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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童年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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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位不太有耐心的朋友,那么我建议你直接翻到结尾,这个故事的结局早已注定。也许此时你会关掉手机里的新闻客户端,然后热泪盈眶的对自己说,“这他妈是我今年看过的最诚实的话。”
如果我再告诉你,朋友,其实你的结局也早已注定,你还会对我的话深信不疑吗?我无法替你决定什么,一切都由不得我,甚至也由不得你自己,正如我前面所说,每个人、每个国家、每个星球、甚至每个宇宙,故事的结局早已注定。
我想说,如果我真的死了,那么证明我是对的。我不是招摇撞骗的神棍,也不想做未卜先知的预言者。因为同时间比起来,万物都显得微不足道,它才是最好的表演家,而我们,如同一具具用碎皮拼凑的玩偶,在宇宙这张白色幕布后面,被名为命运的无形丝线,像傻瓜一样摆弄。
同大多数故事无异,开端也需要从怀旧的年代讲起。
我叫程哲,出生在一个普通城市家庭,母亲是纺织厂里负责浆纱的工人,兢兢业业,却因为工厂的衰败而提早离开岗位。父亲曾经是位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后来由于一些刻意隐瞒的原因,离开了学校。我不知道是哪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最终点头敲定了我的名字,不过我能猜到他对我的期望,拥有先哲一样远大的前程。
对于肩负家族荣辱的我来说,松懈就等同于失败,所以在天赋与勤奋的协助下,我两岁就学会了第一个成语,死不瞑目。之后,我更是在科学与艺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尤其到了求知欲膨胀的年纪,我对一本叫《生理卫生》的书有着近乎痴狂的追逐。如果一定要在两样爱好间找到的共通点,我可以自豪的讲,我能蒙住眼睛,分毫不差的画出人体整套生殖系统。
相反,对于舞刀弄枪这类男孩常玩的游戏,我反而提不起兴趣。每当纺织厂家属院里的小孩三五成群,追逐打斗时,我都选择远远躲开。我不是看不起那些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的未来栋梁,也绝不是因为当我拿着满分考卷换来的木刀准备砍掉他们的狗牙时,发现其他小孩已经人手一把玩具□□。我只是不喜欢征服别人的成就感,我能听到每一个灵魂呐喊出的自由。
不过,有件事情差点让我成为了英雄,遗憾的是,我妈妈的英雄,却因此离她而去。
在我即将学会系红领巾的那年,爸爸把我带到一座名为落潮的小镇过暑假。对于这座终日阴云密布的乡下小镇,印象里,我已经数不清来过多少次,不过,记住它的名字,还是从这次开始。
关于落潮两个字的来历,或许是因为它盛产盐卤的缘故,从土地里涌出的泉水带着大海一样的味道,潮起潮落,生生不息。赋予它名字的,必定是一位生长在海边的诗人,远离故土的思念,在这里得到了纾解。
当我从石碑上知晓落潮镇初建的年月时,它已经陪伴地球公转了一千回,从那之后我就时常在想,一千年前的人们在做什么?苦笑、懊悔还是犹豫不决?同样的故事,一千年之后似乎还是在上演。对于选择,时间并没有赋予人们更多的可能性。
