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92、仁医 一路上花眠 ...
-
一路上花眠换了不下七八首歌,秦朗侧头,见他有些出神,刚才的动作像是无意识的行为。
“有事情想不通?”
“嗯。”花眠慢了半拍,“你怎么知道?”
“平时这个时候你应该在休息。”秦朗选了个相对委婉的说法,基本上花眠坐进车里就能从头睡到尾,尤其两人确定关系后,十次里有八次需要秦朗去叫才会醒。倒不是说睡得多沉,就是浑身犯懒。回家也一样,靠在沙发上看电影或者倚着床头看书,不等他反应过来人就已经睡了过去。
秦朗曾好奇问过他这个问题,照当事人自己的话讲是为了‘攒眠’以备不时之需。比如侦破案件期间几乎没有充足的时间供他们休息,住在办公室里更是常事,现在多睡会儿以后就不困了。
乍听之下有点道理,如果反应稍慢可能就被绕进去了。
“听你刚才的意思是嫌弃我?”
“不敢。”秦朗失笑,倒不如说很高兴。旁边那人就像猫科动物,敏锐又独立,对外界时常保持着警惕心,不会轻易将弱点暴露人前。如果不是出于信任与安心,不会对自己这么毫无防备。也许是他骨子里带着大男子主义,因此一想到这就让他有种隐秘的快感,像掌握了对方的全部,包括生命。
“我猜也是。”花眠随口答道,根本没往心里去,因此也忽略了秦朗的眼神,“你现在正处于食物链的最底端,猫—我—你。”
“照你这么说我是没进步空间了?”
“嗯。”花眠一本正经地点头,双手平行朝内比了一段距离,“止步于此。”
“能不能投诉?普通人努力工作尚且可以升职加薪,我天天任劳任怨还得看主人家猫的脸色。”
“你可以试试。”花眠挑眉,见秦朗还想张口,跟着补充一句,“普通人也不是我男朋友。”
“我认输。”
“说正经的,我觉得这个案子有点古怪。照理讲骨骼应该是人体中最耐腐的部分,其次是毛发,一般土里尸体的软组织消失需要3~4年,软骨和韧带则是5~7,脂肪就更久了,大概在5~10年。但即便这样,硬度也摆在那。像从锦绣小区找到的这些,毛发已经完全消失,牙齿也变轻变脆,并且有了部分剥落的现象,从理论来讲大致需要20到30年。假设颅面复原证实和高杰联网找到的两兄弟中任意一人的身份符合,那也就证明死者最早于十四年前遇害。”
“你是指尸体变化速度不合常理?”
“嗯,S市属于温带季风气候,除夏天多雨外其他三季普遍干燥,特别是冬天,几乎都是大风天气,像对湿度敏感的荨麻疹患者在这住一段时间后病症就会减轻。假如人死后没经过任何处理就埋进土里,腐败的速度应该是正常或者偏慢。即使扔进水里比土埋快,也不会白骨化到这种程度。”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加速软组织消失?”
“有倒是有。”花眠沉吟片刻,反而说起了另一件事,“刚收到出警通知时其实我并没当回事,虽说分局之前也接到过类似的报警,但白骨这种东西不好说,指不定是从哪弄出来的。你调过来以前S市就发生过很多起墓地被盗的案子,多是乡下或者偏离市区的地方。不少老人思想偏封建,死后会有后辈在坟里放些值钱的东西,又没专门的人看守。一些闲散结成的盗墓团伙隔三差五就去偷东西,稍微有点良心事后还会还原,完全不顾及的连带死者的尸体也会被破坏,所以有段时间经常接到报警说在田边发现了人骨。”
“你怀疑这件事是盗墓贼干的?”
“一开始确实有这种想法,城南地多人少,算是城中村的聚集地,同时也是当初收到接警通知最多的城区之一。”花眠屈起食指点了点窗沿,“而且不仅是我,你也是这么想的吧,把李越带回警局不过是因为他见到警方后的行为太过可疑。”
“嗯,但没想到他这么爽快就承认了。”
“又找记者又要见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希望这件事闹大。最简单的理由无非是为了出名,‘杀人犯画家’这个标题肯定能招来不少媒体大肆宣扬,否则以他的水平这辈子是无望了。”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画架上那幅。”
“那个啊。”花眠想了想,“色彩和立意都很大胆,所以一眼看过去能给人留下比较强烈的冲击感。不过光影效果处理得稍显生涩,而且忽视了油画中很关键的一步,就是构图,看起来不够严谨,缺乏整体均衡。”
秦朗顺着他说的话回忆了一下,整幅图主要由红蓝两色铺成,大概一半一半。他自己是没看出什么问题,不过花眠向来对这些方面比较敏感,既然说了应该就是真的哪里不对。
“画和案子有联系?”
“不知道,但你不觉得奇怪吗?李越虽然水平一般,可少说画了有二三十年,应该不会把基本的构图也搞错。他放在地下室的其他作品我看过,中规中矩,谈不上差也绝不出彩。画架上那副就好像把别人的作品改成了自己的名字。”
见秦朗还是没有反应,花眠变得稍显焦躁,他隐约觉得哪里出了问题。就像小时候和花堂去河边钓鱼,因为不熟悉步骤,还没等到抛线鱼钩就缠到了一起。
“好了。”
前方红灯,秦朗顺势拉起手刹,拿起一旁的水贴在花眠脸上。
微凉的瓶身让花眠不自觉抖了一下,朝一旁躲开。
“干嘛?”
