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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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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政府为了处置各种社会经济事务,创设了不少户名,至少其中的部分户名,是沿袭前代旧制者。各类户名,
如家中只有一个成丁男子,称单丁户;
家中有男子未成丁者,称未成丁户;
单丁而家产物力贫乏者,称孤贫户;
无夫无子的人户,称女户;
军人及其家属,可称军户;
僧寺和道观,可称僧、道户或寺观户;
从事盐业者,称畦户、亭户、灶户、井户和铛户;
产茶以至种桔、养花者,都可称园户;
从事酒业者,可酒户、坊户、槽户、拍户和扑户;
从事炼矾者,称镬户;从事采矿和治炼者,称坑户、冶户、矿户、炉户和炭户;
烧制陶瓷者,称陶户和窑户;
工匠称匠户;从事纺织、印染、刺绣等,称机户、绫户、锦户、染户和绣户;
拥有船只者称船户,而从事远洋经商者称舶户;
城市的商铺称市户、行户、铺户和店户;
从事造纸者,称纸户;包揽代纳赋税等类称揽户;
山中打石者称宕户;
良人女子犯奸三人以上,贬为杂户,如此等类,其名称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