小镇里最显眼的标志,是西面山丘上巍峨矗立的一座碉楼,很远就能一睹它的身姿。尽管当时镇中心已经林立起不少高檐,但同碉楼比起来,还是像一株株发育不良的麦芽。据说有位戴着斗笠的风水大师曾经来到过这里,他捧着装有电动马达的罗盘爬山涉水后激动的向镇民宣布,他找到了世界的中心。不仅如此,他还说碉楼就像海潮中的灯塔,指引着寰宇之间慕名奔向落潮镇的客人。不过,我却觉得它更像是残留在身体外的刀柄,从伤口源源不断流出的血液,将土地也染的苦咸。
碉楼建成的确切年代已经无从考究,有人说是明朝,也有思维活跃的人将它同女娲补天联系在一起。天上的洞可以用五彩石补,他脑子上的洞又该如何去补?除了碉楼建造的历史,它还能够说得出的故事,便是曾经被一群土匪所占领。在动乱年代,官道受阻、商路不畅,盐自然成为稀缺资源。尤其是在内陆地区,盐井就意味着络绎不绝的财富,谁占领了它谁就有了暴兵的资本,而碉楼就是看守这座金矿的哨塔。
碉楼下方连接有错综复杂的地道,纵横广布,难以计数。如果你不走运的迷失在一棵巨大的黄葛树下,或许会遇见几位吃盐比吃饭还多的老人,他们会拉着你的手向你讲述关于土地、土盐和土匪之间令人动容的三角故事,最后你会得知一个惊天的秘密。落潮镇的村民曾经世世代代享受阳光的恩典,然而却因为一场战乱,使得太阳不再眷恋这片净土。
北洋乱世,军阀混战,一只军队击溃占山为王的土匪,攻下落潮镇。走投无路的土匪们带着他们搜刮来的财宝躲进地道,从此不见踪影。关于土匪们的结局,众说纷纭,有人说他们沿地道逃到了他乡,之后瓜分财宝隐姓埋名;也有人说他们被军队围困,最后连同财宝一道掩埋在了黄土之下,成为名副其实土地里的悍匪。他们的忿恨聚集在碉楼周遭不愿离去,所以落潮镇自此以后终日阴云密布,阴魂不散。
也许你会同情那群老人的愚昧,然后带着无奈的微笑离开。不过,我更同情的是每天在田间辛苦劳作的落潮镇村民,对于他们来说最心酸的或许并不是天灾后的饥馑,而是抡起锄头挖到土地里金光灿灿的宝贝,拿回家后却变成一面皱巴巴的锦旗。
要说小镇最大的特色,不得不提国家鼓励发展旅游的政策。至那开始,镇上便有先知先觉,精通市场法则的高人提出要搞乡村旅游。随后,一批批旅游、规划和经济方面的专家陆陆续续来到小镇,在经历一番走马观花的考察后,响亮的品牌口号被提出,大力发展土匪文化。在镇政府的号召下,村民集资在碉楼附近盖起了一座祠堂,取名英烈祠,里面供奉着历朝历代起义滋事的土匪头子。奇怪的是,雕像样貌越狰狞身前的香火越兴旺,我很在意那些九泉之下的枭雄们如何看待自己形象和人气的反差。
老街上保存较好的历史建筑被改造成了特色商铺,而那些刚在老房子的瓦砾中盖起楼房的倒霉鬼们,也希望能够分得一份好处,他们将自己的房子改为了形形色色的农家旅馆。除此以外,在熙攘的赶集人流中,时常还能看到几个扛着土枪,一身土匪打扮的表演者,花上几块钱便能让你拿着枪来张勇斗悍匪的留影。
让人惋惜的是,那时候的城里人,远没有现在这般闲钱雅致,这片走在时代前列的实验田,也逐渐在后来兴起的生态旅游中销声匿迹。直到现在,如果你从落潮镇外经过,还能见到一具挺拔的广告牌,上面写着几个大字,“欢迎您来当土匪”。
我和爸爸在落潮镇的那些天,便住在他朋友开的农家旅馆,至于朋友为什么是位女性,当时的我并没有仔细思考,因为我所有注意力都聚焦在了她的样貌上。她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小脸,当然,这只是相对的概念,至少同我妈妈比起来正是如此。她还烫着一头让她看起来略显老气的卷发,据说这种像洗碗用的铁球丝一样的发型,是那个年代的时尚。她扫描我的眼神很特别,并且不断随着视线上下起伏露出奇怪的笑容,每当她扬起嘴角,便能看到一颗芝麻大的黑痣。之后,她开始用手抚摸我的头发,像是主人在收留一只流浪狗前试探它的忠诚度,要不是我偶然撞见她跟我爸的亲昵动作,可能我真的会变成温顺的金毛犬。只是至那以后每次见到她,我就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吠,想照着她袒露的胸脯恶狠狠咬上一口。
