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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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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龙纹
“屁虫,快来,哎呀,你倒是快点呀!随着一阵急促的催促声,只见千辰鬼鬼祟祟地从皇宫城门内探出一个脑袋,见两队侍卫都向城墙后围巡视而去,他便如一只射出的小箭一般冲向城门。后面跟着一个一脸极不情愿却又敢怒不敢言的少年,就是被他叫做“屁虫”的。他们到达城门后便立即找到旁边的一棵大树后面,隐藏起来。
“殿下,我们还是不要去了吧!要是被人发现就糟了。我肯定会死无葬身之地。你也会被陛下关起来的。”千城一掌拍向他脑门,喜笑颜开地说,“那么多废话!现在我们已经出来了,想回头已经来不及了。你还是乖乖的跟着我,帮我好好想想,出去以后我们玩什么好玩的吧!” 屁虫只有哭丧着一张脸,耷拉着脑袋地跟着他。
这个被他叫做屁虫的少年,是在宫里他的贴身侍卫,名叫飞羽。因为随时跟随他,他经常叫他跟屁虫,进而简化为屁虫。飞宇抗争多次无效,只有由他这样叫了。
在城门旁边停着一张拉夜香的车,其实也就是拉粪便的车,车后面放着几个大桶,桶里全是粪便。前面堆着高高的稻草。千辰早就策划好,他留意得知,每一天拉夜香的车,都要在这停留几分钟,然后专门负责运送的人要进去换放行证。这是他们能逃出皇宫的最好时机。果然,今天老张把夜香车放在宫门旁边,就进去换放行证了。
“快躲进去!”千辰命令飞宇道。“啊,这很臭啊”飞羽虽然只是一个侍卫,却很爱干净。“我都不怕你还怕!”千辰一把拉着飞宇,钻入稻草中。
下一个他们再出现的画面是,两人浑身散发着恶臭,脸上身上都是污垢,坐在离皇宫十里的一片荒草丛中。
两人都已脏的连各自的亲妈都认不出来了,但表情各异,飞羽面色颓然愤恨。而千辰虽脏臭,却异常兴奋,他终于逃出升天了。
平日里太傅给每位王子每天布置的各类功课,包括礼记春秋左传,诗经周礼仪礼易经尚书春秋公羊传,孝经论语,老子,律书算,及礼乐御数书射六艺。就已经把每天的时间排得满满的了,基本上是全年无休,只有在举行重要庆典和春节的时候可以休息一日,可比现在的学校惨多了。
因为王位的候选人,都要能博古通今,政论通达,将来才能成为一个好皇帝,让国内的黎民百姓过上安宁富足的生活。
平时的那些课程就已经被烦死了,千辰生来个性跳脱,不喜欢被束缚,平日里在书房都坐不住,想各种点子捉弄太傅的事情多不胜数。
有一次,千辰按照书上的记载,就做实验,将硫磺、硝石、雄黄和蜜混合在一起,结果居然制成火药,将太傅头发烧掉大半! 所幸奉禅是小国,皇上皇后看他这样子从心底里也不指望他能富国兴邦,以后也就是做一个淸贵王爷,虽然对王储的规制如此,但对他也就申饬一顿也就罢了。
子桑千辰是子桑玉三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上面两个哥哥都是文韬武略,才华横溢。尤其是长子子桑继,虽然也才二十一岁,却是老成持重,颇有王者之风。皇上和皇后其实心中也早已属意子桑继为未来的奉禅国君,寄予厚望,只待再历练些时日,找一个合适的时机就将王位传给他。
