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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一个是发髻 ...

  •   乐情举起那个白色物体,面露微笑——那是一只小小的哈巴狗,看样子不过几个月大,全身雪白,毛色透亮,小小的黑色鼻子,耳朵趴在两侧,转着眼睛看着乐情,小东西似乎跑累了,红红的舌头半吐在外。乐情举着这个哈巴狗,感觉它在自己手中微微颤抖,似乎是跑了很久很累的样子。
      彩霞也凑了过来,看着这个白色小狗,不禁也是笑了起来。由于抱着料子,没办法伸手去逗,就在那和小狗说话,一副天真可爱的样子。碧云依旧站在乐情身后,虽然她也很喜欢这个小东西,但没有像彩霞那样凑过去,只是在那看着,脸上也露出了微笑。
      “小姐,这是什么狗?好可爱,一点也不怕人。”彩霞这才想起自己完全没见过这样的小狗,便询问旁边的乐情。“这是本。。。姑。姑娘的狗。”面前突然出现了三个人,一女二男,说话的就是那个站在最前面的姑娘。
      乐情刚才就看见这三个人向自己这边跑来,估计到他们就是这小狗的主人,所以一直没有动,等着他们过来。此时,乐情不动声色的打量着眼前的三个人:这说话的姑娘有十八九岁的样子,大约有七尺五村高,和自己一样是高个子,柳叶眉,薄嘴唇上面有着恰到好处的朱红色,不深不浅;瓜子脸,通鼻梁;小巧的耳朵,洁白的额头,只是这双丹凤眼为什么看起来有点冷呢?身上的衣服看似普通,但是因为距离很近,可以看清衣服的料子绝不是自己家能买的到的;头发梳成倾髻,发髻上别有一支金步摇,耳垂上也各戴有一个金耳环,耳环的末端好像是一只燕子;就是脚上那双绣鞋也不是随便能买到的。而她身后那两个男人么,年纪大约三十出头,一身深蓝色的衣衫,看起来就是家丁而且,只是那衣服,嗯,也不是普通料子做成的。
      那姑娘单手叉腰,脸颊微红,胸口也有些起伏,看样子跑了有一会儿了。乐情将哈巴狗单手抱在怀里,另一只手捋着小狗的毛,小东西很安静的在乐情怀里,没有叫,也没有动。乐情一边抱着小狗捋毛,一边问道:“这位姑娘,你凭什么说这小狗是你的?”“放肆!”那姑娘还没说话,她身后的一个家丁先开口了,还很不客气——对一个姑娘说话不客气,乐情顿时生出了反感。
      “主人还未开口,你个家丁却先出声,好没规矩!”乐情也不示弱,尽管她看出那两个家丁有功夫的样子,但是她可不怕——大不了开打就是,有时候打个狗也不错。“你。。。”家丁还想回击,那姑娘却一抬手,让那人的话咽下去了。“姑娘,这狗确实是。。。本。。。我的。这只小狗名叫如玉,有六个月了,从未出过家门,今天我带它出来玩,结果在我刚才蹲下看东西的时候,如玉突然从我怀里跳出去跑了。这狗虽然小,跑的倒是满快,我追了两条街了。哦,对了,它在你怀里不叫不动,是因为,这如玉是公的。”
      高个子姑娘很客气地回答乐情,但是眼神却是冷的,说话的时候也是面无表情,可在说“如玉是公的”时候,脸上露出一丝戏谑的表情,尽管那表情一下就没了,但是乐情还是看见了,看的很清楚。乐情转了转大眼睛,面带微笑:“这位姑娘,你虽然这么说,可还是不能证明这狗是你的呀。这样,我们试一试好了。我们找个人少的地方,然后你叫它名字,既然它以及六个月了,你又是它主人,那么你叫它,它就有回应的。如果到时候这个如玉回应了你,那就说明这狗是你的,你看怎么样?”
      姑娘挑了挑眉毛,点头:“好啊,本姑。。。。我答应你,走吧。”“小姐。”姑娘身后另一个家丁小声提醒,姑娘摆手表示不要担心,她不相信面前这个姑娘会对她不利。