她是我爸的学生,不带情绪的讲,我讨厌她,如果一定要用土匪的枪逼我说出她的优点,我钦佩她可以平心静气的坐在教室里哺乳,吮吸知识的同时转化为养分供给,她不是在开家长会,她真的是一名学生。当然,这些都是我爸告诉我的,年纪尚小的我并不能完全领悟他的意图,或许其中一层意思正如他在歌中所唱的:“我不奢望桃李满天下,只求尝到最甜的那一颗。”
她有一个女儿,叫张薇,至于张,估计也是她的姓,老实说,到现在我也记不住她的名字。张薇比当时的我大不了多少,但身体每一部分,包括大脑,都有着超乎寻常的成熟。我讨厌她,不单因为她母亲是只高度发情的泰迪,还因为无论去哪,她总会合乎时宜的出现在我眼前。说真的,我研究过一本关于催眠的书,或许她潜意识里把自己当成了一条拴在我脖子上的狗链。
我在镇上度过的时间不长,却认识了一位新朋友,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她叫楚言,不过我更愿意叫她小茄子,因为自从发现她的辫子膨胀的像根茄子,就再也无法将这个念头从我脑子里抹除。她似乎并不喜欢自己的新名字,她说茄子是用来吃的,变成别人盘中的佳肴,自己可不接受不了。还好那个年代清宫剧尚不流行,不然她又会多一个厌恶的理由。
在她成为茄子的第二天,张薇家的打鸣鸡第一次感到了耻辱,它竟然因为迷恋的看着一个小女孩忘了自己的职责,所以到了中午,它毅然决然投入到了餐桌上。楚言告诉睡眼惺忪的我,不想再让奶奶给自己扎辫子,她不要当茄子。我差点就接受了她的理由,不过必须承认,她披散刘海的模样比扎成根麻绳好看多了。
我从张薇的眼神里猜的出,她讨厌茄子,于是,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就显得合情合理。她故意将洗脸水泼向门前的空地,溅起的泥浆们哼着欢快的小曲,纷纷扑向楚言的红皮鞋。楚言委屈而迷惑,她木讷的站在原地,将视线从我移向张薇,最后仰起头盯着眼前的三层小楼房。或许她在心里,已经把住在这栋楼里的人通通划入了怪人的行列,尤其是墙外还挂着一个短裤衩的中年男子。那是我爸,没猜错的话,他正准备从二楼母泰迪的巢穴翻回我们的卧室。
我突然发觉自己能够理解她,甚至认同她,我居然与一屋子的怪人生活了一星期。女儿是忍者大师,母亲已经修炼成精,父亲只会装疯卖傻爬水管,他们才该是一家人。
不知为何,我突然萌发起了一丝叛逆的冲动,我抓住楚言的手,顾不上自己也只穿着一条短裤衩,开始往碉楼的方向跑去,当时的我只有一个念想,不能让她再被欺负,这是我作为男人的尊严。至于为什么要朝碉楼的方向,不好意思,我的脑子已经分配不出运算能力供我细想,好在那一片还算熟悉,大清早也不会有太多人。
碉楼下的英烈祠前站着一位手握竹扫帚的农妇,年过半百,或许是身体抱恙,大夏天,却穿着厚实的土布衣服。她看到有人经过,即刻停下工作,好让扬起的尘土能够稍微消停。老人的举动让我重新感受到了夏天的暖意,更让我意外的是,她在打量我们几眼后,立起足有祠堂大门那么高的扫帚,对着楚言说道,“你是楚家的姑娘?你奶奶正找你呢,赶紧回去。”
“她是楚言的邻居还是亲戚?”我琢磨着,“遇到熟人也好,可以送她回去。”冷静下来的我顾不上心里的一丁点失落,准备对楚言重复老妇的话。不过,楚言却出乎意料的“哼”了一声,拉住我开始跑,她在向全世界表达,她不要扎辫子。
我先提前自我检讨,如果因为我突发奇想取的名字带给她伴随终生的阴影,那我真是罪大恶极。
这次我们翻越土包,迈过水沟,朝着人烟更加稀少的田地前进。小声提一句,我高估了自己小脑的平衡功能。在一处狭窄的田埂,为躲避一头壮硕的耕牛,我整个人掉进了已经挂满稻穗的水田里。满身泥浆算不得什么,这只是成为一名英雄的必要考验,只要找到一处清凉的溪水,我又能够光彩照人。不过糟糕的是,当我费力把左脚从烂泥里拔出之后,我发现鞋子不翼而飞了。那是妈妈买给我的新凉鞋,绿色塑料款,鞋面上还印有一朵花。没什么可笑的,穿过的人都知道,这类鞋不分男女。