“现在是下班时间,私下加班又没补助,不如想想一会儿吃什么?”
“别闹,我是认真地在和你讨论。”
“我也是认真地在回答你。”秦朗单手稳住方向盘,右手揉了下花眠的头发,“目前除了一个叫李越的画家和几具东拼西凑的尸骨外,我们甚至连死者的身份都不确定,自杀他杀也不清楚,在讨论下去难免会犯先入为主的错误。或许就像你之前说的,这些尸骨说不定只是碰巧被人捡了回去。”
花眠没吭声,不过秦朗看他揉了下耳朵,一般这种时候代表不好意思,显然已经听进去了。
“所以大法医,现在能考虑晚上吃什么了吗?”
“猫粮。”
“……”
“怎么,你有意见?”
“偶尔尝尝也不错。”
秦朗从善如流。
“你可真是……”花眠忍笑没忍住,发出一声轻哼,侧头时能清楚看见眼角弯起的弧度,“想让小白和顾恬看看他俩平时尊重的队长私下是什么样子。”
“在你面前自然和别人不一样。”
“喂,你是不是背着我去上了什么语言培训班?在哪报的名?夏威夷?”
“关夏威夷什么事?”
两人虽相差不大,但也是一个三十代一个二十代,偶尔花眠说的话秦朗还真听不懂。好在他有个优点,不懂就问。
“秦大队长,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没童年。”
“那劳烦花大法医不辞辛苦给我解释一下。”
“咳。”花眠挺直背,推了推不存在的眼镜,“我爸在夏威夷教过我开船。”
“我记得你好像说过伯父怕水。”
“这只是个梗。”花眠无语,“你上学那会儿每天都在干什么?不看电视吗?”
“记不清了。”秦朗含糊一声,十岁之前不是打架就是被罚,常年被秦母塞一盒创可贴在书包里。两人私下相处很随意,以花眠的性格知道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拿出来笑话他。包括刚说的那些,有故意的成分在里面,也不过是怕对方嫌自己木讷无趣,虽然从结果来看似乎适得其反。
“那你是怎么干警察这行的?家里不反对?”
“读书时成绩一般,又不想天天对着字画,索性选了个完全相反的专业。”
“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叛逆的阶段?”花眠像发现了新大陆,“不过让你对着字画确实不行,早晚关门。”
“后一句我不否认,但前一句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解?我和大多数人一样,成年之前上学放学,毕业后上班下班,不喜欢读书,不喜欢加班,看到喜欢的球队输了也会爆粗口。”遇到喜欢的人也会主动去追。
“只能怪顾恬一开始搞来的情报太不靠谱。”
“少推卸责任。”秦朗松开刹车,“话说回来,你最近打游戏的时间是不是有点长。”
“已经压缩到半个小时了还嫌长?不要欺人太甚啊。”
经常没打完一局对方就在电视前乱晃,也不说话,有时是热牛奶,有时是递水果,殷勤得不行。等放下手柄洗澡水都放好了,让花眠有种压榨免费劳工的感觉,明明他什么都没做,只是玩了会儿游戏而已。
真是心机。
“我看你这段时间经常揉眼,眼药水也滴得比平时勤。”
“每年秋天都这样,天气的关系。”花眠将左手搭在秦朗腿上,顺着裤中线往上滑,语带调侃,“不过秦队长,你经常偷看我?”
“坐好。”秦朗不敢乱动,稍稍调整了坐姿。比起身体上的接触他更受不了花眠故意喊他‘秦队长’,听到耳朵里总带着那么点勾人的意思。尤其最近天气转凉,花眠因为感冒说话时有鼻音。一想到对方能在床上这么叫他,就下腹发热。
当然也只能想想,现实情况是,两人除了在停车场那次很少有亲密接触,最多是接吻。花眠的恶趣味在于撩完就跑,往往等他起了反应就一脚踢开。
但又不能拿对方怎么样,只能自己干上火,然后去浴室解决。反正连猫都能骑到他头上,更何况花眠,一开口就得投降。
“偷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又不会笑话你。”
“那是花总吧?”
“别转移话题,早上刚告诉你准备公测的游戏出了意外,他这会儿应该和那帮制作组的人在公司加班。”
“我说真的。”
花眠将信将疑,顺着秦朗的视线往斜前方看。花堂正站在路边看表,脸上带着不耐,像是赶时间。这一片多是些商场之类的休闲场所,人流密集,赶上下班的时间不好打车。
“拐个弯停路边吧。”
“不用,他应该是在等人。”
“你怎么知道?”
秦朗抬了抬下巴,示意花眠看对面:“穿黑色外套往这边走的应该是之前在餐厅见过的蒋先生。”
“那就更该停了!”
花眠瞬间来了精神,掏出手机准备拍照。
“你就不怕他事后找你算账?”
花眠打电话从不会刻意避开他,因此也知道叔侄二人的交流之道,在外人听来稀松平常的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引战的导火索。别看花眠平时嘴上没输过,但遇到花堂也只有跳脚的份,经常挂了电话气不过说对方是‘小学生’。
“他答应的模型和书还欠着没兑现。”
“你是指我男朋友一声不响去给别人当未婚妻那次?”
“这是两码事,别那么小气。”
“……”
很好,秦朗本来不气也要被这句话气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