二皇子子桑慕天,是宸妃所生。
才怀孕四五个月的时候,胎动就异常剧烈。子桑玉笑言,这必定是个体魄强健的皇子。等到生产之时,果然是个男孩,而且体型比一般婴儿都要长大,故子桑玉就以上古的战神刑天给他取名,希望他能像刑天一样强壮,能保卫奉禅,不受外敌侵扰。
子桑慕天也不负父亲的期望,对武学悟性极高,一点即通,连师傅都感慨,从未见过资质如此之高的武学奇才。他性情豪爽率直,与千辰脾气更相投,两人年纪也相仿,从小两人一起闯的祸,都是二哥都护着他,自己受罚。两人兄弟情谊更深,反而是与大哥,虽然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弟,但千辰总觉得离着些距离,有些怕他,没有与二哥般亲近。
我才不想做什么劳什子皇帝,我只想自由自在,快快活活的过一生。千辰心里想着,脸上浮起一抹轻狂的笑。
好不容易才逃出来了,终于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啦,但一时之间反而不知道去哪好了,就像你向往一件事很久,突然实现了,心中却是茫然无措的。
子桑千辰就这样抱着腿坐在草堆上,呆呆的望着天。飞宇不明所以,也不敢出声,只有也跟着他坐在一旁。过了半响,肚子里一阵咕咕声突然响了起来。
身体上真实的感觉立马把千辰从茫然无际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中来。他这才想起从昨天就策划着这次出逃,因为紧张加上兴奋,晚饭都没心思好好用,怕被人发现,今天一清早就跑了出来躲进这个粪桶里,才逃了出来。这会已是日上三竿,难怪肚子咕咕叫了。
现在想起来真的好想念昨天晚上的贵妃鸡。用上好的鸡翅,与香菇、青菜、嫩笋焖烧,再配以青椒,加足调料。烧好之后,整个厨房早已香味四溢。相传当时厨子把这道菜端到杨贵妃面前时,这位美人顿时被这味美色亮的烧鸡翅唤起食欲,尝后连声赞叹,吃了一次还想着下一次,每次进餐都点这道菜,以后厨子们干脆就叫它“贵妃鸡”了。后来在江南流传开来。
奉禅本就地处江南,虽自安一隅,却也并不甚封闭,与周围邻国邦交和睦,边境居民之间的贸易往来也日渐频繁,这些美食做法自然也传到奉禅。况且,上到子桑玉下到子桑千辰都热衷美食,经常命宫中的厨子寻访各地美食,以调换口味,每到节气庆典,便召集一家大小,包括各位妃嫔,王公大臣聚会品尝,君臣长幼其乐融融,倒不像王朝,更像一个大家庭。子桑玉也只求他们子桑世代能让管辖境内的居民能过上安宁平静的日子,不受外敌侵扰便已足矣,颇有无为而治的治国理念。
所以千辰的散漫随性亦是受这这思想和环境的影响。
千辰边想边吞着口水,现在已近中秋,所以宫中每日比平时加菜才做了这道贵妃鸡的,昨天应该好好的吃上一段才是啊。唉,想到这里,千辰狠狠滴锤了自己的大腿一下。
“屁虫,我们现在吃东西吧,我都快要饿死了?”千辰一脸期待的看向飞宇。只见飞宇却愁眉苦脸,说“我们昨天出来的仓促,都没有带钱,拿什么去吃啊。”
千辰虽然以前也跟着父王和哥哥出过两次宫,但不是去樆山祭祀,就是重大节庆日的巡游,都得按照礼法规矩,被拘得像个木偶人似得,所以他才要自己跑出宫来,可以无拘无束的玩。
但是他根本也没想过要他自己花钱,所以压根没想到要带钱这个概念。这下可麻爪了,他不由照着飞宇的屁股踢了一脚,道:”我想不到出来要带钱的还情有可原,你怎么也能想不到,该打,吃我一脚!”