我就这样晃着被泥土完全包裹的脚丫,走在前面,如果不留意,根本察觉不到我其实光着一只脚。后来当我读到爱因斯坦与波尔关于量子纠缠的争论时,情不自禁想起我的凉鞋,当其中一只正随着我的脚掌有规律的摆动时,远在地平线下的另一只,是否也在做着相反的运动?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泥土里的草根和石子,天生就是脚掌的死敌。我们在一片茂密的林盘停下,按经验来看,这种地方通常会有那么一两座压着纸钱的坟墓。想到这里,我感到头皮发紧,毛骨悚然。
小茄子也露出焦急的神色,不过她倒不是惧怕突然出现的鬼魂,她小声告诉我她有不得不解决的生理需求。在要求我闭上眼,背过身,两手撑地以示清白的同时,她又向树丛深入了不少。年纪不大的她,对私人空间的标准却大的惊人。
然而,忧心的事情还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了。我追寻着她的哭叫声飞奔过去,看到的景象却有些让人啼笑皆非。她四脚朝天躺在一个土坑里,估计她把土坑当作了农村田地里随处可见的粪池,于是在她靠近方便时,不知什么原由,竟然滑了下去。幸好土坑底部是层厚厚的软泥,才让她不至于受伤,更幸运的是,它不是真的粪池。
如何把她救上来倒成了一个难题。地表塌陷形成的土坑,足足两米来深,对于几岁的小孩来说,无异于登月。我想了很多办法,用手不太可能,就算够着了,我也没有着力点将她拉上来。尝试递给她一根长树枝,也不管用,我俩力气都太小,没办法抓稳。最后,我只好安慰她让她先待着,我去叫人帮忙。她的反应却更加强烈,她用哭声表示,宁愿上不来,也不要一个人。她说土坑里有两道黑影,如果只剩她一人了,就会把她吃掉。这是什么理论?
我咬咬牙,只能再当一次英雄。我反身趴在土坑口,十指掐住泥里的草根,慢慢滑下去。我拍了拍茄子,蹲下身,示意她踩在我肩膀爬上去。我的想法很简单,她爬上去叫人,我反正不怕一个人,应该不怕……吧。
登月计划再一次失败,我忘了,她只是一个小女孩,这下可好,再也不用怕一个人。也许将来有一天,某人读到我自传中的这一段,然后问:“为什么不踩着她再爬上去?”对啊,那我跳下来还有何意义?
我开始大声呼喊,也顾上不狼狈不堪的样子,要是遇上个过路的成年人,不,小孩也行,在不,狗也行,只要它能明白我的意思,找来救兵。我居然开始想念起张薇,正需要她的时候,这位督查队长却没了踪影。
最后,确实来了一群动物,几只散养的土鸡。它们在土坑边上演完一出宫斗闹剧后,又趾高气昂的离开。我的注意力不在这群家伙上,根本不知道走在前面的是只公鸡,大红鸡冠上有处缺角,估计是在争权夺利时留下的伤痕。其余四只都是母鸡,其中白色那只摇曳生姿,紧跟着公鸡,剩下三只杂花色的掉在后面。
我找到了逃出去的办法。
楚言惧怕的黑影,其实是土坑两头的洞口,里面并不宽敞,如果是身材正常的成年人,需要低头弯腰才能勉强通行,还好我们不是。我尝试往洞口里走,不过仅仅几步便退了出来。我缺少照明工具,也不拥有自发光的核聚变能力,地道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放心吧,没有妖怪。”我从洞口边传出的话起了棉花糖的作用,楚言停止了哭泣。“可能是只千年泥鳅的老巢。”我补充道,这次她反而哭的更加厉害。我立即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想要弥补却不知如何解释。这是常识性的错误,要知道就算有如此巨大的泥鳅,也不可能把家安在远离水源的土里。
楚言越哭越激动,她含糊不清的喃喃自语,鼻涕和眼泪也听话的流进嘴里,滋润已经沙哑的喉咙。我连蒙带猜,勉强明白了她的中心思想,她想回家。难道我不想?为了安慰双眼红肿的楚言,我在深思熟虑后,做出了一个决定,至少对于当时的我来说,认定它会是我前半辈子做出的最艰难的决定。我把自己最珍惜的一张卡通画片送给了她,强调一次,是绝版卡通画片,上面印着动画片《太空堡垒》里的那艘巨型飞船,太空堡垒1号。别问我为什么只穿着短裤衩还能掏出卡片,所以才是我的宝贝,就算□□我也会带,正好物尽其用。