      乐情抱着小狗走在前面,彩霞紧紧跟随,那三个人则跟在彩霞后面,一点也没有慌张的样子,似乎很笃定那小狗会回应主人,而碧云则是走在最后,两眼盯着那两个“家丁”。
      走到了一个死胡同,乐情停住:“就这吧,只要守住胡同口就不怕这狗跑了,怎么样?”那姑娘点头同意,然后示意一个家丁守住胡同口,那个家丁就是对乐情说“放肆”的那个,他眼神带着犹豫,盯着乐情的脸,根本不想走。那姑娘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才恨恨离开,守住胡同口。而另一个家丁则向前走了半步,他和那姑娘也只有半步距离了。同时,碧云也站在了乐情的身后左侧,距离乐情也是半步。
      “臣女乐情见过公主殿下。”乐情面对那姑娘突然低头单膝下跪,同时将那哈巴狗双手举过头顶。而她身后的碧云彩霞在怔了一下后,也跪了下来。
      公主让身后那人从乐情手里接过小狗,随后自己又把狗接过来,这才问乐情:“你是归德大将军的女儿?我们好像从未见过吧,那你是怎么知道我是公主的?”口气比刚才有了些温度,不过并没有让乐情起来。乐情继续低头跪着回到:“回公主,是公主的三个地方告诉臣女的。”
      “哪三个地方?”
      “一个是发髻,一个是服饰,另一个则是如玉。”
      “哦?”公主诧异不已,一个不会说话的小狗居然可以“告诉”别人自己是公主,这怎么可能呢?“你起来回话。”“谢公主。”乐情三人站了起来,乐情依旧低着头,只是,头不是很低。
      “你再仔细说说,本公主认为这样的打扮没几个会知道我是公主的,你是怎么发觉的?”公主的疑惑没有完全解除,她需要更详细地回答。
      “是,那臣女就仔细说给公主听,若有得罪的地方,还望公主恕罪。”乐情经过虚然子先生的教导,现在已经更是小心谨慎了。公主的嘴角扬起了一个好看的弧度:这丫头很鬼,先留个退路,而且,如果自己不答应她,那么她就不会给自己解释疑惑,毕竟,不说话就不会有得罪自己的可能,所以自己必须答应才行。“好,本公主答应了,就是你今天说了什么,本公主也绝不会怪罪。”公主答应了,但是答应的只是今天不怪罪而已,以后嘛,再说了。
      乐情当然听出了公主话里的意思,不过没关系,今天没事就行,以后估计很难再遇到公主了,遇不到公主,也就没机会得罪到她了。乐情调整了一下自己,开始解释公主的疑惑。

      “既然公主允诺,臣女就得罪了。公主今天梳的发髻是倾髻,也许公主在后宫多是梳这发髻,所以并不觉得特别。然,公主可知道在《晋书》记载:‘太元中公主妇女必缓鬓,倾髻以为盛饰。’。所以,那时臣女便猜测可能是公主出宫了或者是官员家眷。
      “当公主来到臣女面前时,臣女见到公主衣裙的料子乃是上上品,家父是从三品的官阶,府中却也从未出现过这样的衣服料子。因此臣女当时就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来人很可能是一品大员的女眷,不然就是皇亲国戚或者就是出自后宫。而后又见公主衣裙的下摆被风吹了一下,露出了淡黄色的里子,臣女更加笃定来人必是皇族,因为黄色只能是皇家人使用。
      “最后便是这如玉了。如玉虽小却因为品种高贵,所以只能在皇宫出现。公主大概在后宫见过很多如玉这样的小狗,因此也就可能不知道,民间若是有人私自养这哈巴狗,那就是触犯律条,是犯法,要被治罪的。因而,能养这哈巴狗的一定是皇族,也就是只有龙子龙孙才行。正是这三个原因,臣女才知道这如玉的主人是公主,所以才想办法让公主来这里,就是为了不暴露公主的身份给太多人知道,恐有人会对公主不利。”

      公主听了乐情这番话,可以说是如痴如醉。习惯了的发髻式样,喜欢的衣服,每天和自己玩耍的小狗,这些在别人看来居然能够看出自己的身份,是自己想的太简单了还是这姑娘知道的太多了?公主吸了口气:“乐情,你抬起头。”“这。。。。”乐情有点犹豫。“抬起来。”公主加强了语气。“是。。。”乐情抬起了头,一双大眼睛静静地看着公主。看着那双长在一张鹅蛋脸上的纯净的大眼睛,公主的心莫名地颤了一下。
      深吸一口气,公主微微眯起丹凤眼,从红唇飘出一句话:“乐情,本公主想问问你,你可知道我是哪位公主么?”乐情看着公主那微微翕张的若樱桃一般的小嘴,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臣女,知道。”
      公主越发觉得不可思议:“那你说说看,错了也没关系,若是说对了,本公主有赏。”乐情舔了下嘴唇:“那臣女就说了,公主不要见怪。”公主微微点头。
      “若臣女没有猜错,公主是先帝的第十一位公主,号:长乐公主,讳,烟。”乐情的语气很肯定,眼睛也直直看着公主脸上的变化,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龙烟要崩溃了,先帝儿女众多,这个姑娘怎么就这么确定自己是谁?不行,要问明白。龙烟收起瞬间有点慌乱的表情,丹凤眼直视乐情的眼睛,好像要把她看穿:“哦?那你能说下你是怎么知道我是长乐公主的吗?”
      乐情没有回避公主的眼睛:“臣女方才说了,臣女知道公主是因为公主的服饰。因为公主的服饰就说出了公主的名讳。”公主挑眉:“本公主不明白,说仔细点。”乐情点头:“刚才臣女是因为公主的衣裙知道了公主是皇家的人,这就是臣女所说的服饰的服;而公主的首饰则告诉了臣女公主的名讳。”乐情微微扬了下头,示意公主的耳环。
      公主摸了摸自己的耳环,似乎明白了。而乐情也开心地笑了下,继续解释:“公主耳环的坠子臣女以为是只燕子,待到仔细看时,才发现原来那坠子更像是一缕云烟。燕,烟,再有那皇家才可以使用的黄色,那么结果就是公主的名讳: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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