飞宇轻松避开,眼里流露出鄙夷不屑。开玩笑,凭他都能踢到,别看他年纪轻轻,可是自幼拜在名师门下,练就一身武艺,可是宫里数一数二的高手,除了二皇子,没有人可以和他过上几招。
皇太后知道千辰素来爱任性胡闹,所以才特地把飞宇派到他身边保护他,以防危险。飞宇习武多年,本来养成了严谨稳重的性格,谁知才跟了他两年,被他一天到晚叫做屁虫不说,还跟着他离经叛道,荒唐行事。
不过,千辰虽放诞不羁,但简单率直,身上没有一点身为皇族贵胄的架子,从来没有把他当做下人,真的把他当做兄弟,从飞宇内心来说,他还是很愿意跟随他的。
“谁叫你那么慌慌忙忙的,我也没有经常出宫,哪里想到,现在怎么办?不如我们回去吧,兴许还没有人发现呢。”
“既然都已经出来,开弓哪有回头箭,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啦。走,先到市集去看看,我上次经过时偷偷看了,那有好多好吃的啊!”说完,咽了咽口水,朝前奔去,飞宇只好喊句“等等我“赶紧追去。
走了大约十多分钟,二人就来到了一条叫武安街的地方,这也是奉禅京城奉安最为繁华的街市之一。
只见街道两旁摆满了各色生熟小吃、水果、新奇玩意、胭脂水粉,古玩玉器,琳琅满目,应接不暇。
有用糯米蒸制后做成各种动物,飞禽走兽的样子的糯米香糕,有兔子,梅花鹿、老虎还有凤凰、天鹅,再用各色鲜花拧出汁子加以染色,姿态各异,但都栩栩如生,色香味俱佳,让人看着就垂涎三尺。不得不惊叹绝真是高手出民间,如此一个小摊贩都手艺卓绝。
千辰本就肚子咕咕叫,看到如此美食,哪里忍受得住,简直是急火难耐,恨不得一下子扑上去大快朵颐,无奈囊中同样空空如也,只能望食兴叹了。
“唉,没想到兴冲冲的跑出来居然是落得现在这样的光景”,正当二人垂头丧气的坐在街角处,不知如何是好时,突然听见“叮叮哐哐”一阵响声,几个铜板已经应声掉落于他们面前,有两个还弹了几下后才落地,似乎,也在嘲笑他们此时的落魄。
千辰气血上涌,“谁呀,把我们当······”说着抬起头一看,只见一抹粉色映入眼里。 再往上移,原来是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其中穿粉色纱裙的那个皮肤白皙,更加娇俏可爱。一双乌黑灵动的大眼睛像一汪不见底的深潭,正怜悯的看着他,似乎能看进他的心里。
千辰感觉心突然像被电了一下,后两个字生生的给咽了回去。
傍边一个穿青色衣裙的少女说了声“小姐,咱门走吧,还要回去准备中元节给各家的礼品呢”。似乎看到了千辰像个呆头鹅似的模样,拉着她,两人掩面轻笑而去,留下一段银铃般的笑声。
直到她们已经走远了,千辰还愣在那里。
飞宇疑惑的看着他,刚刚明明气愤别人把他两当成乞丐,要暴怒发火,怎么突然间呆住了。担心地推推他,“喂,喂,你怎么了,不会是中邪了吧。”
千辰这才回过神来,道,“哦,哦。没事,没事!”他这才看了看他自己,“唉,也难怪人家把自己看成是乞丐施舍钱物了,他们是钻了拉粪的车逃出来的,一身华服已经完全看不出本来的样子,浑身污垢,还散发着难闻的味道,刚才因为逃出升天的兴奋,后来又是腹中饥饿难忍,竟然全然未注意到,此刻自己伸过袖子一闻,几欲作呕。 唉,可惜了我这个风流倜傥,人见人夸的美男子啊。算了管他呢,有钱了,先填饱肚子再说。
想到这,抓起地上的铜钱,得意道:“现在我们有钱了,可以去大吃大喝一顿啦!”
飞宇没想到他居然能放下身份要这施舍之物,连他一个侍卫都觉得面上难堪。
还笑得贱兮兮的,忍不住翻了白眼:“你知道自古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吗,况且这几个钱,顶多就够买几块糕,还想大吃大喝,你做梦的吧,切。”
千辰对钱当然几乎没什么概念,他还幻想着拿这些钱就可以去胡吃海喝啦,没想到,所以一下大失所望,哭丧着脸。至于什么廉者啊,气节啊其实对他并没有多少震慑力。
飞宇还以为真伤到他自尊了,而且现下委实没有其他办法。他自己还好,但千辰毕竟是千金之体,要是真弄出个好歹来,他可是人头不保啦。唉,罢了,古又有韩信能受胯下之辱,我这名头今天也豁出去不要了。所以装作咳嗽一声,转换了一下语调,道:“好吧,还是先填饱肚子要紧,你在这等着,我去买吃的。”
千辰随即展露一个妩媚讨好的笑容,道:“我要吃街头那个糯米香糕!”