然而,楚言似乎没能领会我的好意,她接过卡片,无动于衷的捏在手里继续哭泣。对于这种暴殄天物的行径,我原地释放的奉献只延续了八秒,之后,我开始后悔,盘算着如何将卡片再要回来。当我终于鼓起勇气准备开口时,伤感到动情之处的楚言不知想起了什么,突然抬起手凑近鼻头,把捏在手里的卡片当作手帕擦了擦刚流出的新鲜鼻涕。好吧,作为一名男子汉,要言而有信。
我们就这样被土坑困了很久,不过,在关键时刻,她也不算一无是处,她的一句话提醒了我,既然有地道,就一定会有入口。除非……除非洞的主人真的是只比人还大的泥鳅。
我不能再杯弓蛇影,如果不想山里的土匪在家长们来之前把我们绑走,这是唯一自救的办法。我需要回忆来时的情景,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判断往哪边走能快速到达出口。道理虽可以这样讲,但在我冥思苦想一炷香之后,发现并没有什么用,我还是一头雾水。或许把楚言拖到洞口,充当人肉声纳探测仪是个更好的选择。
我让楚言乖乖待在原地,再次硬着头皮钻进左手边的地道,为什么选左边?我也说不清楚,先左后右嘛,好像听学前班的老师讲过,任何事情不都该这样?比如抄作业、罚站报数、麻条抽屁股,都是从左边到右边。对了,我的鞋也是左边先牺牲了。
地道口潮湿不堪,弥漫着植物腐烂的气味,往里走,情况却截然不同,墙壁干燥而规整,赤脚走在夯实牢固的地面上,再也不会有踩上动物粪便的错觉。更让我欣喜若狂的是,我居然摸索到了亮光,我们同出口相隔不远。
真是幸运。
在我安全将楚言带回家,以为会受到英雄式的对待时,却发现大人们的想法往往与现实自相矛盾。她的家人把我当成了无人管教的野孩子,虽然不得不承认,我赤着一只脚的形象确实与他们臆想的角色不谋而合。
他们当场训斥楚言,禁止再与我玩耍,并且逻辑清晰的为我勾勒出了未来职业蓝图,我注定会成为超越英国奴隶贸易祖师爷约翰霍金斯的男人。我没有反驳,因为没用,我能理解亲人间的担忧,但我不能接受他们总是用成年人的眼界判断对错。
同楚言家人相比,我爸并没有太大反应,所以我也并不打算让他知道,他买给张薇的新鞋现在穿到了我脚上。到我成年后回想起来,或许当时的他认为这只是小孩调皮的玩闹,跟他急着回房间造小孩的百年大计比起来,不值一提。倒是母泰迪露着半个屁股在一旁冷嘲热讽不停,我爸为了显示自己是位听话的主人,也只好言辞轻微的对我批评了几句。
所以,我自认为的英雄行径并没有结束,那天下午,我又偷偷溜到了楚言家的门外,我想告诉她我准备再去地道里探险。别以为我是在胡闹,富于冒险是男人的天性,这也是约翰霍金斯能够成为当时英国首富的一个原因。
不过,当我把头探进她家院子,扯着猫嗓叫了几声楚言的名字后,一只不知是她舅舅还是渡渡鸟的古怪生物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用他赘硕的身躯把我拦在了院子门外。这头怪物除了认为我是人贩子,还把我当成了听不见声音的傻瓜,楚言从屋子里传出的喊叫声让拴在枣树上的土黄狗也惊恐不安,他却告诉我楚言已经回了城里,让我别再来捣乱。好吧,任何争辩都只会加重傻瓜两个字的分量,我提醒他,将来有一天,我一定要把他贩卖到加拉帕戈斯群岛数火山。
第二天清早,我在一阵仿佛按下了加速键的争吵声中醒来。透过薄薄的纱质窗帘,我看到张薇的妈妈横在自家院子门口,对面是一个身材肥胖的老妇。我无意从解剖学的角度纠正他们话语中对男女□□官的错误认知,也不打算感激母泰迪对我的维护,我只注意到一个问题,楚言不见了,如果上升到自我层面,更准确的描述是离家出走。我突然冒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楚言有危险,而我必须挺身而出,当一回真正的英雄。
