柔。
他的声音,好似高山冰川的融化一样,穿越了时光,再一次来到了我的世界。
韩尘,是他,他真的,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