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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赏善罚恶剑 ...

  •   安禄山生父是康国胡人,母亲乃是突厥族的巫师,她多年不能生育,便去被族人奉为“战斗之神”的扎荦山祈祷,后来生下了他,取名扎荦山。
      他生父死得早,从小与母亲在突厥部落生活,受其影响颇深。
      母亲改嫁到安家后,突厥族面临支离破碎之局,他便和其他兄弟一起逃离突厥,自立门户,从此即冒姓安氏,名禄山,权倾朝野至今。

      而那契宓罕德为了出人头地,竟能向回纥族曾经的死敌——突厥的后代低头认爹,当真算能屈能伸了。
      并且为了避免看起来太过蹊跷,他还将安禄山的身世稍微变了变,把自己的母亲说成了康国人,一手把他带大。而父亲是突厥人,死得早。
      他说,他很仰慕自己的母亲,想成为和她一样勇敢的草原之鹰,便和母亲姓了。
      而那名字也是因为母亲想要他成为战神一般的勇士,所以就和同样勇猛的安节度使撞名了。

      安禄山对他的身世有些感同身受,了解到他对母亲的敬意,又马上联想到自己的母亲,于是对他印象颇深。
      加之武功超群,能力突出,近年来,康阿荦在狼牙军中威望渐高,几乎成了安禄山的左右手。

      兰疏慵敛了笑意,将玉笛从腰间抽出,修长指节在笛身流连。
      碧玉莹莹,手指白皙,煞是悦目。
      可那泄出的丝缕杀意让玉笛兀自发出了呜呜声。
      “既如此,那我便去找他,希望他这次别再像缩头乌龟东躲西藏了。”

      七哥却道:“还有一事。”
      “什么?”

      “契宓罕德有个弟弟,叫契宓勒,平日里作恶多端,欺负平民,前段时间被贵谷下了赏善罚恶剑,现在应该已被你们请入谷“做客”了,”他顿了顿,又道,“还有就是,花谷的西北方向是什么地方?刚刚那里有人鬼鬼祟祟的,应不是谷中人……喂!”

      话还没说完,兰疏慵就已动身掠向谷口。

      万花谷西北方向的高地是一片禁区——聋哑村。里面关押着许多罪人,皆是被万花弟子擒来试药做仆的。
      契宓勒既是被赏善罚恶剑请来的,那更是“贵宾”,须得在村里划出二里宝地,单独伺候,好毒好药地“供奉”。
      而这些天,万花弟子的视线皆被花海仙鹿吸引了去,聋哑村的夜巡力度必定削弱。

      这些胡人的调虎离山计险些让兰疏慵背了黑锅。

      他的速度快极了,几乎成了一道紫色清风。

      契宓罕德生性狡诈,踪影不定。现在他们虽知道他改名换姓入了狼牙军,但依然难以知晓他的确切位置并暗中接近他。
      而掌控住他的弟弟定能事半功倍。

      所以想要尽快逼契宓罕德就范,他最好捉到契宓勒!

      事与愿违,等他们赶到谷口时,早就没了人迹。
      只有一柄青剑直直插在路中央,被皓月镀了层锐利的银光,似乎还能听到剑尖的嗡嗡余响。
      剑身之上用淋漓血迹刻了五字:赏善罚恶剑。

      七哥微微喘着气,看着那柄剑,有些惊讶:“敢给万花谷下赏善罚恶剑的人,我倒是第一次见。”

      “有意思。”兰疏慵轻声道。
      他抽出一根黛紫发带,将垂下的长发尽数绑起,线条流利漂亮的下颌和侧脸露了出来,他对七哥说道:“帮我追他们,追不到也无妨,我直接去找契……康阿荦了结,一切让八哥通知我。”

      “那你去哪儿?”七哥看着他的颀长背影问道。
      “解决一点事,拿点东西,我这一走,暂时不会回谷了,”他回身,冲七哥送了个难得的笑容,“辛苦你了,七哥。”

      “再说一遍,我是天字二十一号,不是什么七哥!你不要瞎取外号!” 七哥装出的深沉慎重终于兜不住了,他十分不满地抗议。

      “你不是和八哥玩得挺好的,做他哥怎么了?”
      “你怎么不去跟扁毛畜生称兄道弟?!”

      兰疏慵头也不回地冲他挥了下手,便缩地成寸,风似地走了。

      而七哥和他的八哥“黑神”径直向谷外赶去。
      夜黑风高时,兵分两路,你追我赶。
      高空之中,黑神一声声“长毛畜生”、“七哥畜生”荡气回肠,为寂静的秦岭添了丝滑稽的诡异。

      第二天,万花谷被两件大事掀起了不安的风波,而相比之下,一个普通弟子的离开,自然没能引起注意。

      聋哑村的护卫死伤数人,被囚的一大恶人——契宓勒,被数位高人无声无息劫走。
      而更令人惊愕的是,偌大晴昼海中的上百只凶残夜狼,统统毙命,它们的尸首被摆在花海中央,形成一个大字——刀。

      万花弟子将护卫与夜狼的伤口进行对比,再听幸存护卫所述,他们肯定这两件事必定不是一伙人做的。

      后者不像前者那般暴戾残忍,而是干脆利落到极点,甚至有些雅致。
      他精确无误地划开夜狼的咽喉,带出一弧血线,静待野兽流干血液而死。

      他们检查伤口后,竟说不出究竟是何种武器所致。伤口至深至细,深入狼骨,细到没有任何刀剑能做到。
      走势利落完美,那不像是屠戮,而是像完成一件精致的艺术。能锐利及此地步,唯有风耳。

      一百三十二匹夜狼,匹匹如此。手法完全一致,绝对出自一人手中。
      以一人之力,在夜巡弟子换岗的一炷香内,屠尽花海群狼。放眼江湖中,或许都没几人能做到。
      孙思邈对于此事一直保持缄默。
      他看着案头的手信,浑浊的眼睛里是慈悲的光。

      “水未尽,云未起,疏慵亦不知陌上花何时再开。但眼前路已明了,弟子必须一往无前。若生前放纵,则死时必悔。契宓罕德之死期,便是弟子归日。”
      “师父所授针法乃救人之法,弟子恐辱医道,在外必不用针术对敌。而其他保命之法,师父应对弟子经年偷学的武艺了然于胸,弟子不再班门弄斧。离开之际屠遍恶狼,并非卖弄武艺,乃是对师父所言有感。狼为‘刀俎’,鹿为‘鱼肉’,而弟子,是持刀之人。”

      若他是制定一切规则的人,谈何弱肉强食?
      他任弱者生,弱者便安居;要强者死,强者定湮灭。
      他可以保护所有人,包括死人的尊严。

      万花谷的打头风掀起多大的浪,谷外人并不知晓。

      而这一切的源头,此时正执扇孤峙于船头。
      一袭倜傥紫衣,荡开一江春色。任他满风绯言,皆化作笛中清音,为尔开道。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赏善罚恶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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