不过,当我从工具柜里找到手电筒,并且悄无声息的从后门溜出去之后,我还是有个疑问始终想不明白,走丢的人是楚言,为什么不找她,却找我兴师问罪?直到二十年后,当我被人扫地出门时,我才感同身受的领悟。
逃出险境的我搂住裤兜里的手电筒,踏着不合脚的凉鞋,朝碉楼的方向飞奔,直觉告诉我,楚言躲进了昨天的地道。经过老街上的豆浆铺时,饥肠辘辘的我似乎听到了锅里传出张薇呼喊我的声音,我没有理睬,很快,我被同样饥肠辘辘的晨雾所生吞。
约莫半小时后,我来到曾经困住我们的土坑边。坑底的软泥上,我和楚言留下的脚印还清晰可辨,除此之外,在枯叶和小石子这些冷漠的原住民中间,还夹杂着一张不起眼的小卡片。我感觉心脏猛的一跳,顾不上喘气,便俯下身跳了下去。
然而,故事就是这么不随人愿,当我触碰到卡片的那一刻,我知道我错了,它只是一块撕碎的火柴盒外壳,不是我送给楚言的宝贝。
我不愿放弃,踌躇许久后,我扒在昨天走过的那一侧洞口喊了几声,没有回应,而当我转到另一侧从未踏足的黑暗时,我似乎听见了里面传出的低语。不知为何,我想起了镇上老人们关于土匪冤魂的故事,深不见头的地道,足以悄无声息的将两个小孩子埋葬。
冷静片刻,我掏出插在裤兜的手电筒,朝玻璃罩哈了口热气,又撩起衣服擦了擦,接着用左手拇指按压住红色电源按钮,照向洞口的阴影,很幸运,除了黄泥,洞里什么也没有。于是我鼓起勇气,小心翼翼钻了进去。
就这样,我不知道在战战兢兢的灯光中走了多远。我竖起兔子一样警觉的耳朵,手掌心的汗水让手电筒铜制的握柄也变得滑腻,此时此刻,哪怕辛劳的蚂蚁喘上一口气,发出的动静也足以吓跑屈服于肾上腺素霸权的心脏。
恐惧的气氛随时会将我融化,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若干年后,当某人再次来到这里,也许我就会成为恐惧的源头。紧张让交感神经开始掌控我的身体,原本激荡的脑子也变得如同无垠的太空一般漆黑而空白。我慌忙转身,想要逃离,然后不知不觉间,迷失了方向。
我只记得自己被人抬了出去,血液冰冷,四肢僵硬。更可怕的是放置我的地方,腥臭难挡,堆满了同样血肉淋漓的尸体,像是灭鼠大王对某个老鼠大家族满门诛杀后,正在清点战利品。
一道光亮将我唤醒,如果能再选择,我宁愿永远闭上,因为视野里的景象触目惊心。早前鳞次栉比,华灯初上的小镇,转眼变为了死亡废墟,空气仿佛被从天而降的力量吸走。尽管场面混乱不堪,我却听不到任何声响,哭喊声排序而成的奏鸣曲,被演绎成了一场满含恶意的默剧。
我感觉血液在身体里开始沸腾,它们灼烧着每一个细胞,唤起沉眠的记忆。我推开压迫我身躯的残骸,重新回到迷宫一般的地道。又不知寻觅了多久,在如同蛋白质腐烂的恶臭中,我捕捉到了一丝新鲜气息,现在想起来,那些空气一定来自地道换气用的通风口,并且随着我的步履,这样的通风口越来越密。最终,这些空气引领着我来到一处圆井状的房间里,顺着墙边的木梯往上爬,我再次沐浴到了光明。更让人惊讶的是,我发现自己居然从碉楼里走了出来。
这段不可思议的经历还没有结束。之后,我逃回了张薇家,将惊恐未定的自己关在房间里,对发生的一切只字不提。第二天,我才后知后觉想起了楚言,当我再次偷偷溜到她家院子外时,大门紧锁,隔着铁皮门板听不到里面的一丝响动,连那条不安分的土黄狗也似乎剥去了生气。
我绕着砖砌的院墙走了一圈后,垂头丧气的枣树目送着垂头丧气的我离开。后来,我做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举动,以至于我在落潮镇的暑假生活提早结束,并且之后也再没有回去过。我跑到老街广场的那棵黄葛树下,发挥自己的绘画天分,把在地道经历的那段不亚于达伽马发现新航线的路程仔细刻在了树干上。
结果不言而喻,我受到了惩戒,前所未有的程度,相比老树的伤痕,痛感神经元发出的哀嚎已经算不上什么。我恶劣的举动触及了我爸的底线,这次不再只是母泰迪,他需要为我的胡作非为向全镇人道歉。
