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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hapter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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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早上,莫葭找到美术院的林殊言,向她解释那天在KTV自己醉酒引起的一场误会。
林殊言风轻云淡说,“都过去了,我不想再提他了。”
“你都能原谅我,为什么不能再给他一次机会呢?他是真的喜欢你。”
“你叫莫葭是吧?”
莫葭愣愣点头。
“当初我和陈炀在一起,是他主动追我的,和他交往之后,我才发现他并不是那么喜欢我。”,林殊言望着她,目光中多了一丝同情,“他主要是为了甩掉你,才选择跟我在一起的。所以,我和陈炀分手是早晚的事,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也是我不怨恨你的原因。”
莫葭错愕地看着她,“真的吗?”
“当然,我没必要骗你呀”,她的唇角勾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反而要谢谢你,毕竟陈炀这么优秀的男生在学校并不多见,能和他交往一段时间,我已经知足了。但和他提分手,我并不后悔。”
莫葭附和着她笑,“你这么漂亮有气质的女孩,肯定有不少爱慕者。”
林殊言撩撩长发,摆出可爱的笑脸,“有吗?”
见莫葭重重点头,林殊言莞尔一笑,看了下时间,对莫葭说,“我还有课,先走了,拜拜!”
“哎,等一下”,莫葭忽然想起什么,叫住她,轻声问,“你,你跟他kiss了吗?”
“kiss?”,林殊言挑眉,转而窃笑,“嗯,两次。”
“啊?”,岂有此理!
“谈恋爱嘛,当然先从牵手开始的,然后是接吻,最后嘛,嘿嘿,你懂的!”
她坏笑着说完,一溜烟儿跑远了,听见莫葭在后头焦头烂额地喊,“哎,你还没告诉我,你们有没有到最后一步呢?”
莫葭无法想象陈炀亲吻别的女孩,更香艳的限制级画面,她怕是敲破了脑袋也不敢乱想。
男神若是被玷污,她可以选择剖腹自尽了。
当天晚上,莫葭和室友就这个话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据说男人非常在乎自己的新婚妻子是不是处女,那么,反过来看,女人是否在乎自己的新婚丈夫“有”过其他女人呢?
两个单身狗都持“YES”票,江雨亭和沈梦汐持“NO”票,正方和反方拉开一场激烈的口水战。
莫葭(正方):当今时代主张男女平等,不管从生活中还是工作中,男女分配得当,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什么一提到两性关系,就要求女的自爱,甚至苛求她们把贞洁留给自己的丈夫。性.欲是可以控制的,男的为什么不能把第一次留给那个愿意陪伴你过一生的女人呢?连□□都做不到公平,又何谈生活中的公平?完毕。
江雨亭(反方):女的有处.女膜,男的没有,生理结构不同,不能强调一视同仁。而且,这世上不公平的事多了去了。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为什么只有女人可以十月怀胎生孩子,男人却不行?因为他没有子宫。完毕。
萧素素(正方):就咱们学校来说,有多少女孩去做流产手术的。在未给女孩任何承诺的情况下,男生让她冒着生命危险引产,这就是你们所说的爱吗?当然,这是个极端的案例,毕竟双方都有责任,但一大部分的责任出在男方身上。他如果真爱那个女孩,不想她受到伤害,一定会控制住自己的兽性.欲望。如果不爱,提上裤子翻脸不认人,在现实生活中一点儿也不少见。完毕。
沈梦汐(反方):女人的贞洁应该留给最爱的人,而不是那个让你为他传宗接代的合法丈夫。完毕。
莫葭(正方):你的丈夫是你选择共度一生的伴侣,他以前有多少女人,惹过多少风流情债,甚至在外面有没有私生子,不把这些老底摸清楚,你能安心得跟他生活几十年吗?完毕。
江雨亭(反方):不婚前试爱,你怎么知道你要嫁的男人那方面行不行啊!现在这年头,男同性恋特别泛滥,骗婚的案例数不胜数,他们就专挑那些在性方面保守的女人下手,你们说可不可怕!
萧素素和莫葭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齐声道,“说得在理!”
不过,莫葭心里可不赞同女生婚前性行为,不管别人什么想法,至少她自己不会。
那陈炀呢?
她曾说过,喜欢他的一切,是代表现在的他,还是包括他的过去和将来?
将来,太过遥远,可望而不可即,那么,陈炀的过去,她真的不在乎吗?