飞宇忍不住又翻了一个白眼而去。
飞宇走后,千辰干脆伸直了腿坐在原地等他,他虽然才及破瓜之年,还未满十七,但已长得身姿挺拔,身量已七尺有余,相当于现在的一米八左右啦。此刻席地而坐,两条长腿随意搭着,加上出身王族,身上自有一股轩昂气度,坐在这街市上,格外扎眼。
路人纷纷侧目,窃窃议论,以前在这一带也没见过这个乞丐啊,应该是外乡来的吧,年纪轻轻,好手好脚的,竟然来当乞丐。
不一刻的功夫,飞宇就拿着三块热气腾腾的糯米香膏跑回来了。千辰抢过来一块就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没嚼几下便吞了下去,好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紧接着又从飞宇手上抢过一块,也是三下五除二就进了肚子。飞宇在一旁忙喊:“别急,你慢点吃,慢点吃,没人和你抢!”
就在千辰将魔爪伸向飞宇手上最后一块香糕时,却停在半空,用眼睛斜睨了飞宇一眼,道,“你呢,你还没吃吧。”
“没事,你吃吧,我不饿。”飞宇应道。说罢将糕递到千辰手中。
千辰接过来,突然一声惊呼,“看,有人追来了!”飞宇转头的同时,手上本能地就去摸随身佩剑,却不意嘴里已被塞入一块香糕。
他顿时明白是千辰的恶作剧,回头怒视千辰一眼,迎上千辰诡计成功后的奸笑。心里却暖暖的。这个小皇子就是这样,面上吊儿郎当,玩世不恭,其实内心却善良热情,他只是用他自己的方式来表达,有时不符合常人的标准吧,他跟随他那么久,没有人比他更了解。
算是勉强填饱了肚子,饭饱神虚。千辰觉得一阵困意袭来,昨晚几乎没怎么睡觉。正好看到街角傍边就有一个高高的草垛,是秋收后割的麦秆堆起来的。
“我困了,我们去那睡会,等养足精神在好好地想去哪玩吧。”千辰说着向稻草堆走过去,飞宇只得无奈地跟了过去。他还真是有做乞丐的潜质啊,要不是皇子的话,我敢保证他一定会加入丐帮的,飞宇心想。
千辰这一觉就睡了足足有两个时辰,当他终于又发出声音时,却是含混不清,飞宇刚才也小憩了下,早已醒来,这时听见千辰说话,他一时没有听清,什么呀,凑近了,才听到千辰在喃语,“好热,好难受!”一瞧之下,才发现千辰脸颊绯红,一摸,额头滚烫,不好,肯定是感染风寒,发热了。
现在已时近中秋,天气转凉,千辰饿了很久,加上那糯米香膏本就不容易消化,睡在这露天地下,被凉风一吹,千辰毕竟是尊贵之体,没受过苦,这么一来不病才怪呢。
正担忧间,又传来一声低吟“水~水”,飞宇赶紧安慰,“好,你等一下,我这就去给你找水去。”心想这样下去不行,还是得想办法请一个大夫来给千辰医治要紧。
想罢他将千辰扶到靠墙的草堆上,又用些草盖在他身上,以便让他身上能暖和些,对千辰说,“你在这等我,千万别走开,我去去就回。说完便向街市上走去。
千辰烧的迷迷糊糊的,压根没听见飞宇跟他说什么。他只觉头痛欲裂,胸中好像有一团火在烧,直烧得口舌似要冒烟了,喊了几声没有人应,千辰吃力地睁开眼睛,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不在皇宫中了。环顾四周,都不见飞宇的影子,他上哪去了,千辰摇摇晃晃地站起身,但是好像连身体都不能控制,只觉两条腿有千斤般重,他拖着腿步履蹒跚的向前挪动,嘴里唤着:屁虫!屁虫!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头脑里一片混沌,什么都无法思考,终于走了几步之后,就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