这件事之后,我挂着红肿的眼睛回到了城里,妈妈因为心疼,同我爸吵了几句。原本以为风波就此过去,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一贯和睦的家庭却开始出现裂痕。我时常在夜里惊醒,隔着房门听到父母卧室里激烈的争执,每当这时,我总会蜷缩进被子,用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填满被窝里的每一寸空隙。我不知道他们争吵的原由是不是因为我叛逆的行径,婚姻对于年幼的我来说,远远不如小浣熊对干脆面那么了解,但有一点我很明白,争吵的结果让我无法接受。
他们选择分开的那一天,天空出乎意料的风平浪静,我也从那一天开始,仿佛成了一只被遗弃在苍穹的风筝。我开始抽烟、开始撒谎,开始肆意妄为的逃课,开始成为同学眼里的问题少年,失去父爱的呵护,我像是被斩断了一只翅膀,只能张皇失措的朝着深渊坠落。
勉强落进初中的那年,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与三个初二的男生发生冲突,老师眼里微不足道的小事,微小到只能将自行车停车棚因此被撞塌的原因归结到地球自转上,不过对于我来说,这却是一件彻头彻尾的大事。
那三个男生跟我一样,从小在纺织厂的家属院长大,怀着曾经被我追赶到满地找牙的恐惧,他们故意将复仇的怨愤施展在我的自行车上,并且在放学后熙攘的人堆中大声讥笑我妈妈,其中一个还大言不惭要成为我家的男主人。第二天,这位想当我父亲的男生没有经受住我的检验,被我从二楼丢下去的玻璃瓶砸中脑袋,颅骨骨裂,在医院躺了半个月后,因为课堂上被老师突然抽问导致的小便失禁,而在讥笑声中逃回了家。
因为这件事,我妈妈被班主任请去了学校,当我站在教师办公室外听着班主任向妈妈数落我的恶行时,我笑了出来,这是很久以来我头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意义。也因为这件事,妈妈重新回到了纺织厂,她需要独立撑起一个家,还要时刻担忧儿子的未来。
从那之后的一段时间,我沉默下来,自从我爸死心塌地成为母狗的奴仆后,我不想让绝望的妈妈再心灰意冷。那学期期末,我破天荒的考了全班第二名,相较于老师的表扬,我更在意的是母亲久违的笑容。
说到这里,一定有人会好奇,第一名是谁?没错,从小学到初中,冗长的几年里,每次考试的头名都会被同一人夺去。义务教育便是义务让他名列榜首的教育。我实在搞不懂同样的分数,为什么我只能屈居在他之后?班主任给出了她的答案,为了看懂我写的东西,嫁给了一个写药方的医生。
那位永远第一的倒霉蛋叫沈量,我一度怀疑他是某位大人物的孩子,每次考试都能指派秘密特工潜入,提前拿到试卷和标准答案。因为没人不会犯错误,哪怕一次,但他真的没有,所以他跟我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我不是在恭维他,有一点我必须承认,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在同龄的小朋友向老师提问,爱迪生和爱因斯坦一共要做多少个小板凳才能完成爱斯基摩人的成年仪式时,他已经尝试在黎曼坐标系里求解拉格朗日方程。当他洋洋得意向老师解释运算过程中的惊人发现时,我感觉老师的表情像是刚从漆黑洞穴走到文明城市的尼安德特人。他不在乎自己的行为会不会得到赞许,在一次选举优秀学生时,当他的得票比那些刻苦钻研两位数加减法的同学低上许多,甚至离他们越来越远后,他告诉我说,红移是宇宙的法则,如果有人能够扳倒这个真理,那么他的名字或许也会像哈勃一样,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我承认,上面的某些话有少许夸张成分,一定要找到合适的比喻,就如同牛肉面广告里牛肉的含量。但有一点却是事实,在同龄人还在大学里沉迷于局域网游戏时,他已经顺利博士毕业,成为物理研究所最年轻的科学家。他从头至尾都是老师们眼中的骄傲,我敢打包票,如果有一天他不小心落进自己制造的黑洞,或者被某个惧怕人类从此崛起的天外文明所劫持,学校一定会举行盛大的优秀校友追思会,然后用83号元素铋制成的相框,把他唯一穿着校服的毕业照挂到校门口的光荣榜上,因为8月3日是他的诞辰日。虽然他在拍那张照片时,由于我的一句话,使得表情有些惶恐。我指着相机对他说,“里面好像装有子弹。”