说不在乎,那绝对是假的。
自己深爱的男孩被别的女人上了,当然会心痛,而且是锥心刺骨的痛。可是,正因为她在乎他的过去,才更珍惜现在的他啊。
故而,莫葭徜徉在喜欢陈炀的大道上,“左牵黄,右擎苍”,披荆斩棘,越往前走,越感觉自己像个行侠仗义的江湖女侠。
每到周末的半夜十二点,她都会跑到阳台,对着皓月星辰大声呼喊,“陈炀,我又喜欢了你一周,你听到了吗?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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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炀在为春季运动会做准备,这段时间,每天下学后直奔操场锻炼,今年他比去年多报了一个项目--千米长跑。
莫葭从梁铭章那儿得知此消息,每天下了学,便蹲守在操场,跟陈炀来个说巧也不巧的偶遇。
她殷勤上前递水,往往换来陈炀的一记白眼,他说他有手。
她站在一旁呐喊助威,往往受到陈炀队友的“千夫所指”,他们嫌她太吵。
她跟在陈炀身后陪练,往往被他甩出几十米远,几乎看不见人影,他说他像拖了个无用的大包袱。
终于有一天,莫葭在沉默中爆发,跑了三圈半后,把陈炀远远甩在身后。
她得意忘形,倒跑着向他炫耀,“陈炀,我终于赢了你一次,哈哈哈,我好开心啊!”
陈炀没理会她,小腿肌肉暗暗发力,要追赶她之时,莫葭一掉头又跑远了。他放慢速度,不快地想,跑这几天,倒是把她的运动潜能给激发出来了。
到第五圈,莫葭和他齐肩在跑道上慢跑,她笑着问他,“陈炀,你为什么喜欢跑步?”
“喜欢就是喜欢,哪有什么理由。”
“那我就当你是为了强身健体吧,还有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喜欢喝柠檬水?”
他无声地瞄她一眼,一滴热汗从宽阔的下巴滑过,落在干燥的红色跑道上,瞬间蒸发不见。
“为了降热”,他面瘫脸回。
“难道你喜欢喝酸的?”,她眨眨眼睛,又问。
陈炀的喉结压抑地滚动一下,“我加蜂蜜”。
“噢,那我以前问你喝不喝蜂蜜水,你还说不喜欢甜的?”
“对啊”,陈炀加重语气,“我不喜欢单独的柠檬和蜂蜜,但它们加在一起,不会太酸也不会太甜,这才是我喜欢的口味。”
莫葭晃着脑袋问,“那你眼中的我是什么口味呀?”
陈炀感觉又被她套路了,懊恼的眼神四下搜寻,想找个帮自己解气的办法。
莫葭忽然跳到他面前,双脚立定,目不转睛盯着他。
陈炀被她看得心里发毛,结巴着问,“你,你又想干什么?”
“我很想知道,你的嘴唇是像柠檬,还是像蜂蜜多一点?”
他的两片又薄又有弹性的红唇,那是两种怎样强大的基因结合才能生出如此完美的唇形来,简直比女人的还性感妖艳。
它勾走了莫葭的魂儿,令她心头痒痒,好像几百只虫子在啃噬她的心头肉,催促她快点品尝他的味道。
倘若陈炀没发觉她不停咽口水,倘若他再晚逃走两秒钟,她就生扑到他身上,变着法地折磨他的□□。
“你神经病啊!”,陈炀见她穷追不舍,还大笑着呼喊他的名字,像驱赶凶神恶煞的鬼婆娘一样破音大骂,“莫葭,你不许跟着我!……走开啊!……你放过我吧,我求求你了!”
莫葭哪会这么容易善罢甘休,加大马力,追着他喊,“那你告诉我,我是什么口味的,我就停下!”
“你……”,陈炀呼哧呼哧喘着气,还要调用大脑皮层思考她奇葩的问题,想了有数十秒,扭转上身,喊道,“你是荞麦!”
“啊,什么?我听不清!”
陈炀停下脚步,双手叉在腰间,慢慢回过头。
他平缓了气息,冷静地望着那个渐渐放大的身影,将想对她说的话又在心里斟酌一遍。
等莫葭晃动着身体停在他面前,他依然注视着她,只是眼神和以往没什么不同。
“我说你是荞麦,因为小麦是主食,荞麦是附属品。”
莫葭不安地看着他,小心翼翼问,“你说我是谁的附属品?”
“这只是一种比喻……”
“我是你前任的附属品,对吗?”,莫葭打断他。
陈炀终于没再回避有关他前任的话题,表情凝重地点头,“没错”。
莫葭失笑,“不愧是学霸啊,把备胎这个浅薄易懂的词都可以美其名曰‘荞麦\',我要是今天没带脑子来,还不得麻烦您为我解释这个新学名啊。”
陈炀沉默。
莫葭扯起嘴角,淡然一笑,“荞麦就荞麦吧,反正我也不讨厌它,比备胎听着顺耳多了。”
陈炀两只手插在裤兜里,不自在地转动目光,问她,“你还跑得动吗?”
莫葭笑着抬头,“当然,十圈还没跑够呢!”
这次,莫葭没再跟他并肩跑,而是稍微前他数十米,耳朵里塞着耳机,听林志炫的《离人》。
陈炀在后头,不敢太前,也不敢太后。太前怕惊扰了她,太后又怕追不上她。
这便是他目前的心境。