我和沈量的友谊一直延续到高中,当然,他注定属于火箭班。我能够考进高中,已经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所以霉运随之而至。我遇到了一个让我讨厌的人,姚书瑜,她是我的同桌,在我的高中年代,男女同桌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我无法量化自己的厌恶,除非我故意撞上墙壁促使自己青春期荷尔蒙分泌紊乱,否则我实在找不出对她萌发好感的理由。杂草牙、大饼脸,虽然总是一副卧薪尝胆的模样,不过成绩却普普通通。有一次为了捉弄她,我让沈量帮我想了一道数学题写在她的作业本上,她解了好久也没办法解开,然后……然后从第二天开始,她就再也没来过学校。
其实老田曾经暗示过,校门口的高考录取榜上也为我预留了挂照片的位置,我知道他是在鼓励,不过他的话至少比起校长和教导主任的狗屁更值得相信。他是我高中时的班主任,中年男人、身形消瘦,据他自己在语文课上描述,经历过□□的人都像他一样能吃。矮小的身材带给他一项优势,能够躲在教室后窗外的阴影里而不宜被察觉。不过总的说来,他还算是个不错的人,至少是位称职的老师,可惜的是,他的预言没有成真。我错过了高考,压根就没有到场,当考试铃声响起时,我距离那张承载人生转折的课桌还有一条街的距离。我不想解释,也没有理由解释,那只是一个感到自己再次被父母遗弃的孩子所做出的回应。
在我高二到高三的那两年,妈妈时常以工作上的理由将我独自留在家里。有一天,她突然告诉我说厂里要派她去北京学习,需要离开一段时间。我知道她在撒谎,因为我从她一闪而过的憧憬里读出了答案。那一刻,我认定她像我爸一样,找到了新的伴侣,也认定像我爸一样,会狠心抛下过往的累赘,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妈妈一去就是小半年,回来的那天,夜幕降临的很早,我捧着从同学那借来的漫画,心不在焉的望着窗外。我看见裹在厚外套里的妈妈走近楼梯口,她的脸色比肩上的雪花更加苍白,她不但剪短了头发,还戴起了从来不曾见她戴过的帽子。她刚瞧见守在家门口的我,便费力的道歉说她给我买了许多好玩的礼物,不过匆忙下车时却一股脑都忘在了火车上。她虚假的笑容激怒了我,我没有接受她的拥抱,推开她跑到了屋外。
高考前不久,妈妈突然住进了医院,起因是被一辆摩托车撞倒从而导致肺脏出血,不过她的病情却迅速恶化。这时,我才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猜到了她去北京的目的,治病,而且是癌症。为了不影响我考试,她始终隐瞒着病情,甚至再次复发时,也固执的想等到高考结束才入院。
我曾经偷偷躲在医院外徘徊过许久,不过始终没有推开病房的大门,我不敢面对她,不敢告诉她我根本就没参加考试。然而最终,我对妈妈的埋怨和对自己的责难随着她在那个夏天的离世,变化为了无尽的懊悔,没错,就连最简单的告别,我也没能做到。
之后的一年时间,我的大脑前额叶皮层像是被冷冻起来,没有丁点活跃的迹象。我靠着亲戚的施舍生活,像一具行尸走肉流浪在街边。就这样不知过去多久,突然有一天,张薇出现在我面前,狂风骤雨的说教后,我彷佛又在汪洋中重新寻见了人生的航标。我拨打了她留下的小册子上的招生电话,相比于厨师和钳工,我对机械更感兴趣。所以,我收拾起行囊,满怀改过自新的错觉,准备开赴渴望改变却木已成舟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